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实绩考核助推乡村振兴
2023-04-20钱宏光王建中
钱宏光 王建中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近年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将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情况督查列入每年度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建立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围绕“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历经了“起步、完善、深化”的探索实践,构建“三位一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让考核导向更加鲜明、方式更加优化、作用更加显现,以硬碰硬的考核推动实打实的乡村振兴实绩,加快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提供了坚实保障。
农技人员在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水一方稻米基地为小学生进行科普教育 作者供图
围绕“考什么”,用鲜明导向立起推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挥棒
考什么就会引导干什么。导向是行动的指引和方向。牢牢把握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是我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考核内容设置上,我省坚持中央强调什么、部署什么就考核什么,督促引导各地各部门把为农民群众造福作为最主要的政绩,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在指标体系设置上,坚持守住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设置为一票否决事项和减分项;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的短板弱项问题,因时为法、随事而制,因地制宜设置不同的指标目标值和差异化权重。通过考核指标设置等一系列措施,较好地解决了我省“三农”领域一些突出问题。今后还应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粮食安全根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业强省基础夯得更实,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突出目标导向,增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前瞻性和方向性。理顺工作思路,瞄准目标抓落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制定考核方案。对全省13个设区市、76个涉农县(市、区)和33个省级部门开展考核。坚持全省统一指标体系和区域差异相结合,每年年度考核内容既对标中央要求,又紧扣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三大光荣使命,既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兼顾全面,又突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持续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着力对考核内容精准聚焦,在不影响考核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指标数量,力求精简高效。2020年,对市县考核实行“长期重点任务+年度重点任务”,长期重点任务28个指标作为得分项;年度重点任务及区域重点目标10个指标,设为扣分项。2021年及2022年,对市县考核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设定了10个一级指标和20个左右二级指标,以体现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的统一。
突出结果导向,增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务实性和有效性。以工作实绩和成效为准绳,以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评判依据,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结果评定上,既注重客观指标结果,又突出农民群众主观感受,把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参与度作为重要标准,考核评价得分由原来的加分项调整为与考核指标总得分相乘的系数项,进一步凸显“群众观”。同时,既体现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水平”进行横向比较,按35%比例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等次,又体现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进行纵向比较,按10%比例设进位第一等次。再者,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提出的重大决策政策要求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近两年,通过实施考核,持续推动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1+4+1”乡村治理体系等若干配套政策举措的出台和完善。
围绕“怎么考”,用考准考实聚焦实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公信力
为确保考核过程扎实、考核结果真实,我省不断创新考核机制,力求精简精准,以高质量的“考核标尺”引领驱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把考核全过程公开化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基本原则,构建统筹联动工作机制。考核工作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由省委农办牵头实施,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省有关部门既是被考核对象又是考核责任单位,省市县都建立了相对应的考核责任体系,全省构建起三级“大统考”框架体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和“县级自评、市级初审、省级复核”工作机制在近年来考核过程中不断完善。同时,坚持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相统一,推动工作抓在平时、干在日常,防止“平时不算账、年终算总账”。对考核指标实行“项目化管理、常态化调度”,以季度监测、半年评估为载体,推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督促市县改进提升。细化分解考核指标,明确时限要求,加强跟踪监测,形成平时有监测、年终有印证的闭环链条。将日常专项督查、检查、调研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纳入考核内容,赋予分值。每季度召开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省级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真正使工作落在平时、考在平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把考核“任务项目化、项目指標化”作为推动年度乡村振兴任务落地的重要方式,构建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乡村振兴实绩创造在哪里,考核就跟踪到哪里。为引导市县更好地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争先创优,我省全面融合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的相关任务要求,结合江苏特色,构成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和分值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标评估、科学完备的数据统计制度,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平时与年终对接、全面分析研判、开展群众评议等多种方法手段,数据可获得、可观测、可验证、可反馈,确保指标内涵、统计口径一致。定量指标依据统计数据,定性指标实行集体评分(评分主体不少于3个),先赋格次(A、B、C三类,A格次不超过35%)再赋分值;采用层差法、综合指数法等计分,保持计分级差,最高分值与最低分值的差值不低于本项分值的10%。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汇总、分析、核定各市县指标任务推进情况并及时反馈,实现考核数据全程“线上跑”、全程纪实,确保考核数据精准性。
把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标尺,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始终,突出考核农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有感”。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推磨式”民意调查和实地考察,把第三方评估结果折算为系数与考核指标总得分相乘,彰显农民群众满意度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和张力效应。农民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围绕“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提升、乡村治理等设置问卷,此项举措深得各地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青睐与好评。采取入户调查问卷、村镇干部问卷和实地观察问卷等方式,每年对全省76个县(市、涉农区)每县随机抽取2—3个镇,每镇随机抽取2—3个村,每村随机抽取10户农户以上样本,全省共抽取8000余份调查样本,深入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真实感受和评价,深入了解各级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围绕“如何用”,用正向激励推动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有力
为增强考核结果运用刚性,我省坚持精准科学定结果、多措并举用结果,切实做好考核“后半篇文章”,推动“考”有所得、“评”有所获、“改”有所成,用好用活考核结果。
坚持与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相结合。乡村振兴实绩专项考核与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进行了有机衔接,2020年、2021年考核结果折算为一定分值,纳入高质量综合考核得分。近两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把公布上一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作为一项重要议程,形成对标找差、竞相发展、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同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不仅考出了质效提升,也考出了前进方向。连续2年稳居全省“综合排名第一等次”的南京、苏州、无锡,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对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标全省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指标体系与制定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指标体系有机衔接,使任务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坚持与表彰奖励相结合。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我省把近年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表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在推荐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国家级、省级试验示范等方面工作市县名单时,我省也把上一年度市县考核结果和相关指标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同时,在干部的使用上,坚持考事与考人结合,让“奖优”与“罚劣”双向发力,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真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苏州、盐城、泰州等地把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与所在地干部提拔使用挂钩,进一步激发强化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责任担当,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持与项目资金奖补相结合。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对考核排名前列的市县实行资金奖补,近三年全省共安排3.75亿元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奖补资金,分别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综合排名第一等次的设区市、涉农县(市、区)进行奖励,市、县单个分别奖励500万元和300万元。奖补资金列入省级财政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与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农业公共服务补助、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4个专项同步下达。市、县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重点用于支持农业农村产业振兴发展、改革创新示范与人才培育、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
坚持与动态反馈相结合。通过开展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年终考核,我省已逐步形成任务制定、督促核查、考核评估、反馈提升“四位一體”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闭环工作链条。突出精准反馈。近三年对半年评估实施进度相对落实的指标,省委农办及时对设区市进行提醒;年终考核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市、县“点对点”分别反馈考核在全省的位次、每项指标得分、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推动各地纵向比较知进退、横向比较知不足,对标先进、加压奋进。对各地结果不理想的具体指标,有针对性地分析指导,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到位。同时,对年度考核结果波动较大的市县,省委农办开展了专题走访调研,制定个性化改进方案,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