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三级审稿中的无效审稿及改进建议
2023-04-17王凤姣王爱莲
王凤姣,王爱莲
(《临床小儿外科杂志》编辑部,长沙 410007)
审稿是学术期刊编辑部对论文质量进行正确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审稿意见不仅左右学术期刊编辑部对于论文的取舍,更决定一项科学研究或者创新技术的结局。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术期刊编辑部遵循的都是顺序三级审稿制(简称“三审制”),即编辑部初审、编委或特约审稿人复审、主编或主编组织讨论会终审。三审制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实施以来,作为学术期刊出版部门较为普遍和较长期践行的一项内部审稿制度,其在确保期刊学术质量方面的确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伴随社会经济、文化、科研评价与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形势的变化,三审制在执行过程中的局限与窘境也日益凸显。审稿周期长、审稿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审稿碍于面子人情而流于形式等无效审稿现象比比皆是,导致“学术失范”“泡沫学术”事件频发,受到社会诸多诟病。[1]在当前国内外科研与出版业形态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三审制应该如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引发了人们的思考。近年来,人们呼吁学术期刊真正回归三审制的呼声日益高涨。[2-3]本文关注学术期刊编辑部三级审稿过程中的无效审稿现象,剖析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并提出“改进三审制”建议。
一、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三级审稿流程
我国于1952 年10 月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正式确立了“三审制”,该项制度主要针对出版社、报纸和期刊编辑部,采取责任编辑初审、编辑部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的审稿模式。参照此流程,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三审制按照编辑部(责任编辑)初审、编委或特约审稿人复审、主编或主编组织审稿会终审的三审次方式,在秉承和强调三级审稿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学术期刊同行评议制度,邀请相关学科领域的权威、资深专家作为审稿人(通常为编委或特约审稿人),承担论文复审工作;要求主编或主编组织多名学科专家讨论定稿,是为终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客观性和可行性。
(一)初审
初审是论文进入审稿环节的第一步。论文初审通常由责任编辑完成,主要审查论文在形式上是否符合期刊要求,在内容上是否符合办刊宗旨、是否属于收稿范围以及论文选题是否具有创新性和重要性,研究方法是否恰当,研究结果结论是否准确和合乎逻辑,文字是否文从字顺、清通雅洁。初审通过对论文形式与内容的审查,作出对于论文学术质量与发表价值的初步评价,进而决定论文是否需要送编委或特约审稿人复审。
初审过程中,责任编辑除了担负论文初审的任务以外,还扮演着作者和审稿人之间桥梁的角色,责任编辑要能领会作者撰文意图,并将审稿意见及时、正确、中肯地传达给作者。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编辑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表达能力,还需要其发挥主观能动性。责任编辑的工作质量往往决定着审稿工作的质量。[4-5]例如初审编辑在工作中如果责任意识淡漠,业务知识储备不足,思考与鉴别能力不强,或者碍于颜面羞于请教学科专家,则很容易将一些真正有创新意义和发表价值的论文在初审时被扼杀、拒之门外。这样不仅不利于学术交流与发展,而且大大打击了作者科研与论文撰写的积极性。
(二)编委或特约审稿人复审
复审通常由长期从事与论文报道内容学科相关工作或研究的编委或特约审稿人承担。一篇论文通常指派2~3 名审稿人复审,主要从专业与学术的角度审查论文的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可读性和原创性等。复审是三级审稿中决定论文能否发表的最关键一环。复审围绕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是否原创,有无独特的观点或方法,能否反映学术实践与学科前沿,有无可供同行借鉴的经验或者方法,是否得出独到、有价值的结论或创新性观点以及研究设计的严谨性、逻辑性,研究是否符合学术伦理,数据统计与研究方法是否正确等整体学术质量,作出客观、公正、中肯的评价,并最终形成学术审稿意见,提交主编或主编组织的审稿会终审。复审意见是论文修改与取舍的重要决策依据。
