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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背景下社区共同体的构建

2023-04-06唐有财

社会科学辑刊 2023年1期

唐有财

一、社区共同体:理想目标与现实困境

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目标蕴含了居民的权利、义务、参与行动、互助、合作等多方面的内容,指明了中国社区共同体建设的方向。〔1〕在社会学,特别是在社区治理领域中,或许没有哪个词像“社区共同体”那样能引发持久且广泛的讨论。正如吴晓林所指出的,在中国,社区几乎与“共同体”绑定在一起,一些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往往不自觉地以“共同体”为准绳对社区治理实践进行评判。〔2〕对于社区研究和实践而言,社区共同体给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了美好的方向,是值得所有人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甚至可以上升为一种“图腾”。然而在实践中社区共同体建设也面临着各种困境,虽然有多种力量推动但收效并不明显,公共物品难以有效供给、共同体困境等问题是困扰很多社区的共性问题。〔3〕这导致理想的目标甚至被质疑是一种幻象。

自滕尼斯以来,共同体范式就成为社区研究的主导范式。在滕尼斯的视野中,社区是“基于如情感、习惯、记忆等自然意志形成的一种社会有机体”〔4〕,然而这种共同体进入现代社会后就遭遇了很大冲击。学术界围绕社区“共同体”是否存续展开了大量的争论,从而形成了“社区孤存论”“社区消逝论”“社区存续论”“社区适应论”“社区解放论”等不同的观点〔5〕,这些关于共同体是否存续的讨论表明社区处在不同外部环境下不断变迁演化的过程。越是在一个封闭的社会体系中,社区就越体现为一种实体的存在,而开放的社会环境则会不断消解社区共同体的维系关系,这表明理解研究社区共同体既要看社区内部的各种关系,也要看其与外部社会环境的关系。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也从不同的视角来讨论社区共同体的构建,这表明社区共同体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并不断演化。李友梅从“国家政权建设”和“基层社会发育”两个取向讨论中国社区建设,并将社区建设的过程视为构建“社区共同体”的过程。〔6〕蔡禾和黄晓星指出,城市社区具有治理和生活的二重性,因此社区共同体不是单一维度的,还可以是多元的。社会单元可以是基于物业小区建立的业主委员会的共同体,也可以是基于不同的文化爱好在社区内建立的各种文化共同体。〔7〕类似的还有尹广文、林秀梅指出,社区共同体包含了生活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等多个维度。〔8〕另一些研究则尝试从治理路径的视角分析社区共同体的内涵。张承安、师晓倩认为,社区共同体建设内含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社会参与、责任担当、邻里和睦和诚信互惠的公共精神价值维度。〔9〕景朝亮、毛寿龙指出,美好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各种理性行动主体通过有效参与和协调。〔10〕在官方的话语体系中,也有明确论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在2000年颁布的《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①具体内容详见《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17年10月13日,https://www.mca.gov.cn/,2022年10月26日。此后,在关于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中都持续强调“共同体”和“家园”等目标。特别是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11〕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中国的语境下,社区共同体指涉的内容至少包括如下方面:一是特定地域基础上的社区公共精神,即社区具备建构和形成规则的能力;二是超越个体理性的集体合作能力,特别是克服搭便车和集体行动困境,从而更好地提供社区公共物品;三是扩展家庭关系的情感认同和互助行为,特别是重拾传统社会的邻里温情,给冷冰冰的都市人以家庭般的温暖;四是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利他行为,鼓励居民关心他人,积极提供社区志愿服务;五是基于目标一致性的治理合作,社区能够塑造共同的目标,并吸纳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六是社区具备内生的自我成长和发展机制。归纳起来,上述共同体的内涵主要表达了两个系统的运行逻辑。一个是居民生活系统,主要强调社区居民基于个人权利,在社区内部建立关系、形成信任、表达情感、促进合作,强调生活系统的社区性和在地性,实现的是社会性的目标。另一个是社区治理系统,主要围绕解决社区问题的目标,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和其他多方主体共同合作,体现了治理系统的开放性,实现的是公共性的目标。简言之,只有建立开放的治理系统和在地的生活系统,才能实现社会性与公共性的衔接和统一〔12〕,社区共同体才有可能形成。

