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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述“伊甸园”:《八月之光》中的身份困境与伦理选择

2023-04-16秦崇文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1期
关键词:默斯莉娜伊甸园

秦崇文

(华中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20世纪既是物质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也是神话复兴的时代。《八月之光》(Light in August)[1]便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这部源于福克纳脑海中“一个名叫莉娜的年轻姑娘,怀着身孕,决心赤手空拳地去寻找她的情夫”[2]74的意象而创作的小说,一经问世,便备受读者青睐。评论家迈克尔·米尔格特指出:“《八月之光》是一部远未读懂的小说。”[3]31从整体看,“30年代初期,福克纳的创作同时追求两大目标:一是探索小说形式在结构和风格上存在的最广阔领域和可能达到的极限;二是进一步建构他业已开始的神话王国——约克纳帕塔法世界。”[3]5福克纳将现实事件与历史影响相互融合,充分展示了上世纪20年代以“杰弗生镇”为典型代表的美国南方的社会现实,赋予小说现实的广度和历史的深度。学界的《八月之光》研究,可谓硕果累累,但其中身份问题依然有可阐释的空间。本文拟从身份视角去探究福克纳如何以神话叙事的方式深刻地揭示美国社会所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现代“伊甸园”中的身份问题

现代伊甸园想象成为福克纳文学创作之神话构境的一种基本模式,他把现实世界抽象出来,并嵌入到神话传说、圣经故事之中,呈现出魔幻式的叙事色调。弗莱认为,“《圣经》是我们传统中未移位神话的主要来源”[4]199。福克纳有意识地将《圣经》中的一些元素嵌入到小说的背景、主题、情节和人物之中,进行置换变形,增强小说的神秘色彩。小说中,莉娜的寻夫与乔·克里斯默斯的逃亡,可以在《圣经》中找到原型,克里斯默斯形象的塑造,在某种意义上,与耶稣的经历构成对应。荒野成为治疗人类心灵创伤的场所,人类的伊甸园(1)关于“伊甸园”相关概念的阐释,《圣经·旧约》有时称其为“耶和华的园子”(创世纪 13:10)、“耶和华的园囿”(以赛亚书 51:3)、“上帝的园”(以西结书 28:13),它与上帝的存在具有紧密的关联,它不仅仅是一个地方,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创世纪》第二章描绘一幅原始纯真的景象,《创世记》3:1-6描述人类从纯真到罪恶的过程,《创世纪》还描写了“堕落”给亚当、夏娃的命运乃至整个宇宙带来的后果。堕落前是圣洁理想的居所,堕落后则成为罪恶开始的地方。福克纳小说作品对“伊甸园”的构景具有强烈的文化指涉意蕴,是对美国南方社会图景的深描,具有“堕落”与“美好”的双重内涵,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美国文学宏大叙事的主题。本文将《八月之光》的文本构境与“伊甸园原型”进行比照,更加强调了原始神话进行现代重构后所呈现出的一些表征意象,对处于“旧南方”与“新南方”的转型关键期的美国进行言说,福克纳的伊甸园书写是对传统田园理想书写的突破,艺术化地再现美国南方现实。。

小说《八月之光》开篇,便以《圣经·创世纪》(2)圣经开篇: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圣经·创世纪》(1:1-3)的语调,描绘出了进入现代社会后的“伊甸园”。莉娜怀孕,从乡村到杰弗生镇寻夫的情节,与《创世纪》中人违背上帝的命名,被神赶出伊甸园形成形式上的对应。通过莉娜的视角,给读者呈现出了从亚拉巴马州至密西西比州一路的荒野景象,仿佛她自己也是荒野的象征,她成为了被赶出伊甸园的“夏娃”。福克纳有意识地唤起济慈的《希腊古瓮颂》(Ode on a Grecian Urn)里牧歌似的境界,莉娜沉默的形体象征“永恒”,使人超越思想,诠释着“美即是真,真即是美”(3)19世纪初英国约翰·济慈的作品,创作于1819年,于1820年匿名发表在杂志《Annals of the Fine Arts》,名句“Thou,silent form,dost tease us out of thought/As doth eternity:Cold Pastoral!…”中的Beauty is truth,truth beauty中文译者以诗人查良铮最为著名。。

