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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与反思
——以昆明市为例

2023-04-24莫关耀冯恩健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戒毒社会工作者本土化

莫关耀,冯恩健

(云南师范大学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毒品问题的严峻形势倒逼我国禁毒工作创新[1]。为适应新时代毒情形势新变化和禁毒工作新要求,我国积极探索戒毒康复人员管控服务经验,设立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去应对“去行政化”问题,全面推动吸毒管控服务工作由过去“命令式”“说教式”的强制型管理转向现代“引导式”“服务式”的服务型治理,为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机遇,也为禁毒社会工作者介入提供契机。我国禁毒社会工作缘起于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禁毒工作发展的需求和禁毒社会治理的需求。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在毒品问题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标志着我国现代社会毒品问题治理思维与治理模式的积极转变。国内学者对禁毒社会工作介入毒品问题治理的研究主要是以社会工作实务为中心对具体服务过程进行的实践研究及干预研究。然而,对于禁毒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系,禁毒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空间,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等问题,国内学界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对有关图书、文献及报刊的整理和研究,利用网络进行知识检索,尝试对我国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与创新社会治理的关系作出阐述,探索禁毒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治理创新的空间。并从当前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出发,以昆明市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探索作为案例进行佐证,探究昆明市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发展道路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挑战的策略,推动我国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持续发展。

一、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与创新社会治理的关系

(一)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1987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设了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中国内地重新起步。至今,我国已经发展到333所高校设置社会工作本科专业,183所高校设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教育,华东理工大学等5所大学设置社会工作博士点,17所高校设置社会工作方向博士点。2011年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极大促进了社会工作的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9.1万个,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93.1万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社会工作在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改善社会民生、参与社会救助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收获了丰富的本土化经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国家层面有150多项政策法规对发展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作用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有25项社会工作专门政策和7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颁布。本土化是与国际化、全球化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一个文化、制度等相容的过程。具体而言,社会工作本土化是指产生于外部的社会工作模式进入中国(这是一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文化的政治体系),同其相互影响进而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而发挥功能的过程[2]。或言之,社会工作本土化是一个来自西方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与具有历史文化积淀的本土情境两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即持有前见的两种视域之间往复的精神运动及实践过程[3]。社会工作的本土化,需要充分尊重并注重本土人文环境、社会关系、政治制度等因素。所谓社会工作本土化,就是本土社会工作对西方的社会工作理论和服务体系批判性继承、创造性发展,打造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过程。

(二)禁毒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禁毒社会工作就是坚持“助人自助”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预防和减轻毒品危害,促进吸毒人员社会康复,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的专门化社会服务活动。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是传统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在构建本土化禁毒工作服务过程和体系中的实践及运用。对于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众多学者在社会工作嵌入本土化禁毒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介入模式、方法及视角等方面进行了丰富的研究。学者范志海认为上海构建了以政府购买、自上而下主导推动,强调学界、政府界与社工实务界良性互动,实施以社区为本的戒毒策略,社会工作手法多元化的禁毒社会工作模式[4]。学者王瑞鸿提出应发展综合支持的戒毒社会工作,充分整合政府、社会以及专业等多方面资源,提出家庭治疗、团体康复、社区支持和综合增能的方法[5]。学者李新华提出在禁毒社会工作中采用“回顾怀旧法”的视角,认为“回顾法”能帮助服务对象自觉、详细、有效地认识自我。“怀旧法”能帮助服务对象找回自信和自尊,重塑人生信心和目标[6]。2015年国家禁毒办等11部门印发《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即“8·31工程”,为减低毒品危害,全国近3000个县、37000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站),配备专职禁毒社工(专干)超过9.9万名,兼职工作人员14.4万人,与现有吸毒人员配比达到118。全国现有自愿戒毒机构280家,美沙酮门诊近800个。“8·31”工程极大促进了禁毒社会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及专业化轨道,为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禁毒社会工作成为一项实务、一项制度、一个职业,成为助人免受或减少毒害的专业工作。

(三)创新社会治理的提出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70多年时间,我国社会治理经历了从社会管控、社会管理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时代进程,完成了从“管控格局”“管理体制”到“治理体系”的发展演变历程[7]。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确立了社会治理理念,首次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命题[8]。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寓意深刻、内涵丰富[9]。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0]。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发展禁毒社会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个方面社会治理理论的具体实践。

