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协同与基层下沉:中国城市文化治理的基层实践
2023-04-16宋道雷郭苏建
□ 宋道雷 郭苏建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治理被提到越来越高的地位。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的举措。这分别从文化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层面,要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服务效能建设。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已经稳定解决了温饱问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了对文化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央的这些重要论断表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强烈,这对文化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提升文化治理现代化水平,真正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治理。
具体来讲,中国的文化治理实践是以城市文化及其治理为主轴展开的。2015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强调“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以城市文化为支点撬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发掘城市文化资源,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城市文化及其带动作用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2022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该规划将文化而非狭义的文化产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强调要“完善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发挥城市带动辐射作用”“以文化建设带动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整体形象和发展品质”。这说明城市文化及其治理是作为整体的城乡文化发展的驱动机制,给予城市文化及其治理以至关重要的地位。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到文化产业发展再到文化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文化发展的整体性,并将其提高到“文化是国家和民族之魂,也是国家治理之魂”(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央政府网站门户,http://www.gov.cn/zhengce/2022-08/16/content_5705612.htm,2022年8月16日。的政治高度。在这个不断深化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城市文化及其治理是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动机,发挥节点、带动和辐射作用。
在此背景下,对城市文化治理的研究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学界最先对城市文化治理的重要性和路径展开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2)吕晓东:《城市文化治理:让文化成为城市发展的灵魂》,《青年学报》,2017年第4期;赵继强:《城市文化治理的方法论寻索》,《人民论坛》,2020年第21期。随着学界对城市文化治理研究的深入,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和空间的研究逐渐成为该领域的新趋势。一是对城市文化治理主体的研究。治理理论直接影响了中国城市文化治理实践的开展,政府一元主导的文化管理模式逐渐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文化治理模式转型。(3)宋道雷:《从城市生产到文化治理:中国城市文化建设实践的历史、现实和机制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城市文化治理实践提倡多元主体参与带来的多元文化要素,鼓励搭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这有助于打破单一主体主导模式,重构城市文化空间和文化治理的主体性。(4)任珺:《文化的公共性与新兴城市文化治理机制探讨》,《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余丽蓉:《城市转型更新背景下的城市文化空间创新策略探究——基于场景理论的视角》,《湖北社会科学》,2019年第11期;王子琪、付昭伟:《弹性、活性、粘性:再论城市文化空间的治理》,《中国行政管理》,2020年第8期。二是对城市文化治理空间的研究。从宏观层面来讲,文献关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精神功能的文化空间的建构、修复和创新,并从应然的角度对城市文化空间的物质生产和基于公平的文化空间共享之间的平衡进行关注,提出突破城市文化空间治理难题的策略。(5)张学昌:《空间与权利:城市文化的双重变奏及现实选择》,《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胡惠林:《城市文化空间建构: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问题》,《思想战线》,2018年第4期;吴伟:《现代城市文化的空间修复:从行为到行动的转换——基于城市文化批评史的视角》,《广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詹一虹、龙婷:《城市韧性视角下城市文化空间参与城市危机应对的探索》,《理论月刊》,2020年第7期。从微观层面来讲,学者以个案研究为主要方法,对城市文化空间治理的框架与路径、解构与重构、空间生产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展开研究。(6)李丹舟:《城市文化治理的深圳经验:以“图书馆之城”建设为例》,《深圳社会科学》,2019第1期;李建盛:《城市文化空间生产的传统性与现代性阐释——以北京中轴线北延线城市文化空间为例》,《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张文君、陈丹良:《新时代城市文化空间治理:框架和路径——以宜滨市江安县为例》,《城市发展研究》,2021年第7期;朱媛媛等:《网络零售背景下城市文化消费空间解构与重构——以武汉市实体书店为例》,《城市问题》,2020年第9期。