复审环节采取国际通行的同行评议制度,由相关学科的同行专家站在比初审更高的站位上,更加全面、严谨、细致地审视和研判论文质量与学术价值。这种由相关学科同行来评议的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编辑部人员知识面受限所带来的审稿失误,同行专家的评议可最大程度实现审稿公平和学术公平,也有益于帮助作者提高研究水准和论文学术质量。
为切实提高同行评议的客观性,大多数学术期刊编辑部采取匿名审稿制,即盲审。盲审意味着审稿人不清楚学术论文来源单位和来源作者,因而评价结果更趋客观公正。为规避学术圈子对于审稿工作的干扰,有的学术期刊编辑部在指派复审专家时,还会采取一定的回避制度,如审稿人与作者是同门师生关系时予以回避、审稿人与作者之间有利害冲突时予以回避、审稿人与作者是同一家机构时予以回避等。
(三)主编或主编组织审稿会终审
终审也称决审。目前大多数学术期刊的论文终审由主编或主编组织编辑部、编委或学科专家共同讨论来完成。终审的主要任务是对初审和复审提出的审稿意见进行核定,解决论文初审、复审中未能解决的问题;讨论初审、复审中存在的审稿意见分歧,并对论文的学术水平、报道价值作出全面的审核与评价,最终形成论文取舍与再次修改意见。
人们普遍认为,终审是论文最终能否录用的决定环节,初审的重点是格式审查或形式审查,复审的重点是学术审查或评价性审查,而终审才是对于一篇论文的全面审查,是一项基于最终定性的审查,意义重大。但在实际论文三审过程中,有些编辑部是将初审、复审意见中同意刊登的论文递交终审,因而难免出现终审人云亦云、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
另外,为认真落实好三审制,也有学者将审稿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即分稿、评阅、退修、初审、复审、终审,各流程互为补充,互相制约,对于杜绝人情稿、关系稿和提升论文质量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6]
二、学术期刊三级审稿中的无效审稿现象及成因
三级审稿制度在学术期刊的应用虽然由来已久,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审稿周期长,审稿效率低,审稿意见不能及时反馈作者;审稿人责任意识淡薄,注重人情关系或缺乏学术争鸣意识,审稿把关不严;出版单位追求经济效益重于社会效益,三级审稿责任不明确、走过场、搞形式;审稿人未经培训,对相关专业的最新知识未与时俱进,无法对论文做出恰当的评价,导致审稿无效甚至失误的现象常有发生。
(一)三级审稿过程中的无效审稿现象
学术期刊初审环节中的无效审稿现象主要体现在:未对论文内在质量与学术价值做出中肯、有效的评价,而只是对论文形式、字数、来源单位、来源作者和查重情况进行了审查。大多数初审编辑的审稿流程是:看标题—看摘要—看关键词—看参考文献—看正文,其过程往往只关注了论文外在形式,就作出退稿或进入外审环节的决定。这种初审意见笼统、缺乏建设性建议,退稿轻率,导致一些真正有创新、有报道价值,然而在表述形式上存在欠缺的论文被退稿,或者一些看上去形式完好、实则内容已淘汰或报道意义不大的学术论文进入复审环节。这不仅是对作者劳动的不尊重,也是对出版资源的浪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与长期以来学术界以及学术期刊评价体系过分重权威、重指标,编辑工作过于重形式、轻内容,审稿工作唯基金论以及过分看重是否知名机构、知名专家出品有关。
例如某刊2022 年9 月刊登《结构畸形胎儿的医学干预与思考》一文,原文题目为“浅谈国内胎儿期干预的一些误区”,单从论文题目和内容表述来看,文题空泛、笼统,内容平淡、组织松散,对于一些严谨的科学发现与思考的表述过于浅显,初看难以体现论文内容的高度与学术价值。但文章提出“先天性结构畸形胎儿的产前医学干预”这样一个颇有新意且备受当前社会关注的医学命题,是值得深入挖掘内容价值的。因此,该文初审后同意派复审,并经与作者及复审专家反复商讨,最终确定文题为“结构畸形胎儿的医学干预与思考”,成为该刊年度内最有影响力论文,下载和被引频次均为年度最高。[7]
在复审阶段,复审专家主要评判学术论文的科研设计、内容质量和撰写规范,如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研究方法是否恰当、统计方法是否正确、结果是否准确、结论是否科学合理等。复审意见是编辑部决定论文取舍和指导作者修改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复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审稿意见寥寥数语,只提出语句语法、图表或文字格式的修改意见;照搬论文摘要或结论内容,无针对性修改意见;审稿意见模棱两可,表述含糊,无审稿结论;审稿过于简单,只有审稿结论,而无具体修改意见;指出论文存在问题不正确,提出的修改意见空泛,不具操作性等。这样的复审均属于无效审稿,不仅不利于论文修改,对作者的研究工作毫无助益,而且不利于编辑部判定论文质量和决定论文取舍。
