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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成都:北宋陪都“京都意向”的构建

2023-04-18

地方文化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陪都西京北京

何 强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730020)

陪都,现今一般指首都以外另设的副都。 早在商朝就有了确切的陪都建制。①至于夏朝有无陪都,学界尚有争议,主张夏朝有陪都者有如张国硕者,详见氏著:《夏商时代都城制度研究》,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 年。古代陪都又有别都、陪京、留都、下都、行都、副都等多种称呼。②陈桥驿主编:《中国都城辞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年)的相关论述。在古代,陪都与现今所谓的首都③按:我国古代并无“首都”一词,最早出现在中华民国时期,乃“Capital”之中文译词。都常被冠以“京”“都”之名号。“京”,《说文·京部》曰:“人所为绝高丘也。”④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卷10《五篇下·京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第229 页上。本义为依靠人力所作的高丘,后又引申为“大”。 如“京师”者,《春秋公羊传》即曰:“京师者何? 天子所居也。 京者何? 大也;师者何? 众也。 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⑤何秀解诂,徐彦疏,阮元校刻:《春秋公羊传注疏》卷5《桓公九年》,北京: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2219 页中。“都”,《说文·邑部》曰:“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从邑,者声”。⑥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卷12《六篇下·邑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第283 页下。《释名》曰:“国城曰都,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⑦刘熙:《释名》卷2《释州国第七》,《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25 页。可见,“京”“都”是天子或皇帝之居地。然而,皇帝毕竟“分身乏术”,不可能同时居于数地,因此,便有了“皇帝所居”之地与“都而不居”之地的区分,由此形成了事实上的首都与陪都。

北宋承后周以东京开封府为首都,以西京洛阳府为陪都,采取东、西二京模式。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又升应天府为南京,仁宗庆历二年(1042)又增设北京大名府,实行东西南北四京制。 关于宋代的陪都研究,前贤已从陪都的建立、地位及作用,城阙建设与城市形态,陪都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论述。⑧相关综述可参见拙著:《北宋陪都及其经济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9 年,第16—19 页。然而,尚少将宋代陪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对于陪都与首都关系亦多侧重于北京大名府。⑨齐子通:《如影随形:唐宋之际都城东移与北都转换》,《中国史研究》2020 年第2 期;艾蓉:《宋朝大名府军事地位研究》,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年。故此,本文拟从首都与陪都的关系出发,探讨各陪都“去地方化”与“首都化”的演变过程,及各陪都在王朝都城体系中地域特色的构建等,以求教于方家。

一、从立都配置到京都意向:陪都形成史上的不同阶段

北宋东京与西京系承五代后周而来,其设都立制的相关问题以南京应天府及北京大名府的设置为典型。 细究南京与北京的设都立制,都格外强调行宫、京城的建置,着力突出“天子之都”“帝王之宅”的标志。如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正月丙辰(29 日)升应天府为南京时,有曰:“应天府宜升为南京,正殿以归德为名。 咨尔都民,承予世德,庆灵所佑,感悦良多。 ”①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 2 之 1》,北京:中华书局,1957 年版,第 7331 页。庆历二年五月戊午(16 日)置大名府为北京时亦诏曰:“先朝驻跸行宫正殿,以般瑞为名”。②《宋大诏令集》卷 159《政事十二·建都·建北京德音》,北京:中华书局,1962 年版,第 598 页;《宋会要辑稿》,《方域 2 之 2》,第7332 页。当然,天子行宫、京城的建置,更确切地说体现在“更名”上。 此外,还更加强调“皇恩浩荡”,如建立南京时,则有曲赦、追赠功臣、蠲免民众税赋、赏赐酺宴等活动,史曰:“仍赦境内及东畿车驾所过县流以下罪。 追赠太祖幕府元勋僚旧,及录常参官逮事者并进秩,欲授子孙者亦听。除民干食盐钱。御重熙颁庆楼观酺,凡三日。”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82“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丙辰”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 年版,第1864 页。 按:曲赦应天府及至京所过县流以下罪,详见《宋大诏令集》卷159《政事十二·建都·升应天府为南京曲赦应天府及至京所过县流以下罪》,第 598 页。而建立北京时,甚至没有专门的诏书,而是直接以“德音”的形式下发的,名为《建北京德音》。 “德音”虽亦是帝王诏书的一种,但严格讲,其应是属赦书,正式出现在唐代。 宋人赵升《朝野类要》曰:“泛降而宽恤也”。④赵升编,王瑞来点校:《朝野类要》卷4《文书二·德音》,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第83 页。《建北京德音》中也提到了“增置仓厫、营舍”等,但这更多的是在于强调“并给官钱,毋得科率”,⑤参见《长编》卷136“庆历二年五月戊午”条,第3260 页。仍不失“德音”之主旨。

北宋通过更名行宫、曲赦和德音等措施,使陪都之名号迅速建立起来,也就意味着其与地方普通州县拉开了距离。 但就陪都形象的构建而言,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名物制度的建设,也许才刚刚开始。 而其建置方向则表现出明显的“首都化”的倾向,⑥按:西京洛阳府是宋直接继承后周而来,“西京之式”在南京的京都形象构建中亦发挥了相当的作用。 而且,由于西京洛阳的历史传统,宋初首都开封的宫城营建,亦参考了西京的有关设施。即宋人张耒所言之“别都制度拟王畿”。⑦张耒撰,李逸安等点校:《张耒集》卷22《七言律诗·戏同小儿作望南京内门》,北京:中华书局,1998 年,第403 页。正是在持久的“首都化”的作用下,陪都才看上去像是真正的陪都,建构了陪都的“京都意向”。 之所以称为“意向”,是因为不论是陪都“首都化”程度多么高,其都不可避免地保留有浓厚的地方特色;而“首都化”也永远只是一个可期待的目标,实不可能真正类而同之,不可避免地保留有浓厚的“地方性”特色,下分而述之。

