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人民至上”价值理念
2023-04-17范镇杰叶茗媛韦日平
范镇杰,叶茗媛,韦日平
[1.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2.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广西 南宁 530213]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形成的原创性理论成果,是推动新时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石。坚持人民至上,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民性,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特征。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明确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重要论断。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使之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1]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和动力源,是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人民至上”是新时代中国整体事业建设和各项工作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更是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价值理念和政治立场。
当前,学界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成果较多,主要呈现出两个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研究内容趋于全面,主要包含生成逻辑、形成过程、内涵意义、实践路径等;二是研究动向从广泛阐述趋向重点探究,研究旨趣从理论解读趋于实践应用。但就现有成果而言,该领域研究主要集中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对“价值观”维度的解读还不够充分、深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解读更是尚待挖掘,而“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正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答了“生态文明谁来建设、为谁建设”这一中心问题。因此,本文重点研究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判断和认识上的飞跃,由此形成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彰显的“人民至上”价值理念及其实践指引,并阐述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不仅是一个生态保护、经济发展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发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立场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希冀为新征程上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借鉴。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四维阐释
(一)生态自然维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确保人民生活更可持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2]这明确指明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为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根本的世界观。纵观人类社会在体现对自然界的行为态度上,经历了依存、开发、掠夺以及和谐四个阶段,也形成了“膜拜论”,即人敬畏、屈服、恐惧大自然;“人定胜天论”,即人类通过自身力量改变、战胜自然;“中心论”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整个自然界的中心,可以随意开发、掠夺自然界为人类所用;“悲观论”认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消耗和自身繁衍的速度过快,加之地球可利用资源的有限性和有界性,最终会导致地球出现人类无法承受的灾难性后果;“对立论”将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根本对立起来,认为发展要宁慢勿快,否则得不偿失,或认为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代价;“科技万能论”认为人类社会面临的生存和发展危机都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来解决。以上认知夸大或贬低实践的能动作用,都不科学。历史唯物主义超越了形而上学的诸多观点,确立了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人与自然相互联系、制约和作用的生态自然观点:在强调自然是人类实践活动前提的同时,又肯定人类能够通过实践活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
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程度与人类社会发展实践相关,与人类社会处于不同的文明阶段相适应。从自在自然到人化自然,从人化自然再到生态自然,不仅是社会实践水平的进步,也是人类社会认识上的升华,更是人类社会发展形态的飞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生态自然维度,一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提是正确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3]当人的目的性与自然界本身的规律性达成协调统一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才能实现和谐发展。“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4]当人的目的性与自然界本身的规律性达成协调统一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才能实现和谐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自然规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二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是坚持科学实践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5]。自然界的无私性、公共性、系统性以及全球性,与资本主义追求资本最大化的价值体系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事实证明,在面对重大的自然灾害和全球性环境问题时,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不适应性。实践是人与自然分化与统一的基础,当前的生态问题是由人类不合理的实践方式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立,问题的解决在于实践方式的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我国从科学的实践出发,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人民生活更可持续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生态经济维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6],指明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经济维度的思想基础。20世纪60年代,“生态经济”概念首次被西方学界提出,部分学者将生态经济定义为运用生态学、经济学等学科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论改变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方式,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发展经济的产业[7]。这种思维观念认为自然只是资本追求利润的工具,根本目的是满足资本追逐利润的需要,其结果必然导致资本向少数人集中,日益紧张的生态问题也不可避免。在人类文明进入新的发展趋势的背景下,社会主义生态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经济发展以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交换的协调为基础和前提,并依托理念创新、科学技术进步、生产模式变革和体制机制自我完善实现这种能量交换的和谐。这一生态经济理念贯穿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我国经历了“要生态还是要经济”“既要生态又要经济”“生态就是经济”三个阶段。