学界的研究表明,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和空间是该领域的重要方面。虽然,学界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现有文献对两者的关注是分离的,很少将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和空间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对城市文化治理主体的研究往往将多元主体作为背景和既有现象,而很少关注多元主体内部的各主体在城市文化治理的空间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动。对城市文化治理空间的研究要么偏宏大、要么偏微观,缺少从中观维度对城市文化治理的空间实践机制进行研究,尤其缺乏研究城市文化治理从政府一元主导到多元主体参与模式的转变对城市文化治理空间实践产生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和空间相结合的角度,探究包括政党、政府、社会和市民个体在内的多元主体的城市文化治理行为及其推动的城市文化空间实践机制。
城市文化治理是多元主体依托一定的城市空间开展的文化治理行为。在当下中国城市文化治理的现实实践中,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和空间紧密相关。从两者相结合的视角切入,我们发现,随着中国的城市文化治理从政府一元主导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模式的转型,城市文化治理的空间实践机制也在发生变化。第一,政党、政府、社会和居民等多元主体,通过不同的文化治理行为,形成城市文化的协同治理效应。第二,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城市文化治理实践,正在不断向城市基层小尺度空间下沉。第三,城市文化治理向基层下沉的过程中,注重在基层的街区和社区空间拓展。
二、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协同:城市文化空间治理的主体转变
中国城市文化治理实践与城市发展的大脉络息息相关。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突飞猛进的城市化进程的序幕,城市空间开发先于城市文化治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议题。随着各大城市建成空间的不断增长并日臻封顶,21世纪20年代中国城市治理从新空间开发向既有空间优化转型。(7)宋道雷:《城市力量:中国城市化的政治学考察》,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96-201页。基于此,城市物理空间的“软实力”提升逐渐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由此,城市文化治理应运而生,日渐成为城市治理日程中的重要议题,并成为在既有城市空间这个螺蛳壳里做道场的重要内容。(8)文魁:《城市治理呼唤新的城市文化》,《北京日报》,2018年7月30日第14版。从世界范围来看,城市文化治理实践从无到有的历程,中国的个案并非孤例,美国的城市治理也经历了文明化过程。(9)奥姆斯特德:《美国城市的文明化》,王思思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13-18页。
随着大拆大建的城市空间开发逐渐减少,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文化治理逐渐替代政府一元主导的模式,开始在城市空间中显现。作为软件建设的城市文化及其治理在城市空间开发中并无产生与存在的条件。(10)胡惠林:《当代中国文化治理的历史逻辑与基本特征》,《治理研究》,2020年第1期。即使城市文化治理的相关实践存在,也仅限于城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例如各个城市在短时间内竞相建成的各种类型的剧院。(11)刘茜:《如何打造具有城市文化特色的剧院》,《中国文化报》,2021年5月27日第5版。随着以大拆大建为特征的城市开发的式微,城市文化治理日益提上日程。给既有建成空间动“小手术”的城市小尺度空间的更新成为城市空间优化的主要手段。(12)袁瑾:《当代城市微更新的文化复兴与挑战》,《社会科学报》,2019年9月19日第6版。城市文化治理伴随城市空间更新产生,并与城市空间治理融合,逐渐成为中国各大城市治理行动追逐的时髦风尚。加之,随着市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其诉求已经不再止于城市基础设施为代表的硬件提升,其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高涨。(13)郑荣华:《城市的兴衰:基于经济、社会、制度的逻辑》,广西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94页。基于此,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逐渐从政府向多元主体过渡,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文化类公共产品。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政党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代表。在城市文化治理中的政党引领集中体现为党建引领。中国共产党是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重要政治主体,党建引领的城市文化治理是中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重要特征。中国共产党在城市基层依靠强大的组织体系、庞大的党员数量和超强的动员能力,通过党建引领的机制积极参与到城市文化治理的过程,为城市文化治理奠定政治基调。第一,党员志愿者参与城市文化治理。中国共产党有九千多万党员,分布在城市各个领域,他们是代表中国共产党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个体化力量。普通党员在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通过当志愿者的形式,参与城市文化治理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基层党组织引领城市文化治理。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党组织是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组织化力量。街道党工委是街区空间引领城市文化治理的政治力量,它通过区域化党建平台,整合街区范围内的驻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及其资源,以完成“微心愿”的形式,形成居民文化需求和资源供给相匹配的“供需清单”,建构城市文化治理的合力。社区党组织搭建居委、业委和物业合作共治的平台,形成文化治理的社区合力。第三,红色文化是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不仅为城市文化治理提供组织和人力资源,还为其直接提供内容。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时期积累的红色文化是组成城市文化的重要部分,红色文化治理是城市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例如在建党百年之际,上海梳理整合城市红色文化资源,推出100处城市红色文化场地供市民游览,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14)马婉、张鼎:《光荣之城:上海红色纪念地100》,上海人民出版社、学林出版社2021年版,第1页。