小时候,莉娜就梦想着自己是个城镇里的人,她不肯坐在父亲的马车上而宁愿步行,她走在大街上和街边的人行道上,让看见她的人或遇到她的人,都以为她也是个住在城镇里的人,而不是乡下人。父亲去世后,她被哥哥麦金利用马车接到了多恩厂。“乡下人”的身份和后来成为“城里人”的“人生模式”,成为了莉娜人生的一部分,也是南方人的人生发展轨迹。“城-乡”的二元对立模式及其带来的价值观念上的“高下”区分,也成为20世纪美国南方社会历史的一部分。莉娜被带到多恩厂时所见情景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这家厂采伐松木,已经在这儿开采了七年,再过七年就会把周围一带的松木砍伐殆尽……俯视着到处都是树桩的、萧杀肃静而又荒凉的田野——无人耕耘,无人栽种,经过年复一年的绵绵秋雨和春分时节的狂风骤雨的冲刷侵蚀,渐渐成了一条条红色的堵塞得满满的沟壑……”[1]2

相对《去吧,摩西》中的荒野意象而言,《八月之光》已经没有了未被开化的原始森林的那种感觉,这里到处是杂草、树桩,还出现了锅炉、砖头,这里的荒野已经遭受现代文明的破坏,树木差不多被采伐殆尽,呈现出现代的人造“荒原”,是失落的“现代伊甸园”。

大自然的荒野具有原始的、静态的、包容的生命特性,这与莉娜的宁静、单纯、包容以及她自带的一股“荒野”气息形成对应,莉娜成为大地母亲的象征。莉娜怀孕为孩子寻找父亲,她的“声音平静而又固执,心平气和”,“面孔像石头般沉静,但不那么生硬,固执中带着柔和,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1]12她的宁静来自于内心中坚定的信念,“我想小孩出世的时候,一家人应当守在一起,尤其是生第一个。我相信,上帝会想到这一点,会让我们团聚的”。[1]14她的“目光注视着杰弗生镇方向的大路,面容沉静,带着期望,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不显得迷茫。”[1]16她望着突起的伸向远方的道路,似乎在沉思,实际上,她“在进行着一场温和的斗争,同自己生存其间,并与之共存的古老土地所赋予的谨慎。”[1]17她在这片太阳照耀的广袤而寂寥的土地上,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无所谓时间的流逝,无所谓行色匆匆。[1]18她“光光地坐在那儿,望着车外,像是她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乡村——道路、树木、田地和电线杆。她连他的影子也没见着,最后还是他自己绕到车后来。她根本不用张望,只需要等待。而且她心里早就明白”[1]339,到了“苏尔伯里,田纳西州”,她的脸上流出惊奇的表情,美滋滋的,显得十分和谐,她说到“‘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咱们从亚拉巴马州出来才两个月,现在已经到达田纳西州了。’”[1]340她的人生是以乡村、荒野为背景的淳朴人生。

莉娜来到杰弗生镇那天,与克里斯默斯逃离该镇形成对应。对于在城镇中得不到身份认同的克里斯默斯来说,只有逃到荒野的时候,他的心灵才能重归宁静,他成为了被赶出伊甸园的“亚当”。他感觉自己仿佛在黑暗的夜里,自己像是一根火柴棍,余光慢慢消失在夜空里。漆黑的夜里,他仿佛听见了各种声音:树木的声音,大地的声音,人的声音,自己的声音,还有“唤起他对许多名字、时间和地点的记忆的其他声音”[1]70,他不明白,想着“上帝也爱我”。“记忆里积淀的未必早于知晓的记忆,比能回忆的长远,甚至比记忆所想象的更久远。知晓的记忆相信有一条走廊,那是在一幢宽大长方的歪七扭八、冷冰冰回应有声的楼房里的一条走廊……”[1]79他从小就被抛弃,他的孤儿身份如同阴冷的墙壁,如同下雨天从烟囱里流出来的黑色泪水。“当生活的节奏开始变得如此疾速,接受总是取代认识和相信。”[1]119对他而言,人生就像“成千条荒凉孤寂的街道,从(逃亡)那天晚上起它们开始延伸”[1]147。他仿佛跌进了阴沟,整个往昔像是一个扁平的模式,这模式往前延伸,明天晚上,所有的明天,都将是扁平体的一部分,再往前延伸……不断重复,明天的未来与明天的过去都属于同一模式。[1]188-189