社区共同体追求的目标和内容为我们提供了关于美好社区生活的图景。这种共同体的想象对于社会现实具有强有力的建构能力,这成为当代中国社区发展的重要动力和突出特点,因此中国的社区共同体建设具有很强的建构逻辑。〔13〕与西方理论强调的社区共同体建设路径不同,很多研究都指出,中国的社区共同体建设背后有着很强的国家创制和助推因素〔14〕,国家通过制度建构、组织嵌入、资源供给、政策引导等各种方式培育基层社会的自主性,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培育社区的公共精神。在上述政策导向下,各种治理创新实践层出不穷。

不过,从普遍的社区情况来看,很多研究指出,中国城市社区存在着个体化、社区意识弱、社区内部冲突、邻里关系疏离、传统社区精神逐渐消失等较为突出的问题。〔15〕从个人生活体验的角度来看,我们的访谈也发现,很多年轻的居民长期以来与社区是存在隔膜的,几乎不与居委会打交道、不知道社区在做什么、不关心社区里的事情、不认识社区居民和邻里等现象非常普遍。总体而言,在经历40多年的社区建设之后,我们距离理想意义的社区共同体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社区是生活的空间,也是治理的场域。上述社区共同体面临的多重现实困境需要放置在生活系统和治理系统的关系中来理解。传统社区是生产、生活和居住高度统一的场域,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半径都非常小,共同生产和共同生活为滕尼斯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形成提供了可能。新中国成立之后,城市单位制在制度上强化了这种统一性,单位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总体性社会,居民的所有需求、资源都在单位中得以实现,单位中的工作关系和居住区的邻里关系也高度重叠,这种统一性也使得单位社区具有很强的组织力和动员力。而随着市场化和住房的商品化改革,特别是伴随着一个高度分化的现代职业社会的形成,原先在地化的生活系统和治理系统出现了转型。对城市居民而言,工作、生活和居住出现了脱节。对大部分居民而言,社区逐步转变为单纯的居住空间,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在社区外实现,而社区治理则委托给了具有行政化特征的居委会,这就导致了开放的(非在地的)生活系统和封闭的治理系统之间的张力。

从社区生活系统来看,现代社区的生活具有很强的非在地性,人类学家项飚称之为“附近”的消失。这里的非在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大部分居民的时间不用在社区。对于职业群体而言,朝九晚五是大部分市民的工作节奏,其他休息时间也可能被各种娱乐、社交、教育等活动占据,这就意味着一个城市居民除了居住外,实际在社区中活动的时间非常少,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抑制了他们参与社区行动的可能。其次,大部分居民的社会关系不在社区。基于职业基础上的工作关系是现代城市居民最主要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主要在职场中发展和维系,在社区中则缺乏关系的交集,而没有互动就无法形成信任、合作、权威和社区认同。第三,大部分居民的利益不在社区。无论是资源的获得还是需求的实现,对很多居民而言,社区都无法提供应有的支持和利益实现机制,这种利益不在场也导致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降低,进而也造成了他们对社区的冷漠。

从社区治理系统来看,居委会主导的社区治理体系具有较为明显的封闭性特点。这种封闭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区治理具有很强的行政化特征,表现为居委会内部决策后将意图传达给核心骨干,较少听取更多居民的意见,也较少与其他主体合作。其次,社区关系具有高度的“社区折叠”的特点,即实际的参与骨干只是中老年群体中的一部分积极分子,其他人的参与是隐而不彰的,体现为“部分熟人”关系而不是公共熟人关系,从而缺乏普遍性的公共性。〔16〕最后,虽然政府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引入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但也面临着不同治理主体无法有效联动的困境。总之,社区生活系统的非在地性和社区治理系统的封闭性是常态化情境下社区共同体形成难的主要结构性障碍,社区共同体的形成首先要克服上述困境。

二、社区公共危机:社区共同体形成的“社会实验”