(四)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与创新社会治理

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自上而下实行,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举措,是贯彻政府的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政策、确保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不可或缺的制度。同时,禁毒社会工作又是一项由基层社会组织自发、自觉与自助的行动,自下而上推动着禁毒社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与法治化发展。禁毒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减少毒品需求为目的的活动,是一种助人免受或减少毒品危害的活动,是促进禁毒事业全面发展的一项活动,是禁毒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禁毒社会工作是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11]9—10。禁毒社会工作是构建无毒家庭、无毒学校、无毒社区、无毒单位,最终实现无毒社会和毒品治理新格局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禁毒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与创新社会治理之间互为关联。发展禁毒社会工作,是实现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根本途径,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创新的必要举措,是实现禁毒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方向。禁毒社会工作的兴起,是社会治理的创新,是禁毒工作的创新,也是社会工作的创新。禁毒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为禁毒社会工作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为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禁毒社会工作的完善,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通过近些年的发展以及本土化的实践,禁毒社会工作现已形成一种宏观层面打造禁毒社会化治理新格局、中观层面建构中国特色禁毒社会工作体系、微观层面重视戒毒康复人员成功戒毒和回归社会的全方位多层次服务体系,已作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推动社会治理朝着更加专业化、社会化及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二、禁毒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治理创新的模式、空间与方法

(一)禁毒社会工作的介入模式

我国专业禁毒社会工作的起源,以美国戴托普国际公司与云南省的合作为标志。1991年国家卫生部和美国戴托普国际公司签署协议,拟在昆明成立药物依赖康复治疗中心,1998年中国首家治疗集体模式的康复中心成立。2003年由上海市委政法委牵头,组建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总体思路,于2003年12月注册成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上海社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综合社会服务。随后社会工作事业“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及禁毒政策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广州、深圳、苏州、珠海等地开始了禁毒社工服务的尝试,目前已进入平稳发展期。在这一背景下,珠三角地区发展出五种具有代表性的禁毒社工实务的运作模式,即在戒毒所的“充权使能模式”,在美沙酮门诊的“综合健康医疗模式”,在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模式”,在康复岛的“心理社会康复模式”,在不同生活空间并具有整合意义的“魔方模式”[12]。从已有实践探索看,学者赵芳把我国的禁毒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归纳为“所内强戒与社区戒毒的无缝衔接”和“分类评估综合干预”两种[13]。莫关耀教授认为,我国的禁毒社会工作有“内生机构”“内生岗位”和“外派岗位”模式[11]7—8。可以说,我国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介入模式。

(二)禁毒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

2008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为禁毒社会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发展的广阔空间。2017年国家禁毒办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禁毒社会工作者提供戒毒康复服务、开展帮扶救助服务、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的职责任务。1987年联合国通过的《管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指出,吸毒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部疾病。禁毒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倡导“吸毒者是一个慢性复发性脑疾病患者和毒品犯罪的受害者”的理念,减少对吸毒者的歧视,消除恐惧心理,营造尊重、接纳和无歧视的社会氛围;要持续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出所衔接管控帮教工作,帮助戒毒者保持操守,竭力降低戒毒之后的复吸率;要设法帮助吸毒者改善家庭关系,稳固家庭功能,整理和链接吸毒者自身以及周边环境系统中的资源,调适其与生存环境的关系,助力吸毒者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努力减少现实危害,为吸毒者回归社会,减少社会排斥,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禁毒社会工作的介入方法

相较于减少毒品供应的禁毒执法活动之刚性行为,以减少毒品需求和减少毒品危害的禁毒社会工作,则是禁毒领域的柔性力量,禁毒社会工作在预防吸毒和戒毒的心理矫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主要有:社区综合发展模式,这一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打破了政府戒毒管控的单一性局面;家庭为本的戒毒服务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就是利用家庭的支持性功能,来达到目的;同伴教育模式,利用同伴戒毒后拒绝毒品的态度和方法,帮助吸毒者增强戒毒信心,提高戒毒能力;场所康复模式,给吸毒人员搭建社会回归的桥梁,促进生理、心理康复,提高就业技能,巩固戒毒效果;生理—心理—社会模式,在实现生理脱毒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心理康复,重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禁毒社会工作者依照吸毒人员的需求、心理及行为特征,运用个案管理、小组活动、社区工作等多种工作手法,为吸毒人员提供适合的戒毒康复服务。如运用社区工作方法来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开展同伴教育,坚定吸毒人员的戒毒信心;运用个案管理方法开展个别化的辅导和关系重构,帮助吸毒人员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协调自我关系及各类社会关系,从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等方面系统康复。

