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银杏(散文)
2023-04-15高海涛
高海涛
很长时间了,你一直想把那段经历写出来。但每次打开电脑,又觉得为难,毕竟那段经历对你来说,是短暂而特殊的。好在你还保留着当时的日记。说是日记,其实也是笔记,基本上每天的主要事情和听课读书的基本内容,都在那个本子上了。
哦,大洋彼岸,南伊大学,真是很远很远的校园,很久很久的从前啊。
你翻阅着当年的日记,零星的记忆开始苏醒和复活,你想起了校园的轮廓和风貌,校园周围一个个的打字房,校园中心的伊利诺伊大道;想起了“小草湖”、塔楼和图书馆,想起了校报《埃及人》和狮身人面像,想起了别开生面的“驴球比赛”和“西瓜节”,想起了吉米,那个黑白混血的跛脚少年,他总在两棵银杏树下等你。
两株银杏何时栽
南伊的校园很大,不用说那片连着市郊的野生保护区,仅校园本部,就足够流连。特别是那些紫色的楼群,深沉优雅,与大幅的绿玉般的壁虎相得益彰。你知道许多大学都崇尚紫楼,但这里的紫楼还是不一样,吉米说过,那是野紫罗兰色,伊利诺伊州花的颜色。一群穿紫色校服的女孩子走过来,晴朗的大腿阳光灿烂,吉米说你瞧,多像我们的野紫罗兰!他说她们都是护理学院的女生,全校最漂亮的女生。吉米对护理学院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他的左脚有点儿跛吧。
吉米的左脚是被马踏跛的,他说从小爱骑马,他的老家就在草原上。所以他从早到晚,最爱唱的就是那首《草原上的家》(Home on the Range),还总习惯把Home这个词拉长,听起来就像刮风,吼吼的,呼呼的。
其实吉米的跛脚很轻微,也就是有点儿“踮脚”而已。在南伊校园,他还是“驴球”队的队员。那可能是南伊州特有的运动——骑驴打篮球。吉米骑在驴上,好像还是主力。每次打完比赛,他都要牛气好几天,说没时间陪你了,他要和女友约会。当然是护理学院的女生。
吉米是奥巴赫女士给你找的“学伴”,这是通例,初到南伊的国际生,一般都要有个学伴。奥巴赫介绍说,吉米是工商学院的研究生,以前也给来自中国台湾的学生当过学伴,他喜欢中国,会讲点儿汉语,将来说不定是个汉学家呢。奥巴赫六十多岁,几年前曾受聘在你国内的母校任外教,这次你能来访学进修,和她的帮忙是分不开的。所以你对她很信赖,说定了,吉米辅导你英语,你教他一点儿汉语,石油换食品,算是合作。你记得奥巴赫笑着说,吉米有些小毛病,但他是本地人,哈丁县的,爸爸像卡本代尔的煤炭一样黑,妈妈像哈丁县的棉花一样白。
吉米的汉语水平真不错,第一次见面,他打电话,说就到“银杏餐厅”吧,旁边有两棵树,都是你们中国的银杏。你找到了,确实有两棵很高大的银杏树,而且旁边那个餐厅也是中国人开的。你觉得吉米想得很周到,在这个地方会面,既可让你聊解乡愁,也有那么一点儿平等的意思。而吉米的肤色,看上去既不太黑也不太白,色调其实恰到好处。
他自我介绍,说叫本森特·吉米,还有个中文名字叫“半山堂”,是他原来的学伴给起的,起这名字是因为和他的姓氏谐音,此外还因为他比较贪玩,经常上半堂课就跑出来,然后到处闲逛。
这世界总有些事会让你忍俊不禁,不管在多远的地方。
半山堂·吉米指着那两棵银杏,说你知道,银杏是18世纪从中国传到欧洲的,传到美国比较晚,应该是19世纪中期。伊利诺伊有位医生去中国访问,回来时就带回了银杏的种子。而且不仅如此,吉米说,这位了不起的医生还是本校的创办人——首任校长,这让你更加肃然起敬了。吉米说在校园的某个地方,一个旧址上,刻有这位首任校长的名字,但只是听说,一直没有找到,也许土地是移动的。
银杏树旁还有一座小雕像,看上去像一只狗,也像一只獾子。从环境上看,或许更像獾子,即鲁迅先生所说的“一匹猹”,它可能爱吃银杏果,一年四季在树下等着。吉米就跨在这匹猹上,说银杏树,图书馆那边也有,春天是银绿色,秋天是银黄色,是该校独有的风景。这是很中国的风景啊,你不禁感动,如归故里、地老天荒的那种。
