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教育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之路
2023-04-06祁占勇鄂晓倩
祁占勇 鄂晓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坚实智力支撑,需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人民为根本目标,以优先发展为根本方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扎根中国大地为根本路径,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根本方式,以高质量教师队伍为根本依靠[1]。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本质是全体人民的现代化,即现代教育要素在全体人民身上不断发展、不断满足、不断平衡、不断加强、不断提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2]。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各级各类教育的现代化,从学前教育到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再到研究生教育,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再到终身教育[3]。
职业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当务之急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高度适应性、深度融合性、教培并重性、横向融通性、纵向贯通性的统一。
一、高度适应性: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逻辑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十四五规划”)提出,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4];2022年5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是指职业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从而高质量地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并在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环境的互适中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与能力,其是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最本质的发展逻辑。职业教育从原始社会的子承父业开始,经历了以传统学徒制为主要传授方式的有实无名的职业教育实践和19世纪60年代为服务军事、经济等而学习技艺的实业教育,到21世纪形成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其发展历程从未脱离社会经济、产业以及人的发展而单独存在,与这些社会因素的契合始终是职业教育的关注点和着力点,同时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抓手。
(一)提升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大环境的适应能力
一方面,职业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对接更加紧密,实现职业教育适应高新产业、适应高质量就业以及适应创新创业的目标。职业教育应时刻紧跟社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适应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化,培养既能生产加工中高端产品,提供中高端服务,又能完成科研成果实际转化的人才,高质量地服务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职业教育必须实现校企深度合作,通过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与社会企业共同助力人才培养,合作洞察社会产业发展动向,结合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动态创新专业设置,实现社会的产业、学校的专业、学生的就业和学业“三主体四方面”的共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命脉紧紧相融,与共同富裕福祉紧紧相连[5]。另一方面,积极更新职业教育观,营造职教兴国、技能型社会的浓厚氛围,这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家长、学生等社会多方主体共同发力。政府改革人才评价体系、颁布相关政策,从宏观层面最大限度地为职业教育提供有利的发展空间,引导社会树立“大职业教育观”;行业企业应在保障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与学校教育合作,同职业培训沟通,实现产教、产培融合,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可持续的畅通发展路径;学校应该提供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教育资源,扩大学生选择性;家长和学生应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寻找擅长专业和职业,逐渐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的新教育观念。
(二)增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面向自身的适应能力
首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双师型”强调教师师范性、职业性和专业性的统一,教师既要有教育教学的能力,又要有相关的职业经历,还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通过“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认定、选拔、留用制度等,培养和吸引大量优秀师资,突出职业性的育人方式,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其次,学校教育教学要强调培养学生的学会学习和可迁移能力。《OECD学习框架2030》提出,“创造新价值、承担责任、应对压力与困境是未来教育的核心发展目标”[6]。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在教育教学中不仅要重视技术技能教育,还要重视学生的未来发展,强调可迁移能力的习得,实现技术技能与知识融合、与可迁移能力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最后,积极探索地方特色发展模式,提供高质量发展区域范例。如广东省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从培养模式、管理机制、评价机制、理论成果创新四方面为中国特色学徒制的发展提供了“东莞范例”[7];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从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市场、城市等的双向对接中打造出了中国特色双元制教育的“太仓样板”[8],借鉴典型范例的成功之处,探索各地区本土特色,形成自己的独特优势。
(三)与其他法律制度相匹配,充盈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一方面,法律制度间的高度适应是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适应性的基本保障和重要体现,需要加强《职业教育法》与外部其他法律的衔接、互通。如《劳动法》《公司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不能出现彼此矛盾或法律盲区,从而导致某些法律条款无法执行的尴尬。要在不同维度、不同法律制度间架起关于职业教育的“立交桥”,从多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职业教育学习者是社会中的学习公民、经济产业中的劳动者以及学校教育中的学生等多种差异化的身份,将不同领域的法律规定同《职业教育法》进行统筹、衔接,确保职业教育领域的各方主体利益诉求畅通,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另一方面,在与外部相关法律衔接沟通的基础上,也需要推动职业教育法律一揽子制定计划。推动制定《职业教育法实施条例》《职业教育质量保证法》《职业资格法》《终身教育法》《继续教育法》等法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法律保障,使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与时俱进。
二、深度融合性: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育人逻辑