“要生态还是要经济”阶段将生态与经济对立起来,走粗放型、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传统工业企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既要生态又要经济”阶段将生态与经济统筹兼顾,落实“三同时”制度,现代生态型企业由此发展;“生态就是经济”阶段,生态就是经济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认识到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生态自然与经济社会融为一体,推进传统产业生态化、生态环境产业化,复合型生态经济区孕育而生,人民共建生态文明,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在发展问题上的集中表达,更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生态经济维度的集中概括,创造性地回答了在生态文明社会下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协调”和“共享”集中概括了区域生态一体化的全民共享经济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8]因而,要将生态中的每一个因素作为经济增长的要素,追求各要素间深度融合和协调配合,寻求系统产出的最大化,而且不能追求单一要素产出的最大化。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简单地要求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达到同一水平,而是要根据各地区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9]。这说明,生态经济发展要充分考虑和发挥地理区位优势,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具备市场优势的生态经济体系,在保护区域生态特点的同时充分实现人民共建共享共富。另一方面,“绿色”和“创新”集中概括了以创新驱动绿色转型为动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10]。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循环经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低碳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绿色循环低碳科技创新在国家战略全局中的重要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实现了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向集约型内涵式的转变,现代化生态产业链正逐步成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关键支撑、成为民生福祉强劲引擎。
(三)生态社会维度: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引领人民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1],“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12]。这指明了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之间的关系,即从人类文明相继进入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更高层次文明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规律,为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制度维度的思想保障。工业文明是较早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之上的文明,它所信奉的主客二分的机械论哲学世界观(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消费主义和个人主义文化价值观(资本逐利本性的内在要求),以及追逐最大化利润的经济发展观(外延扩张型经济增长模式)内在决定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分离,其运行结果不可避免地导致人类自然资源利用的两极分化、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分化,必然结果是生态环境恶化与人类发展失衡。生态文明所秉持的有机论哲学世界观(各要素相互作用使整体功能大于部分之和)、绿色与节制的文化价值观(强调整体利益和实体需求)以及生态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观(经济发展要充分考虑现实与长远因素),实现了合工具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既强调“保护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前提”,又内在顺应“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取向,因而,生态文明作为一种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及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了社会制度条件。
值得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汲取了生态文明思想史上“深绿”与“浅绿”生态思潮的思想得失,是更合乎理性与价值规律的生态文明社会形态。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人将“生态”理解为原生的、原始的自然属性,是没有受到人为影响的一种自然状态,由此将“生态文明社会”简单地理解为人类在生产活动中完全消除对自然界影响的文明形态,甚至误认为生态文明社会就是原始文明社会,呈现出“深绿”生态思潮的取向;部分人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认为保护生态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或将不用考虑自然因素,此认知呈现出“浅绿”思潮的取向。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强调的是,要建立起与“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内在适应的生产方式与制度安排,是创新开拓出顺应客观世界变化发展规律的科学技术手段,是不断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环境、美好生活的需要。
综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所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具有四个特征:一是整体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13]。这旨在说明,生态文明社会的发展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的发展,是涵盖土地、矿产、海洋、草原、森林、自然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在内开发、使用、消费和保护的协调,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以及各个环节的辩证统一。二是持续发展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14],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昭示,生态文明社会将顺应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展现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三是公平正义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关系各国人民和后代福祉,当代人要公正地承担生态问题中的利益与责任”[15]。生态文明社会理念的目标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内在一致的,即通过科学的制度建构来建立指向当代与后代的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和谐关系,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社会自然上的公平正义。四是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6]生态文明社会将生态环境问题视为关乎民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问题,价值追求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包括优美环境在内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是中国所追求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四)生态责任维度: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增强人民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17],明确指明了在生态实践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了价值诉求。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人类族群作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得以生存发展的基本价值范畴就是全体人类和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呈现出螺旋上升式的运动轨迹,即“平衡—失衡—新平衡”。当全人类与自然之间处于互利共生、种间互助的状态时,自然就会推动人类社会日新月异地发展;当全人类与自然界处于一味索取、征服对抗的状态时,大自然会以各种生态灾难的形式进行反击。因此,如何从每一次的平衡与失衡中探索出人与自然之间最有序的生存状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命题。生态责任实质上是对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平衡状态的规定和原则,是人对自身生存发展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在全球治理背景下,中国提出“共同但有区别的生态责任原则”,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巴黎协定》生效实施等,充分体现了中国的负责任大国担当。
