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恢复和扩大消费需要出新招打组合拳
2023-04-13毛军
自2023年1月8日我国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我国进入后疫情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而要恢复和扩大消费,需要提升消费者信心,并从消费能力、消費场景和消费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推出新举措,并实现部门高效协同推进消费政策落地,逐步让市场释放消费潜力。
针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总需求不足这一突出矛盾,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3次提到“消费”一词。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作用得到充分重视。从一系列的部门发声和相关文件来看,未来一段时间扩内需战略将重点落脚在消费领域。然而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依然较大。2023年1—2月数据显示,国内经济运行整体上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仍处于初步恢复阶段。要恢复和扩大消费,需要提升消费者信心,并从消费能力、消费场景和消费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推出新举措,并实现部门高效协同推进消费政策落地,逐步让市场释放消费潜力。
恢复和提振消费面临多重压力
一般情况下,大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本国消费拉动,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达到80%以上。如图1所示,2013年以来,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50%上升到近70%。但是,三年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反复冲击,消费下滑明显。2020年整体消费规模出现萎缩,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度下滑,严重拖累经济增长,2021年疫情被控制在少部分地区,消费贡献率则恢复到58.3%,与2019年水平接近。然而受2022年疫情几起几落影响,贡献率又滑落到32.8%,不足1/3。疫情之下,居民消费降级。2020年疫情初次暴发,短期消费降级已初见端倪,不仅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下降,而且食品类刚需消费份额有所增加。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实际下降9.3%,其中,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实际分别下降了11.2%和6.0%。据当年年中对消费者消费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不少消费者预期未来收入下降及秋冬疫情反复,消费决策更加谨慎,大多计划缩减未来消费支出。与此同时,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相应有所调整,食品烟酒的支出增加,其他商品和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接触性服务消费支出大幅削减,占比也减少。最能反映出消费降级的是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变化。从2013年到2019年,我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稳步下降,2019年达到最低点,分别为27.6%和30.0%。但是疫情期间,该系数转呈上升趋势,2022年底分别回升到29.5%和33.0%。疫情引发消费降级还反映在居民消费习惯的一些改变,促进了二手消费的兴起。截至2020年10月,工商登记的新增闲置物品销售相关企业激增至13万家,较2019年同比增长50%,二手电商用户规模在同年年底达5266万户。虽然二手消费体现了绿色低碳消费的理念,但是也从侧面反映出疫情下消费者捂紧钱袋子,更加理性消费。
疫情对消费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消除,当前恢复和提振消费压力重重:
首先,社会心理预期较弱,消费者信心不足。从消费者信心指数来看,如图2,疫情前消费者信心指数保持在120左右的高位。2020年初疫情暴发后有调查显示,部分消费者预期未来收入下降及秋冬疫情反复,消费决策更加谨慎,计划缩减未来消费支出。但当时大部分人群预期疫情是暂时的,因此消费者信心指数只是略有波动,2020年6月处于当年最低值112.6,随后回弹并维持在120左右的水平,一直持续到2022年初。2022年上半年疫情多点频发,特别是经济龙头上海市的疫情影响了多数地区经济活动。受此冲击,4月消费者信心指数出现断崖式下跌,即便是受2022年底疫情管控措施调整和春节利好因素叠加影响,2023年1月指数才勉强回升到91.2。作为反映经济形势和消费趋向的一个先行指标,消费者信心指数在80~90低位徘徊长达9个月时间,反映出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总体偏弱。尽管1—2月经济运行数据显示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5%,生产者价格指数(PPI)环比持平,同比继续下降。但CPI上升而PPI偏弱,意味着居民承受着物价上升压力,而企业却并未明显受益,因此经济运行总体表现还比较微弱。虽然我们基本可以预期后疫情阶段,经济运行将趋于正常,市场循环将更为通畅,市场信心有望日渐恢复,但是消费者信心需要多久才能提升到正常水平,消费恢复的力度有多大,还取决于多方因素,需要进一步观察。