19世纪,当时的中国还是清末,正值西风东渐,而银杏却姗姗西来。晚上睡不着,开灯写日记。你想银杏西来,一路上应该走得很慢,因为银杏叶子很像鸭脚,“鸭脚叶青银杏肥,双鸠和梦立多时”,你随身带了一本《古诗分韵汇编》,查到了这两句古诗,准备第二天告诉吉米。
但第二天的日记里没有他什么事,第三天也没有,直到周末,吉米才再次出现。还是在那两棵银杏树下,脚一踮一踮的。你这才意识到,在吉米面前,“鸭脚叶”是不该说的。幸亏你还准备了另外两句:“燕居亭前石子台,两株银杏一时栽。”吉米伸出左手大拇指,说挺有意思,那以后这个地方,我们就叫“燕居亭”吧,只有我们两个知道。
燕居亭——银杏餐厅并不大,后来你和吉米多次在那里用餐。记得餐厅里挂着一些照片,多是中国江南的风景。有两个黑人乐师,总在那里吹奏民歌和蓝草音乐。
送君南伊,快如之何
五月的风色真好,早晨起来,一个个白天就像一件件干净的白衬衣,纤尘不染。吉米陪你去熟悉校园,边看边讲故事,特别是对南伊大的校史和一些“地方性知识”,更是如数家珍。保护区有个面积很大的水域,吉米说叫小草湖。他坐在湖边的空地上,抬头眯着眼睛说:“你知道吗?我出生在这里。”一边说着,随手捡起一块石子向湖中掷去,“我的母亲曾告诉我,如果你在湖边埋下什么东西,比方玩具汽车或小锡兵什么的,两星期后你就会找不到它们。她说因为土地总是移动的,周而复始,你看到树下有块石头,那很可能来自遥远的中国或伊斯坦布尔。所以,我的小锡兵也许还会重现于此地,不过它会稍微有点儿潮湿。”
当时无论上课还是下课,你都带着录音机。因为老师的语速太快,而你的英语听力不太过关,所以总要先录下来,重复听多遍,才能转化成笔记。与吉米的交流也是如此。但听你说汉语,吉米却很快能领悟,他真的很聪明,记忆力也很棒。
吉米不爱看书,却喜欢看校报,经常拿出来,指指点点。有一次你问他:“校报怎么叫《埃及人》呢?”他说天啊,忘告诉你了,我们南伊州还有个别称,叫“小埃及”啊!
——怎么回事呢?
说这是一百多年前了,有个冬天,伊州大雪,北部奇寒,春天迟迟不来,而秋天又提前霜冻,北部人没有粮食吃,就都到南部来买粮食,还有其他东西,终于度过了灾荒。有人熟读圣经,就充满感恩,觉得这很像是以色列人约瑟的子孙,在荒年南下埃及的故事。从那之后,南伊州就有了“小埃及”的雅号,当地人也以此为荣,后来还建了许多埃及的标志物。
“什么标志?我怎么没见过。”
“你当然见过,燕居亭前,萨卢基犬就是啊。”
“你说那个雕像吗?我还以为是一只獾子呢。”
“不,有点儿像獾子,但那是真正的犬,古埃及品种的猎犬,还是我们南伊大的吉祥物呢。”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说到南伊大,吉米总是兴致勃勃,充满深情的样子。他说学校正式创办于1869年,但真正兴盛却是在“二战”之后。当时整个校园就像兵营,“二战”后回国的老兵,很多来这里来上学。那时候的校园到处是老兵,到处是伤兵,会经常看到拄拐的,“那是我父亲的年代,但我父亲没问题,他只负过轻伤,很帅气,是历史系的。后来和我妈妈结婚,我妈妈是英文系的,1957年他们还没毕业,我就出生了,在一个帐篷里,哈。”吉米说当时许多老兵都刚结婚,连他们的孩子也是在校园出生的,校舍不够用,就在这湖边搭了很多帐篷,也有小木屋,不过被先来的占满了。说着,他又随口念起一段童谣——
小小印第安,齐齐把排站,
数数共九人,又来一个流浪汉。
总之,吉米说他非常喜欢南伊大,甚至感到骄傲,因为这里是他和爸爸妈妈共同的母校。为了分享吉米的骄傲,你也讲起了自己在中国的母校,说临来美国之前,有位老师送你一首四言诗:“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伊,快如之何!”吉米喜欢中国古诗,尤其四言诗。你说这首诗是中国南北朝时期的一位叫江淹的诗人写的,一千多年了,前两句没变化,形容春天的景色,后两句本来是“送君南浦,伤如之何”。吉米说明白了,你的老师只改了两个字,意思是送你去南伊上学,该多么快乐啊!