其次,政府是城市文化治理的重要责任主体,是推动城市文化治理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治理要坚持政府负责的原则,城市文化治理同样需要坚持此原则。(15)徐拥军:《大数据时代国家治理中的文化生产与文化整合》,《求索》,2021年第3期。基层是城市文化治理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政府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城市文化治理在基层有序推进。第一,出台文化治理的相关政策。早在2015年,中央便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通过五项重大举措,以基层为重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文化治理。(1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央政府网站门户,http://www.gov.cn/xinwen/2015-01/14/content_2804240.htm,2015年1月14日。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促进基层文化服务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gfxwj/201905/t20190522_58673.html,2015年7月28日。上海市出台《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 深化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18)《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 深化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10730/999a70f5b0ad438da219325461b00e03.html,2021年7月30日。第二,开辟文化治理空间。与市级政府出台宏观文化治理政策的举措不同,以街镇为代表的基层政府的首要举措是开辟文化治理空间。(19)蔡斯敏:《基层治理体系下城市社区文化供给有效实现的困境分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在老旧小区集中的区域,基层政府通过优化和改善存量空间的模式,激活原有非文化用途的空间以作为市民文化活动之用;在新兴小区集中的区域,基层政府通过小区公建配套文化服务设施规划的方式,事先为市民预留文化活动空间。第三,提供文化治理资源。空间为城市文化治理提供了硬件条件,资源则为其提供了软件条件。一是直接提供。城市基层政府为居民提供自治经费,为居民文化活动开展提供经费资源。二是间接提供。城市基层政府整合区域内的驻区单位和其他社会主体,为居民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志愿者、场地、道具等物质资源。(20)李永芳:《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意蕴、尚存问题与创新路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四,规范文化治理活动。在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政府不仅通过各种形式为居民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资助,而且还通过文化执法等形式规范文化活动。例如上海的有些街道办事处成立文化办公室,以加强线上网络文化空间和线下实体文化空间的文化执法,引导城市文化活动有序进行。
再次,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代表。它们通过专业的文化创意和组织能力推动城市文化治理在基层落地。(21)Mosaica,The NGO Handbook,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Programs Press,2012,pp.3-5.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所参与的城市文化治理具有公益属性。第一,提供文化治理创意。与政府和居委会相比,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文化创意能力,可以为城市基层文化治理提供“好点子”,开发出受普通市民喜爱的文化创意产品。例如有的社会组织为培养居民的互助文化,开发出社区居民闲置物品共享活动,建立物品共享库,受到居民广泛好评。第二,解决文化治理难题。社会组织在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过程中,注重将文化治理与基层治理难题的解决结合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文化治理已经向更广义的城市治理转型。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参与式治理技术,解决了社区居民争夺广场舞场地的难题,并将跳广场舞的居民发展为社区志愿者。(22)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社区治理与社会组织成长专题案例汇编》(电子版),2018年版,第38-51页。
最后,市民是城市文化治理的参与性主体。市民不仅是城市文化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城市文化治理成果的分享者,离开市民的城市文化治理便失去了根本。市民的参与使城市文化治理具有了较强的体验性、社会性和人民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文化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第一,志愿者文化。市民通过志愿者的形式为城市文化治理提供最大规模的人力资源,有的街道有组织归属的志愿者人数达到11521人,(23)罗峰:《社会的力量: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志愿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5页。他们在服务他人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形成以奉献精神为基底的志愿者文化。第二,文化团队。市民在社区中根据自身的文化兴趣,组成各式各样的文化团队,例如书法队、舞蹈队等,以自给自足的方式满足自身的文化需求。(24)唐亚林等:《社区治理的逻辑:城市社区营造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模式》,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82页。第三,家文化。家文化是组成城市文化的价值细胞,是城市文化治理的起点。城市文化治理不仅在街区和社区层面开展,而且其影响逐步渗透到市民家庭,形成良好的家风家貌。有的社区积极开展“孝亲家庭”评选活动,倡导基于家的孝文化。(25)严静峰、刘建军:《从生活社区到文化社区:中国社区建设的文化维度》,《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7年第1期。第四,邻里文化。邻里文化是家文化的扩大,是城市文化治理在基层推进的精神支撑,是改善城市匿名性和陌生人文化的价值基础。城市文化治理在基层通过设置“睦邻点”和“睦邻中心”的做法,增进邻里之间的文化交流,不仅满足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而且培育了基于邻里的互助文化,提升了社区居民之间的熟悉程度和共同体感。第五,居民公约。居民公约是城市文化治理在基层沉淀下来的制度成果。