在他逃亡的途中,只有荒野才接纳他,荒野的宁静与新鲜的空气,让心灵安顿下来。在城镇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像一个幽灵,不知道自己该到何处去,比荒野上独立的电杆还孤单凄凉。最初逃到荒野的时候,他可以背靠着树干用早餐,边吃边阅读喜欢的杂志故事。“他会不时抬起眼睛,一面咀嚼,一面观看映照着阳光,荫蔽着沟渠的树叶。他仿佛看见炎黄的天日宁谧地展现在他眼前,像一条长廊,一张挂毯,渐渐成为一幅明暗对照的素描画面。……他仿佛看见时光,在面前缓慢地流动,心里想着‘我所向往的只是宁静’”[1]74黎明时分,天刚放亮,这灰暗静寂的短暂时刻充满了安宁,鸟雀尝试着睁开眼睛。空气吸进体内像泉水般宜人。他舒缓地深深呼吸,每吸一口气,都感到自己与周围的灰暗交融,与静寂合一,变得心平气和,像从来不曾有过愤怒或绝望体验。“这便是我想要获得的一切”,他想,暗暗地逐渐感到惊讶,“这就是我三十年来想得到的一切。看来整整三十年我所要求的并不太多。”[1]223克里斯默斯重新钻进了树林,他照笔直的方向前进,像勘测员勘测路线,不顾翻山越岭,甚至横过沼泽泥潭。他不慌不忙,像一个人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要去哪,到达那儿需要多少时间,精确到几分几秒。他能够稳健地行走的时候,他认为周围的景象和他看见的景物便是一切,是它们给予他平和、从容和安静;直等到他突然面临真正的答案,他才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我用不着再为饮食伤脑筋了,”他终于明白,“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1]226-227荒野抚慰了他受伤的心灵,平复了他内心的矛盾和冲突,荒野成为了精神的治疗场所。

在拜伦·邦奇眼中,荒野是被人们开垦出来的土地,“如今,这片平地已被零散的黑人小木屋、一块块菜园和死寂的荒地分割得七零八落,水土流失之后显出坑坑洼洼,杂乱地长着橡树,檫树,柿树和带刺的灌木丛……”[1]286在这段描写之中,荒野成为被开垦后的土地,人类的伊甸园被现代文明冲击之后,留下的是死寂的荒地,坑坑洼洼的面孔,杂乱的树木和草丛。这与卢卡斯世界中的荒野没什么区别,“当他站在空旷无人的铁道上朝左右张望,神情活像一只单独逃出来的动物,不想得到同类动物的帮助,当他停下换气时,他憎恨出现在面前的每棵树、每片叶子,仿佛它们都是站在面前的敌人,甚至憎恨脚下的大地,憎恨自己新陈代谢所必不可少的空气。”[1]291卢卡斯内心浮躁,利欲熏心,荒野也治疗不了他的人性之恶,成为一个被工业文明彻底毁掉的人类缩影。作者对荒野的描绘与人物内心形成对照,产生强烈的“对应”效果,这在福克纳对小说整体的构思中也能呈现出来,福克纳说:“在密西西比州,八月中旬会有几天突然出现秋天即至的迹象:天气凉爽,天空里弥漫着柔和透明的光线,仿佛它不是来自当天而是从古老的往昔降临,甚至可能有从希腊、从奧林匹克山某处来的农牧神、森林神和其他神祇……”[5]199

家乡的自然景象是莉娜身上的超越道德准则的哲学观的投射,是自然纯洁、超然物外品性的象征,是人世间、人生中的神奇时光,同时也是人性的救赎之光,小说中几个主要人物届时都从中得到了启迪或拯救,象征着人类赖以“永垂不朽”的古今延绵的“人类昔日的荣耀”。[6]255作者以希伯来圣经、基督教、上帝、道德和弥赛亚时间言论充实了犹太人的情感。希伯来圣经本身就是帝国和民族建设的写照,福克纳想通过文学,在古代以色列与现代美国之间达成希伯来圣经式的对话,并对现代美国在道德层面提出要求。

二、我是谁?——乔和莉娜的文化身份追寻

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圣经·创世纪》(3:22-23))中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小说《八月之光》中的乔·克里斯默斯和莉娜·格罗夫,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形变后的现代“亚当”和“夏娃”。克里斯默斯一生都陷入伦理困境和身份追寻,莉娜怀孕一直走在寻找孩子父亲的路上,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再现了最为古老的关于文化身份的哲学追问——我是谁?我有什么不同?