二、陪都的“去地方化”与“首都化”

府制的建立及其属县地位提升是唐代设都立制时最重要的原则与意识,即所谓“京都所治为赤县,京之旁邑为畿县”。⑧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33《职官十五·县令》注文,北京:中华书局,1988 年版,第920 页。由于唐后期及五代时期频繁的都城废置,造成了府制的扩大,遂将有京都之号的府属县级别定为赤县与畿县,无京都之号的府属县定为次赤与次畿,府为次赤府。 五代后唐时期,有京都之号的府制亦进一步分化,在邺都兴唐府和北京太原府出现了“次府”之称,以示与京兆、河南二府的区别。⑨可详参齐子通:《次赤、次畿县的成立与唐宋府制变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1 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年,第247—276 页。北宋时府制的建立及其属县地位提升已不再是设都立制的重要原则,如景德三年(1006)宋州升应天府诏时,明言“宋城县为次赤,宁陵、楚丘、柘城、下邑、谷熟、虞城等县并为次畿”。①《宋大诏令集》卷159《政事十二·建易州县·升宋州为应天府诏》,第599—600 页。直到大中祥符七年(1014)应天府升为南京后,“宋城县为正赤,余县为正畿”。②《宋会要辑稿》,《方域 5 之 11》,第 7388 页。南京属县“正赤”“正畿”的地位,也即意味着南京“京府”地位事实上的确立。

值得注意的是,庆历二年(1042)北京大名府的属县却并未随着北京的建立而升为“赤县”与“畿县”,而是升为“次赤”与“次畿”,《宋会要辑稿》曰:“庆历二年升元城、大名为次赤,余并为次畿”。③《宋会要辑稿》,《方域 5 之 12》,第 7389 页。这种已立京都之号,而府属县却被升为“次赤”“次畿”的现象,自唐朝府制作为京都之号确立以来尚属首见。 这种现象似乎维持了很久,王瓘《北道刊误志》中亦称大名府治大名、元城二县,大名、元城为“次赤”,馆陶、永清、临清等均为次畿。④参见王瓘撰:《北道刊误志》,《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91 年版,第21—22 页。而《北道刊误志》是神宗熙宁年间王瓘奉诏编纂的一部地理志书,经考证具体成书时间可能是熙宁四年(1071)十月以前。⑤详见李孝聪:《〈北道刊误志〉残本及其反映的历史地理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 年第2 期。这与上引《宋会要辑稿》“庆历二年升元城、大名为次赤,余并为次畿”的记载完全相符。 因此可以说,北京元城、大名为次赤的情况至少保持到了熙宁年间。⑥按:熙宁六年(1073)省大名入元城县,熙宁七年(1074)神宗修北京城,八年定厢坊制度,向首都开封看齐,此时很可能参照京都之制,对附郭之元城县的地位作了升格。而至迟在《元丰九域志》中,府治所在的元城县就已为“赤县”,其余诸县也已并为“畿县”。⑦详见王存撰,魏嵩山、王文楚点校:《元丰九域志》卷1《四京·北京》,北京:中华书局,1984 年版,第7—8 页。庆历二年北京大名府诸县升为“次赤”与“次畿”的现象,一方面可能由于原来属县级别较低,其地位不可遽升;另一方面可能还在于此时“京府”观念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京府”观念的最终确立,应以《元丰九域志》的修撰为契机。

综上可见,随着唐五代府制与京都名号关系的发展与分化,宋代设都立制时府属官吏名号及属县地位已经变得不再紧迫,但神宗元丰时期“京府”观念的最终形成与府属县“赤县”“畿显”的完全建制毕竟代表了唐以来“京都之制”发展的长期趋向。

官司与职官体系是宋代陪都“去地方化”与“首都化”又一重要表现。 如上所论,唐玄宗时府制的创立,对唐五代及宋朝京都之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府制的创立,不仅涉及府的名号及属县地位的提升,而且府的长官名号及府属僚佐体制也随之产生了重要的变化。 府是由州改制而来的,其实是一种拥有“崇名”的州,而唐前期州的官僚体制是以刺史为首,又置有别驾、治中为副长官,后避高宗之讳,改“治中为司马,别驾为长史”。后又增“置别驾,长史如故”。其下又设录事参军、司工参军等属官。 而府制建立后,则以“长史为尹,司马为少尹”,“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余司改司为曹”。⑧以上参见《旧唐书》卷8《玄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172 页;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210“开元元年十二月庚寅”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 年版,第6810 页。这一系列名号,宋朝的京都几乎都继承了下来,只不过“尹、少不常置”,常以知府领之。 不过“尹、少不常置”的情况,徽宗政和三年(1113)依首都开封之制,而有所改变,时资政殿大学士邓洵武上奏曰:“河南、应天、大名府号陪京,乞依开封制,正尹、少之名。 ”徽宗从其请。⑨不过,徽宗宣和三年(1121)又诏:“河南、大名少尹依熙宁旧制,分左右厅治事;应天少尹一员,及三京司录,通管府事。 ”以上均见《宋史》卷 167《职官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 年,第 3960 页。