从人类理性和人民诉求出发,全体人民共担生态责任的理论支撑和实践诉求是多方面的。理论层面,一是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根本立场相契合。马克思认为,人类对自然的能动作用具有现实性[18]。实践作为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因此,被人的实践活动改造过的自然界展现出明显的人的特性,全体人类所承担的责任体系中必然包含自然生态责任。二是与西方绿色思潮的内在逻辑相契合。西方红绿学者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种际公平关系是人与自然和谐平衡关系的基础[19]。自然为人类提供了土地、林木、海洋等生活资料,人类社会要想顺利发展,则必须考虑自然因素,肩负起对自然的责任。三是与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责任思想相吻合。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始终以整体论为出发点,秉承“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其中包括“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用养结合”的节制消费思想,“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20]的政治约束等。实践层面,从社会的主要矛盾来看,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社会各界肩负着重要的生态建设责任;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来看,“十四五”时期对民生福祉、国家治理效能等方面提出更严格的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的紧迫任务不容怠慢;从世界人民生存环境状况和中国国际影响力来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业大国,中国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将深刻影响着世界人民,为此破解全球环境治理困境需要参考中国方案。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实践指引
强大的理论生命力不仅在于丰富的思想内涵,更在于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鲜明的实践导向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突出特征。笔者认为,准确全面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伟大实践,内在要求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从四个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即强化宣传教育,坚定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方式,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全面绿色转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夯实生态文明主体责任,践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大国人民担当。
(一)强化宣传教育,坚定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人类实践与自然规律相统一的新时代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其践行的内在要求是从社会文化价值观的高度对公民的生态保护观念进行再塑造,树立根植于民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化。
1.以公民教育为主导进行塑造。在全日制教育方面,实施大中小一体化生态文明教育,接续性落实生态保护观念,将生态保护常识、污染防治意识、环境治理知识纳入全过程课程体系,促进生态文明教育与基础学科交叉融合,制定生态文明教育指南,深挖课程教学中生态文明教育的有效资源,归纳提出生态文明教育相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环节、教学策略与方法,在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增加生态文明相关课题研究,根据学生成长阶段特点制定个性化生态文明教育方案。在社会教育方面,广泛运用公益组织、民间协会、民办学校、街道社区等社会力量进行社会生态教育即生态保护观念的社会再普及、再教育,定期动员社会各界组织开展绿色环保主题志愿者环保活动、生态保护知识宣讲会等,建立绿色监督协会,定期公开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让公民参与生态保护、绿色监督的全过程,不断塑造公民的生态保护观念。
2.以全媒体传播为辅进行塑造。通过全媒体传播生态保护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以智能设备为载体的新兴媒体,如微信、微博、抖音等,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全领域多平台传播生态保护理论、弘扬生态自然理念,使民众正确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形成科学绿色的生态保护观;在传播生态保护理论过程中,需要对目标群体进行细分和定位,使内容更易于该群体接受,比如对农村群众主要运用文艺表演、图片展示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的边界性教育;善用全员媒体、动员意见领袖及网络红人和名人等带头宣传生态保护知识,率先落实生态保护的行为作风,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生态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使全社会形成重视生态、保护生态、承担责任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方式,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绿色转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站在“人民至上”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其实践指向强调绿色创新发展以及要素的协调利用和共享,即“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方式。这一方式是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当代中国表达,是达成生态文明经济模式的必经之路。
1.以绿色经济为引领实现人民供需结构性平衡。绿色经济是指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其关键是打通绿色生产方式与绿色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系。一方面,要以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引领人民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传统工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转型,大力推广绿色养殖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绿色技术,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以人民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倒逼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在消费理念上塑造适度、理性消费观,在出行上提倡绿色、环保的新风尚。同时,充分发挥智能化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作用,使人民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所带来的绿色需求通过智能化基础设施以数据的形式传递给供给侧,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实时匹配。
2.以循环经济为载体推动人民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循环经济强调以循环生产模式替代线性增长模式,即“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环境效益。构建循环生产模式,实现人民生产绿色转型。首先,要开拓现代化清洁生产技术、末端治理技术、废旧物品再利用技术,重视数据采集、提取、保存,结合软件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整个过程进行数字化控制、智能化管理。其次,要建立跨行业、多产品、有资源再生功能的工业园区。在综合考虑原料、能源和运输等因素基础上,加强工业园区中生产、物流、产品之间的联系,减少运输成本。最后,要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完善循环生产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转移支付等支持政策,给予人民群众以更多信贷支持、专项贷款支持以及贷款贴息支持。