2022年3月中旬到2022年6月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上海社区治理进行了严峻的考验。由于奥密克戎病毒的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使上海的各个社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公共危机。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原本高度发达的城市市场体系受到严重影响,市民的工作也转为线上或者陷入暂停状态。在动态清零的总路线下,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主阵地,社区的应对影响甚至决定了抗疫工作的成败。根据中央提出的群防群治的应对策略,广大市民群众也纷纷投身到疫情保卫战中去。在这一危机情境下,社区不再只是一个居住的空间,而是一个参与和行动的场域,居民的很多需求都要依托社区来满足,同时居民在这个过程中开始了密集的互动交往,重塑了社区关系。在共同应对公共危机的背景下,居民的社区参与、志愿服务、邻里互助、公共物品供给等都呈现出与常态情况下完全不同的状态。在某种意义上,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危机可以看成是城市社区里关于社区共同体形成的一场“社会实验”。疫情下的社区应对不仅是治理的问题,更是重构了居民的生活,改变了居民常态化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在疫情这一公共危机背景下的社区治理和生活情境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命运与共的切身体验

以往,很多社区居民虽然同住一个社区,但他们只是物理空间上的邻居,由于缺乏互动、交流和合作的交集,居民之间很难产生认同,更遑论命运与共。然而,新冠肺炎疫情让居民们切身感受到了共同体的意涵。第一,一旦社区其他居民被感染,则自己的感染风险也会急剧上升,因此本社区居民零感染成为共同的期待,那些原先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居民也变得特别重要。其次,在公共危机背景下,居民们的行为具有更强的外部性,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的居民不仅对自己,也会给别人带来安全感,反之不遵守规则的居民则会严重伤害社区,实现社区整体安全成为普遍的共识。最后,长时间的楼栋和社区封控使得社区内部的互助合作变得特别重要,促进了社区的邻里交往和社区关爱。

(二)危机倒逼社区自我保护行动

公共危机对市场运行和政府治理都造成了极大的挑战,更加凸显社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物流不畅使得原本高度依赖于外部市场供应的资源体系受到了阻隔。对一个普通市民而言,发达和精细的市场意味着生活的便利,他们可以随时在社区周边的菜市场购买新鲜的蔬菜。而这场公共危机导致市场供应体系无法正常运作,转而采用具有较强计划经济色彩的物资保供的方式。这些困境倒逼社区居民更加重视社区的力量,通过自救行动和建立社区共同体来应对突发公共危机。在自我保护的驱动下,居民们不再固守个体,而是将个人利益融入社区行动。在疫情下,很多原先几乎不关注社区的年轻人成为骨干志愿者,他们充当了“团长”“群主”“药长”等各种角色,形成了强大的自我组织和动员能力,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依靠力量之一。

突发的公共危机改变了社区居民对于社区的认知,并激发了他们基于自救而参与社区行动。而应对疫情的管理方式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居民的连接,特别是在政府和市场难以应对的情况下,更加凸显社区共同体在危机情境下的价值。

三、公共危机背景下的社区共同体形成

社区共同体的核心要义在于熟人化、社区认同、邻里信任与互助〔17〕,这也是社区共同体背后的结构性要素。在突发公共危机的背景下,上述结构性要素也在发生积极的变化。当前公共危机下的社区共同体主要表现为居民参与、社区自组织化、居民关系拓展和居民主体性意识成长等社区能动性要素,更加强调居民的社区行动。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疫情下的社区共同体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有了坚实的经验支撑。

(一)公共危机背景下的社区参与

社区参与一直以来被视为社区共同体的核心要素,也是现代社区自治的重要方向〔18〕,各类治理创新也主要指向促进居民参与。一些研究也表明,中国的城市社区存在着参与不足、参与浅层化、参与人员单一等现象〔19〕,而应对公共危机这一共同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区参与。

首先,社区参与的规模显著扩大。笔者团队于2020年在上海市黄浦区基于对社区干部的调研中发现,以往在一个1000户左右规模的社区中,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平均人数是30人,约占社区居民的1%。而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可以发现,一个1000户左右的社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人数大约200多人,参与行动者人数提升了数倍。

其次,社区参与的人员结构发生了改变。正如前述指出的,常态化情况下社区参与人群主要是少数积极分子、一些退休老人和全职家庭主妇等,他们大多是居委筛选和认可的核心团队。〔20〕而在公共危机面前却涌现了一批年轻人。与之前的参与人员不同,这些年轻的社区居民有专业能力、有担当、思维活跃,他们把职场的资源和工作经验带入社区,显著提升了社区治理能力。