留守司及所属分司机构是陪都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又一行政制度。 留守司置有留守、留守通判、留守判官、留守推官等。⑩可详参龚延明编著:《宋代官制辞典》“四京留守判官、推官”条,北京:中华书局,1997 年,第529 页。值得注意的是,留守并非三陪都所专有,留守本为“天子巡狩、亲征,则命亲王或大臣总留守事”而设,宋初太祖亲征泽、潞时,就曾“任命枢密使吴延祚为东京留守”。 三陪都留守之设,则不同于东京,属常置性质,其职能主要为“掌管宫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政皆属焉”。①以上参见《宋史》卷167《志·职官七》,第3959—3960 页。 按:以往关于其为“闲司”的论断,张祥云进行了辨证,认为《宋史·职官志》所言基本可靠,详见氏著:《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123—128 页。而留守司的所属机构则主要有留司御史台、国子监等。②按:西京还置有留守司礼院等机构,详见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第157—158 页。宋朝西京河南府上承后周,西京留司御史台亦承其建制,兹不赘言。 西京国子监的建置时间多有争议,一般以仁宗景祐元年(1034)为是,③详见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一书的考证,第140—142 页。由河南府学改置而成。 南京的国子监设置要早于御史台,国子监设置于仁宗庆历三年(1042)十二月,亦由南京府学所改,④《长编》卷145“庆历三年十二月戊午”条,第3516 页。留司御史台始置于仁宗庆历五年(1045)九月。⑤《宋会要辑稿》,《职官 17 之 38》,第 2753 页。北京的留司御史台始置于庆历七年(1047)六月,⑥《宋会要辑稿》,《职官 17 之 38》,第 2753 页。而北京国子监具体设置时间不详,但其当不晚于熙宁初年。⑦按:熙宁五年,韩琦就曾举荐王岩叟为北京国子监教授。 详见王岩叟撰:《韩忠献公别录序》,收入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02 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96 页。不难发现,留司御史台、国子监等都是北宋中后期逐渐增置的。 这些分司官并无多少执掌,多属“优贤”性质。⑧王栐撰,诚刚点校:《燕翼诒谋录》卷5《优恤士大夫》,北京: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474 页。神宗以后,其人员设置、性质等更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史曰:“增置三京留司御史台、同判国子监及诸州宫观官,以待卿监、监司、知州之老不任职者。 王安石亦欲以此处异议者,遂诏毋限期。 ”⑨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18“熙宁二年十二月”条,北京:中华书局,2006 年版,第425 页。就实际的政务实行而言,以上陪都之府职体制和留守司体制并无太多冲突,主要是以知府兼职留守而实现的。 而留守司体制最大的政治作用,则在于凸显陪都的政治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陪都在“名号”上“去地方化”与“首都化”的表现尚不止于此,现借用上引宋人邓洵武言作一总结,曰:“河南、应天、大名府实号陪京,故城则谓之皇城,库则谓之左藏,有国子监以掌学校之政,有御史台以典省官之仪。至于司局之称,多类天府。”⑩以上参见《宋会要辑稿》,《职官56 之40》,第 3645 页。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上,陪都也多有比拟首都之制,如咚咚鼓制度,宋敏求曰咚咚鼓,“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之上,以警昏晓。 太宗时,命张公洎制坊名,列牌于楼上。按唐马周始建议,置咚咚鼓。惟两京有之。后北都亦有咚咚鼓,是则京都之制也”。[11]宋敏求撰,诚刚点校:《春明退朝录》卷上,北京:中华书局,1980 年,第11 页。 按:据李裕民考证,《春明退朝录》系熙宁三年至熙宁十年(1070—1077)陆续修订、增补而成(详见李裕民:《十六种古籍成书年代考》,《古籍整理与研究》1987 年第1 期)。 引文中“后北都亦有咚咚鼓”,很可能亦是熙宁年间神宗在北京大力推行“京都之制”的一环。另外,三陪都榷曲之制,也是颇为典型的京都之制,如景德四年(1007)真宗依东京体例施行榷曲制,诏曰:“两都之间,实无异等,……其西京清酒务,宜令停废,一依东京体例施行”。[12]《宋会要辑稿》,《食货20 之4—5》,第5134 页;《宋大诏令集》卷183《政事三十六·财利上·废西京清酒务依东京例诏》,第665 页。南京榷曲的具体时间苏辙曰“南都卖曲与建都同一敕”。[13]苏辙撰,俞宗宪点校:《龙川略志》卷4《议卖官曲与榷酒事》,北京:中华书局,1982 年版,第21 页。庆历二年(1042)建都北京后亦曾实行过榷曲制度,史曰“北京售曲如三京法”。[14]《宋史》卷 185《食货下七·酒》,第 4516 页。最后,在实际政务操作中,如赦书等中亦多有二京、三京、四京等集合概念的出现,兹不赘言。

