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治理秩序建构
2023-04-17陈静
陈 静
(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是大革命失败后由毛泽东领导创建的全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它的建立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井冈山斗争时期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形成了开展武装斗争、实行土地革命、建立革命根据地的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当前学界有关井冈山斗争时期的研究业已产出大量学术成果,但仍缺少从国家治理的视角来分析井冈山斗争时期的法治建设,故本文立足于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法治实践,从治理秩序建构的视野考量井冈山的工农民主法治。在井冈山斗争时期的治理中,中国共产党及工农兵政府、红军司令部颁布《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 《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法治国家的层面实现了民主政权组织的建构,建设了依法行政的工农兵政府,还规定一系列根据地民生保障措施,从而建立了工农民主的法律体系,实现了具有无产阶级革命特色的井冈山斗争时期的工农民主法治。
一、井冈山斗争时期的法治国家建设
1927年,毛泽东率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标志着新型人民军队建设的开端,在井冈山地区创建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之后,通过一系列举措确定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了党的纯洁性,设置了苏维埃作为民主政权机关,通过制度赋予工农阶级政治权利,在法治国家建设层面,从政体、制度设计和组织上实现了工农民主法治的要求。
(一)党与军队的依法联动
1927年,由于国民党反动势力背叛革命,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许多革命烈士惨遭屠戮。为了挽救危在旦夕的革命前途,中共中央政治局于8月7日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否定了党内右倾投降主义的路线。9月9日,秋收起义爆发。9月29日,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省永新县三湾村,在这里开展了“三湾改编”,提出的“支部建在连上”奠定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组织原则和体系,使得党的工作真正扎根到基层。从10月3日晚到5日,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委在古城联奎书院的文昌宫召开了前委扩大会议,即古城会议。①会议确定了建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决定,为工农革命军引兵井冈奠定了思想和政策基础。10月7日,工农革命军进驻茅坪,在这里建立了后方留守处和红军医院,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奠定了基础。1929年12月28日,红四军党的“九大”(即古田会议)召开,从实践上解决了“思想建党”的问题,从而推动红四军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27年底到1928年初,毛泽东制定和实行了军队党组织帮助地方党组织发展的方针,从部队中抽调部分对做思想工作比较有经验的党的干部去基层帮助革命根据地边区地方,协助做发展党员的工作,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毛泽东还特别注意用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党员。当时边区的党组织几乎完全是农民成分,地方主义、土客籍矛盾非常突出,还一度混入反动派分子。为提高党的纯洁性,党进行了九月“洗党”,同时开办党团训练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党与军队的依法联动,使党与军队紧密联合,形成了党对整个根据地的领导,这是基于工农民主政权的制度明文确立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在法律上取得了对军队合法的支配调度权力,保障了党指挥军队的合法性。
(二)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制度
一切政权归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是武装暴动的总口号。1927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议决的《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②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第71—73页。规定了井冈山根据地的基层革命组织,并通过制度规定这些组织并非经济的组织,而是暴动的组织,暴动胜利之时,农民协会转变为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规定了苏维埃的口号与工农政纲。1928年1月,《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③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上),第71—73页。也规定督促工人们尽快组织联合会,通过这样的组织团体进行联合,最后组建总工会,农民也要组建农民协会,参与政权,还要组建自卫队保护革命,通过农民自卫机关收纳乡村中的可靠分子。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9日通过)提出,实现工人监督的口号意义非常重大,应当由一切有组织的劳动群众来实现,发动职工会、工厂委员会、手工业工人的工会等组织进行监督工作,同时设置国民经济部监督经济事宜,统计根据地一切可能的经济来源,包括工厂等,并号召工人对根据地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国民经济部办事员也由大工厂中工人选出担任,从组织、人员等各方面完善工农阶级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实现以法律制度保障的工农民主。
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工农阶级的政权组织形式,成立了总工会、农民协会等组织,将工农阶级团结起来,为进一步维护阶级利益、打倒反革命分子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赋予工农政治权利