你说不仅改了两个字,还改了一个意思。“送君南浦”,南浦是要出发的地方,而“送君南伊”,南伊是准备去的地方啊。吉米想了想,说那有什么区别呢?总之是改得好。
是啊,梦境般的年代,梦境般的日子,那时候春草咋就那么碧色呢,春水咋就那么绿波呢。老师是把诗写成书法之后送给你的,你一直带在身边。可以说,整个那段时间,在异国他乡,那几句诗所表达的明丽而迷茫的中国情调,始终伴随着你。
草原上的家
实际上,南伊校园中有不少中国风情,比如南山校区,会让你想起诗经中“陟彼南山,言采其薇”的句子;还有南亩校区,这名字更少见,“馌彼南亩”啊,“躬耕南亩”啊,“归来南亩上,更坐北溪头”啊,你走在这里,几乎能听见故乡的杜鹃声。
也有些比较陌生的印象。比如法学院那紫色的大门,上面刻着不知何人说过的名言:“正义是一项人类的事业。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离法学院不远,有个小酒吧,吉米指点着说,这地方很有名,南伊大学历史上曾开除一个饮酒的年轻人,他就是在这里饮酒被处罚的,林肯总统那时候还不是总统,曾为他做过辩护律师。
有一次你们去看运动场。吉米说60年代,肯尼迪和尼克松都曾来这里做竞选演说。“尼克松去过你们中国,见过毛泽东,是吗?”你说是的,那是1972年,中美发表了联合公报,恢复了外交关系。吉米的骄傲之情再一次溢于言表:“70年代,卡特总统也来讲演过。”言毕,他又唱起了那首歌——Home,home,呼呼的,好像远方草原上的风,在吹着奇异的调子。
吉米有时也带一把破吉他,一边弹一边踮脚,这使他的踮脚看上去很自然。
吉米说,你也唱一首吧,我喜欢听中国歌。
好吧,你说,就唱了一首当年国内很流行的《过去的事情不再想》——
过去的事情不再想,
弹起吉他把歌儿唱,
风中的迷茫,
雨中的彷徨,
今天要把它,
把它遗忘……
这是你20世纪80年代最喜欢的歌,或者说,这首歌就是你的80年代。你尤其喜欢接下来的那句:“啊——啊——青春”,像突如其来的感叹,柳暗花明的赞美,既感伤又留恋又迷惘又向往又美好。“啊——啊——青春”,有时候不知不觉,你就唱出了这句,孤零零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你觉得这首歌,足以和吉米《草原上的家》媲美。
除了“Home,home”,吉米爱唱的另一首歌是《斯卡布罗集市》,但吉米唱这首歌的方式比较特别,更有一种伤心欲绝的味道,而且经常改词,比如第一句:“你们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他往往会给改成护理学院:“你们要去护理学院吗?荷兰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这很像是和谁在打招呼。而被打招呼的人,就身不由己地变成了那几种花草。
吉米知道许多很怪异的事情。比方说如果给一只黑猫穿上纸鞋子,它就会蹦跳不已,直到死去。你觉得这简直荒诞不经,所以每次总提示他,换个话题吧,说点儿别的,比如小说家海明威、索尔·贝娄,还有诗人桑德堡、女诗人布鲁克斯,他们可都是伊州人啊。
但吉米很少谈论文学。所以你日记中的笔记部分,有些看上去都缺少趣味。比如他说的:伊利诺伊是美国中北部的一个州,芝加哥是该州最大的城市;这里堪称美国的“中土”,不仅位于中部,面积也恰好适中,总计14.9万平方公里,和中国的辽宁省接近;土质为黑土地,很类似中国东北;等等。
这种中学教科书式的知识,吉米讲述的时候都非常认真,他就像旅游中临时聘用的“地导”,既有职业的热情,也有土著的自豪。有时怕你记不住,他还编成某种顺口溜——“紫罗兰是我们的州花;白橡树是我们的州树;北美红雀是我们的州鸟,但它可不吃大王蝶,那是我们的州昆虫……”