市民自发组织起来,通过广泛的征询和讨论,形成社区公约、楼组公约或住户公约,并由业主大会通过,以成文的“社区宪法”的形式,约束居民不文明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不仅满足了普通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而且改变了政府单一主体主导的模式,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城市文化治理过程。城市文化治理中的多元协同特指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横向协同化,这与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纵向等级化治理有较大区别。多元协同的核心要素是党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和市民自治的自洽,(26)燕继荣:《社会变迁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理论解释》,《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中国共产党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奠定了政治基础;政府提供政策和资源,奠定了物质基础;社会组织提供创意指导,奠定了专业基础;市民是参与者、共享者和评价者,奠定了社会基础。多元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向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文化治理大格局方向健康发展。
三、向基层街区与社区下沉:多元协同推动的城市文化治理
政党、政府、社会和市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城市文化治理使城市文化治理的空间实践机制发生新变化,即逐渐向基层下沉。“城市生活的特征和范围都受到城市空间质量的显著影响”,(27)Jan Gehl,Cities for People,Island Press,2010,p.22.政府主导的是大尺度文化空间,它一般以标志性景观、林荫大道、文化设施、市民广场和商业广场为表现形式。但随着多元主体在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的增强,这些大型且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大剧院、大景观、大广场等城市空间已经在文化产品供给上处于疲软状态。(28)胡惠林:《国家文化治理:发展文化产业的新维度》,《学术月刊》,2012年第5期。只有在贴近其日常生活的城市基层空间中,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才能得到满足和提升。
多元主体及其文化偏好和治理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政府主导的实践,不断推动城市文化治理向基层空间下沉。(29)王志弘:《文化如何治理?一个分析架构的概念性探讨》,《世新人文社会学报》,2010年第11期。由政府单一主体主导的城市文化治理通过单中心或等级化的举措,聚焦宏大叙事和工具理性的大规模文化空间地标,而忽视了与普通市民贴近的基层空间的文化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城市文化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以更贴地气的形式自下而上地营造社群认同并开展具体行动。(30)Karen Mossberger,Susan Clarke and Peter John, The Oxford Handbook of Urban Poli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 254-256.这突破了政府作为单一治理主体的局限,尤其是社会与市民个体的共同参与,将悬浮的城市文化宏大叙事拉入鲜活的、生活化的且可参与的城市基层空间,同时也将城市作为充满市民个体意志和行动能力,而非仅是政治或资本主导的结构性力量角力的竞技场来理解的空间。(31)宋道雷、丛炳登:《空间政治学:基于空间转向分析框架的空间政治》,《东岳论丛》,2021年第7期。从这个角度讲,多元协同的城市文化治理实践是不断挖掘在地区域和居民的文化禀赋,激发居民参与行动的过程,其根本目的不仅在于将街区和社区空间内的在地社群的陌生人文化进阶为邻里文化,更在于将本质上属于想象层面的社群认同文化推向现实层面的基于文化的参与行动。
随着城市化率的不断攀升与市民物质生活的提高,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高涨。(32)蔡宁:《城市生长中文化失衡及治理策略》,《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这促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让位于城市基层空间的优化更新。(33)李利文:《中国城市更新的三重逻辑:价值维度、内在张力及策略选择》,《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换言之,大尺度城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既有空间的文化治理日渐提上城市发展的议程。继大型的具有文化地标性质的基础设施建成之后,与市民更加贴近的小尺度的城市基层文化空间成为当下中国城市建设和文化治理的重要承载体。(34)张登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基层文化建设的思考》,《文化产业》,2019年第12期。由此,在关注作为整体的抽象城市文化的同时,多元主体在不断探索城市文化治理的基层空间。
正如怀特所讲的“小城市空间就是一种可以让人绽放出笑容来的地方”(35)威廉·怀特:《小城市空间的社会生活》,叶齐茂、倪晓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第2页。,城市基层空间是城市文化治理的天然载体。城市既有建成空间中的地标性文化空间,要么成为政绩性工程,要么只能满足部分市民的高雅文化需求,但无法满足占城市绝大多数的普通市民的一般文化生活需求,文化空间短缺成为城市文化治理面临的首要难题。(36)《多地扎堆建设大剧院浪费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引质疑》,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2013/02/25/ARTI1361786755879154.shtml,2013年2月25日。为寻求满足普通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的空间载体,城市文化治理实践只能向基层下沉。(37)梁鹤年:《再谈“城市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城市规划》,2014年第9期。因为一方面城市基层是普通市民的生活空间,也是他们开展文化生活的最普通的空间,它与市民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城市基层具有众多的可资开展文化活动的小空间或微空间,这可以极大弥补城市文化治理空间短缺难题。(38)Mark Bevir and R.A.W. Rhodes, The Stateless State,The Sage Handbook of Governance, Edited by Mark Bevir,London: Sage Press, 2011, pp.203-215.