克里斯默斯的伦理困惑源于他既不知道自己是谁,又不能与周围的人和谐共处,他的痛苦与成长历程成为该时期美国社会的缩影。文化身份与行为准则是社会所强加的,必须遵守,无论白人或是黑人。克里斯默斯终其一生的追寻,企图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类属,而其他人也在为自己归类,这俨然成为了一种社会常态。他身份的模糊性使自己感到困惑和深深的焦虑,也引起周围人们的愤怒,许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给他一个身份。还在襁褓中的他,在圣诞之夜就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外,在他的记忆里,孤儿院四周被烟囱包围,楼房被熏得污黑暗淡,户外空地铺满炉渣、寸草不生。“房屋困在煤烟直冒的工厂中间,还被一道十英尺高的铁丝网包围起来,活像一座监狱或一个动物园,这儿偶尔也会腾起孩子们雀噪的声浪,在回忆里,那些身穿清一色粗棉布蓝制服的孤儿会不时浮现脑际,这些孤儿同阴冷的墙壁、同那些无遮无蔽的窗户一样总是历历在目”[1]79,他在那幢房屋里待了五年,个子瘦小,活得像一个影子。在这之后,他被送给麦克依琴夫妇收养,在这个充满浓郁清教思想氛围的家庭中,养父想把他变成上帝的信徒,接受严格的清教徒戒律约束;养母对其心生怜爱,想把他变得像她自己一样懦弱;情人博比同样拥有安置他的欲望,想让他成为“介乎隐士与黑人传教士之间的那样的一个角色”,导致他在夜里爬窗偷偷去约会,却砸死了养父,成为了罪犯。

克里斯默斯对社会中白人与黑人的分隔有着刻骨铭心的体验,他想打破这样的束缚,想创造出一个完全的自我,可是周围的环境中没有可供参考的对象,他成为了一个孤独的探索者。于是他内心的自我与社会对他的期望处于一种对抗冲突之中,因对自己身份的无知导致了自我认知的模糊性。身份,是一种社会的属性。身份感牵涉社会性的决定因素,会被社会不断地重新定义,这种定义在与他人的对比或比较中产生。他被外祖母送到白人孤儿院,之后的经历让他相信自己是个黑人。这种成长经历给他带来强烈的负罪感和自卑感,甚至对自己充满敌意和仇恨。他内心的自我矛盾,致使他不能选择做一个白人或者一个黑人,这种矛盾进而被投射到他周围的环境之中。为了寻找自己的伦理身份,他逃避社会,在与周围人的交往之中,每次都意识到自己与别人有所不同。他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克里斯默斯”(Christmas)成为了一种莫名的讽刺,这样的名字也预示着他的身份是一张白纸,任何人都可以为他的身份涂抹上两笔。在他看来,名字不仅是一个人的称呼那样简单的内涵,而且还可以预示他的所作所为。人们“一旦听见他的名字,仿佛那名儿的声音里有样东西在暗示人们该期待什么;而且他自身还带着一种无可回避的警告意味,就像一朵花带着香气,一条响尾蛇尾巴会发出声响”[1]22。人们嘲笑他,称他为“黑鬼”。可以说,福克纳所要表达的是,在乔·克里斯默斯的意识当中,“黑色”是人为强加上去的,是受人诱导,才将自己是“黑杂种”作为自己身份的一部分,同时成为一种“自我”和“他者”相区别的特征。

克里斯默斯对自己身份的不可确定性极其不满,因而时常怀疑自己在世界上的存在性和可能性,于是他通过暴力和性行为来确认自己的存在。他也想通过着装来确定自己的身份,有时星期六晚上,“克里斯默斯一身整洁端庄的哔叽西装,白衬衫,草编礼帽”[1]26。即使在逃亡中,他也会注意自己的形象,会带上剃刀、牙刷和香皂,同时不忘打好领结。[1]73他始终想把自己划归为某一类属,哪怕是黑人也行,这样就可以保持一种确定性和绝对性,而不是始终处于一种游离状态。很多时候,他显得孤苦伶仃,像一个幽灵、一个幻影,从自己的天地游离出来,不知到了何处。[1]75