以医学学术期刊的复审为例,较多审稿意见只是对于论文摘要或者引言的复述,未对论文学术水平与实用价值、研究结论的科学性与创新性、研究设计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以及论文表述的规范性等进行评判。也有的审稿人只是指出一些写作格式方面的问题,如参考文献标引格式、论文体例与排版格式存在欠缺等。另外,有些审稿人虽然是某一学科领域的资深专家,但并不一定具备科研与统计学知识,以致他们虽然能够把关论文的理论性、知识性内容,但不一定能够把关论文的研究设计与统计,因而其审稿意见有可能最终被统计学审稿专家否定而成为无效审稿。
理论上,终审是对文章取舍和修改意见的最后定夺,终审审查论文的学术性、规范性,把握初审和复审质量,是对论文内容质量的全面把关。但在实际终审过程中,较多编辑部存在终审流于形式、终审过多依赖审稿专家意见或者责任编辑意见甚至委托他人终审的现象,这样直接导致终审缺失或成为无效终审,也就失去了终审应有的质量把控意义。
(二)无效审稿原因分析
无效审稿延误审稿时间、影响出版工作进度和出版质量,且给学术期刊形象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剖析无效审稿的原因,首先在于现行三审制中没有明确各级审稿的操作规范与质量要求。在大多数学术期刊编辑部采取的顺序三级审稿制中,初审被定位于对论文选题和质量的一次粗略评价,其结论决定论文有没有进入复审的资格。虽然初审过程粗略,但也掌握着论文的“生杀”大权。复审需要借助学科专家的学识和专长,在评价论文质量和决定论文修改或取舍方面,提出权威、中肯的意见与建议,其目的除论文取舍以外,重点应该包括帮助作者提升论文质量。而终审除了对论文整体学术质量和撰写质量作出评判外,还需要对前期初审和复审意见进行再审定。表面上看,三审制职责分明,实则各级审稿的要求和审查侧重并不明确,并没有建立相应层级审稿工作的规范与质量标准。初审编辑往往学科专业知识不全面,复审专家大多没有经过相应审稿工作培训,终审追求效率和时效,各级审稿人凭借个人经验和已有知识审稿,这是导致审稿意见简单浅显、审稿过程潦草繁复、审稿拖延、审稿效率和质量均不高等无效审稿现象的重要原因。
其次,与审稿人因素有关。审稿人专业素养、工作态度、职业操守以及对审稿工作的兴趣是影响审稿质量和审稿效率的重要因素。当前浮躁的学术环境对于审稿人思想意识的冲击,使得审稿人对于审稿工作的严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审稿不负责任、委托他人或学生审稿,或专业知识陈旧、审稿同行相轻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从三审流程来看,以主编为主导的终审,难以对所有专业方向论文作出准确无误的评价,主要以复审专家意见作为依据来做出论文的最终审稿结论,难免出现人云亦云的情况,导致终审失效。
第三,在三审过程中,为方便审稿工作,各编辑部均设计了审稿意见模板。但该模板的关注点往往过于简单抽象,限制了审稿人审稿意见的发挥。例如在《临床小儿外科杂志》的投审稿系统中,审稿意见模板仅列出总体评价等级,如有无创新性、有无实用性以及诸如设计是否严谨、方法是否得当、内容是否切题、论点是否明确等二次元答案选项,这使得很多审稿人对于论文的关注失去了细节,因而仅凭印象就作出了论文学术水平的笼统评价,而对论文在材料与方法、论据与论证、观察指标与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没有深挖细究,以致审稿意见在帮助编辑处理论文返修、提供作者具体修改意见时毫无参考价值。另外,审稿中忽视论文表述与研究设计统计的客观评价,也会导致经复审专家认可的论文在终审时被发现漏洞百出,以致论文经反复修改进入终审环节后依然被退稿。这样不仅浪费了作者的修稿时间,打击作者投稿的信心,更增添了编辑部和审稿人的无效劳动。
三、学术期刊改进三审制建议
党的二十大全面开启了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为期刊出版单位指明了新航向。目前,我国学术期刊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提升出版质量是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就当前我国学术环境而言,推行和不断完善学术论文三审制是提升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的重要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如何在贯彻学术论文三审制过程中避免关系稿、人情稿等问题,如何弥补当前编辑部成员在专业知识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缺陷,使得编者、审稿人和作者能共同一致朝向提高出版质量的目标而努力,本研究提出以下改进三审制的建议。
(一)全方位完善学术期刊编辑部从业人员知识结构