三、昆明市禁毒社会工作发展及其本土化反思

长期以来,昆明市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吸毒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体系加以推进,总结出金碧社区模式(1)1996年3月昆明市金碧社区被选定为国家禁毒委与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合作进行的“减少毒品需求、预防艾滋病”国家试点单位,摸索出了真心、爱心、信心、耐心、心换心“五心”工程的模式,是我国最早的社区戒毒康复帮扶本土化模式。、和谐家园模式(2)“和谐家园”模式是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在所内开设的社区康复、留所就业、最终实现社会回归的场所康复模式。、戴托普模式(3)1998年9月28日,在云南昆明成立中美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即云南戴托普治疗社区),以治疗集体(Therapeutic Community,TC)模式,从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多学科结合的角度对吸毒者进行治疗及善后服务。等禁毒工作社会化本土化经验。自2018年国家禁毒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昆明现场会以来,昆明市在巩固提升联盟街道国家示范点的基础上,持续整体发力,通过创新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方式、深化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融合发展、引入高校禁毒社会工作师生团队等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识毒、防毒及拒毒意识,实现戒毒康复指导社会化延伸,加强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建设,焕发禁毒工作新风貌。但由于昆明市禁毒社会工作起步晚,呈“过渡时期”的特点,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存在禁毒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缓慢,社会认同有待提升,专业人才本土化进程缓慢,社区发育水平低,缺乏针对社区戒毒康复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禁毒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发展总体迟缓,本土化的禁毒社会工作实践滞后等问题。

(一)禁毒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昆明市禁毒社会工作发展相对滞后,专业化程度不高。2008年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禁毒办,首次安排500名公益岗位人员从事禁毒社会工作。2015年,昆明市再次安排500名公益岗位人员从事禁毒社会工作。市辖各县区人社和禁毒部门也在不同时期招聘人数不等的禁毒专干。公益岗位安置对象是下岗失业工人,其文化程度、工作能力都有待提高,缺乏禁毒社工的知识、能力、素质和专业方法。截至2022年3月,昆明市在岗禁毒专干人数700余人,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等级证书的不足100人,持证率不到13%,落后于东部地区30%以上的平均水平,更落后于深圳80%的持证率。为提高禁毒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2022年,昆明市盘龙区禁毒办与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签订《禁毒社会化工作协议》,引入禁毒社工硕士研究生及导师团队,从主体责任、合作共建、问题对策等角度,助力吸毒人员管理、帮扶、救助和教育工作,探索本土化的服务模式,为推进禁毒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积累可推广的经验。期间运用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开展同伴教育孵化营共3期,48次课程,入组核心辅导员32人,与68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结对帮教,开展见面访谈216人次、心理辅导96人次、帮扶求助121人次,取得了“康复、帮扶、救助、回归”的叠加效果。虽然昆明市的禁毒社会工作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在探索中前进。总体来看,昆明市尚未将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未开发和规范相应的禁毒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未有购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的专项资金和制度,未对禁毒社会工作者设置招录条件、考核标准,仍然处于公益岗位安置的层次。在切实推进禁毒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方面,昆明市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禁毒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培养本土化进程亟须加速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率先在全国开设社工硕士专业学位禁毒社会工作研究方向,先后获批“云南省禁毒教育培训科研基地”“云南省禁毒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和教学平台,是我国禁毒社会工作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之一。每年招收社会工作硕士40人,本科50人。通过开设禁毒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课程和招收专业方向学生,为持续培养专业禁毒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对于禁毒社会工作实现本土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云南师范大学因此成为我国禁毒社会工作教学、科研的领头羊。

禁毒社会工作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可以为我国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本土化支持。我国各地的禁毒社会工作人才本土化意识相对较弱。相关政府部门、戒毒医疗机构、禁毒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禁毒社会工作对口岗位吸纳力不足。禁毒社工只有专业教育,没有就业岗位。因此,禁毒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在步入社会时工作不好找,专业对口率不高,存在学非所用的现象,没有从事专业对口工作的占比很大。长期以来,昆明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要由禁毒办、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协同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服务工作主要由禁毒专职人员或公益岗位人员负责实施,他们除了禁毒工作,还要做反诈骗、反恐怖、反邪教等平安建设工作,其精力主要集中在日常事务的处理,服务工作的质量、专业性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如何从禁毒专职人员队伍过渡到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这条道路还有待探索。

(三)社区戒毒康复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不足

当前,我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具有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特点,上海、广东、江苏等地戒毒康复工作基础较好,其余省份大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工作基础薄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体推进效果不明显,教育矫治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都亟待提升[14]。截止2022年底,云南省社会工作机构432个,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1424个,持证人数13458人,占比15.9%,没有一家专门从事禁毒社会工作的机构,从业者都是由乡镇街道或禁毒办招录、使用。昆明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与东部城市相比,社会化程度相对落后,其中原因,一是昆明市处于西南边陲地区,城市建设相对滞后,社区发育水平低,禁毒社会化服务设施配套短缺,资源整合困难,缺少专门活动场地。二是昆明市欠缺专业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执行机构,现有社会组织不具备承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禁毒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能力。三是昆明的禁毒社会工作行业尚未形成,还需要继续向前探索。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四)本土化的禁毒社会工作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利用中国知网的高级检索功能,以“主题”为“禁毒社会工作”,“作者单位”为“昆明”,对数据库内2023年2月以前的全部文献进行检索,发现仅有15篇文献数据。从年度发文量变化来看,在2016年以前只有2篇相关文献。200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先后出台,为禁毒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2017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更是对禁毒社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加大了对禁毒社会工作的投入力度和学术探索,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也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从研究的主题和内容来看,宏观理论方面的研究较少,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引入实务方面的研究较多[15],本土化的禁毒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研究滞后。学者王曙文研究了禁毒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及应对策略[16],禁毒社会工作发展困境与对策研究[17];学者李蓓探究了云南省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路径建构[18];学者李霞提出了对禁毒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思考[19],以及新形势下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长效机制的研究[20]。总体而言,昆明市禁毒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发展迟缓,本土化的禁毒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研究滞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禁毒社会工作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仍处在“边缘化”状态的一个重要表现。

