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2023-04-11李碧琦
李碧琦
摘要:文章选取相关指标,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及创新环境、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三个维度构建了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数体系,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定量测度“一带一路”沿线44个国家在2014~2016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发现各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欧洲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亚洲和非洲国家,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中亚、南亚是数字经济亟待改善的重点地区。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一带一路”;主成分分析
一、引言
2019 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探寻新的经济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结合了数字经济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在现有互联网技术下围绕跨境电商发展带动了数字基础设施、智能支付和物流体系的完善,从而进一步推动合作机制建立。有效促进了资源整合,降低了社会生产成以及提高了生产效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等众多方面具有强大优势。数字经济已成为信息时代拉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各国竞相抢占的“新赛道”,一个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亦是新经济背景下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
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强势崛起,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关注的焦点。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正在不断加速,ICT应用产品用户数量增长迅速,“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各国的数字经济合作发展拓展了新空间。研究如何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协同增效,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以及推动经济复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本文测度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系统评估沿线国家数字经济竞争力状况,有助于判断“一带一路”倡议下各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位置与差距,厘清数字经济发展潜在问题,从而加快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建设,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二、文献综述
世界各国及各区域组织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乃至社会变革的作用,许多国际权威机构也对此高度关注,对衡量数字经济做出了许多探索。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为全面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于2007 年综合了两个信息化评价指标推出了信息化发展指数;OECD将数字经济划分为四类,构建ICT与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来对数字经济进行长期跟踪;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WEF)自2002年起逐年发布《全球信息技术报告》,较全面地构建了网络就绪指数(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NRI)指标体系,为全球信息技术竞争力排名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7年编制了数字经济指数(Digital Economy Index,DEI),力求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进行反映和有效观测。
近年来,国内学者的视线也由数字经济的定义与内涵等逐渐转移到数字经济的测评体系上,对此展开相关研究。例如,潘伟和韩伯棠从经济总产出、劳动力资本投入、研发资本投入、城市化水平以及信息技术因素五个方面分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的数字化水平。杨路明和刘纪宏运用熵值法构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用指数分析法测算中东欧15国在 2013~2017 年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董有德和米筱筱构建了互联网成熟度测度指标体系,通过均值主成分法测度中国近年来OFDI 增长较快的东道国和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张伯超和沈开艳引用“就绪度”这一概念,运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就绪度进行定量估算和分析。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中针对数字经济的测度研究不多,以“一带一路”为背景对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条件进行评估和分析的更是较少。因此,本文搜集一系列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及创新环境、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三个方面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数体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比较研究。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指数体系构建
(一)指标体系选取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也进一步转变,数字经济正全面渗透社会经济生活。基于已有数字经济指数研究成果,本文借鉴齐俊妍和任奕达《东道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資——基于“一带一路”沿线 43 国的考察》中提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从数字基础设施、制度及创新环境、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三个维度出发,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数体系。
(二)样本国家的选择
“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广泛,对国家范围未有设限,因此本文遵循“中国一带一路网”将其按照《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五大重点方向列出的64个国家作为“沿线国家”,搜集上述指标数据进行整理,剔除数据缺失的国家后,最终得到不包括中国在内的4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主要包括东亚的蒙古国、东南亚6国、南亚5国、西亚北非13国、中东欧17国、中亚2国,具体国家名单详见表2。因此,所选取的国家样本覆盖“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地区,且每一地区均有代表性国家样本。
(三)指标数据处理
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完整性,本文采用了2014~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44个国家数据,使用SPSS26.0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基于特征值及方差贡献率,最终得到三个特征值大于 1 且反映 81.26%数据信息量的主成分。用主成分载荷矩阵中的数据除以主成分相对应的特征值开平方根便得到三个主成分中每个指标所对应的系数。表达式如下:
F1=0.257V1+0.215V2+0.271V3+0.155V4+0.357V5+-0.375V6+0.280V7+0.341V8+0.332V9+0.292V10+0.258V11+0.256V12(1)
F2=0.423V1+0.383V2+0.283V3+0.499V4-0.188V5-0.083V6-0.290V7-0.087V8-0.265V9-0.346V10+0.105V11+0.104V12(2)
F3=-0.169V1-0.151V2-0.261V3-0.031V4-0.083V5-0.118V6+0.063V7-0.143V8-0.133V9-0.090V10+0.636V11+0.636V12(3)