在井冈山根据地,关于政治方面的一切政权属于工人农民及一切革命的平民——省县政权属于省县人民委员会,乡村政权属于农民协会,取消现有之省政府及各县政府。实行普遍选举制,选举工人、农民、士兵及一切革命平民作为省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同时以法律规定男女在经济上、法律上、教育上一律平等,赋予工人、农民及一切革命平民基本的政治自由权——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①江西省档案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0—61页。倘有破坏工农兵政府及其他反动嫌疑者,则剥夺此种自由权对于剥削工农利益和危害本政府地位的反革命派剥夺此种自由”。②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上),第71—73页。颁布选举法,赋予工农阶级参与苏维埃选举的权利,针对许多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办事脱离群众、很少开会、遇事总是由主席和秘书几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强调制定《苏维埃组织法》,健全工农兵政府的办事制度,厉行“民主集中主义”,吸引广大群众参加苏维埃工作,把“民主集中主义”广泛运用于政权机构,使其“显示效力”,成为工农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③江西省档案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60—61页。
这段时期,农村民众的基本权利意识并不强,尤其是偏远山区,包括许多革命根据地地区。虽然民众并不能马上意识到自己获得的政治权利的意义,但是中国共产党通过通俗易懂的口号和法令取得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通过法律的形式对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予以保障,这既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当地法律建设的进步,也是开创井冈山法治模式的第一步。
二、井冈山斗争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
井冈山的工农民主法治不仅通过法律在政治方面进行民主选举,组建工农阶级的民主组织,还规定了严厉的措施保障工农阶级的利益,实现工农内部的民主、外部的专政。建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后,中国共产党用革命的手段,革除井冈山原有的封建秩序,以适合贫民的利益,重新分配生产资料,同时鼓励农民消灭反革命分子,解除商团、流氓和土匪的武装,解散地方的、绅士的、大商人的、地主的团体,自下而上实现社会秩序的重构。
(一)工农民主的工农兵政府组织
依据苏维埃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工农兵政府由苏维埃(工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形式上是工农民主的政府组织。1927年11月《江西苏维埃组织法》明文规定,一切政府机关交由工农群众管理,1930年《信江苏维埃政府临时组织法》也规定了由信江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人员和选举方式上都是民主的。在井冈山根据地进行革命斗争的阶段,中国共产党颁布了革命政纲,如1927年8月3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鼓励农民运动;1927年11月,发布《江西省苏维埃临时政纲》;1928年1月发布《遂州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等。这些纲领规定了工农阶级的政治权利,剥夺反革命分子的政治权,要求组建工会联合会、农民协会,组建工农革命军与赤色游击队保护工农阶级,还规定了一系列优待工农的福利政策,包括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等各个方面。工农兵政府不仅是由工农阶级组成、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权机关,还以保障工农阶级的权益为行政的纲领,这是由党和苏维埃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受到工农民主法律保障的。
(二)通过法律鼓励无产阶级斗争
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发布法律制度,引导最广泛的农民运动,摧毁封建落后的社会关系。《中共中央关于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④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第240—243页。提出,工农德谟克拉西独裁要求以农会为中心,积极实施暴动,夺取政权,甚至直接提出尽量杀戮土豪劣绅与反革命派。1927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议决《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⑤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第374—376页。,到《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①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上),第71—73页。,明确规定可以对一切反革命派进行斗争、处罚,其中的措施包括就地自由捕捉,烧毁房屋,夺取家用器具、食物、砖瓦等。可见当时的阶级斗争已经在法律的推动下取得了合法地位,激化了当地农民与土豪劣绅的斗争,由理论上的政治斗争上升到了武装打斗和资源的争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地主豪绅的猛烈反扑,对革命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但是整体上也使得革命取得了广大农民阶级的信任与拥护。