城市文化治理向基层空间下沉的过程主要围绕城市基层管理层级展开。中国的城市治理体系由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组成,其中市区两级政府很少开展具体的城市基层治理事务,位于三级管理和四级网络层级上的街道办事处与社区是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的最重要主体。(39)王堡、鄢剑:《论管理体制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异同谈起》,《城市管理》,2002年第11期。由此,街区和社区成为城市文化治理实践在基层下沉的主要空间类型。
(一)城市文化治理的街区空间
街区空间是城市文化治理的公共空间。城市文化治理的街区空间以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为基本范畴,主要集中于社区围墙外的相邻街道之间的公共区域。街区空间的重要特征是公共性,它不排斥任何个体或群体,从而成为普通市民都可以进入的开放性空间。然而,因为街区空间已经被原有城市规划切割,呈现碎片化状态,无法较好地成为供市民文化活动之用的整体性空间。街道办事处通过腾挪、置换等方式,将碎片化空间整合成为较具规模的连片空间,为市民提供文化活动场地。(40)宋道雷:《城市治理的空间营造策略》,《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5月2日第7版。例如上海的街道办事处在辖区中都配备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基层市民开展文化和休闲活动提供了较充足的场地。基层政府是街区空间中城市文化治理的主导者,街道办事处不仅整合并供给市民文化活动的空间,而且供给了城市文化治理的内容。这些文化活动基本上是在党和国家规定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其内容基本围绕基层政府部门筹划的大框架展开。
城市基层政府围绕所辖区域整体形象,在街区空间中开展城市文化治理。例如上海市杨浦区将三区联动、普陀区将同心家园作为本区域整体形象,并在各个街区内开展文化宣传和文化治理,其目的在于增强市民对本城市区域的认同。在这种类型的空间中,城市文化治理关注的内容在大多情况下超越纯粹的文化本身,而关注城市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工作,其目的不仅在于狭义的文化治理而更在于广义的以文化为支点的城市中心事务治理,并以满足市民文化需求的名义增强市民对党和政府的认同。从本质上讲,城市街区空间的文化治理是国家和城市政府代表的公权力借助街区这一载体,达成对官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进行建构、呈现和不断复制的目的。公权力主导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一般是通过嵌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的方式,对市民进行规训,使市民分享城市文化治理为其带来的自然而然的常识和共同记忆。(41)Deborah Stevenson, Cities and Urban Cultures,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03, p.10.
这些意识形态、文化象征和价值观在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以符号的集合体的形式呈现。它们既可以是静态的,例如中国大多数城市的街区空间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新时代”等官方文化宣传标牌;也可以是动态的,例如熙熙攘攘的节庆盛大文化活动。通过这些静态和动态的符号集合体,政府代表的公权力在街区空间赋予城市环境和城市生活特定的以党、国家和城市政府叙事为核心的文化意义,以期市民超越个体或亚群体认同而形成对党、国家和城市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文化治理在街区空间中是为了巩固和重建已经存在的权力关系,并强化那些掌控城市治理的政治力量的牢不可破的主导地位。(42)陈映芳:《城市中国的逻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8页。
(二)城市文化治理的社区空间
社区空间是城市文化治理实践的最基层空间。城市文化治理在社区空间中以居民区为基本单元,依托居委会展开,其核心是满足普通居民的文化需求。与街区空间不同,城市文化治理实践在社区空间中由居民主导,围绕居委会开展的居民文化自治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具有天然的社会属性。(43)宋道雷:《转型中国的社区治理:国家治理的基石》,《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社区空间最贴近普通市民,是城市文化治理的基石,夯实了文化治理的基础环节。(44)民政部:《“三社联动”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5/04/c_1115173985.htm,2020年12月6日。
社区空间中的城市文化治理实践,主要由文化空间开辟和文化活动开展两个方面组成。老旧社区的居民日常文化活动的物理空间基本付诸阙如,基于此,城市文化治理的首要事项便是开辟社区文化空间。社区文化空间基本上利用的是小区内闲置的室内空间。居民通过自治的形式,将闲置的小区室内空间改造成文化活动室、睦邻客厅、亲子互动屋等文化活动空间,以解决本社区居民文化空间不足问题。在社区文化活动空间开辟之后,为解决有空间无人气的问题,就需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为空间配置“文化内容”。社区居民通过自治的方式,组建文化团队,例如合唱队、太极队、舞蹈队、戏剧队等,自我供给贴地气的文化产品。