接着,以这三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对各个二级指标在这三个主成分线性组合中的系数做加权平均,计算出各项二级指标的系数。然后将二级指标系数进行归一化处理,从而得到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模型,其相应表达式如下:
F=0.109V1+0.094V2+0.093V3+0.097V4+0.073V5+0.088V6+0.047V7+0.076V8+0.055V9+0.037V10+0.116V11+0.115V12(4)
根据上述表达式可得,各项二级指标权重为F表达式中的相应系数,各项一级指标权重为其所包括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最后,分别用二级指标系数乘以相应的标准化处理后的数值,相加求和后即为三个主因子的得分和综合评价得分。
为方便进行比较,本文借助功效得分法测算最终的东道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数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制度及创新环境和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指数。其测算公式为:
功效得分=(Xi-Xmin)/(Xmax-Xmin)×100 (i=1,2,3…44)
上述公式中,i表示国家,Xi即为国家在某一主成分上的实际数值, Xmax为这一指标上所有国家数值中的最大值,Xmin数值中的最小值。这样功效得分就代表着各个国家于某项主成分指标上在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相对位置。某国在某一主成分的得分为0代表着该国在这一指标上的数值最低,排名垫底。反之,得分为 100则代表着该主成分指标数值在所有样本国家中最高,排名第一。
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度结果与分析
根据前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标构建方法,从而得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2014~2016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三个方面指数及综合评价指数具体得分及排名详见表2。
表2的测算数据结果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差异较大。从综合指数评价来看,前三名分别为新加坡、爱沙尼亚和马来西亚,其中新加坡在三个主成分上均保持很高的水平,仅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排名第二,其余排名第一,分数远高于其他国家。这与新加坡在各大数字竞争力榜单中的领先地位相符,也体现了新加坡政府前瞻性布局落实一系列数字发展计划、建立蓬勃发展的数字生态系统的成果。综合评价指数前十个国家分属东南亚、西亚和中东欧,中亚、东亚、南亚排名靠后。前十榜单中欧洲国家过半,占六位之多,且欧洲国家大多处于此次排名的前半段,其他亚洲国家大多处于此次排名的后半段。44个样本国家中,仅有10个发达国家,其余皆为发展中国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数排名前10中有8个是发达国家,剩余两个发达国家分别位列12、17,牢牢占据总体排名的前半段。可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的综合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同时也再次印证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区域不平衡性。
同一区域内的不同国家之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新加坡综合评价指数排名第一位,而同属东盟10国的柬埔寨却位于第 41位。样本中仅有的五个南亚国家全部位于榜尾,其中倒数三位分别为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说明南亚地区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条件整体较差,在沿线国家中处于落后梯队,亟待改善。
具体从三个方面指数来看,可以发现,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其综合排名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排名相近,某种程度上具有一致性。说明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发展数字经济的短板性因素,数字基础设施若不完善将会大大限制本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其次,沿线国家在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方面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除新加坡、马来西亚外,其他沿线经济体的指数得分均低于50分。数字技术在带动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齐俊妍和任奕达认为,普遍低迷的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指数,揭示了沿线经济体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迟滞和数字技术投入产出不对称等问题。而在制度及创新环境方面,卡塔尔、沙特阿拉伯两国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得分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依靠较高的制度及创新环境因子得分大大提高了综合排名。表明了自由宽松的市场环境、有效的社会创新激励机制是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潜能必不可少的因素。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主成分分析方法 ,对“一带一路”沿线44个国家2014~2016年固定宽带普及率、固定电话普及率、互联网用户人数、高等教育入学率、知识产权保护、ICT相关法律、风险资本可用度、最新技术可用度、ICT应用与政府服务效率、ICT对政府规划的重要性、ICT商品出口占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2个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测算出了“一带一路”沿线44个国家关于数字经济的三个方面指数及综合评价指数。研究发现:
第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显著,欧洲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亚洲和非洲国家,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中亚、南亚是数字经济亟待改善的重点地区。第二,各国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保障与创新环境以及数字技术外向竞争力方面的发展差异较大,任何一个方面指数较差都会影响数字经济综合发展状况,导致排名靠后。基础设施、制度环境、数字技术已成为推动数字经济發展的重要因素,三者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各国应该顺应数字经济浪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改善经济增长模式,加强数字经济区域经济合作。第一,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数字经济发展,鼓励和加强沿线国家间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共享,实现“一带一路”背景下国与国之间的互促共进、互利共赢,消弭“数字鸿沟”。第二,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领域的沟通交流机制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与知识的共享,为沿线国家企业间合作拓宽渠道。第三,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技术领域和创新的支持,培育发展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潘伟,韩伯棠.基于信息化的城市群经济增长实证研究[J].科研管理,2018,(S1):28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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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有德,米筱筱.互联网成熟度、数字经济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2009年—2016年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9(03):65-74.
[4]张伯超,沈开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就绪度定量评估与特征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18(01):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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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齐俊妍,任奕达.东道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一带一路”沿线43国的考察[J].国际经贸探索,2020,36(09):55-71.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