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同创新引领城市群发展
2023-04-20徐晓明
徐晓明
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这就意味着,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推动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
需要看到的是,我国城市群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大中小城市的经济规模悬殊,部分产业定位相近,导致有的城市群虽在空间上实现了聚集,但在资源辐射、经济合作、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凸显,城市群发展呈现核心联动不够、区域发展相对分化的态势。应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群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的研究,协调处理各要素资源、各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在统筹区域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通过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促进功能、空间、产业、城乡、制度等方面的协同,进一步发挥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集聚与外溢效应,以协同创新引领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以功能协同促发展。城市群通过核心城市的引领来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使得整个区域功能更加优化、竞争力更强。对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的优势功能实施差异化布局,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协调效应的发挥,使城市群功能得到最优发挥。
以空间协同促集聚。城市群在顶层设计和区域规划中,宏观上需要以产生集聚效应来引领城市群的发展,微观上则需从城市群内外要素流动、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协同入手。对同一城市内空间规划应实行“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对不同城市间的规划应根据整体发展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盘活空间资源。
以产业协同促高效。城市群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实现要素资源的集聚与配置,可使区域性产业实现互补共生,从而推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责任分摊、功能联动,进一步避免资源重复浪费甚至产业恶性竞争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实践证明,在科学规划引领下,根据城市群不同的资源禀赋合理分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协同,有利于不断实现城市的特色化发展,形成强有力的区域竞争力。
以城乡协同促融合。在城市群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关注城市与城市间的协同发展,也不能忽视城乡协同,否则就可能会加大城乡发展的差距。应把乡村振兴与城市群建设联系起来,充分考虑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及农村的发展定位,构建合作共赢的城市群。
以制度协同促共治。协同制定与城市群发展相适应的一揽子制度,如合作机制、互助机制、补偿机制、保障机制等,有利于实现城市间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有效提高区域的创新动力和抗风险能力。要打破利益藩篱,扫除阻碍要素资源配置的壁垒,通过创新完善利于城市间资源扩散和渗透的体制机制,使不同规模的城市间联动趋于紧密,推进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通過探索形成科学、高效的城市群治理体系和结构,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