摩兹镇和杰弗生镇一样,成为一个公众积极参与展现自己的舞台。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教义的清规戒律成为了小镇人的精神支柱,任何偏离准则的行为或言论都会被推到公众面前,遭受公众的议论或谴责。克里斯默斯被捕,他的名字一下子就在摩兹镇传开了,“孩子和大人——商人,店员,懒汉,看热闹的,尤以身穿工装的乡下人最多”[1]231。“城里到处都在议论纷纷,此起彼伏,像一阵风吹拂,像一场火蔓延,直到日斜影长天色暗淡,乡下人才开始赶着马车或开着沾满尘土的汽车离开。城里人才开始回家吃晚饭。然后谈论又热烈起来,……在偏僻山村的点着煤油灯的小屋里,那话题到了晚餐桌上,人们对妻子和家里人再讲述一遍。……在悠缓闲适的乡下,……妇女们在厨房备餐,于是她们又说开了:他并不比我更像黑人,准是他身上的黑人血液在作怪。看来他是有意让人抓住的,那劲头跟男人执意要讨老婆一样。整整一个星期他完全无踪无影。要是他没放火烧房子,人们也许在一个月之后才会发现他杀了人。要不是那个叫布朗的家伙,人们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那黑鬼冒充白人的时候贩卖过威士忌,人们把威士忌和杀人的事儿一齐推在布朗头上,布朗才把真相给抖了出来。”[1]235然而,在那一大堆人中惟有被捉获的凶手(克里斯默斯)沉着镇静。[1]232“我跌倒了,”拜伦说,“今晚城里可有什么兴奋的事儿?”“我猜你也许还不知道。大约一小时之前,那个黑鬼,克里斯默斯,人们把他干掉了”[1]297他成为了人们舆论的焦点,一群乡镇的看客,在封闭保守、对外排斥的环境中,成为了种族歧视者和产生社会偏见的帮凶,小镇成为封闭落后的美国南方的缩影。

克里斯默斯的逃亡,其实也是在逃离自己内心的某种潜在的具有威胁性的因素,他具有加尔文教徒的宁折不屈的性格、潜在的同性恋气质(与其交往的女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男性特征)等。他的悲剧意义实际上并不在于是否拥有黑人的血统,而是他一生的追寻也得不到答案,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并且知道自己永远也得不到答案”。[5]72身份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他自己的行为方式,也影响到了他看待世界和认知世界的视角。于是,“他大白天走进摩兹镇,恰好是星期六,镇上挤满了人。他像白人那样走进一家白人开的理发店,因为他那模样儿像白人,谁也没怀疑他。……理发、修面、付钱,随后进入另一家商店,买了新衣,并配上领带,外加一顶宽边草帽。然后他大白天逛街,好像这个镇是他的。他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人们打他身边经过十多次都没认出他,最后还是哈利迪看出他,跑上前抓住他问道:‘你不是叫克里斯默斯吗?’克里斯默斯答道是的。他厌倦了逃亡,他都没有抵赖一句,规规矩矩。他的举动既不像个黑鬼也不像个白人”[1]236。就这样,他被抓住了。在人们的印象中,杀人犯是不可能穿着讲究且大摇大摆在街上逛的,而是躲躲藏藏、钻树林子、爬沼泽地、浑身是泥,东奔西跑。“他像是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更不明白自己是个黑鬼。”[1]235-236他作出了令相邻难以相信的行为举动,激怒了相邻,公众舆论成为了滋生种族歧视、三K党等的土壤。他的悲剧命运,像极了古希腊的俄狄浦斯,四处流浪,去寻找自己是“谁”,最后敢于正视现实,在杀害伯顿之后从容来到镇上,走向死亡。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美国南部奴隶制度和种族制度成为一大社会问题,黑人文化和印第安文化被剥夺甚至毁灭,而他们自己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也常常受到种族歧视的困扰。美国南北战争后,尽管已经签署了废奴法案,但是种族思想还如幽灵般游荡在当时的南方地区。种族的不确定性,在克里斯默斯企图认清自己的身份时,就注定走向毁灭。追求自己的伦理身份成为他一生无法摆脱的宿命,也是这种宿命带来了悲剧的结果。他的身世成为了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团。其实,在福克纳的笔下类似这样的人物还有很多,他们不但面临失去外在物质形体的危险,还常常处在失去内心自我的边缘。“白面黑鬼”的面具,伴随着克里斯默斯走过短暂痛苦的一生。这种身份的“不确定性”,也正是作家的“神来之笔”,“种族主义纯粹是一种毫无客观基础的主观偏见”[7]335。对种族制度的批判不仅仅是作家文本世界中的问题,它所反映的身份焦虑问题也是二十世纪整个人类世界面临的重大议题。与克里斯默斯相对应的是小说的另一个中心人物——莉娜,小说《八月之光》以莉娜开头,以莉娜结尾。尽管篇幅不多,她却像“八月之光”一样,展现出人性的光辉。莉娜·格罗夫(Lena Grove),其中Grove有小树林和树丛之意,与森林、生命紧密联系,她还具有十字架的象征意义——生命、宁静、包容、天然秩序。她对自己伦理身份的追寻,与克里斯默斯可谓截然相反:克里斯默斯的伦理身份追寻之路最后走向了毁灭,而莉娜则通向生命的永恒之路。