1929年红四军党部发布“十大政纲”,其中提出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田地,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的农民。②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3—45页。在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的一条基本策略,即没收反动派如地主、军阀及资本家之一切财产,分配给工农阶级,对于所有生产资料实行工农内部的民主分配。主要措施包括:将大资本家的资本没收,转为国有,交给一般工人进行管理,如大厂、商店、银行、矿山、铁路等,小厂主如果对经营工厂十分懈怠致使工厂关闭,也将其工厂没收;另外,改良贫民的生活,为他们建设住宅;③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第374—376页。没收富豪的住室、衣服,分给工人及一般贫苦群众;没收地主土地及一切耕种工具,交由农民协会无代价地分与无地贫农及退伍兵士耕种经营,候政府派员调查测量后重新分配;没收庙产、祠产及一切地方公产,如山林、川泽园田、荒场,交由农民协会无代价地分与无地贫农及退伍兵士耕种经营,候政府正式派员调查测量后,重新分配;没收一万元以上的工厂、作坊或商店,由当地与总工会共同管理;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土地、财产,归工农兵政府处理,分配给贫苦农民及退伍士兵使用;没收私人一切大企业及大生产机关,如银行、工厂、矿山、大公司等,归地方苏维埃与各该工会共同管理之,候苏维埃政权巩固后,即交全省或全国苏维埃与各该工会共同管理④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12—14页。。没收教堂、寺庙、祭祀、祠堂等土地及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及退伍士兵使用;一切公共官荒,或无主荒地或沙田,概由工农兵政府处理,也都分配给农民使用。⑤江西省档案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60—61页。为巩固财源,银行收归国有,以新政府之信用制度代替旧银行之信用券。这一阶段,共产党领导工农阶级打倒反动派,没收其生产资料,依法将大的工厂、企业、生产机关、土地、财产等分配给工农阶级,既依法依规,满足了合法性的要求,又实现了内部的民主分配,扶持了贫苦的工人、农民。
(三)依法领导土地革命
1928年7月9日,《中共六大“土地问题决议案”中的土地纲领》规定,没收土豪劣绅的土地,分配给贫苦农民。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四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207—208页。1928年5月,湘赣边界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茅坪专题讨论了边界的土地革命问题,作出了“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的决定,从此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始全面、深入地开展土地革命,在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设立土地部,在边界各县政府设立土地委员会。
1928年5月至7月,在湘赣边工农兵政府的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各个区域都展开了土地革命运动,各县、区、乡工农兵政府都设立了土地委员会,这一场土地革命的核心内容即打土豪、分田地,通过没收地主阶级、土豪劣绅的土地,将他们手中的地权转移到工农阶级、苏维埃的手中,实现“耕者有其田”。中共湘赣边界第一次代表大会以后,根据地内普遍实行了分田,在分田制度实施以后,农民土地所有制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依法取代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正式颁布,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工农兵政府所有,分配农民个别耕种。①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11页。除用三种方法分配土地之外②分配农民个别耕种、分配农民共同耕种、由工农兵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还规定了除非是弱势群体强制劳动,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劳动力为标准,乡村手工业工人也可以分田,但是比起农民数量减半;红军及赤卫队的官兵、公共服务者可以分配土地,而且政府还负责雇人帮其耕种。
《井冈山土地法》是1927年到1928年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如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但这些原则错误后来都得到了改正。③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5—37页。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利用法律的手段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通过制定法规,实行工农民主法治,改变了原有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形成了工农民主性质的土地占有关系。在井冈山土地革命时期,井冈山的土地法治建设也取得了一些创新的成就,从没收土地到分配土地,工农兵政府都给出了合理的法律方案,尤其是在土地分配的过程中,规定天灾等情形可免除土地税,体现了工农兵政府执政的人道主义关怀,男女老幼平等分配也体现了进步的男女平等思想,在分配过程之中以劳动力而非人头作为分配的标准,在井冈山这种相对落后的山区、边区,与井冈山的固有传统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井冈山根据地法治特色的法律文化。
三、井冈山斗争时期的法治社会建设
为了巩固根据地,打破敌军的经济封锁,需要摧毁旧有的剥削人民的经济秩序,建立新的经济秩序。这不仅是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工农民主法治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也是为了提高根据地的工农生活水平。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带领井冈山的工人、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经济,为保证军需供应,创建了井冈山地区的军事工业,鼓励边界贸易,发行新的货币,摧毁旧的债务关系,重整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金融秩序。
(一)发展根据地经济
根据地经济的发展是根据地治理的基础,只有经济基础跟上革命运动的步伐,工农兵政府才能维系。这就要求根据地不仅要做到粮食自给自足,能够防住敌人的封锁围剿,要生产军备,帮助军队发展壮大,也要建立独立的货币和金融体系。这对于相对落后的山区根据地来说,困难很大。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通过发动妇女参与生产缓解了劳动力的不足,同时通过发布法令布告,积极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工农业生产,通过废除旧社会的苛捐杂税,增加工农凝聚力。
1.发展边区农业