其次,疫情带来收入下滑及不确定性,导致老百姓“不敢消费、不愿消费”。疫情期间居民收入增速放缓,2018—2022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速分别为 6.5%、5.8%、2.1%、8.1%和2.9%。加之疫情带来不确定性增强,居民预防性储蓄快速增加。从住户存款同比月度增量来看,2020年比上年同期略有提高,2021年社会对疫情防控预期较好,同比月度增量呈下降趋势;进入2022年后疫情多地频发,从2月到2023年1月,同比月度增量稳步上升,从10.28万亿元增至17.8万亿元。这表明一年来,居民对市场比较缺乏信心,消费和投资意愿持续下降,居民可支配收入更多转成储蓄,进一步挤占了消费支出的份额。
最后,消费供给不足,不能有效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疫情前我国居民消费正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过渡,消费不断升级。首先,消费者对服务消费需求不断增长。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为45.9%,接近总消费支出的一半,年增速快于人均消费支出增速4个百分点。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的长期趋势决定了城市居民对服务消费需求趋于增长。主要城市的服务消费占比迅速提升,如北京市服务消费占消费总额比例超过50%。农村消费者对教文娱乐和医疗服务需求也很强劲,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类消费支出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消费升级还体现在消费者对商品的品质要求不断提升。从商品品类来看,消费者日益关注食品的营养和安全,对家电的需求正向高品质、绿色、智能产品升级,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用电器、电脑和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等发展享受型商品的零售额快速增长。中等收入阶层和80后、90后这一主力消费群体追求生活品质,是品牌商品、进口商品和境外消费的主力。居民消费信心不足,也打乱了居民消费升级的节奏。特别是线下接触性消费活动和出行旅游等受到很大影响,商品供应不畅,一些服务性消费和中高消费被暂时抑制住了。进入后疫情阶段,这部分消费将会慢慢释放出来。但是有些消费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服务企业因疫情退出市场,市场需要一段调整适应期,难以很快响应消费需求。
增强消费能力,重在强心和增收
2023年2月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部分内容,透露了更多的讲话精神。文章中提到,推动2023年经济工作“要抓主要矛盾,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
显然,恢复和扩大消费首先要提振消费信心。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是给居民增加收入机会和降低支出成本。收入是影响消费的决定性因素,恢复和提振消费最根本是要落脚到增加居民收入,才能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中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高,新增的收入用于消费的比例比较高,增加这部分人群的可支配收入有助于增加消费。因此,中央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重点在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
三年来,政府各部门不断推出促消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消费萎缩幅度,但在增收方面着力不多。未来从短期政策见效快来考虑,建议从“少拿”和“多给”两方面着手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少拿”是要将更多收入留给消费者,增加其可支配收入。首先,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扩大减、免征税和退税的范围。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定为5000元,自2019年开始实施已到第五个年头,受物价水平提升影响实际起征点下降了,有必要进行阶段性调整。其次,探索第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除了鼓励民间捐赠、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对个人捐赠资金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外,也鼓励个人参与志愿者行动和公益性捐助,对其志愿者服务的时长、志愿者服务的所得及公益性捐助物资,也给予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征税、退税,有利于进一步激励社会互助和社会财富再流通。此外,鼓励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对居民偶然劳动收入所得也予以税收优惠。
