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探索和总结
2023-04-16张甜甜
刘 辉 张甜甜 杨 慧
近年,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新要求,徐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把落实河长湖长制作为全市治水工作的总抓手,把打造美丽幸福河湖作为水环境治理总目标,瞄准症结精准发力,创新机制提档升级,推动徐州发展中包含了更多生态质量,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基础保障。
一、徐州市河湖基本情况
徐州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辖2市3县7区,总面积1176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191平方公里,占10.12%。全市有村级以上沟河1.4万余条,镇级以上河道3037条,大沟级以上河道1233条,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县域以上河道97条;有微山湖、骆马湖2个天然湖泊,5座中型水库,67座小型水库,600余处高亢丘陵山区蓄水塘坝;全市有地表水源地7个,骨干河湖水功能区63个,涉及29条河流、10个水库,共90个监测断面。
徐州市境内河流纵横交错,以故黄河为分水岭,故黄河以北为沂沭泗水系,以南为奎濉河水系。水系复杂,故黄河高滩将城市一分为三,陇海、京沪铁路贯穿城区,加之山丘盆地地貌,造成城市河道众多,并且呈长度短、断面小、走向多变、没有源头等特点。
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主要举措
(一)谋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有序
2019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河湖长制工作由“有名”向“有实”转变的新阶段。徐州市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召开全市河长大会,要求全市各级河长不折不扣履行好治水、管水、兴水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民生责任。全市明确市级河长16名、县级河长168名、镇级河长1375名、村级河长2064名,14907条村级及以上沟河、72座中小型水库等实现河(湖、库)长全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河湖治理管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编制规划,引领治水方向。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方针,科学谋划一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事关全局的治水项目,为全市河长制工作描绘了发展蓝图、明确了目标定位。今年以来,相继编制完成《节水优先示范区建设规划》等12项规划;印发市、县两级《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3个,印发市、县、镇三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849个;针对市区水环境质量提升,研究编制了奎河、京杭运河、房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个实施方案。
3.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市政府把深入落实河长制写入市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市河长办印发了全市河长办工作要点,涉及工作机制、河长履职、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信息宣传等八个方面、33条工作任务,排定了计划表,明确了完成时限,夯实了主体责任,强化了保障措施,确保本年度河长制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4.找准重点,排出工作任务。“十三五”期间,共投资10亿元,全面完成市区建成区36条黑臭水体和规划区39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0年、2021年整治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23条。已整治98条黑臭水体全面落实“一建就管、长效管护”措施,制定《徐州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后长效管理监管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大重点断面、河流、支流常态化保洁管护力度,实现水体“长治久清”目标。今年,又督促各地全面核查城市建成区水体,已于5月底向社会公布排查情况。
5.完善制度,规范履职行为。经省人大批准,《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5条,从河湖长制、规划与整治、管理与保护、开发与利用等方面对河湖管护工作予以全面细化规范。在出台河长制会议、督查、验收等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态美丽示范河湖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出台了《徐州市河长湖长履职办法》,推进河湖长规范履职;编制了《徐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具体落实明细表》,细化河湖长制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并明确具体执行办法等。
(二)项目引领,生态河湖治理效应不断提升
把打造生态河湖作为水治理的战略目标和深化河长制的有效抓手,印发了《徐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水安全、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工程、水制度八个方面工作任务,共91个重点项目,全面提升生态河湖治理效益。
1.围绕水质提升上项目。骆马湖退圩还湖工程顺利推进,湖区419项历史圈圩全部完成,已清理围网11平方公里,清退圈圩17.3平方公里,恢复自由水面30平方公里。南四湖核心区、缓冲区2.3万亩鱼塘退养提前完成,小沿河两侧1.2万亩鱼塘退养1月底通过市级验收,进一步保障了徐州市重点河湖形态稳定、蓄泄自如。
2.围绕水空间上项目。2018—2020年,徐州市整治完成4780项“两违三乱”问题,微山湖7项陈年积案全部清零;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10万平方米、清除违规种植12万亩、清理水葫芦1986.62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240公里。
3.围绕水害安全上项目。黄墩湖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投资超过2.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施京杭运河不牢河上段灾后重建项目等,切实提升城市建设的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生态河道及湖泊建设进度,全市累计建成7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实现了市、县(市区)层面水利风景区全覆盖。云龙湖水库、故黄河百步洪等6处入选《江苏省首批省级水利遗产名录》。
(三)高质量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市委、市政府印发《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创新提出“有防洪安全保障、有严格资源管理、有稳定健康生态、有整洁美丽环境、有休闲文化设施、有健全管护体系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六有一高”标准。“十四五”期间全市拟建设1000条美丽幸福河湖,2021年已完成150条。
(四)强化宣传,管河治河浓厚氛围加快形成
1.细化分解任务。将河长制信息宣传任务细化为强化舆论宣传、建设信息系统和开展主题活动三个方面内容,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节点等,序时推进落实。
2.定期印发动态。及时掌握各地河长制工作动态,每月编发一期全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突出工作成效,展示特色亮点。
3.定期更新微信。及时更新徐州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指导丰县、沛县、邳州、睢宁、新沂、铜山、贾汪分别建立县(市)区微信公众号。
4.组织填报数据。组织各县(市)区河长办信息员集中填报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各地及时调整、审核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市、县、镇数据完成率达到100%。
5.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市级河长制信息系统技术方案,录入市、县两级河湖和河长等数据信息,制作宣传页和操作手册,对各县(市)区管理员进行操作培训;开发河长制手机App并上线运行。
6.开展主题日活动。联合团市委开展的“团聚青春力量助力绿水青山”项目获得江苏省“保护母亲河 争当河小青”试点项目;市区河道管理处、贾汪区潘安湖水利站、鼓楼区丁万河水博馆列入首批江苏省水利服务站。
7.加大宣传报道。总结工作成效,制作《河长在行动》画册;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水利报等省以上媒体10余次对徐州市河长制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8.组织学习培训。组织赴绍兴、无锡、苏州、南京学习借鉴河长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成效及亮点
(一)“五联机制”促共治
在“五联机制”基础上,徐州市河长办与济宁市河长办签订《南四湖地区边界河湖管理保护沟通联系协议》,共建共享和谐美丽幸福河湖,该举措被水利部采用,在全国进行推广。
(二)河长助推精准扶贫
沛县建立“河长制+脱贫攻坚”模式,优先聘用本地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民担任河湖保洁员和巡查员,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三)创新实行河长双助理制
实行河长双助理制,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促进河长助理更好履职。
(四)领导干部包挂河流
新沂市四套班子领导任市级河长,千名科级干部包挂千条河,实现了多头管水的“部门负责”向“河长负责、部门共治”转变。
(五)河长倾力助筹资
部分市级河长多方筹措管护资金,拿出备用金支持,动员企业赞助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等,形成了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
(六)严格奖惩促成效
贾汪区强化河湖长工作季度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落实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河长制工作推进。
(七)样本试点立标杆
大沙河丰县段获得“省级年度生态河道建设示范样板”称号,荣膺全省唯一、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河湖;大龙湖今年高分通过淮委及省水利厅组织的幸福河湖验收,成为首批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及省级幸福河湖,为各地建设幸福河湖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示范样板。丁万河获评全国首届、江苏唯一的最美家乡河。
四、结束语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徐州市全面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进生态河湖建设,着力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徐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奠定坚实的水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