莉娜从亚拉巴马州来到杰弗生镇寻找伯奇,克里斯默斯杀死了乔安娜逃离了杰弗生镇,伯奇帮助警察抓捕克里斯默斯,最后克里斯默斯主动现身摩兹镇。莉娜虽没有找到伯奇,却遇到邦奇,莉娜临产住进了伯奇和克里斯默斯以前住过的小屋。婴儿出生当天,克里斯默斯却被处死,正是这一天,伯奇也去了小木屋,他和莉娜见了面,可是没待几分钟,伯奇又称有事借故逃离了,莉娜再次踏上了寻夫之路。克里斯默斯不断抗争,想冲破社会强加给他的混乱的身份,结果却只能在死亡之中寻找宁静,而莉娜很快地融入现实,接受现实。莉娜始终坚信“他会捎信给我的,他说了要来接我的”[1]3,她绵羊似的等待着卢卡斯·伯奇的出现。一天晚上,她又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开始寻找伯奇。“她总是在行进,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日复一日;她坐过一辆又一辆一模一样的、没有个性特色的、慢吞吞的马车,车轮都吱嘎作响,马耳朵都软耷耷的,像是化身为神的无穷无尽的马车行列,仿佛是英国诗人济慈那古瓮上的绘画,‘老在前进却没有移动’”[1]4。她欣然接受了现实,“我命该如此”[1]3,在寻找的路途中,她“仿佛把自己置身于时光之外,无所谓时间的流逝,无所谓行色匆匆”[1]18。两个人都对自己的姓名十分重视,“我不姓麦克依琴,克里斯默斯才是我的姓。”[1]97另一个则是:“你现在已经姓伯奇了吗?”阿姆斯特德太太问。“我现在还没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罗夫。”[1]11尽管两者都潜意识地想实现自己的独立身份,但两者都还没有从传统思想的禁锢之中解放出来。克里斯默斯具有和耶稣基督相似的经历,但他却选择了与传统道德截然不同的道德取向,自己走向了毁灭,却没能拯救众生。那些围观的民众,大多都遭遇如莉娜的哥哥麦金利那样的命运,尽管麦金利才四十岁,但是“汗水早已冲掉了他身上的温柔、豁达和青春气质,只剩下了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毅力和固执”[1]3。

克里斯默斯与莉娜两者不同的伦理身份追寻之路,不同的应对生活和周围环境的态度,走出了两种不同的人生。如福克纳自己所说:“克里斯默斯故事的悲剧结局最好以其对立面的悲剧来反衬。”[5]45两者的内心活动与冲突,同时也是现代人的普遍生存状态的写照,两者不断追寻自我的伦理身份,最终都成为了乡村与城市之间的“过客”。在小说文本之中,两者却始终没有相遇,这种对位式的人物形象塑造及巧妙的结构布局,让小说具有巨大的文本张力,成为作家笔下现代版“夏娃与亚当”的故事。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福克纳对美国南方现实社会民众生存状况的深刻反思,以及对边界与永恒的孜孜追求。

这片土地曾经被乔治·伯克利(George Berkeley)主教认为是一个“由自然引导、用道德治理”的地方,是“又一个黄金年代/帝国与艺术的崛起”之地,它“不是源于老朽的欧洲/而是源自青春的欧洲/当神圣的火焰赋予她生命/将为未来的诗人所传颂”的地方。[8]229-249这一切在福克纳的笔下却呈现出了更加现代的表征手法,已经从“黄金时代”向“环境正义时代”转向,对铁路通向梦想的时代展开了批判性反思。作为政治动物的人,一方面,喜欢在某个地方“扎根”并“归属”那里,这个时候“道路”成为了一种威胁,一种对安土重迁情感的抵抗物;另一方面,作为不安于现状的人,其身上的那种政治特性又怂恿我们外出,去寻找自由、幸福或进行布道。诚如希腊人信仰的那样,“诸神在人间徘徊时,创造了第一条街道,循着他们的脚步前行当是虔诚之举。”[9]39