“边界的经济是农业经济”,毛泽东在作出对革命根据地发展的科学判断之后,把根据地的农业生产放在了首要位置,领导边区人民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发展边区农业的措施,保障了边区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和农业需求。一方面,边界各级政府根据边界特委的指示,加强了对土地经营、发展农业生产的领导,颁布布告,予以督促、检查。不仅组织工农红军加入农业生产工作,还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进一步充实了劳动力。边界党和政府还组织耕田队,有计划地调剂余缺互助农作。另一方面,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修建了许多牛路,还兴建水利,使得边区农业实现了大规模的增产,改变了边区的落后面貌,巩固和发展了根据地。
2.创建战时军事工业
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工业方面主要做出的努力:一是创办军需工业。包括创建桃寮被服厂,为苏维埃的军队制造军需棉服,创办修械所和军械处造枪炮武备,还自办印刷厂和造币厂。通过这些工厂,既解决了工农就业的问题,也补足了军需用品,为革命斗争提供了物质支持①左峰:《井冈山根据地经济活力探源:制度变迁视角》,《齐鲁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第80—85页。。二是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边界政府积极组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生产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将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发展经济。此外,还组建了各种手工业工会,为增加工钱、减少工时,向不法业主作斗争提供组织保证。
3.保护工商业,促进边界贸易
1928年1月,《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规定开办消费合作社、贩卖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使工农贫民免受商人、资本家、地主的盘剥,统一全县的斗尺秤。同年,边界工农兵政府在红色区域内成立了竹木委员会,输出根据地盛产的竹、木、油、茶等,用此换回一些急需的食盐、药品、布匹等物资。对于中小商人,采取保护政策,不罚款、不抽税,允许他们自由贸易,同时建立和发展公营商业和集体性质的商业,设立公卖处,兴办公营商店、药店,开辟红色圩场,由大陇区工农兵政府管理。②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上),第71—73页。
(二)调整金融制度
井冈山根据地废除了原有的税收制度,取消了苛捐杂税,通过制定《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③湖南省档案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一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57—159页。《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革命政纲》④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1—3页。《江西省革命委员会行动政纲》⑤江西省档案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60—61页。《信江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政纲》⑥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1—3页。等多个法律文件形成了新的税收秩序。规定实行统一财政,摧毁剥削民众的税收机关,如厘金局、杂税局等,并焚毁粮册及地主的田契借券,取消一切苛捐杂税,规定适当的土地税和资本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禁止一切额外征收(如各种附加税、兵折兵加等),并禁止预征钱粮,同时禁止奸商高抬物价、操纵金融及垄断粮食等。关于土地税征收,《井冈山土地法》规定土地税依照生产情形分为三种:15%、10%、5%。关于农业税问题,1927年8月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湘鄂赣粤四省农民暴动大纲》中指出,自耕农民及凡已取得大地主田地之佃农,对其革命政权(农会)交纳田税,税额由农民协会规定,从而通过工农阶级控制税额征收、进行税务管理,实现工农民主法治。
苏维埃通过发布法律文件否定原有的剥削农民的债务关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行动政纲》⑦湖南省档案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一辑),第157—159页。提出铲除对贫民的高利贷,并取消一切债务;《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革命政纲》⑧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1—3页。宣布过去一切高利贷借约概作无效,以后借贷年利不得超过一分五厘,以防对贫民的高利盘剥;《信江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政纲》则销毁了一切田契,以及其他剥削农民的契约(包括书面的契约)和所有当约。同时为打破湘赣边敌军的经济封锁,中国共产党在井冈山根据地创办上井造币厂,区别于官办“鹰洋”打造了“工”字银圆,形成了全新的货币秩序。
(三)保障工农社会福利
1.社会保障
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时期,苏维埃发布法令,规定革命政府应筹划救济农村贫民失业的基金并予以工作(如协作社等),救济为革命逃难的群众,救济老弱残废。⑨江西省档案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60—61页。同时,释放反动政府牢狱中之被诬囚犯,救济失业工农,收容逃亡民众;关于军队则增加兵饷,规定官长士兵薪金平等,改善士兵生活,优待投诚来归的敌军官兵及俘虏士兵,并给退伍士兵以相当的土地和工作,抚恤革命死难烈士的家属。
2.教育
法律规定在井冈山根据地实行普及教育及职业教育,提高革命文化,实行工农成年补习教育及职业教育,以及免费的、强迫的、普遍的和工艺的教育,开办校外的教育机关,建立一般未达入学年龄的机关(如儿童养育院、幼稚园等)。①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1—3页。为了提升根据地人民的受教育程度,使他们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在革命活动中发挥个人才智,中国共产党也在革命根据地积极创办红色学校、成人补习班,还允许失业工农兵及贫民子弟免费入学,由不同的主体创办各种类型的学校,形成了包括工人学校、农民学校以及政府办理的相对高级的工农学校的学校教育体系,从而增加工农人民的劳动知识,提升他们的劳动和革命智慧。
3.劳动
