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为“青山作伴水为邻”增添“信”动力
2023-04-19李嘉
◎文/ 李嘉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也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
中国式现代化着眼解决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自2003年1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决定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以来,至今,我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现如今,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环保信用监管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
信用分级分类助推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
绿、蓝、黄、红、黑,这些色彩在生活中平淡无奇,但在生态环境领域却是用于区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的重要标识。
江苏某建筑公司对于这一标识印象就极其深刻。2021年3月,这家公司A区工程项目因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被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了两次行政处罚。同年4月,该公司B区另一工程项目同样因未经审批夜间施工导致噪声扰民被群众投诉,被再次实施行政处罚。根据《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该公司环保信用等级被评定为红色,属于环保失信企业,评价结果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推送至江苏省银保监局等部门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金融机构根据环保信用等级对该公司实施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该公司因为环境失信导致贷款受限。
该公司不但被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列为重点监察对象,还同时被多家银行催缴和限制贷款,且行政处罚公示期内,不能参加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经营压力巨大。痛定思痛,该公司主动和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积极申请信用修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在各个施工现场对照各项生态环保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不敢再触碰法律红线。
2021年10月,公司未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公示期满,环保信用得到修复,总额近10亿元的贷款受限额度得到恢复,资金链风险得到解决,企业经营重新走上正轨。
据了解,江苏省环保信用建设工作已有多年基础。2000年,江苏省原环境保护厅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级,确立绿蓝黄红黑五色等级制度。2013年,出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标准;2015年,实施环保信用差别电价政策;2019年1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实施《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环保信用评价公正依法、平行管理、系统自评、实时更新。2019年12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开启2.0正式版。
2020年12月,江苏银保监局联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江苏,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事业单位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贷款条件;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审慎授信,在其环保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额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环保信用分级分类为抓手,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于环境管理、日常监管等各个领域,对于失信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倒逼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信用评价信息共享运用构建环保信用监管新模式
18年前的8月15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首次在浙江湖州提出。十余年来,在该理念的指引下,浙江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幅美丽中国“之江画卷”逐渐绘出。如今的浙江处处绿水青山,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故事亦在处处显现。
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浙江省着重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抓手,构建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区域、跨部门的环保信用监管新模式。2020年以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长三角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信用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印发《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推动长三角环保信用一体化管理。
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方面,建立长三角地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推送机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名单认定结果等环保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长三角”平台,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在统一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方面,制定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定期向“信用长三角平台”推送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现严重失信名单区域互认和一体化管理。
在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方面,三省一市依据“信用长三角”平台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名单认定结果等信息,通过行政审批、综合监管、金融服务等,推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温州某游乐设备公司就是这一举措的受益者。2021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需求需租用标准厂房约1000平方米,但遇到了资金周转问题,遂向永嘉农商银行申请保证贷款70万元。考虑到该公司2021年环保信用等级为最高等级A级(优秀),永嘉农商银行落实企业环保信用差异化信贷政策,对环保信用等级为A级企业的贷款基准利率低于B级(良好)和C级(中等),此外银行还开通绿色通道,当即为其办理完成流动资金贷款70万元。
据了解,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要求,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商业银行对环保信用A级和B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给予优惠利率定价。
实践证明,这种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的环保信用监管新模式可以形成鞭策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环境行为的监督力量,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企业绿色发展增添“信”动力。
灵活应用动态评价帮助企业守法经营
既要严格执法,约束污染企业,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又要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监管的力度和服务的温度如何兼顾?福建省坚持主动服务企业、灵活应用环保信用动态评价、自动修复机制和生态云大数据,对完成整改的失信企业及时给予信用等级调整或平台自动修复,指导帮助企业解除信用惩戒措施,获得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这次信用贷款真是帮了我们大忙,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感谢市生态环境局和银行这次对我们贷款的支持,有了环境信用评价这些政策,相信我们会越做越好。”作为海西重要电源点的福建省莆田市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湄洲湾电力”)年发电量达140亿度,2021年社会用电需求增大,燃料原料煤炭价格上涨,公司资金缺口不断增大,企业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为此向银行申请资金贷款解决企业困局。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采取“四个一”强有力措施帮扶企业,第一时间组建环境信用评价团队立即与企业对接;第一时间向企业详细讲解莆田市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政策;第一时间辅导企业使用“福建省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系统”;第一时间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资料审核工作。
国投湄洲湾电力当年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因此获得2亿元银行贷款,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链短缺困难。
这是福建省充分利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帮扶诚信企业融资贷款、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
福建省创新建立动态评价和应约评价制度,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修订出台《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将年度指标整合修订为23项动态评价指标,建立常态化、自动化、动态化评价系统,对接生态云平台各业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采集自动化,可实时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初评,简化了评价程序。
依据评价方式将评价对象细分为三种:强制评价对象,为已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企业和上市公司;应约评价对象,为金融机构拟授信企业客户;自愿评价对象,为主动参与环境信用评价的其他企业。
评价不是目的,通过评价督促企业整改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环保诚信水平和能力才是根本。福建省始终将帮助企业守法经营作为环境信用评价的落脚点。
如今,环保信用评价已被广泛应用于绿色金融、市场监管、价格调节等领域,成为企业发展道路上的绿色名片和绿色动力,因此,无论是政府、企业乃至全社会都应增强“知信、用信、守信”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助力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信用“引擎”激发生态环境治理的澎湃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