再次,参与的主动性显著增强。传统的社区参与遵循“社区居委会—积极分子—普通居民”的动员模式,动员之下的社区参与带有很强的表演性和仪式性〔21〕,体现为配合性参与和服从性参与的特点。而本次疫情下的一些志愿者虽然也有政府组织动员的因素,但很多年轻人则是第一时间主动去社区报到,他们更多的是基于危机下自我保护和利他精神驱动而参与社区行动,具有很强的志愿主义特点。

最后,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明显提升。常态化情境下的社区参与主要是一种浅层参与,很多居民主要是基于自己兴趣爱好的文化参与,对于解决社区具体问题的公共性存在不足。而面对公共危机,社区参与涵盖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各个方面,一些积极的社区志愿者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第二梯队、志愿者突击队等方式,深度介入社区内部的治理和决策中去。

(二)公共危机背景下的自我组织化

组织化是现代社区治理的发展方向,也是社区凝聚力的重要体现。长期以来,社区关系呈现原子化、松散化的特点,社区缺乏内生的动力和机制以实现组织化,主要依靠国家力量来推动组织建设。而在疫情这一公共危机背景下,社区呈现出了多维度的自我组织化的特点。

首先是线上社群的广泛建立。危机使得居民对信息和互助等方面的需求激增,为了更方便大家交流,各个社区普遍自发建立了包括“楼组群”“块区群”“团购群”“志愿者群”等各种类型的线上微信群,这些微信群大多由居民自行建立和维护。在线上社群里,居民们进行了高频率的互动交往,形成了群内的相互监督和自我管理机制。

其次是强化了楼组组织体系。楼组是最靠近居民生活的空间,也是社区治理的最小单元。常态化背景下的楼组主要依靠楼组长进行简单的上传下达等工作,楼组自身没有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能力。疫情应对要求缩小治理单元,因此楼组就要发挥更大的价值。为了更好地组织动员居民,不少社区在原有的楼组长基础上,建立了楼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很多年轻的社区居民也开始担任楼组长,形成了以楼组长为中心、以楼组志愿者为骨干、以居民为辅助的楼组志愿者组织体系。

最后是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化。随着抗击疫情进程的不断深入,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他们也开始进行自我组织化和团队化,形成了按照空间和功能划分的不同的志愿者组织体系。空间的组织体系包括以楼组、块区、网格等为单位建立志愿者的责任分工体系。功能的组织体系是指按照核酸检测、物资派递、门栋管理等工作需求将志愿者组织分工。这些组织化的志愿者内部形成了分工协作秩序,从而使疫情期间各项复杂的应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三)公共危机背景下的居民横向关系拓展

一是居民横向社区关系的建立。在常态化情境下,大部分年轻的居民在社区中的关系网络是非常有限的,他们的社会关系资源主要集中在职场上和社区外,而且在纵向行政动员的组织策略中,居民间的交往关系往往被吸纳或建制化。〔22〕因此在一个社区中,居民不认识邻里的现象非常普遍,并且大部分居民也缺乏内在动力。而在公共危机背景下,居民之间产生了高频率的互动。在访谈中,多名志愿者表示,疫情下新认识社区居民人数普遍增加了近百人,有些志愿者中的核心骨干新添加的社区居民微信好友甚至多达数百人。即便是较少参与志愿服务的普通居民,他们对本楼栋的其他邻居也更为熟悉。

二是居民从非人格化的交往走向人格化交往。非人格化交往是指交往的对象只是一个标签和角色,并没有建立私人化的关系,因此这种交往是没有情感属性的。而人格化交往则意味着居民们建立了私人化的关系,他们不只是一个冷冰冰的工具性角色,而是包含了更多丰富信息、具有多重属性的具象的个人。在人格化交往中,他们知道了其他居民的职业、家庭结构甚至兴趣爱好等。居民们相互添加了联系方式后,并且经常性开展各种互动。这种转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居民们意识到原先似乎毫不相干的居民可能在兴趣、工作和利益等方面与自己存在很多交集,而这种交集有助于日后持续的社会交往。

(四)居民社区治理主体性成长

权利意识强、公共精神不足是困扰社区共同体形成的重要难题。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大部分居民都表现为沉默的大多数,一些居民更是习惯充当反对者的角色。面对公共危机,社区居民成为利益相关者,简单的批评和冷漠的旁观都无助于克服困境。因此,很多居民都变为积极行动者,他们通过社区行动来体现自己的价值。调研中,大量的志愿者表达了类似的想法,以前他们认为社区是和自己无关的,现在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对社区特别重要。在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行动中,居民的治理主体性也不断成长。他们开始主动关注社区,特别是围绕很多公共议题发表各自的观点,提升了居民行动的价值感和意义感。