3.以低碳经济为依托实现人民生活绿色转型。低碳经济是碳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的经济形态,是能源消费方式、人民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一方面,加快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地开发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支撑、服务、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在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实施低碳改造工程,以“全产业链低碳发展”带动传统行业“双碳”转型。另一方面,人们要戒除以高耗能、大量排放温室气体为代价的“便利消费”的行为,改变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消费习惯,全面推行以低碳饮食为主导的合理膳食行动,进而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单位能耗的二氧化碳强度,切实构建低碳型社会。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强调社会的整体系统性、持续发展性、公平公正性以及人民性,内在要求应从总揽全局的高度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因而,必须全面协调各方面的矛盾,围绕上述四个理论基点,构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以整体系统性和持续发展性为核心目标健全人民所有的“生态一体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从生态整体系统性和持续发展性的特点出发,进一步推进各类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完善委托省级和市(地)级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遵循“合理利用、两权分离、明确权责、创新方式”的原则,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国有森林资源、国有草原资源、海域海岛等“一体化”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以资源保护和节约为宗旨,优化资源税费标准,合理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耕地征占补偿费、水资源费等各类自然资源税费结构;进一步推进面向人民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构建能反映环境污染代价、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的科学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2.以公平公正性和人民性为核心目标完善人民参与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的职权结构,将资源经济管理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加强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人民群众的贯通各个环节的沟通、交流与互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境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和环境信息发布机制,扩大公共环境信息的发布范围;进一步完善公民环境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对环境评价的监督作用,提高环境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严格公示和听证;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治理制度、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排污者问责、付费机制,健全包含环境行为在内的信用评价制度,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与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夯实生态文明主体责任,践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生态责任原则”,其责任主体是包括公民、政府、国家在内的多维实践主体。因而,必须从主体责任出发,立足制度的刚性和道德的柔性,践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大国责任与担当。
1.培育生态文明人民个体责任意识。建立政府主导、公民自觉的“双轨并行”生态文明责任教育体系,实现公民对生态文明责任的内化固化。各级政府需通过制度化手段统筹谋划公民生态文明责任教育的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各个阶段,统筹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各类公益教育等社会力量落实生态文明责任教育的渗透,形成涵盖公民成长教育全过程的生态文明责任教育体系,系统化培养公民生态责任意识。
2.夯实生态文明人民政府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策,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逐步提高综合考核中的生态政绩比重;严格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审计,综合评价干部任期内的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执行刚性。
3.践行生态保护大国责任担当。中国要进一步发挥大国引领作用,在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推动国际生态体系、世界公共卫生体系等的改革和完善;厉行国际法治,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联合国为核心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生态关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坚持为全球福祉作出必要贡献,增强中国生物资源、能源资源等领域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能力和保障能力,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
三、结语
对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实践的态度、认知和把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思想路线高度重视的首要问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伟大、深邃的思想体系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判断和认识上的飞跃由此形成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引领发展全局、推动深刻变革的理论基础。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的“人民至上”情怀根植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维度,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要求,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哲学世界观,确保人民生活更可持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经济维度,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经济思想基础,助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的生态社会维度,揭示了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规律,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引领人民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责任维度,揭示了在生态实践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提出价值诉求,增强人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以上四个维度从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出发,从人类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系统阐释了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三大规律相互作用的运行规律,极大地发展和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同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实践指引,可以进一步坚定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绿色转型,构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践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大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