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学习与高职畜牧兽医法规课程融合的意义与实践
2023-04-15罗明星裴占阳范雅芬周思旋
罗明星,裴占阳,范雅芬,李 珊,虞 鹃,周思旋
(1.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贵阳 551400;2.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阳 550001;3.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贵阳 550005)
畜牧兽医法规课程是行政法学与畜牧兽医学专业知识相结合的一门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对畜牧兽医行业法律规则的理解及运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1]。一系列指示表明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是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牧兽医法规是畜牧兽医专业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抓手,也是很多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
随着中国畜牧业的发展,养殖企业规模化与集约化趋势愈加明显,相关部门对行业监管力度加大,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导作用愈加重要。因此,应当在畜牧兽医法规课程教学中,引入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拓展课程内容、开展思政教育、推动课程教改、提高课程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畜牧兽医法规课程教学现状
1.1 教师法律专业能力普遍不足
教师对法律知识缺少系统性学习。在畜牧兽医法规课程教学中,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数量少,多由畜牧兽医专业教师或其他行政人员兼任,多数教师缺少相关实践经验。此外,兼任教师缺乏在法治教育一线长期的经验积累,围绕学生法治素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偏少,导致担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教学能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2]。
1.2 学生对学习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
法规授课对象多为在校学生,社会经验及阅历较浅,对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接触不多,学生普遍缺少学习兴趣。有学者做过相关调查,学生认为法律知识学习枯燥乏味,且实际运用的机会不多[3],学生更关心专业课的学习和积累,即使关心法律,也只关注眼前的问题,表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4]。
1.3 畜牧兽医法规课程内容建设急需提高
畜牧兽医法规课程内容看似简单,只有一些法律条款,但要将条款内容结合实际,让学生感觉生动有趣极其困难。传统教学通常以单纯理论课程为主,传授基本的法律术语、条文及原理,凭法律字面意思进行教学,缺少应用于实践和紧扣形势的内容。
2 畜牧兽医法规课程与政策文件学习结合的意义
2.1 部分政策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传统的课程中,往往只学习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很少会对相关部门的政策指导性文件进行学习。但由各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各类政策文件中,一般包括规范性文件和普通政策文件。法学领域内来说,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5]。法学界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问题上,并未形成一致性意见[6]。但一些学者认为通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让规范性文件发挥了这种规范性的功能,而发挥了外部规范性功能的规范性文件就应该是法律规范[7]。因此一些政策文件仍然具有法律效应,所以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的学习在法规课程中是不可缺少的。
2.2 政策文件在行业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无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还是行政机关下达的普通政策指导文件,由于其本身的一些特点,使得其精神在行业监管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一是政策文件往往有很强的即时性,很多文件是根据当时形势制定,一定程度代表政策导向;二是政策文件是法律的补充,对于一些法律规定中较模糊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领域会细化,可以更全面地表达法律的内涵;三是法律往往较为宏观,而政策指导文件内容较具体,在实践中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更有利于学习者理解;四是由于行政机关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政府相关部门多以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使得政策文件的执行在实际生活中显得有力度和成效。因此,在畜牧兽医法规教学中,有选择性地引入政策文件的学习,有利于提高教师和学生对行业法规的理解,增加课程生动性和实用性,提升课程的内涵和品质。
3 政策文件的学习在畜牧兽医法规课程中的实践
3.1 拓展课程的实践
在畜牧兽医行业发展中,往往会出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在应对行业新形势时,政策指导文件比法律法规更贴近现实。开展政策文件专题学习的拓展课程,在学习课程规定的主要法律条款后,让学生通过查阅最新政策规定,同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讨论,教师再进行点评和解释,使枯燥的法律条款更贴近现实,以此达到培养学生关注时事政策的习惯和提升学生学法兴趣。如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关于养殖中禁止行为(四十三条)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学习该法律条款后,要求学生搜索关于泔水养猪的相关政策文件,然后让学生就是否可以使用泔水养猪讨论10 min 左右,最后教师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 号》中规定“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其他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的最新政策精神解读,明确告知学生中国在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泔水养猪做出相关限制。这种基于原法律条款上的内容补充,更能加深学生学习的印象,并使学生及时了解行业最新规定。若授课时只按照书本法律条款教授学生,难免会让知识与实际脱节,甚至会产生误导。
3.2 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的实践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畜牧兽医法规课程作为畜牧兽医专业学生法治思想建设的抓手,也应尽可能发现思政元素,开展思政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和爱国主义情怀。很多从事该课程教学的同志也在积极探索[8-10],在传统的畜牧兽医法规课程学习中,由国家层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内容往往较为原则和宏观,让学习者较难吃透其精神,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则会细化内容,学习起来更容易理解,在课程中通过解读政策具体规定,引申出思政教育目标,能让学生更加感同身受,更利于达到畜牧兽医法规教学中的思政教育目的,部分政策文件中的思政元素如表1 所示。
表1 部分政策文件中的思政元素
4 小结与讨论
政策文件在行政文件中占有很大比例,政策(政策性规范文件)与法律制度通常是共同发展的,但是在政策实施的步伐方面却不能完全确保处于同步状态,尤其是中国正处于社会调整的过程中,法律与政策这两个调整机制相助作用并形成了一种独特发展的格局[11]。因此,在畜牧兽医法规教学中,其学习是不可忽视的。但对政策文件的学习,在教学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指导文件获得较难。大多数文件基本是在行政机关体制内运转,高校教师缺少获得相关文件的渠道,在时效性上有所欠缺;二是对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和领会需要对体制运作、行业发展、政府层级等方面有一定的认知,这对高校教师来说是较为困难的;三是高职学生由于涉世未深,相对来说对政策的敏感性较弱,因此对政策信息可能缺乏兴致。
将畜牧兽医法规课程和政策文件精神较好结合,通过发挥政策指导的特点,挖掘更多知识点和思政元素,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丰富课程内涵,推动畜牧兽医行业复合型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