在社区空间的城市文化治理对社群文化的延伸和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社区是促使基于城市整体的悬浮式文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空间承载者。(45)陆晓曦:《文化社区:城市核心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样本——以北京市东城区为例》,《图书馆杂志》,2017年第1期。城市文化治理在社区空间中借助居民自治的力量,将宏大的城市文化转化为贴近市民日常生活实实在在的具象的文化。这一方面能够使居民自娱自乐,另一方面培育了基于在地群体的社群文化。城市文化治理通过居民自下而上的文化活动,逐渐形成基于本社区的身份认同和社群文化,逐渐使居住在社区中的陌生人群体向熟人共同体转变,发挥建构身份认同的价值基础和重要环节的功能。(46)约翰·J·马休尼斯、文森特·N·帕里罗:《城市社会学:城市与城市生活》,姚伟、王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98页。
由此可见,社区空间与街区空间的文化治理具有显著区别。街区空间的文化治理依托街区范围内的广场、街角空地等中型公共空间,其承载的文化治理活动是国家重大时间节点的城市或区域较大规模的活动,而且其开展主体一般是代表国家或城市层级的政府。(47)陈竹、叶珉:《什么是真正的公共空间?——西方城市公共空间理论与空间公共性的判定》,《国际城市规划》,2009年第3期。社区文化治理一般依托社区活动室、小广场等小尺度居民生活空间。(48)威廉·怀特:《小城市空间的社会生活》,叶齐茂、倪晓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第25页。社区文化活动的举行时间相对日常化,对重大时间节点不敏感。社区文化活动的规模均属小型或小众文化活动,甚至无法覆盖社区全龄人群。从这个方面讲,社区空间的城市文化治理本质上是基于居民的文化行为,其目的在于培育居民的共同体感,将陌生人社区转变为熟人社区。(49)熊易寒:《社区共同体何以可能:人格化社会交往的消失与重建》,《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8期。这两类空间的弹性也不尽相同。城市文化治理在街区空间中既可以直接上承国家文化和城市文化的主旨,又可以向下渗透到社区空间,建构社群对国家和城市的认同感。社区空间的文化治理弹性较小,它一般无法承载作为宏大叙事的国家文化和较抽象的城市文化,其弹性限度止于社群文化,但是,它可以将社群文化的共同体效应传导至社会的最小细胞——家庭,发挥巩固城市文化治理的基础的作用。
四、结论与讨论
与以往研究将城市文化治理的主体与空间分立不同,本文从两者相结合的视角切入,不再仅将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作为既成事实,而是深入挖掘各主体的治理行动,并得出多元主体推动的城市文化治理的空间实践机制不再仅注重大规模文化空间的创建,而是逐渐向基层空间发生下沉的变化,从而加深对城市文化治理领域的研究。在多元主体的参与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引领,政府通过政策和资源供给,社会组织通过专业指导,居民通过参与行动的方式,组成协同的治理网络,成为推动城市文化治理向基层空间不断下沉的重要力量。随着地标性文化空间供给的文化产品的有限性的显现,以及普通市民文化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文化空间不足成为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在此背景下,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城市文化治理实践越来越注重回应一线普通市民的文化诉求。由此,城市文化治理实践注重拓展更多的能够满足普通市民需求的文化空间,位于城市基层的街区和社区空间成为城市文化治理空间的重要来源。总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推动城市文化治理,不仅在主体层面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具体行动,而且在空间层面推动城市文化治理向基层街区和社区下沉,这构成中国城市文化治理实践的新面向。
城市文化治理实践在主体和空间方面发生了许多新的趋向,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较大成果,但城市文化治理实践和理论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例如参与城市文化治理的多元主体的力量并不均衡,在激发社会组织与居民参与文化治理的活力、能力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拓展更多类型的文化空间,供给更丰富且贴地气的文化公共产品方面,城市文化治理体系和能力面临着巨大挑战。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文化治理在不断向基层下沉,并在街区和社区等基层空间开展出系列实践,但多元主体间通过何种稳定的结构开展合作,形成协同治理的合力,并实现可持续化,改变各自为政的状态,这是学界需要关注的兼具实践和理论意义的研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