居民主体性的成长又促进了社区家园意识的发展。“家园感”是公共危机期间居民社区认同发生的最大改变。居民意识到面对危机,个体的利益与社区的整体利益是高度统一的,因此社区居民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暂时放弃追求个体利益。

四、公共危机背景下社区共同体的多重构建机制

传统社会的共同体是基于共同生活而形成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情感而形成的,以往单位制背景下的共同体是总体性社会对于资源掌控而形成的社会控制。现代社区共同体则是在尊重个体化权利基础上而形成的分工合作和集体行动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公共精神和社区认同。疫情这一公共危机催生了社区共同体的形成,它是由一系列社会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基于社区抗疫事务的分工协作机制

社区治理本质是人、事和组织的结合,是以事情为纽带的人的组织和合作。能否形成集体合作来提供社区公共物品和服务是社区共同体的组织基础。社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需要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和他们最低程度以上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合作能力是衡量共同体形成的重要因素。常态化情况下社区里有大量事务需要居民去完成,比如社区环境美化、楼道整治、社区服务等,但是这些事情无法建立起居民之间广泛的联系和合作。一方面很多居民认为这些工作是社区居委会应该去完成的,而不是他们的事情;另一方面很多议题只能唤起少部分人的兴趣,缺乏凝聚更多居民参与的最大公约数,这样就无法基于共同的事情来形成居民的合作。而社区抗疫事务则成为危机下社区参与的最大公约数。

首先,共同应对公共危机为社区居民的合作提供了初始可能性。如何使一些似乎毫不相干的居民走到一起来相互合作是社区共同体形成面临的首要问题。在奥斯特罗姆看来,“首先是要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然后是增强自主组织的能力”〔23〕。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社区中有大量工作需要做,如物资保供、团购管理、核酸检测、环境消杀、门栋管理等,这些工作为居民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契机。与其他个体化或者少部分人感兴趣的活动不同,这些工作几乎与每个社区居民都有关系,并且单靠居委会的几个社区工作者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居民们共同参与。

其次,应对公共危机的合作提升了社区行动的一致性与协同性。在公共危机爆发初期,社区往往会因缺乏专业指导,居民们配合与衔接不好,导致各种冲突。随着磨合逐步加深,居民们的配合逐渐默契,各个环节的衔接也更加顺畅,这也意味着在共同应对任务的过程中形成了更加紧密的任务共同体。以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社区团购为例,社区团购是居民在危机情境下物资供应的重要渠道,是居民基于信任、互惠、依赖关系而形成的网络型自组织。团长日常团购的一般流程包括:选择供应商、居民成团、与供应商的谈判、与志愿者一起配送物资等。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仅靠一位团长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很多居民的共同配合。在上述具体事项和任务的推进过程中,居民们逐步形成了核酸组、保供组、信息组等较为成熟的团队和分工机制。

最后,在互助和社区志愿服务过程中形成了社区领袖。社区领袖和社区骨干是社区共同体的核心,他们具有凝聚社区居民意志、推动社区合作、促进社区信任的能力,因此培育社区领袖是社区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路径。社区领袖不会自动产生,也不能靠简单的外部力量指令,而是在共同的合作中因其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特别是为社区做出的贡献而获得居民的自发认可。很多在单位中担任领导的职场精英却未必在社区中具有号召力和影响力。而在疫情下形成的“团长”“楼长”则凭借他们为社区服务的公心和出色的统筹协调能力而得到了居民的肯定。

总之,正是应对公共危机的这些共同的任务让日常互不相识的居民有了交集,在参与这些事务解决的过程中,社区居民形成了自发的分工协作,形成了社区权威,提升了社区集体行动能力。这也表明社区具备自我组织和形成合作的能力,其中的关键是形成共同的议题和共同的关切,而应对公共危机的事项和任务就是大家合作的共同议题。