三、陪都的自我特色形塑

陪都在“去地方化”与“首都化”上,既然都不可避免地保留有浓厚的地方特色,那么陪都的这些地方特色究竟是借由哪些事物体现的呢? 它们究竟具备了何种特点,而成为陪都的代表与象征的呢? 前揭,具有京都之号的首都与陪都,都是以天子(皇帝)之“居地”为中心的,因此,陪都的这些地方特色也无疑与皇帝及其形迹为最主要的存在标志。 而这些标志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有一个形塑的过程,故笔者将之称为“陪都的自我特色形塑”。 需要指出的是,北宋北京的设立,是应对辽朝威胁而设立的,军事功能一直是其最主要的价值体现,其自我特色形塑即表现为军事功能的进一步加强,即首都开封“北门锁钥”,而与皇帝行迹并无太多关涉,这里仅讨论西京与南京的自我特色形塑问题。

(一)西京皇陵体系与神御殿

从五代以来,西京作为都城在军事地理和历史传统的影响在逐步下降。 相反,北宋西京作为“陵寝重地”的形象却随着诸帝的先后入葬则在逐步加强。 关于北宋西京皇陵的问题,还得从宣祖改卜安陵说起。宣祖,即赵匡胤父亲赵洪殷,周世宗显德三年(956)卒,葬于东京“京城东南隅”。①《长编》卷4“乾德二年闰十二月丁卯”条,第113 页。宋太祖建隆元年(960)九月追封尊号“武昭皇帝,庙号宣祖”,②《宋史》卷1《本纪·太祖紀一》,第7 页。其葬地称安陵。 建隆二年(961)六月甲午,皇太后崩于滋德殿,冬十月丙午葬于安陵。③参见《宋史》卷 1《本纪·太祖纪一》,第 9、10 页。乾德元年(963)年太祖命司天监浚仪赵修己、内客省王仁瞻等改卜于西京巩县西南四十里登封乡南訾村。④《长编》卷4“乾德二年闰十二月丁卯”条,第113 页;《宋史》卷123《礼二十六》,第2868 页。这次改卜是经过司天监的专门伎术官勘定的,至于改卜的目的,主要还在于借“山川王气”,以系“帝运之兴隆”,对此,以宋太祖名义撰述的哀册文有曰:“洛川南原兮山有嵩,山川王气兮洛阳东。 宫阙崔嵬兮形胜通,土圭测景兮天之中。 惟帝运之兴隆兮,盛大德而昭融。 閟玄宫而永安兮,与覆载而无穷。 呜呼哀哉! ”⑤《宋会要辑稿》,《礼 39 之 18》,第 1369 页。可以说,宣祖改卜安陵于洛阳巩县,实际已经奠定了北宋皇陵的根基。 关于太祖缘何将其父葬地迁至巩县,传统的认识主要有两点:第一,开封地处豫东大平原,地下水位偏高,不适宜建造大型陵墓;第二,主要在葬制上信奉“五音姓利”之说。⑥可参见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北宋皇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 年版,第3—4 页;陈朝云著:《南北宋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年版,第 4—5 页。近来潘晟从《地理新书》等术数文献形成过程的角度撰文指出,宋初山陵选址的术数方法并非单纯的“五音姓利”之术,还包括了地形选择等方法。⑦潘晟:《北宋皇位继承的地理术数“观察”与“预言”》,《中华文史论丛》2016 年第4 期。

诚然,宣祖改卜巩县奠定了北宋皇陵的根基,但巩县皇陵体系的真正建立,还要等到太祖的入葬。关于太祖葬地的传说,《长编》有载:开宝九年(976)三月,太祖“谒安陵,奠献号恸,左右皆泣。既而登阙台,西北向发鸣镝,指其所曰:‘我后当葬此。’赐河南府民今年田租之半,复奉陵户一年”。而《宋史》则省去了“鸣镝择葬”的说法,曰:太祖开宝九年三月,“次巩县,拜安陵,号恸陨绝者久之。 庚辰,赐河南府民今年田租之半,奉陵户复一年”。 对此,潘晟亦有发挥,认为太祖的陵寝之地实际上是太宗命司天监择定的,认为太祖“鸣镝择葬”的故事可能包含了历史叙述的曲笔成分,或许与宋初太祖、太宗之间的皇位继承故事有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整个北宋陵域中位于中心地位的是太宗而非太祖陵墓。⑧潘晟:《北宋皇位继承的地理术数“观察”与“预言”》,《中华文史论丛》2016 年第4 期。这点,潘晟的发挥似有过当之嫌,的确《长编》与《宋史》的记载为异,但至多能证明太宗并未按照太祖本意选择具体的葬地,而且作者关于“宣祖、太祖的永安陵、永昌陵为一组,太宗永熙陵以后诸陵为一组”的判断,主要是由自己站在太宗的永熙陵时“舒畅、旷达,诸陵向其群聚”的空间感知而来。 但无论如何,太宗为太祖择葬地,及太祖的入葬等真正奠定了西京巩县皇陵所在的地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陵寺,作为建在陵寝附近为守护皇帝陵寝的功德寺院,无疑是陵寝体系一部分。⑨按:汪圣铎《宋代政教关系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年)一书称之为“皇家坟寺”。不过按照学界一般的称法,皇家坟寺一般多指嫔妃、亲王、长公主等人的坟寺,地位要次于陵寺。 参见鲍志成:《南宋临安宗教》,杭州:杭州出版社,2010 年版,第194 页;高雄义坚等著,陈季菁等译:《宋代佛教史研究中国佛教史论集》,台北:华宇出版社,1987 年版,第72—76 页。北宋陵寺最早见于记载的是永安院,史载真宗景德元年(1004)曾赐田土给永安院。⑩《宋会要辑稿》,《礼 37 之 27—28》,第 1333 页。景德四年(1007)诏赐“永安寺僧师号二人,紫方袍五人,仍许岁度僧五人”。①《宋会要辑稿》,《礼 37 之 29》,第 1334 页。针对永安寺“近在陵邑”,“士庶之家不敢辄入”的现象,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诏曰:“宜令度地别构堂皇(皇堂),许其宅设聚会”。②《宋会要辑稿》,《礼 37 之 30》,第 1334 页。从诏令可以看出,永安寺还承担了陵邑附近士庶之家“宅设聚会”的重要功能,且其这方面的功能更显重要,对此,朝廷专门下令“别构皇堂”。 从这个角度讲,永安院作为陵寺至少是不完全的,在后来陵寺与诸陵寝的对应关系上,并没有永安院的一席之地。