在《八月之光》中,作家笔下的杰弗生镇是一个典型的镜像化的南方社会。从荒原与伊甸园意象的构境,到对历史的回溯,再到对种族、战争的反思。南北战争的灾难性给民众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不仅物质上遭到极大破坏,而且精神上也带来极大的创伤,这种阴影直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仍然笼罩在杰弗生镇的上空。南方战败,使得南方民众对传统的伦理道德产生质疑,种族问题仍然困扰着南方。“该死的,那些低贱的黑鬼,他们之所以低贱是由于承受不了上帝愤怒的重量,他们浑身油黑是因为人性固有的罪恶沾染了他们的血和肉”,“我们现在给他们自由,白人黑人都一样了。他们将会脱去黑色。一百年后他们又会成为白人。那时我们也许会让他们重新进入美国。”[1]166在内战之后,北方基本上以一种非常相似的方式殖民了南方:对南方进行思想输出,在被征服的领土上,强加一套价值观,并将南方人视为自己土地上的二等公民。历史的创伤,尤其是种族歧视,成为永远摆脱不了的命运。乔·克里斯默斯的悲剧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重新上演。与此同时,福克纳还将以“火车头”为意象的现代“道路书写”融入其中,在创世的伊甸园中对人类的出路进行了另类言说。其中的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和莉娜·格罗夫,其文化身份是变形后的亚当和夏娃,他们的身体实践为现代“伊甸园”提供了另一种声音,同时提供了一个消解中心的蓝本。

三、结语

二十世纪的神话复兴现象呈现出文学传统的再创造过程:先是吸纳与融合,然后产生“误解”,即创立新的语境。一般来讲,神话会经过非定型和虚构这两个发展阶段,作家又是如何将事实融入神话之中的呢?人类学家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认为“神话是关于世界和人怎样产生,并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神圣的叙事性解释”。[8]1在多角度、多线条叙事的基础上,福克纳尝试融入了一些喜剧性情节和侦探小说的叙事技巧,让人物意识流活动与时间的跳跃交织并存,从而拒绝读者试图以一条线索而窥全貌的阅读模式。在《八月之光》这部小说中,作者延续了前几部小说以杰弗生镇为背景的构境模式,并对其进行拓展和深化,视野由家庭延伸到了城镇,环境描写也更加深入和集中。整个故事横向展开的时间为八月中旬,历时仅十天左右,但是纵向延伸的时间,却涉及了几代人的家族史。小说以莉娜·格罗夫、乔·克里斯默斯、盖尔·海托华、乔安娜·伯顿为中心人物展开叙事。乔·克里斯默斯不能确定自己的血统,这成为他一生的梦魇,终其一生他都在追寻自己的文化身份,想搞清楚自己究竟是黑人还是白人,但是,他最后才发现,生活中需要的只是简单的宁静。白人小姐乔安娜·伯顿深受种族主义和清教主义思想影响,心灵扭曲乃至变态,成为城镇中的自我隔离者和生活中的孤独者。盖尔·海托华起初生活在对过去的幻想之中,沉浸于祖父的辉煌而不能自拔,最终在助产新生命的感悟下、在反异化的过程中开始觉醒,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懂得了人与社会的责任。莉娜·格罗夫一生都行走在路上,寻找孩子的父亲,她单纯天真、乐观自信、自然纯朴、宽厚仁爱,成为大地母亲的化身。

福克纳聚焦于身份问题,身体成为了主体性建构的一个场域,身体是自我规划的一部分,是可以被塑造的,可以书写的,具有充分的言说功能。其中,身体实践的主体性往往承载着被动和主动选择两个层面,在小说故事中,呈现为人物被动或主动地与周围环境作斗争,在斗争过程中实现自己文化身份的转变。福克纳作为美国最为著名的实验小说家,其作品的外在形式显示出小说对悲剧的模仿或对神话的再加工,而且在技巧建构和心理描写方面,很多地方都显现出古希腊、圣经神话的影子。作家通过小说书写南方历史,同时也参与南方历史的建构过程,他虽通过艺术形式对“伊甸园神话”进行加工,却也对虚构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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