(二)点赞和争吵过程中的共识机制

社区共同体形成必须要面对和解决外部性问题,即鼓励有助于社区整体利益的正外部性行为,抑制损害社区利益的负外部性行为,而社区居民的共识是促进集体公共利益形成的重要心理和社会基础。对于社区而言,共识是立场和身份不同的居民就社区的基本价值和规范形成的一致意见。社区共识界定了什么行为在社区中应该被鼓励,什么行为应该被批评,从而在不同的意见交锋过程中形成一种平衡。故此,社区共识的形成有助于促进居民合作,约束有损共同体的自私行为。在哈贝马斯看来,沟通和交流是形成共识的基础。〔24〕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居民们的这种沟通和交流更加频繁,特别是各种线上社群的互动。针对疫情期间居民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核酸检测的流程、团购管理、居民的各种行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工作等内容展开的广泛而持续的辩论甚至争吵,促进了最低限度以上共识的形成,而这将有效降低社区的交易成本,提升社区信任。

一是居民相互点赞确立了社区的正向价值追求,形成了具有引导和塑造功能的社区共同道德观。当个体性的行动得到集体肯定时,这种行动就具备示范效应,从而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参与其中。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很多有助于共同体的正能量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得到鼓励和肯定,这既是对参与者的激励,也对其他社区居民产生一种正向影响。二是居民的争辩促进了社区内部的监督,从而确立了社区治理的规则。疫情防控的很多组织工作都经历了从混乱到有序的发展过程,这表明社区具备自我建构秩序和形成规范的能力,而居民之间围绕特定问题的争辩是形成共识的重要条件,这种争辩发挥着自组织监督的力量,对负面现象施加了道德和舆论的压力,抑制了对社区共同体形成产生危害的极端个体行为。

(三)社区互动和互助中的情感机制

一是在共同抗疫行动中形成了集体认同感。抗击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围绕共同的目标参与到社区集体行动中来,他们从不认识到相互了解,很多志愿者甚至“不打不相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相互支持、相互补位,建立了密切的私人关系,很多感人经历、点滴故事和温暖的瞬间都很容易引起居民的情感共鸣。

二是居民在互帮互助中形成的情感联结。除了在一些老旧熟人社区中有着较为丰富的社区情感和互助机制外,大部分商品房社区的居民是非常个体化的,他们的边界非常清晰。在常态化情况下,这些居民主要从外部获取资源,因此不太需要社区内的帮助。而面对公共危机,很多居民甚至面临一些基本的生存困境。公共危机这种特殊情境激发了居民们的爱心,各种物资的交换和赠送现象非常普遍。在调研中,我们几乎在每个社区里都能听到大量的感人故事,这些特殊时刻居民互帮互助的例子彰显了深植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精神,促进了居民之间情感共同体的形成。

(四)社区开放治理权的共治机制

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社区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共同体即围绕着特定的治理目标,由相关多元主体共同合作形成的治理体系。在常态化情况下,居委会面对的治理压力相对较低,大部分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也并不关心,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也很低。在公共危机的背景下,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被放大了,同时居民们也更加关注社区事务,这就倒逼社区开放治理权,吸纳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

一是形成居委会干部与志愿者共治的局面。面对公共危机,单靠几个社区干部和年纪大的楼组长是无法应对的,志愿者队伍则成为最可依靠的力量之一。与常规的志愿者队伍不同,这些志愿者很多都有丰富的职场工作经验,统筹协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等都非常强。他们不是简单地作为服从者和执行者,而是作为治理主体表达自己的意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性。社区干部也更愿意充分听取居民特别是这些核心志愿者的意见。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社区居民原先被排斥在社区治理结构之外,对居委会工作颇有微词。在应对公共危机的过程中这种参与决策的行为激发了居民们的潜能,调动了他们的专业性。这些平时不参与社区事务的居民了解了居委会的运作方式,随着参与的深入,增加了对居委会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成为社区居委会的坚定支持者。

二是社区的信息公开透明。在常态化情况下,大部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并不十分关注,社区与居民的沟通互动也不多,而面对公共危机几乎所有的居民都密切关注社区内事务,但同时一些问题也被放大,这给社区居委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引发激烈的批评。这种压力机制倒逼居委会改进治理方式,建立及时的信息发布机制和沟通机制。此外,居民们在各种线上社群里直接向社区干部咨询相关问题,居委会干部对居民的问题往往也能尽力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和回复。