大约与永安院受到朝廷重视的同时,朝廷就着手在陵邑附近新建永昌院,史载景德二年(1005)四月“作永昌僧院于三陵之侧”,其建设经费也是皇陵费用的一部分,曰“取诸陵寝宫白金什器八千余两充费”。③《长编》卷59“景德二年四月己亥”条,第1330 页。景德四年(1007)诏曰:“西京永昌禅院今后逐年许剃度行者五人。 ……若今后额内有阙,逐年遇承天节即时梯度行者充填。 ”朝廷亦严格限制该寺的剃度人数。④徐松辑,陈智超整理:《宋会要辑稿补编》,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88 年版,第324 页。乾兴元年(1022)二月,宋真宗卒,葬永定陵。 同年四月,入内都知张景宗言真宗山陵永定陵西北隅可以创造佛寺,于是“就命监修下宫、待御器械皇甫继明……兼管勾创修”,后赐名永定禅院。⑤《宋会要辑稿》,《礼 29 之 23》,第 1075 页;《礼 37 之 6》,第 1322 页。嘉祐八年(1063)三月仁宗卒,葬于永昭陵。 后翰林学士贾黯言:“永定陵去昭陵不远,乞量加葺饰,别赐名额,兼奉二陵。 ”⑥《宋会要辑稿》,《礼 29 之 42》,第 1084 页。是年八月朝廷又将永定陵改名为永定昭孝禅院,并“给田三十顷、房钱日一千”。⑦《宋会要辑稿》,《礼 29 之 44》,第 1085 页。英宗去世后,葬永厚陵,永定禅院增加了祭祀英宗的功能,于是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未改元)闰三月朝廷又给永定昭孝禅院“给田十顷,房钱日一千”。⑧《宋会要辑稿》,《礼 29 之 50》,第 1088 页;《礼 37 之 11》,第 1325 页。十月,赐英宗皇帝石记文于昭孝禅院,仍“赐良田十顷,房钱日一千,岁度童行二名、僧一人紫衣”。⑨《宋会要辑稿》,《礼 29 之 55》,第 1091 页;《礼 37 之 12》,第 1325 页。神宗熙宁五年(1072)诏:“建昭孝院,奉永昭、永厚陵,以官田给”,⑩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26《王礼考二十一》,北京:中华书局,2011 年版,第3894 页。永定院与昭孝禅院正式分作两院。 次年成,监修官宋用臣和登守恩并得到迁官与减磨勘的赏赐。[11]《长编》卷242“熙宁六年正月己酉”条,第5890 页。神宗去世后,又建宁神院,史曰:“朝廷修奉裕陵(神宗陵寝),建宁神院以荐在天之福,选永昌僧四十员为焚诵众,又于其中举用六人总领院事”。[12]刘莲青等纂:《巩县志》卷17《金石二》,收入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4 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 年版,第 692 页。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太常寺言各陵寝与诸坟寺的祭祀格局道:“永安陵、永昌陵、永熙陵,以上系永昌院。 永定陵系永定院。 永昭陵、永厚陵,以上系昭孝禅院。 永裕陵、永泰陵(哲宗陵寝),以上系宁神禅院。 ”[13]李攸:《宋朝事实》卷 1《祖宗世次》注文,北京:中华书局,1955 年版,第 3 页。地理因素应是以上各陵寝与诸坟寺祭祀对应格局形成的最主要原因,这种对应关系与现今按照地理因素对北宋皇陵的区域划分相一致,具体则为永安陵、永昌陵、永熙陵属西村陵区,永定陵属蔡庄陵区,永昭陵、永厚陵为孝义陵区,永裕陵、永泰陵为八陵陵区。[14]可详见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北宋皇陵》,第8—19 页;陈朝云著:《南北宋陵》,第9—14 页。至于北宋末徽、钦二帝,则为金人掳掠至白山黑水间,客死异域。