可是记住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你在南伊主要进修英美文学,有时老师讲的内容不太明白,只好反复听录音,在这方面吉米几乎帮不上什么忙,而他所讲的那些,你又觉得太地方、太民间、太没用了。
你和吉米的冲突无可避免。在你看来,他讲的东西不仅没用,而且充满了离奇古怪的信仰。更令你难以忍受的是他的手势,好像是对聋哑人说话。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你不小心碰撒了餐桌上的盐瓶,吉米的立刻脸色慌张,打了半天手势,还随手撮起一些盐粒,不由分说就弹在你肩上。看你不太高兴的样子,吉米解释说这是信仰,盐是薪水啊,相当于助学金,就像你们中国人,历史上曾经以盐当货币。
“半山堂!”——你终于不冷静了,直接喊他的中文名字,好像还说了句我们中国人使用货币的时候你们美国还没建国之类的话,然后就离开了餐厅。你记得吉米摊开双手,很无奈的样子,说这是马可·波罗写过的,在他那本中国游记中……
林肯出生在小木屋里
美国中西部的草原丘陵地带,有时会发生龙卷风。你的日记显示,六月将近的时候,受龙卷风影响,卡本代尔地区连续下了几场暴雨。清晰的雨线从校园中心的伊利诺伊大道上奔涌而来。这样的天气,一般不会上课,记得只有詹姆斯教授,讲了一上午关于雨的话题。
汛期之后没过多久,也没什么特殊经过,你们之间就恢复了正常。吉米告诉你他回了趟老家,哈丁县的农场。
又到银杏餐厅吃饭,争着付款,彼此之间似乎有了一种新的默契,像鸭酱、芥菜和杜松子酒一样醇厚而陌生。实际上在整个南伊校园,很少有人像吉米那样对中国文化感兴趣。对一个中国人来说,他是很理想的交流伙伴。他喜欢中国古诗,也喜欢中国故事。你给他讲过《红楼梦》和《水浒传》的梗概,显然他对后者更感兴趣,说那些梁山好汉啊,真是太OK了。
另外你慢慢发现,吉米所讲的东西,并非完全与文学无关,至少他会说许多童谣,虽然简单,却很有趣——
国王在早餐,王后在闲谈。
公主在花园,正去晾衣衫。
飞来知更鸟,啄了她鼻尖。
他说过的一句最文学的话,至今你仍念念不忘,多年来反复品味,觉得包含了很深的思想——“林肯出生在他亲手建造的小木屋里”。
你说这怎么可能,人没出生就会建房子?吉米说他也不懂,但人们就是这么说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说这是伊利诺伊的“州谚语”,然后还用左手挥了几下,像用斧头伐木的样子。
他说除了“草原之州”,伊利诺依还有个别称叫“林肯地”,是林肯出生的地方。“对了,你见过林肯画像吗?”他问。你说见过,眼睛很深沉,饱经沧桑的样子。吉米说太对了,林肯从来不笑,但有一张肖像是笑的,那是林肯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的夏天,有个画家正好捕捉到了林肯微笑的瞬间,于是就画了下来。一共画了三幅,现在仅存一幅,收藏在南伊大学的图书馆。
吉米说,画像的故事是他从校报上看到的。
言必称校报,这就是吉米。而除了校报,你记得他只带过一本书,绝无仅有的,是《老美国志异》,这本书你回国几年后才看到中译本,写的是民谣歌手鲍勃·迪伦的经历。
吉米说他曾经很向往成为一名摇滚歌手,但因为脚的问题破灭了。你后来才发现,吉米不仅跛脚,还是个左撇子。他说左撇子有很多优势,比如上场打球,很适合做二传手。当然,他的情况不同,只限于打驴球。这样说着,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的确,吉米会说许多童谣,也知道许多当地的民谣,在你的日记中,至少以下这几段是和伊利诺伊有关的,你看吉米声情并茂的样子,似乎是在宣告这些都是他们的“州民谣”:
——德拉瓦的蓝母鸡,飞不过伊利诺伊的草原。
——我们不是生活在这里,伊利诺伊,我们只是栖息在你的土地,因为我们是这样贫穷,以致没办法离你而去。
——你经历过人生的浮沉,也见证过好日子,但你不会知道时光的神奇,直到你来到伊利诺伊。