三是政府对志愿者的吸纳与整合。公共危机情境下的社区参与是一种自发的力量,这种力量也成为社区治理最宝贵的资源。如何将这些社区居民的力量纳入基层治理体系中来也成为党和政府推进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方向。政府通过组织动员、表彰激励、赋权赋能等多种方式发展和整合社区志愿者队伍,给予他们更多的治理平台和参与机会,实现社区自发秩序与国家建构秩序的有序衔接。

五、在地生活系统和开放治理系统:回归常态后社区共同体延续的关键

20世纪末,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社区复兴运动的初衷就是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落实社区主义,带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在参与中重塑社区价值和社区社会资本,以此恢复社区活力,进而推动政府改革和社区发展。中国把社区共同体作为社区发展的重要目标,这一共同体包含了利益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治理共同体等多个层面,并且通过上下联动多元合作的治理方式来推动社区共同体的发展。然而,在高度市场化的现代职业社会中,开放的生活系统和封闭的治理系统使得社区共同体建设面临多重结构性困境。

面对公共危机,我国的具体实践展现了社区的动员力量。那些原先几乎不关注社区公共事务的年轻居民成了社区自我保护的核心骨干,基于共同的目标,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和行动起来,他们相互帮助、相互合作,在广泛参与社区治理中开展深度互动。居民的热心、爱心和责任心得到充分彰显,使社区公共事务的集体价值在居民心中扎根并不断成长。这进一步表明社区具备自我组织的潜力和能力,也让大家看到社区共同体自我生产的可能。

如何看待公共危机背景下社区共同体的价值,这是做社区治理研究必须要回答的问题。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回归常态后的社区共同体将同时面临消解和延续的力量,其核心在于生活系统和治理系统的演化发展走向。

一方面,随着公共危机消失,居民与社区的紧密联系和利益关联机制可能会逐渐式微。具体而言,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结束,居民们回归生活常态,恢复与外部环境的联系,生活系统也恢复开放,职场重新成为社区居民最为重要的活动场域,居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和参与社区事务。那些基于抗疫目标而产生的社区共同体的共同事务,如核酸检测、物资保供、居民配药等,都不再需要更多居民参与,原先形成的协作分工机制失去了依托的载体,因此形成的社区共同体面临着消解的可能。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已经形成的社区参与、志愿服务、社区关系对于后疫情时代的社区团结会产生持续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之前形成的各类线上社群仍然继续存在,为常态化背景下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便利;二是居民从不认识到认识,这种关系的形成具有不可逆性,成为社区里最为重要的社会资本;三是社区志愿服务和志愿者精神已经成为社区共同体建设的宝贵资源和财富;四是很多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已经与居委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这种合作有助于改进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上述变化推动了社区共同体的延续。正是由于消解和延续机制同时存在,所以对回归常态后的社区影响还有待持续地跟踪调研以进行深入论证。

公共危机下共同体形成的最大启发在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需要持续构建在地生活系统和开放治理系统,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治理实践充分激发社区共同体的内生动力。要构建在地生活系统就意味着重新找回项飚所说的“附近”。在一个高度市场化和流动性的城市里,要让城市居民的大多数生活服务需求在社区内及其周边得以满足,从而实现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在地性”,比如很多城市推行的“15分钟生活圈”就是构建在地生活系统的重要尝试。正如刘淑妍等研究发现的,以15分钟步行圈为基准,着力营造社区居民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出行、居住、工作、休闲等方面。如果按照这一设计,整个城市就能够以小区甚至更小单位为矩阵,高效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25〕一些关于社区营造的个案也表明,通过设计在家门口吸引居民参与的活动,建立居民之间的横向连接,培育在地活跃的社群,激发了居民的公共精神。〔26〕从社区共同体建设的视角来看,构建在地生活系统将吸引居民在社区周边活动和交往,从而形成基于社区的邻里关系和行动者网络,这种行动者网络未来将会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资源。

构建开放治理系统意味着社区要进一步树立参与式治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的要求。具体而言,一是要构建党引领下的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合作的治理格局,通过培育和引入包括专业社会组织、在地社群、志愿者和辖区单位等各类治理主体,采用赋权增能等各种方式实现不同组织的联动与合作;二是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且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三是要搭建和完善各类治理平台,整合外部资源,促进社区与外部环境的有机衔接和供需匹配,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