职业教育是“跨界教育”,它既是面向人人的终身教育,又是面向社会的就业教育,正是这些特殊的教育属性要求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必须具有深度融合性。深度融合性不仅要考虑教育属性的融合,更重要的是育人方式的融合,即将“产”和“教”深度融合,这是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育人逻辑的有效实施路径,也是付诸实践的载体和平台。通常来讲,产教融合是指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9],而其实际的衍生效应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10]。“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11]。20世纪50年代“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与21世纪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制度一脉相承[12]。实践证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最基本的育人逻辑。“产”和“教”的深度融合能最大限度发挥学校和企业共同育人的主体作用,有效解决教育中“培养什么样的人、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的问题,同时也能解决企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选、育、用、留”问题。因此,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育人逻辑需要重点关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深度,着力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
(一)给予深度参与产教融合企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经济奖励
国家应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且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全国各地区相关部门应从经济层面对一系列带头示范企业提供鼓励性的奖励措施,增强职业教育对企业的吸引力,有效解决校企合作的校“热”企“冷”问题。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全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差异化的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政策,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提出优先考虑将校企合作企业参与的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河北省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审慎授信管理,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山东省鼓励企业投资捐赠职业教育,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13],这些金融、财政、税收等经济性支持政策涉及人力资源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为企业带来方方面面的优惠条件,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实质性利益,大大提高了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二)建构校企联合招生模式,加强工学结合方式的学徒培养
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同时明确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企业和职业学校联合招生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措施,双方在招生标准、育人模式、培养方向、课程建构、资源开发、市场就业等方面都要深度参与、共同完成,以不同的校企合作形式开展,如厂中校、校中厂、订单班、校企共建二级学院、产教联盟(职教集团)、现代学徒制等[14],其中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把其作为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提升劳动力素质、促进终身学习的主要手段,在企业按规定比例设立现场工程师学徒岗位,不仅让企业学徒掌握岗位知识、获得职业能力和素质,也让企业和学校共同招收的学生深入参与,使其具有双重身份,即企业职工身份和职业教育学习者身份并重,高效地将理论与实践、学业和就业结合起来。同时,在进行合作培养学徒过程中要求企业、学校和学生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学徒参照企业实习职工享受的相关待遇,政府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也应进行补贴,这有利于打破企业深入参与现代学徒制的顾虑,深化产教融合。
(三)明确校企合作活动收入的灵活分配制度
明确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将开展校企合作等活动取得收入中的一定比例当作绩效工资的来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职业学校可以以实训、实习为目的,将学生在校习得的理论知识直接投入到真实的实践场景中,进而举办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同时也可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打通在学校进行“学习—实习—就业”的通道,在此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可以用来改善办学条件,也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目前,我国海南省三亚市的部分酒店管理学校采取此类方式进行校企合作,学生在学校对外营业的酒店实习甚至就业,酒店管理人员包括行业专家、专业教师、专业学生等,客源既有因学校事务需要住宿的人员,又有市场上对其酒店满意的顾客,这类酒店的利润一部分用于酒店的日常开销,一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等,这种模式不仅促进了学生学习成果和校企合作成果的转化,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相关专业服务,承担了学校应有的教育责任和企业应有的社会服务责任。
(四)创建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共同体,完善企业实习与学校学习的全链条培养路径
明确企业通过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等[15]。一方面,与职业学校进行多种形式合作的企业应该提供与学生专业适配的实习工作,考虑为学生提供多岗轮训的实习实训机会,让学生具有多种体验和实践锻炼机会,在正式实习之前筹划好双方育人目的,形成实习方案,合理规划实习期间的任务,同时明确企业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学生在实习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使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能帮助企业解决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建立相对市场化的实习面试制度、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以及学生参与实习实训劳动补贴机制,形成符合校企双方利益的实习机制。在市场化实习面试中,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向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企业通过特定面试方式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人才,学生的实习实训和企业的培养锻炼是“双选”的结果。对于深入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学校应对该类合作企业在此过程中付出的成本和风险进行评估,并进行适当的责任分担和经济补偿,同时,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补助和劳动补贴,企业也可将学生实习实训的劳动成果转化成相对应的经济产出,平衡好校企双方的利益诉求点,才能确保有效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三、教培并重性: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办学逻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院校要“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16];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指出,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17]。职业学校教育分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进行,职业培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实施,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两者都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培的并重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办学逻辑。教培并重是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它的有效推行有助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人才培养过程的推进、人才培养内容的发展、人才培养方法的推行以及人才培养评价框架的形成,以“德技共修”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培养出“高职业道德”与“强技术技能”并举的人才。
