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管理具体措施与经验探讨
2023-04-16严凤
严 凤
滁州市地处皖江城市带中心区域,位于南京、合肥两大都市圈之间。南谯区为滁州市辖区,全区范围内151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有19座,小(2)型水库有132座。全市范围内小型水库点多面广,对全市城市供水、水利灌溉、防洪抗旱、区域水产养殖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滁州市小型水库存在建成时期久、防洪能力差、渗水漏水、水库管理弱等问题,管理状况亟待改善。
2019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创建工作,2020年安徽省水利厅也发布了关于创建小型水库管理改革示范县的通知,滁州市抓住时机,积极探索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南谯区也随之建立起适应区情的小水库管理方案,在全省示范县创建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一、南谯区小型水库的安全隐患与管理问题
目前南谯区小型水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堤坝存在安全隐患。区内小型水库堤坝工程建造时间多超过30年,部分小型水库出现了堤坝渗漏、崩岸等问题。二是监测技术不完备,监测预警能力未达预期。区内一些小型水库监测设备不健全,设备存在老化、精度降低现象,甚至部分监测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区内专业的监测人员不足,在具体工作中,无法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监测以及建立相关数据资料库。三是管理责权模糊,管理人员技术水平较低。区内一些小型水库存在管理责任边界不清晰、日常安全管理中缺乏明确标准等问题。一些小型水库工程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明显配备不齐,现有的管理人员技术水平难以满足小型水库工程管理的要求。此外也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小型水库信息化水平低、信息化设备投入不足、信息化人才缺乏等情况。
二、南谯区小型水库管理中的具体措施
(一)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规范小型水库的产权,坚持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关系,明确区政府的领导责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镇、村组的管护主体责任,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责任体系,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南谯区151座小型水库已全部明晰产权,产权所有者即管护主体,其中红石沟水库产权属区政府所有,由区水利局统一管理,管护责任主体为独山水库管理处。其余150座小水库所有权均属当地镇、村,各镇、村为所属小型水库的管护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管护人员(在职村干部除外)。小(1)型水库落实管护人员2名,小(2)型水库落实管护人员1名,负责做好水库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全区151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二)建立规范管护运行机制
1.落实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人
小型水库的质量和防汛安全是管理的重中之重。对此首先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落实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所有小型水库安装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牌,公示所有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于社会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牌统一规格、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标准模式,由乡镇政府制作安装。
2.严格开展小型水库巡视检查
自2015年起,安徽省开始为小(1)型水库建立配备汛期巡查值守的GPS定位系统,实行24小时巡查工作,对一些病弱性小型水库配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小型水库日常巡视检查的工作具体包括:一是重点检查水库水位情况,重点是有无渗流现象;二是检查坝体及主要建筑物工况,区水利局落实水库信息管理员,负责填报和更新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同时开展巡视水库工况检查与维修养护。
3.对小型水库进行定期维修养护
一是定期养护,消除隐患。镇人民政府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工程开展维修养护,对枢纽建筑物、启闭设备及备用电源等加强检查维护,对影响大坝安全的白蚁危害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进行处理。二是定期鉴定,适时报废。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根据水库病险情况决定限制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同时对一些符合降等级、报废条件的小型水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降等或报废。
4.加强小型水库管护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小型水库管理(管护)是具有一定技术性的工作,所有参与小型水库管护的人员应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定期对各乡镇组织开展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区水利局或者各镇对选聘的小型水库管护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小型水库基本知识、运行管理基本知识、工程管护知识、防汛抗旱知识等。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须培训合格持证才能上岗,培训率达100%。
5.建立小型水库的档案管理制度
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之上,要求对所有安全检查的数据作好记录,作出分析、报告,并做好所有材料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建设与改造、运行与维护、检查与观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等技术档案的存档工作。本区以往小型水库管理中所缺失的资料应查清补齐。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安徽省发布针对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规范小型病险水库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南谯区依照办法建立相应的专项管理资金,以保障小型病险水库的维修保养。一方面由水库产权所有人负责筹措相应经费,另一方面由区级财政和乡镇财政将小型水库的巡查管护人员、维修养护经费纳入预算,同时引导受益主体增加运行管护投入,逐步提升小型水库运行管护资金投入。确保落实管护经费渠道的比例达到100%,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费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管护创建工作。
(四)建立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在小型水库具体的管理中,区里建立起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考核制度,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一是对管护人员的考核,管护人员日常工作的KPI结果直接关系到维修养护资金分配和管护人员薪酬,此项考核由区水利局和水库所在镇办组织落实。二是对一些管护到位、成效明显的小型水库在之后的维修养护经费中予以政策倾斜。三是对管护的镇和管护人员实行优劣评比,表彰和奖励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管护镇及先进工作者。四是对管护人员实行优胜劣汰的进退机制,进行动态化管理。
(五)探索小型水库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南谯区在管护工作中,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实际情况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打造小型水库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市场,培育维修养护物业服务公司,创建以乡镇为区域分区集中管理,以中带小、物业化管护模式。
在大数据信息化时代,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来管理水库运行成为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中的重要任务。南谯区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准备通过打捆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或水利维养公司对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进行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南谯区努力引入小型水库工程管理新型管护模式,探索小型水库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
三、南谯区小型水库管理经验启示
(一)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政府引导
在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各级县(市)政府是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因此应以县(市)政府为领导单位,成立相关负责小组,推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级县(市)的下级单位及各镇政府是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的实施主体,各级县(市)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改革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工作。县(市)级每年应汇总小型水库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资料信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及备案。各级县(市)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并指导各负责部门加强小型水库中的各项安全管理。
(二)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
小型水库产权所有者所在乡镇是水库防汛责任主体和大坝安全责任主体,承担管护主体责任,负责成立管护机构,配备管护人员,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护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各县(市)小型水库应当安排专人管理,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明确责任人。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水库注册登记信息的更新,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及时开展降等和报废工作;二是实现小型水库的自动测报系统全覆盖。在辖区内每座小型水库需设置水位尺、雨量等观测设施,完善雨水情预测预报、水库调度方案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建立应急预案,且经过演练后确实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四是建立档案,对县(市)内各类小型水库建立“一库一档”制度;五是规范小水库良性运行的各类制度,如水库安全值班制度、水库巡查制度、水调度制度、水库水质安全达标、应急预案等。此外,还应对库区内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取缔,由所在镇政府负责逐一落实。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针对小型水库运行经费不足的情况,地级县市一方面应建立管护经费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国家财政支持、地方财政补助的管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在具体管理中应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扩大经费来源。
(四)建立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地级县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小型水库的监督指导责任,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考评程序、考核机制,同时完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南谯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进行督促、指导,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小型水库的典型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小型水库安全与管理中共性问题,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进展。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
地级县市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在具体的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人应了解和研究解决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加强交流,各部门也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以确保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结语
小型水库数量庞大,关系到民生安全幸福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有利于提升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小型水库安全发展。滁州市南谯区在小型水库管理中通过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规范管护运行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管理监督考核机制以及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管护模式等具体措施,对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