草原和群山的故事
在南伊的时光,真是很神奇的。
最难忘的是那次去雁湖草原。吉米说这是伊州现存的最大草原,离芝加哥很近。因为天热路远,你们凌晨就开着“灰狗”车出发了。那条高速路不乏野趣,时而有一丛丛的款冬花闪过,也能看到类似那种黄色的标牌,上面是英文单词“YIELD”,是提醒避让的意思。
你们在旅行中心停好车,就直接走进了草原小路。有些草实在是太高了,走近时,恍若青纱帐一般,并散发着强烈的湿地气息。吉米说这里有须芒草,也有印第安草和柳枝稷,最高的大米草超过10英尺。也有视野开阔的地方,那是花的草原。
在小路上走着,有时会出现一湾小池塘,上面是木板桥,简单而古朴。
天太热了,幸亏吉米想得周到,他带了一顶小帐篷,将近中午,找了片空地支开,野餐后小憩,吉米就讲起了从前——
从前,伊利诺伊一半以上的土地都被这样的草原覆盖着,到处可见白尾鹿、海狸和红狐,天上飞着茶隼、乌鸫、白鹭和蓝鹭,水里凫着木鸭、水鸭、绿头鸭和加拿大灰雁。不过现在已经很少见了,特别是珍稀鸟类,如高地沙笛手和亨斯洛麻雀,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
一种麻雀,竟然也是珍稀鸟类,这是你没想到的。真希望能看见这种麻雀,吉米说,那得等到冬天,下雪的时候。
接着他又讲了起来——
从前,有个英国人去圣彼得堡,向叶卡捷琳娜女皇献上礼品。什么礼品呢?一只纯金的麻雀,活灵活现,蹦蹦跳跳,可爱极了。女皇很高兴,就问她的大臣们,我们俄罗斯人该做点儿什么呢?一个大臣站起来说:请陛下允许我把这只金麻雀带走,和枢密院的同僚们研究一下。女皇应允了。第二天大臣进宫回奏,说他们经过研究,找了最好的雕刻师,把女皇陛下的名字刻在了金麻雀的双足上,刻得十分精美。女皇听了十分开心,刚要嘉许,大臣又诚惶诚恐地说,可金麻雀却怎么也跳不起来了。
这个故事很像童话,你记得有篇小说,写了个女巫般的老女人,坐在草原上没完没了地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
吉米又开始讲另一个故事了——
从前,南伊州有个男孩,家里很穷,父亲开了个铁匠铺。男孩十四岁的时候,有一天来了劫匪,但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劫匪让这个男孩给他的马钉掌,并拔出手枪,坐下来监视。男孩很镇定,他一边给马钉掌,一边给劫匪讲故事,故事讲完了,马掌也钉好了,而且干得非常出色。后来,这个男孩长大了,成了密西西比河沿岸最有名、最厉害的劫匪。原来那个劫匪老了,归顺他之后,只配做他的马夫。
起风了,草原上的白橡树在远处随风摇摆。伊利诺伊有二十多种野橡树,白橡树作为州树,是由学校的孩子们投票选出来的。
吉米讲的最后一个故事是女医生安娜的传说,说许多年前,南伊地区出现了白蛇根中毒,许多人不治而死,包括林肯的母亲南希,也死于这种病。但当时人们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许多迷信和谣言。这时候年轻的女医生安娜来了,她发现这种病的元凶是白蛇根草,于是想出办法,救了很多人。但安娜后来嫁了个丈夫叫毕思柏,这个男人是个恶棍,他和坏人勾结,在安娜走山路去看病人时,将她推下悬崖。
你们开始收帐篷,草原上的金花鼠吱吱地叫着,一大片乌云仿佛与草原平齐般堆在那里。吉米一边装车,一边指着乌云的方向说,那边有座洛克山,山上有个安娜·毕思柏山洞,传说是女医生藏钱的地方。每到夜晚或雷雨天气,就会出现奇异的光,人们相信那是安娜医生的灵魂之光正在巡视守护她的财产。
这个故事很特别,在返回的路上,雨点逐渐密集,啪啪地打在引擎盖上,你想和吉米谈谈自己的看法,比如安娜医生,她其实只是捍卫自己的私产。可你最终还是没说,因为也许吉米认为很重要,所有的伊利诺伊人认为很重要。那种重要性,大概类似吉米开车的样子,目光肃穆宁静,就像雷雨到来之前的草原和群山,隐现着奇异的火星。