神御殿虽非首都和陪都所独有,[15]关于宋代神御殿,可详参汪圣铎:《宋代寓于寺院的帝后神御》(《宋史研究论丛》第5 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 年)一文,关于宋代陪都的神御殿,汪圣铎《宋代西南二京的帝后神御殿》(收入张其凡,陆勇强主编:《宋代历史文化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 322—333 页)一文亦有详论。但是陪都神御殿的存在与建立对陪都京都地位的巩固与加强至关重要,其作为“京都意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毋庸置疑。 西京的神御殿主要有会圣宫神御殿、应天禅院和崇福宫保祥殿等。 但会圣宫神御殿比较特殊,由于其“近陵寝”,宋人往往将其视为“备园寝”的配套设施,史曰:“国家采《汉书》原庙之制,作宫于永安,以备园寝,欲以盛陵邑之充奉,昭祖宗之光灵。”①欧 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58《会圣宫颂》,北京:中华书局,2001 年版,第840 页。而且会圣宫也置有专门负责守陵寝的“柏子户”。②《宋会要辑稿》,《礼 37 之 32》,第 1335 页。因此,本文也将其视为皇陵体系的一部分。 会圣宫,坐落于河南府永安县訾王山上,始建于仁宗天圣八年(1030),次年建成,改訾王山为凤台山,正式定会圣宫名,随即遣三司使晏殊迎太祖、太宗、真宗画像奉安。③参见《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1 》,第 574 页。自神宗以后,奉安诸帝神御于会圣宫形成惯例,熙宁二年增置仁宗、英宗神御,元祐二年增神宗神御,崇宁二年增哲宗神御。④《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4 》,第 575 页;《宋史》卷 17《哲宗一》,第 325 页;《宋史》卷 19《徽宗一》,第 366 页。张祥云根据王珪《华阳集》卷14《会圣宫毕工帝后御容还殿奉安祝文》之标题,推测“会圣宫不仅奉安有北宋诸帝遗像,而且还有诸帝后的遗像”。⑤详 见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第238 页。的确,关于会圣宫的史料不多,但从零星记载看,此说不一定确切,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礼部尚书丰稷有“会圣宫降真殿六位奉安六圣神御,中间阁道今欲撤去,增为七位。 殿后御阁旧东西各二,中置三位为七阁”语,不难看出,诸帝神御是合于降真一殿的,因此,很难想象还奉有诸后遗像。 徽宗大观、政和中,曾对会圣宫加以修饰,增设卫兵,至于是否改动会圣宫诸帝神御格局尚不能断言。⑥《宋会要辑稿》,《礼 37 之 36》《礼 37 之 37》。

西京完全意义上的神御殿,则有应天禅院和崇福宫保祥殿。 西京应天禅院,史曰:真宗景德四年(1007),“以西京太祖诞辰之地建太祖影殿,起应天禅院,一如京师启圣院例。 ”⑦《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1 》,第 574 页。启圣院,即太宗诞生之地所建之寺院,太平兴国六年始建,雍熙二年成。⑧王 明清撰:《挥麈录·前录》卷1,上海:中华书局,1961 年,第3 页。真宗即位不久,又在启圣院内建太宗神御殿。上引应天禅院与太祖影殿(神御殿)应属同时兴建。值得注意的是,“应天禅院”正式赐名应是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之事。⑨《宋会要辑稿》,《道释 2 之 10》,第 7893 页。天禧元年(1017)成,凡“九百九十一区”,“令洪州僧智新住持”。⑩《宋会要辑稿》,《道释 2 之 10》,第 7893 页。仁宗时期,神御殿扩容,增太宗、真宗神御。 关于此事的缘起,据叶梦得言,是由于“天圣初,明肃欲置真宗神御其间,而难于遗太宗,因以殿后斋宫并置二殿,号三圣殿”。[11]叶 梦得撰,宇文绍奕考异,侯忠义点校:《石林燕语》卷1,北京:中华书局,1984 年版,第4 页。庆历末年,“仁宗御篆神御三殿牌,艺祖曰兴先,太宗曰棠华,真宗曰昭孝”。[12]王 辟之撰,吕友仁点校:《渑水燕谈录》卷1《帝德》,北京: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1 页。至此,应天禅院置皇帝神御形成制度,此后每有皇帝亡故,便都在应天禅院置神御,但此前三殿格局变成二殿,前殿奉太祖,后殿奉太宗等。 神宗时,移太宗神御于前殿,于后殿增仁宗、英宗神御,并对兴先殿进行了修缮,修缮后重新命名,前殿曰继明,后殿曰会真。[13]《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1 》《礼 13 之 2 》《礼 13 之 3 》《礼 13 之 4 》,第 574—575 页。哲宗即位,应天禅院后殿增神宗神御,升真宗神御于前殿。崇宁二年(1103),又增哲宗神御于后殿。[14]《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5 》,第 576 页。

崇福宫保祥殿神御规模远不及应天禅院,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主要供奉者只有真宗、章献皇后神御,徽宗大观年间重修后又增置神宗及钦慈后神御。 无疑,崇福宫及真宗神御的设置都与其大中祥符年间“神道设教”的系列活动有关。 崇福宫的前身是唐代太一观,位于中岳嵩山,而中岳嵩山是道教五岳神仙祭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真宗大中祥符年间东封泰山西祀汾阴的同时,还顺便祭祀了东岳神和西岳神,并加了封号。 但真宗并未忘了中岳,在大中祥符四年(1011)二月祭祀汾阴后,还在经洛阳的途中,曾望祭中岳。同年五月,便尊五岳神为帝;[15]《宋大诏令集》卷137《典礼二十二·五岳升帝号诏》,第484 页。十一月,又诏加号于五岳后。[16]《宋大诏令集》卷137《典礼二十二·加上五岳后号诏》,第484—485 页。在尊崇中岳的同时,太一观也逐渐受到重视,真宗天禧三年(1019),“章献明肃皇后斥奁具,葺而治之,更宫名曰崇福”,又兴建会元殿,以“严后土元天大圣后之象”。 仁宗天圣、景祐间,就在真宗“尝游幸之地”建保祥殿,“画像以旦望供养焉”,并“塑章献肃圣皇后于殿之西阁,加以供奉”。①以上详见李攸:《宋朝事实》卷3《西京崇福宫记》,第47 页。 除上引会元、保祥外,还置有祁真殿。 详见王应麟辑:《玉海》卷100《天禧崇福宫》,扬州:广陵书社,2016 年版,第 1862 页。这无疑是仁宗为“永怀”章圣皇帝,总结真宗崇奉中岳“遗产”的直接产物。 徽宗大观元年(1107),又诏洛师“侈宫楹而大之”。 徽宗之所以扩建崇福宫,据说与其母曾“祷于会元之神”,“是生朕躬”有关。②王应麟辑:《玉海》卷100《天禧崇福宫》,第1862 页。前揭,西京嵩山崇福宫作为道教重要宫观之一,其“护祐”赵宋王朝,益于政治治理的作用无疑是明显的,但是崇福宫宝祥神御殿的设置,则进一步增重了其在赵宋王朝的地位。