四、禁毒社会工作应对挑战的策略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各级政府要在国家政策法律的框架下,不断强化法制建设,促进禁毒社会工作机构的合法设立和规范化发展,打造政府采购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以各级各种禁毒协会、基金会为依托,整合、聚集社会资本,为禁毒社会工作和队伍建设募集资金;把那些适合由社会力量来从事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到政府采购的范畴;制定和完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的标准,推动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化发展;健全禁毒社会工作者的招聘办法、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配备使用、激励保障等有关政策;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行使地方立法权,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制度规范设计,为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客观地说,广大中西部地区现有的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大多缺乏相关专业背景与实务经验,工作的专业性难以保障。禁毒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滞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机制未确立的问题亟待解决。为禁毒工作注入专业社工力量,是推动禁毒工作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各地政府要加强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禁毒社会工作者的招聘录用、工资待遇和培训教育体系,构建禁毒社会化工作机制,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发展[21]。为禁毒社会工作者提供合适的岗位,规范禁毒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评估,促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同时,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和产教融合育人的功能,探索高校与地方联合培养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新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在项目研发、技术培训、课题研究、就业招聘等方面携手并进。注重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的巨大作用,加强禁毒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对禁毒专职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高等院校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扶持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历史和现实表明,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是在教育为先的专业化和实践为用的职业化基础上推进的[22]。学者陆士桢、郑玲认为民办社工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传递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23]。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仅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还不能完成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创建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禁毒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提供规范指引,组建一支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禁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与治理水平相匹配的禁毒社会化延伸服务。高校具有多层次、多样化的禁毒社会工作人才,教师拥有开拓禁毒社会工作的社会资本。因此,政府在开设禁毒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中整合专业力量,鼓励并扶持高校的禁毒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领办并运营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将部分禁毒社会化服务项目交由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可以实现政府与高校的协同互助,形成政府与禁毒类社会组织共同提供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的合力。“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部分服务项目、高校具体运作”的运行机制[24],可以拓展实践教学的空间,促进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一方面培养禁毒社会工作人才,提升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发展禁毒社会工作实务,积累本土化经验,为各地禁毒社会工作机构本土化发展提供成熟模式。

(四)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禁毒社会工作教育服务体系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施行以来,学界在扎实推进禁毒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除去推进禁毒社会工作实务探索、汇编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案例、组织参与禁毒社会工作研讨会等方面的工作外,近些年来还从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模式创新、互联网科技助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时代下戒毒康复人员精准帮扶等三大维度进行研究及讨论,为创新禁毒社会工作发展模式提供清晰思路,形成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成果,这是令人欣喜的现象。构建中国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体系,必须重视禁毒社会工作研究,提供更多禁毒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在禁毒社会工作进入全面高速发展的时期,政府部门、高校、禁毒社会工作者必须进一步加强联系和交流。政府部门、禁毒社会工作者可以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将实务经验转化和上升为理论模型,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的禁毒社会工作教育服务体系,这些对于切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完善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语

毒品问题的治理,一方面要减少毒品的供应,另一方面要减少毒品的需求,再一方面要减少毒品的危害。创建“无毒社会”是加强、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种“预防和减轻毒品危害”的专业工作,在加强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毒品问题治理效能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适应毒情形势新变化和新时代禁毒工作新要求,禁毒社会工作必须走“本土化”道路。禁毒社会治理中的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一定要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和国家社会治理体系中通盘考虑,发挥禁毒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推动禁毒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发展,建构禁毒社会工作本土化模式,实现禁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的禁毒社会化治理之路。

禁毒社会工作是一个新兴职业,是社会工作的一项实务,是一个全新的发展领域;是禁毒工作社会化发展方向和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25];是禁毒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和重要举措;是一种助人免受或减少毒品危害的活动,是推动毒品治理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有利于完善国家的社会治理体系[11]8—10。只有大力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发展禁毒社会工作,将毒品问题治理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范畴,走以预防为主减少毒品需求之路,我国的毒品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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