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乱象应从严整治
2023-04-14辛兴
辛兴
应打击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的“自媒体”,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全面整治其违规营利行为。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其目标一是破解“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深层次问题,维护网上信息内容传播良好秩序。二是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站平台健全账号注册、运营和关闭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制度,加强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专业资质认证、信息内容审核等常态化管理。三是探索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自媒体”监管,遏制“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目前,部门网络平台确实仍存在资质不全、管理松散、故意放水、打擦边球等问题。如部分自媒体在注册平台名称时冒用官方机构名称,以冒充政府机构,发布带有“权威发布”等字眼的信息,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所发布内容常存在信息不明确、标题模糊化、冒充相关机构、打擦边球等问题。部分自媒体编审发机制制度不全,制作、传播未经核实的谣言信息,甚至故意炮制网络谣言,煽动网民情绪,混淆视听。还有部分自媒体在资质不全的情况下从事电子商务、广告传媒等业务,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偷税漏税,不法经营。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环境。本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措施合理,对持续净化网络,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具有重大意义,不仅能够打击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的“自媒体”,还可以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全面整治其违规营利行为。
在各地网信部门具体执行专项行动的措施抓手方面,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地方网信部门应在属地进一步推广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属地各类网媒设置链接。并应自主开设属地网络综合治理举报渠道,通过电话、邮箱、公众号、小程序、短视频平台账号等实用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反映网上问题、举报不良信息的平台。对举报线索要逐一受理、核实、反馈。
二是有效处置线索。接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后,网信部门应第一时间研判内容是否违法违规,做好取证工作。线上按规定进行网络执法,线下按领域将线索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安部门,线上线下同步解决问题。主动加强网上有害信息及账号摸排工作,加大线索巡查覆盖面,追踪违法违规自媒体平台网上轨迹,深入研究其“粉丝群”“朋友圈”“小群组”,剥茧抽丝、顺藤摸瓜,进一步扩大战果,实现“查一起、挖一串、端一窝、震一片”的效果。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网信部门应定期召集政法、扫黄打非、国安、公安、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在网络联合执法工作开展過程中,切实实现信息互通、技术共享、资源统筹、执法联动。处置违法违规平台内容时,对照《社会治安法》《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判定案件性质,统一形成执法处置意见。根据证据情况及案件会商情况,对案件进行最终评定并确定执法方式。
四是加强业内沟通。网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相关平台运营机构的联络。发现违法违规账号及内容时,应积极与互联网企业投诉受理部门对接。加强沟通效能,提升处置效率,加快办理速度。
五是优化协同治理。网信部门应整合属地互联网领域资源,推动属地自媒体及网络社会组织交流合作,进一步形成行业自律、协同治理、互相监督、良性竞争的工作局面。
(作者系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