有位佳人,乃我相知
八月份还看了几场电影,教学片,其中有根据福克纳小说改编的《长长的盛夏》。你喜欢福克纳,特别喜欢他的小说《八月之光》,詹姆斯教授说,八月份确实有那么一两天,光线十分柔和,并带有一丝清凉。这又引起了你的乡愁,于是你大胆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中国也有“八月之光”,那就是立秋,因为简直太像了,在中国,无论大江南北,一到立秋,天就忽然不怎么热了,而且有一点儿凉爽。詹姆斯对你这个说法很感兴趣,建议你写出读书报告。
九月份你开始写读书报告,整整一个星期,你都在写这篇文章。交上去之后放眼校园,真美啊,秋天到了。
南伊校园的秋色有点巴洛克风格,楼群间掩映着五角枫、三角叶杨、橡树、山核桃、鹅掌楸,各成风景,色调斑斓。但不管怎么巴洛克,你最喜欢的还是来自中国的银杏树,绚丽而淡定,一簇簇银黄色,如灼灼的火炬。
吉米过来了,脚还是一踮一踮的。一见面就兴奋的样子,说他要参加“英加外”演唱比赛。这类比赛一般都在秋季举行,所谓“英加外”,就是不管唱什么歌,均须用两种语言,除了英语,至少加一种外语,例如汉语。这个活动是东亚学院的翻译系主办的,欢迎国际生及其学伴参加,奥巴赫女士是其中的评委。
经过商量,吉米决定唱《斯卡布罗集市》,由你替他把歌词翻译成汉语。两天后,你把译好的歌词交给了吉米,自己觉得很得意——
斯卡布罗,远方集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若至彼乡,代我致辞,有位佳人,乃我相知。
问彼佳人,可知裁衣,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亚麻一匹,针线不必,裂帛成衫,乃我相知。
……
歌词一共五段,这么多,要让吉米唱出来,用汉语,还是有难度的。所以大约半个月的时间,你们几乎每天都见面练习。担心他临场忘词,你还替他把歌词抄到纸上,生僻的汉字还用英语音标注好,建议他先用英语唱第一段,然后用汉语唱第一段和第二段,最后再用英语重复第一段。这样很简洁,也符合要求,效果会更好。吉米点点头,说太OK了。
莫里斯图书馆是个很有历史的老建筑了,楼不高,但衬着门前的希腊式圆柱,显得颇有气势。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歌唱比赛就在这里举行。吉米那天穿上了紫色校服,显得很精神,斜挎着那把吉他。
吉米上场,先介绍说他的中文名字叫半山堂,引起一些笑声。接着又说起你,他的中国学伴,把歌词译成了古老的汉语。是的,非常古老,吉米说,是中国最古老的诗经的句式,两千多年了,那本书是孔子编的。话稍多,但还可以,然后乐队响起,他唱起了第一段,先用英语,再用汉语,他手中的吉他只是被象征性地弹拨着,并不发出实际的音响:“若至彼乡,代我致辞,有位佳人,乃我相知……”
效果非常好。掌声。奥巴赫女士在点头。然后第二段:“问彼佳人,可知裁衣”——吐字很准。他的声音混合了乡村音乐和黑人蓝调的唱法,伤心欲绝的浑厚中又有西部牛仔的轻佻,尤其和别人不同的是,他唱的不仅是汉语,而且是伟大的中国古汉语:“亚麻一匹,针线不必,裂帛成衫,乃我相知”,这是你译的,但在场多少人能听出其中有“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的先秦况味、汉唐风调、中国精神呢?
你感动着,并幻想许多人也都这样感动着,直到传来笑声和口哨声。原来是吉米唱错了,当他最后用英文重唱第一段的时候,不知不觉又改了词:“你们要去护理学院吗?荷兰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又是护理学院,该死的护理学院啊!它让吉米功亏一篑,也让你们半个多月的合作前功尽弃,付诸东流。
半山堂啊半山堂,你可真是个半山堂!