“多给”是建议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疫情期间减税让利、发放支持行业发展的限定性消费券等政策,目的是给市场主体纾困,确实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据报道,近期全国将有数十个省、市、区密集发放消费券,不同的是这些消费券多以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为主。但这依然主要是面向企业主体和推动重要商品消费为目标。由于各地消费文化和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建议各地因地制宜,灵活采取消费补贴政策。在接下来的增收政策举措中应当落脚于居民。
当然,短期增强消费能力也需要金融支持。从数据来看,自2021年以来消费信贷规模增速快速回落,从2021年1月的13.4%下降到2022年底的2%左右。综观相关文件,很少提到增加消费信贷。央行工作会议也提及支持消费,但是没有提到消费信贷。要提振消费信心,除了财政和就业政策促进增收,金融还须持续支持,扩大消费贷款覆盖商品品类,进一步放宽贷款利率。
工资性收入一直是我国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长期来看,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最终还是落在稳就业上。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提高就业水平至关重要。其中,需要继续支持平台经济的发展。三年来,平台经济帮助实体企业线上线下发展渡过难关,并创造了大量的灵活就业机会,对经济衰退带来的就业冲击起到部分减震的作用,特别是有利于缓解青年失业压力。在经济复苏期依然要稳定平台经济发展信心,发挥平台经济助力实体企业发展的功能,保障更多的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机会。同时,政府在民生领域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既为特殊人群提供民生托底服务,又使提供服务的群体获得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
恢复和创新消费场景,突出服务和科技
消费场景对激发消费有显著促进作用。恢复和扩大消费包括恢复一些原有的重要的线下消费场景,特别是服务型消费场景,解决新的消费痛点,并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推动消费场景创新,激发消费潜力的释放。
尽管疫情三年出现消费降级,但消费升级是长期趋势。服务性消费如养老、托育、家政、文化、体育和医疗等服务消费需求潜力较大,但目前相关行业的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居民服务消费不便利。以养老为例,随着20世纪60年代“婴儿潮”人群开始进入退休大军,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养老机构的服务床位从2016年后增速下降,最新数据为2019年30.5张/千名老年人,难以满足社会需求,而且商业化养老院价高地偏,老年人接受度有限;在农村,随着年轻人进城务工,农村养老难题更突出。从托幼来看,随着新生儿规模下降,幼儿园入园人数日渐减少,新增幼儿园数量也放缓。国家调整人口政策鼓励生育,但是托幼服务不足。而社区托幼、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模式服务便利,更加贴近居民家庭,更有市场需求。在一些农村地区,随着小学生流向乡镇、县城小学,村镇小学教室部分闲置。乡镇政府对闲置教室进行适老化改造,将养老院、农村幼儿园落户小学,养老院、幼儿园和小学既同在“校园”又有空间区隔,营造尊老爱幼温暖氛围,创新养老、托幼、教育有机融合的服务场景。因此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及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政府推进的民生项目中,引进市场力量,突出消费便利性,进一步丰富城市居民消费场景,带动商品及服务供给;在农村更要抓住重点的民生需求,解决农村居民服务消费痛点,创造新的服务消费场景。
根据新的消费增长点创新消费场景。经历三年疫情,人们更加重视身心健康,户外休闲消费和体育消费成为新热点。都市周边户外休闲消费激增,带动户外用品销售增长和休闲场所的客流。2022年五一期间,北京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成为户外休闲网红打卡点,被媒体称为“北京塞纳河”。在都市内和都市周边打造各种休闲消费场景,有利于满足快节奏城市人群的休闲消费需求。2022年发布的《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显示,2020年全國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比“十二五”后期分别增长了80%和43.7%;成年人与老年人体育健身使用公共体育场馆和公园场地的占比为26.9%和9.0%;大众参与性体育消费占比为20.6%,比2014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消费方式从实物型逐渐向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转变,优化升级。而且,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对冰雪运动消费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参与冰雪运动消费者仅河北省就达3048万人。但总体来看,除了大众体育消费外,体育消费场景还不太丰富,场馆服务、运动指导服务价格较高,还不能很好满足体育爱好者的需求。因此,在大城市开发新消费场景,高效利用已有户外空间和运动场所,将更好满足城市日益增长的户外休闲和体育消费需求。