(二)南京鸿庆宫神御殿与火神祭祀

鸿庆宫,原名圣祖殿,又系天庆观的一部分。③《宋会要辑稿》“天庆观”条清楚地指出,大中祥符七年诏“南京天庆观圣祖殿宜号鸿庆宫”。 而后来改置鸿庆宫时,又曰:“南京复别置鸿庆宫,而天庆观仍旧”。 以上详见《宋会要辑稿》,《礼5 之18》,第474 页。 关于天庆观内增设圣祖殿之事,《长编》亦有诏曰:“天下府州军监天庆观并增置圣祖殿”。 (详见《长编》卷79,“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癸酉条”,第1801 页。 )鸿庆宫是南京建都当日真宗改名而来。 建都后,真宗又在南京京城正殿归德殿旁边“别置鸿庆宫”,④参见《宋会要辑稿》,《礼5 之18》,第474 页。关于别置之鸿庆宫后的具体位置,王仲旉《南都赋》里则有清楚的记载,曰:“颁庆洞开,归德峻峙……旁立原庙,岿□穹崇”。 详见吕祖谦编,齐治平点校:《宋文鉴》卷10,北京:中华书局,1992 年版,第125 页。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 从大中祥符七年(1014)下令修建,到天圣元年(1023)修成,前后用时九年。 改建后的鸿庆宫突出了太祖、太宗等“现世祖先”的地位,进而以“原庙”之姿耸立在世人面前,成为南京最具特色的“象征”。⑤详见王仲旉《南都赋》,收入吕祖谦编,齐治平点校:《宋文鉴》卷10,第125、126 页。宋佚名所编《宋大诏令集》亦将鸿庆宫的相关记载放在原庙条目中。 (详见《宋大诏令集》卷143《典礼二十八·原庙·建鸿庆宫诏》,第517—518 页。 )天圣元年(1023)鸿庆宫修成后,实际奉安的只有太祖、太宗像。天圣四年(1026),又增奉真宗御容。康定元年(1040)六月,鸿庆宫火,令别建斋殿供养。 庆历六年(1046)十二月,又诏重修三圣御容殿。 次年(1047)六月成,命翰林学士张方平往奉安太祖、太宗、真宗神御。⑥以上详见《宋会要辑稿》,《礼13 之 1》,第 574 页。鸿庆宫三圣神御,应是分开奉安的,王仲旉《南都赋》载曰:“殿实有三,一祖二宗,显文谟而承武烈,弥万祀而无穷”。⑦王仲旉:《南都赋》,收入吕祖谦编,齐治平点校:《宋文鉴》卷10,第125 页。哲宗绍圣元年(1094),因“屋宇例皆损漏”,朝廷曾赐度牒二百道进行过修缮。⑧参见《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6》,第 576 页。

宋朝又常被称为“火宋”“炎宋”,这主要是由于其“德运”所属。 “德运”是王朝合法性的重要理论工具,宋朝建国伊始,就确定了“火德”所属,史曰:“有司言国家受周禅,周木德,木生火,当以火德王,色尚赤,腊用戌。 从之。 ”⑨《长编》卷1“建隆元年三月壬戌”条,第10 页。而祖宗兴王之地,及火德所属,都与南京应天府发生了某种内在的联系,《宋史·礼志》便曰:“缘国朝以宋建号,以火纪德,推原发祥之所自,崇建商丘之祠,府曰应天。 ”⑩《宋史》卷 103《志·礼六》,第 2514 页。不难看出,这种“推原发祥”的结果,就是“商丘之祠”的兴建与崇奉。 商丘之祠,即阏伯祠。 相传,宋州古称商丘,传说为高辛氏之子阏伯始封之墟,阏伯在此“主辰”,亦即主管祭祀大火,因此后世尊为火神或火祖。 宋州为太祖兴王之地,国家德运所属,又为火神始封之墟,这种天地人之冥契,时人李石称“自古罕有”。[11]李石:《续博物志》卷 2,《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 20 页。宋朝火灾时有发生,胡宿于康定元年(1040)十月连上数奏,请修“火祀”。胡宿认为“阏伯之神,上配大火,则国家之兴,实受其福,至于祭典,尤宜超异于昔”,而阏伯祠不修,“甚非报本尊始,崇秩祀之意也”,进而将宋朝德运与之相系起来,曰:“商邱在今南京,太祖皇帝受命之地,当房、心之次,以宋建号,用火纪德,取于此”。[12]《宋会要辑稿》,《礼 19 之 9》,第 757 页。宋朝对大火及阏伯的崇祀由此开始,礼官议定赞同,并定为“中祠”。[13]《宋会要辑稿》,《礼 19 之 12》,第 758 页。“中祠”在国家祭祀体系中虽然并不是很高,但是和国家“德运”联系起来,在国家层面上就非常重要,因而,火神祭祀无疑也就成为陪都南京的重要象征意义。