作为三级审稿中的第一级审查,初审是论文评审的基础。初审编辑是编辑部最早接触论文的人,建议学术期刊编辑部从业人员要具备相关领域专业教育背景,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程度的数据统计学知识。除此之外,编辑人员除参加出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深耕编辑出版业务知识以外,还应积极参与期刊所涉学科的各类学术活动,深入科研过程,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全方位完善和提升自身知识储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具备甄别稿件价值与优劣的敏锐眼光。
(二)明确不同类型学术论文的审稿标准
为了避免三级审稿中的无效审稿现象,学术期刊编辑部应首先明确不同类型学术论文的撰写要求,将其纳入稿约之中;并依此明确审稿具体要求,建立不同类型学术论文的审稿意见清单。例如:在论文的规范化审读方面,主要应评价论文结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文从字顺、有无错别字、标点符号是否正确、专业名词是否规范、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参考文献标引是否规范;在论文学术性审读方面,主要应关注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是否为研究热点,论文的研究设计是否严谨科学,研究材料是否齐全,统计方法是否正确,结果是否真实准确,结论是否科学合理,图表是否正确和必要等。鉴于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建议在三审制中增加统计专家审稿。另外,在论文学术性审稿清单中,增加对学术研究原始资料及参考文献的审查。
(三)设计程序公正的三审制流程
建议设计程序公正的三审制流程,统一双盲法审稿,明确各审次审稿责任。同时,在征得审稿人同意的前提下,建议定期对外公布审稿人审稿意见,这样不仅有益于学术探讨,而且可以减少论文三审过程中期刊编辑或审稿人因为主观喜好、专业局限、学术水平差异,以及作者身份或人情因素等给论文修改意见和论文取舍意见带来影响。李珂《基于程序公正的学术期刊审稿流程创新》一文提出对论文进行量化评分,不失为一种学术论文量化评审的参考。[8]
(四)明确审稿工作具体要求
各学术期刊编辑部应要求审稿人认真履责,逐项对照审稿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对于论文刊用与否,应提出具体的理由意见,做到用之有理,退之有据。应强调各审次均以质量为标准,做到稿件取舍不唯名、不唯上、不唯情,特别应防止在论文三审过程中“马太效应”的负面影响。方红玲指出期刊论文三审制中存在严重的马太效应,进而导致新人受到限制,容易误导读者和出现抄袭名家的现象,[9]这是造成不良学术环境和期刊学术质量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应予坚决杜绝。另外,编辑部应对审稿时间做出明确要求,督促审稿人及时反馈审稿意见。对于一些不能按期反馈审稿意见的审稿人,编辑部要了解原因,做出相应调整。
(五)建立审稿人准入机制
学术期刊编辑部应建立审稿人准入机制,动态调整,定期更新。选择审稿人首先要秉持专业对口的原则,为此编辑应了解审稿人的经历和学历,特别是审稿人的研究经历及最新研究动向。其次,要选择客观公正的专家,审稿人应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学术品格,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要学风严谨、公正无私,审稿过程中应做到以学术水准作为鉴审的唯一依据。第三,要选择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审稿人要能对论文所反映的内容作出全面、细致的审查,如对论点、研究过程、统计学处理、研究结果、所得结论等都要认真审查和及时发现问题。对不同学术观点和论点,应能理性思考,给出正确而恰如其分的评价。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审稿任务的审稿人,编辑部要分析审稿人审稿动因,宁缺毋滥,不断充实优质审稿人队伍,以维持审稿系统的有序与良性运行。[10]
总之,审稿是确保学术期刊质量的重要一环,完善的审稿制度、公正的审稿流程以及高水平、负责任的审稿人是审稿质量的重要保障。[11]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应切实履行和不断改进三级审稿制度,创新思维,建立优胜劣汰、与时俱进的审稿人队伍,明确各审次重点审查内容,建立各审次审稿意见清单,优化整合审稿资源,减少和杜绝各审次中的无效审稿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升论文审稿质量和审稿效率,推动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