应用数字经济和科技手段赋能和提升传统消费场景,突出新奇和科技色彩,培育新型消费。传统商超和大型购物中心、博物馆、美术馆、影院、演艺馆等相对封闭的商业和文化消费场所,在这三年中受到较大冲击,“宅经济”“云经济”让部分消费向线上转移。疫情期间,一些大型购物中心、文博场馆、旅游景区正在尝试运用新的数字技术,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景,进一步触达消费者和观众。例如,一些购物中心采用或应用3D(three dimensional)光雕数字技术、裸眼3D LED显示屏,打造逼真、震撼的沉浸式体验场景,成为城市消费新地标、夜经济网红打卡点。在杭州新零售亲橙里购物中心,消费者可以通过天猫精灵智能语音助手开启各种游戏,获得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导航服务,AR试装、大屏互动、刷脸消费等体验;购物中心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测到人流分布、店铺人气等,提供无人值守全自助停车等服务。文博领域更多采用AR技术,打造虚实融合的AR消费场景,观众可以感受AR展品扫描、AR室内室外实景3D导览、AR游戏化导览、AR文创衍生品等功能应用。部分旅游景点利用AR技术再现历史文化遗址的历史盛况,使人身临其境。后疫情时期消费者还将一定程度保留线上消费习惯。新的数字技术应用让传统消费场景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数字化转型机会,传统消费场景的“新奇特”转身以更丰富的场景来提升消费者体验,也有利于吸引线上消费者重归线下,弥补线上消费的现场感不足。
恢复和打造消费场景需要部门高效协作。为了恢复和提振消费,国家各部门也通过各类促进消费活动创造各种消费场景,激发居民释放消费潜力。近年来,商务部一直在推进的步行街建设,打造城市消费新场景和新载体,现又将2023年定为消费提振年,以“6+12+52+N”推动“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展会、周周有场景”波浪式的消费热潮。文旅、体育等部门也相应推出很多的消费引导活动。这些活动也会打造一些新的消费场景,但更多是临时性促进消费。在各部委重点围绕本部门职能推动相关促进消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需要部门之间的高度协作,有必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调动更多资源互相支持,发挥出1+1>2的功效。从微观来说,将单一部门主导的活动转变成“商旅文体农会展”协同活动,使得单一的部门性消费引导活动、有限的消费场景,变成多部门参与、多消费场景叠加的活动,取得消费倍增效应;从中观看,以城市商圈建设为例,商务与文旅体协同,根据商圈定位引入相应的文化业态,打造城市公共文化或公共体育的商业空间,形成多个细分消费场景集聚,互相引流,共享客源,可以更好地提升商圈品质;从顶层设计和长远来看,要在城市发展规划中转变重生产轻生活的理念,充分考虑城市产业布局和消费网点布局的协调,打造多样化消费场景,以产业“抢人”后用消费“留人”,让城市宜产更宜居。
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放心消费
消费环境关系到消费者能否放心消费的问题。综合市场监管总局和中消协关于2022年消费投诉情况来看,商品房消费和新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较多。商品房消费问题是长期的“老大难”,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强行交房、捆绑销售、精装房的产品和服务期限,以及楼盘烂尾等问题。随着网络消费的普及,网络消费问题也更加凸显。疫情加速了网络直播发展,但是直播零售平台存在虚假产品信息、主播表演式砍价,诱导消费者冲动型下单。在线会员服务领域中,智能电视平台“套娃式”收费、视频平台会员限制终端共享,婚恋平台会员服务虚假、网络会员服务默认自动续费等。
重点改善住宅消费和新消费领域的消费环境问题。当前政府大力鼓励住宅消费,相关部门对住宅质量和服务严格把关,减轻消费者后顾之忧,减少消费者维权难度。在新消费领域,除了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外,对违反《产品质量法》《廣告法》的直播企业和主播,违法情节轻微的,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同时,要加强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加强平台治理,增强直播企业和主播法律意识,平台在制度和技术上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保障措施。此外,加强相关数字隐私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保障消费者隐私和消费数据安全,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毛军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编辑/王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