井冈山根据地落实《劳动法大纲》,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仅为工人提供了包括工资、失业救济等一系列的劳动保险制度;还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同时将保护女性工人、童工规定入法,使相对弱势的工人群体能够获得法律的保障。②湖南省档案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一辑),第157—159页。还规定了对童工和女工的特别保护③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上),第71—73页。,通过法律保障农民、工人的劳动、教育和福利待遇,维护了工农阶级受教育权和劳动权益,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不仅组织妇女出门劳动,并且女子与男子同工同酬,有助于改良当地落后的社会风气,巩固党在井冈山地区的群众基础。
4.开展根据地公共设施建设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疏通河道、修筑堤防,兴修水利、改良农田;积极进行各种公众卫生事业的建设,建立免费的医院,并设立养老院、育婴院、残废院等相关扶助弱势群体的机构设施,以养育并医治老弱、儿童及残疾者。
工农红军、共产党不仅以身作则,带头帮助人民群众修建各种公共设施,积极将社会事业纳入井冈山工农民主法治的规制范围。对于一个新生的革命根据地而言,这种相对完善的福利保障机制在理论上是相对进步的,在落实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了许多阻碍,但是法律法规的完善为井冈山工农民主法治的实践提供了依法执政的基础,也加大了根据地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政权的支持。
四、井冈山斗争时期法治建设评价
井冈山工农民主法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阶级探索新的法治模式的开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践的开端,实现了苏联经验和本土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创设,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虽然在井冈山斗争时期践行工农民主法治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共产党人发挥集体智慧与优良传统,为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一)井冈山法治建设的成就
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之前,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成分复杂,地方矛盾频生,封建的小农经济也没有受到外界革命氛围的影响,属于典型的封建社会秩序。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后,工农群众当家作主,人民群众建立工农武装,打击旧地主和宗族势力,废除原有的税收制度和债务关系,取消了苛捐杂税,发行“工”字货币,建立法律体系,形成了新的服务于革命斗争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社会秩序。
在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工农兵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工农民主政权组织——苏维埃,建立了根据地的工农兵政府,带领群众依法夺取根据地治权和生产资料,打倒反动派,大力发展根据地农业,促进农田增产,调动了可以调动的劳动力,为井冈山斗争甚至是整个革命活动提供了稳固的粮食基础。
(二)井冈山法治建设的历史局限
出于历史局限性,井冈山法治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权公信力。土地革命时期,井冈山工农兵政府治理的有效性不足,虽然存在政策执行效率较高的优势,但整体经济绩效不高,政权不够稳固,曾几度失去对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实际管控,社会秩序和治安的稳定性较差,更难以稳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福利。其次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的两年内,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发布了《遂川县苏维埃政府布告》《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不仅在法律文化相对落后的边区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也为未来的法科发展奠定了学科基础,形成了各个法科门类的雏形,更为民主专政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石①黄惠运、欧阳杰:《党在井冈山时期的执政经验及其启示》,《党史文苑》2010年第10期,第46—48页。,但法律体系不成熟,存在一些漏洞。
(三)井冈山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
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重重“围剿”之下,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形成了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三结合”的斗争经验,党的建设也取得很大成绩。井冈山的工农民主法治建设为治党治军积累了以下经验:一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原则,强调无产阶级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反对各种形式的主观主义;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建设原则;四是强调纪律建设,要求提高党员质量,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工作。
五、结语
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日趋完备,红色基因始终蕴藏于我国的法治进程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可剥离的重要组成部分。井冈山的工农民主法治已经成为宝贵的历史经验,其中包含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执政的思想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了丰厚营养。同时,井冈山苏维埃政权保障工农民主权益、发展政权、提高法律体系认可的法治经验也提醒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