和前揭南京建都时所强调的祖宗兴王之地一样,火神祭祀的重要性也更多地体现在思想观念层面,并不构成国家实际政治运作的核心。因而,在“熙丰变法”时,发生了一件“辱国黩神”之事。新法规定,“祠庙并依坊场、河渡之例,召人承买,收取净利”,这当然包括南京阏伯庙、宋公微子庙,阏伯庙纳钱46 贯5 百文,微子庙12 贯文。 时任应天府知府,一贯反对新法的张方平则抓住机会,上疏神宗力保不出卖阏伯庙和宋公微子庙,曰:“阏伯远自唐尧迁此商丘之土,主祀大火,而火为国家盛德所乘而王,本朝历世尊为大祀。 微子,宋之始封君,开国于此,亦为本朝受命建号所因,载于典礼,垂之著令,所当虔洁,以奉时事。”①张方平:《乐全集》卷 26《论祠庙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 15a—15b 页;《宋会要辑稿》,《礼 20 之 15》,第 772 页;《长编》卷 277“熙宁九年八月壬辰”条,第6775—6776 页。神宗听后,大怒,以为“辱国黩神,此为甚者”,②《宋会要辑稿》,《礼 20 之 15》,第 772 页;《长编》卷 277“熙宁九年八月壬辰”条,第 6776 页。速令不准再施行并劾问负责官吏。 上引张方平“本朝历世尊为大祀”语,显然不确。 徽宗时期,南京火神地位进一步提升,政和年间定五礼新仪,才增应天府大火之祀为“大祀”。③《宋史》卷 98《志·礼一》,第 2426 页。南京后又成高宗即位建号之地,阏伯由“公”升格为“王”。④详见《宋会要辑稿》,《礼 20 之 9》,第 769 页。这无疑为南宋合法性的构建,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基础。因此,张方平在对待召人承买阏伯庙、微子庙这件事上,多少有些借题发挥的成分,这当然也反映了张方平对新法的一贯态度。

前揭,南京鸿庆宫本是由天庆观的圣祖殿更名而成,后又于正殿归德殿旁异地重建而成。 天庆观是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因天书降、圣祖临而下令各地兴建的,诏曰:“诸路、州、府、军、监、关、县择官地建道观,并以天庆为额。 ”⑤《长编》卷72“大中祥符二年十月甲午”条,第1637 页。 按:汪圣铎对宋代的天庆观有详尽的研究,并指出西京则称天庆宫,详见氏著:《宋代政教关系研究》第23 章《宋代的天庆观》,第631—642 页。《朝野类要》亦曰:“天庆观,诸州皆置建之,所以奉圣祖天尊大帝。 ”⑥赵升编,王瑞来点校:《朝野类要》卷1《故事·天庆观》,第33 页。当然,北京亦置有天庆观,政和五年(1115)十月和政和六年(1116)五月,徽宗曾分别两次下诏令大名府路安抚使姚祜、梁子美修饰崇奉圣祖殿等殿宇。⑦详见《宋会要辑稿》,《礼 5 之 19》,第 474 页;《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7》,第 577 页。北京天庆观圣祖殿“艺祖、太宗御容皆东向侍立”,⑧《宋会要辑稿》,《礼 13 之 7》,第 577 页。亦供有太祖、太宗神御。 那么,为何将西京的诸神御殿,尤其是脱胎于天庆观的南京鸿庆宫都视为西京与南京自我形塑的象征,而不将北京天庆观也作为北京自我形塑的象征呢?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其一,为西京的诸神御与宋王朝或皇帝有区别于其他地方的独有的特殊联系;其二,南京的鸿庆宫最初虽脱胎于天庆观,但后曾改名并异地重建,本身与其他地方的天庆观有别,后又经士大夫“原庙之崇”等的赞美建构,因而能够成为南京京都形象的代表。 显然,北京的天庆宫并不曾有上述类似的经历,与其他地方的天庆观并无多大区别,故不应视其为北京形象之象征。

四、结 语

陪都主要通过“首都化”与“自我特色形塑”两种方式实现其“京都意向”的建构。 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地方普通城市拉开了距离,从而使得陪都成为介于首都(中央)与地方城市之间的一组特殊组织。 在实际的政务运行中,宋朝政府确实也考虑到了陪都的重要性与特殊性,比如前揭相关政策的实行,德政大赦的规划等。 不过上文也同样揭示了一个事实,即在塑造陪都形象中,尤其是在宫城与城阙的建设上,出现的差异化问题。 这与其特殊的地缘环境有关,但更为重要的还在于它们在王朝不同的地位与作用所致。 换句话说,不论是“自我形塑”,还是“首都化”过程中,其主导性塑造力量都来源于中央权力。 这就涉及“中央权力”在陪都的施用问题,而且权力的施用并非盲目且均质的,而是充分结合了陪都的地方特色的;陪都“首都化”与“自我特色形塑”二者共同构建了陪都的“京都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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