过去的事情不再想
不过事情并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几天后吉米打电话,说要找你庆贺一下,因为他获奖了,虽然不是最高的萨卢基奖,而是“最具难度外语演唱奖”。看你反应冷淡,他顿了下又说,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的文章发表了,是昨天的校报,你没看到吧?
你差点儿跳起来。那篇读书报告,还担心能否通过,竟然发表了。这就像你最喜欢唱的那句歌词:“啊——啊——青春”! 一共五个音节,第一个“啊”如长笛,引导第二个“啊”如竖笛,而“青春”两个字则如萨克斯加小号,一种突如其来的感觉,柳暗花明的感觉,前程远大的感觉。
你出去买了份《埃及人》,找到自己的文章,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比你的读书报告短了许多,保留了关于立秋和中国的节气那几段,而删减了你对福克纳小说的评价。但你还是特别兴奋,觉得真应该庆贺一下。
但第二天你打电话,别人说他又回哈丁县老家了。
那天晚上你有点儿失眠,梦见一大群女孩子,都在银杏树下面拍照,说着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又梦见一个画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个很像吉米的少年,项带银圈,斜身坐在一匹猹上,而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周末前一天,奥巴赫女士说要找你,在她英文系的办公室,老太太正在优雅地喝着咖啡。谈起你的文章,她只是淡淡地说,那是詹姆斯教授推荐给校报的,并经过他的修改。詹姆斯喜欢简单的风格,你不介意吧?你说当然不,改得好!奥巴赫颔首,但她并没有继续赞赏你,而是很快把话题转向了吉米。
吉米那天的表现很棒,她说,如果不是唱错了,本来会得前三名,那可是要提高奖学金的,你知道吗? 你说是啊,吉米太粗枝大叶了。奥巴赫说其实也不怪吉米,他妈妈当年,那可是护理系的美人啊!
你说不是英文系吗? 吉米说过他妈妈是英文系的。奥巴赫摇头,说开始是英文系,后来转到护理系了。
这是吉米从未讲过的故事。他的妈妈叫桑妮,是个非常阳光的女孩,与奥巴赫同期入学到南伊大的英文系,她们形同姐妹。但看到当时校园里的伤兵太多,桑妮就自愿申请转到了护理系,也就是现在的护理学院,一边学习,一边照顾伤兵。后来桑妮认识了吉米的爸爸,再后来就有了吉米。等到他们毕业,就带着吉米回到了哈丁县老家,爸爸经营农场,妈妈桑妮在附近的小镇办了个诊所。可是很不幸,吉米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桑妮就因感染病毒去世了。
这个故事让你意外,并对吉米有一种空前的内疚。奥巴赫说,吉米这次回哈丁县老家,短期不会回来了,因为他爸爸病了,他要帮着照顾农场。说着,奥巴赫拿出个小盒,里面是一尊小型的铜质的萨卢基犬雕像,说这是吉米的奖品,他知道你十月份就要结业回中国了,不能赶回来送你,把这个留给你作为纪念。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你不知道怎么度过的,国内一起来的几个同伴开始打点行装,出去买东西。你也随着买了一些。收到家里寄来的茶,是三盒上等的滇红茶,你最喜欢的那种,准备分别送给詹姆斯、奥巴赫和吉米。还有你随身带来的那幅书法:“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伊,快如之何”,你觉得吉米会喜欢,也留给他吧。南伊曾是你将要到达的地方,现在是你将要离开的地方,迟早也会是吉米将要离开的地方。
你把这些都送到奥巴赫的办公室。
又到燕居亭,独自与两棵银杏树话别。十月份的银杏树正是好看的时候,真是片片如金啊。而树旁的萨卢基犬雕像,看起来也更像一匹猹了。银杏树啊银杏树,美国的银杏很好看,但中国才是银杏的故乡,你想等回国之后,一定要拍到最好看的银杏树照片,给他们寄来。据说还有银杏茶,也一定要寄来。
就这样,你结束了那段短暂而快乐的生活。值得一提的是,回国这么多年,每年快到立秋的时候,你都会想起从前的南伊校园,想起吉米。“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云深知何处”的半山堂·吉米,你知道已经无法让他兑现曾经的诺言,秋天去看安娜·毕思柏山洞,冬天去看雪地上的亨斯洛麻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