(一)拓展职业教育办学渠道,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
以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为宗旨,鼓励多元办学,为拥有不同学习经历和不同潜质的学生提供适合的学校类型,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如衍生出的为推动校企合作而共建共管的产业学院、企业学院[18],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办院校转型的应用型学校,由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联盟)等[19]。为推动职业院校开放办学,邀请企业加入职业培训提供者行列,在知识转移层面引入更多利益相关者,建立有效的利益相关者机制,保证职业教育决策和实践的全面性与科学性[20]。企业提供资源和服务以支持职业院校发展,同时保证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资源。这种通过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支持职业教育,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发挥“校企社多赢”作用,也有利于“校企社多制”与“校企社多元”教育之间的相互促进,形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鼓励举办多层次、多类型、多模式的职业培训,并与职业学校教育进行职业内容、培养形式等方面的互补
首先,职业培训的多层次划分和职业学校的各级教育同样重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层次基本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还包括了学徒、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等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不同层次针对不同受众群体,赋予不同层次的技术技能要求,多层次培训扩大了受教育者群体,为社会中处于任何技能阶段,并且想要获得技能的劳动者提供机会和平台,弥补了职业学校教育群体受限的不足。其次,职业培训类型的多样化推动着职业培训途径的多元化。短期培训、项目培训、学徒制培训、岗位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为不同人群提供了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最后,开展多模式的职业培训,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职业培训的主要模式有联合办学模式、产教融合模式、订单式培训模式、实训基地培养模式、学徒制培养模式等,不同模式为以不同产业为主导的地区提供选择参考,根据当地产业需要选择合适的培训模式,将教培并重发挥出最大效用。
(三)吸取国内外各地区教培并重的典型做法,积极进行合作、创新探索
德国“双元制”主要是以职业培训为主、学校教育为辅,将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融合,但其更关注在企业场域进行生产实践以及技能习得,此教育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以及在生产时所需的各类素质。譬如,我国合肥学院借鉴德国“双元制”的成功经验,与德国艾母登/里尔应用技术大学和德国大陆集团合作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了校企双元融合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我国教培并重发展之路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21];嘉兴技师学院在当地政府牵头下,先后与德国手工业行会(HWK)、德国海外商会(AHK)开展深度合作,进行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本土化的探索与实践,开展师资培训、组建中德班、建立跨企业培训中心等,形成满足国际标准的本土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学员、学院、企业、政府多方共赢的新局面[22]。
四、横向融通性: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类型逻辑
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职业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职业教育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教育类型。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终身教育、面向市场的就业教育、面向能力的实践教育、面向社会的跨界教育,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教育类型[23],其教育地位和属性决定了融通才是突出职业教育类型属性的最佳方式,职普融通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改制模式,通过一定方式、政策和机制,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贯通、互认,达到协同发展、共育人才的目的。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都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人才培养的两条平行通道,它们的关系就像高铁和高速公路,既相互平行又能相互换乘[24],职业教育体系和普通教育体系都有各自完整的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发展轨道,但每个层次之间也应按照一定规范进行相应的互动,从而实现两者的同等重要地位。两者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的特殊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类型逻辑。
(一)加强以职业启蒙教育为抓手的义务教育阶段职普教育内容有效贯通
义务教育阶段是学习者学习生涯的基础,也是人生学习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国家要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积极鼓励普通教育采取多样化的形式进行职业教育内容的学习,特别要强化职业启蒙教育。在日常教学中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等,让普通教育体系中的学习者从小接触职业教育相关内容,在知识架构中为职业教育发展留足空间,为以后发展方向提供更多灵活的选择和可能。通过职业启蒙、职业体验等形式,将职业教育内容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普通教育中,支持学生对不同教育类型进行体验,全面了解自己,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和独立能力,最终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国家也要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进入普通教育体系给予教育支持和资源分享,做好职业普及教育。这些组织机构应时刻与普通教育保持紧密联系,让学生在价值观念形成的初期埋下职业教育的萌芽,明确教育不仅限于学校,知识也不仅限于书本知识,但是在此过程中要建立起相应的校外组织进校园的规章制度,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完成职普融通工作。
(二)建立以学分银行为支点的义务教育阶段后职普学校融通框架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要构建起可以进行学分互换、学位学历互认及相同级别的转学、学籍保留等桥梁,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使受教育者可以最大程度地自由选择。学分银行对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进行“存”“贷”“取”“换”等业务操作,通过一定的规则,对这些学习成果或者学习经历进行评估与认证形成学分,进而存储、转换、兑换与累计,学习账户上的学分达到了某一标准,可换取相应的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5],它是学习者参与终身学习的记录平台,也是学习者将各类学习成果转换为学分和相关资历的重要工具。我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学分银行建设试点中创新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七个高职专业的“学历课程与职业培训”“学历课程与工作资历”“课程体系与平台资源”“线上与线下”四维融通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习成果认证转换标准,试点后由自治区教育厅作为区级标准面向社会正式发布并统一推广应用[26]。
(三)创新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相融通的“1+X”证书模式
普通学校教育为学生提供通识教育,职业培训则注重为学生提供专业技术技能,两者的相互融通既是理论与技术的相融,又是学历与能力的相融。“1+X”证书模式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有力促进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1+X”证书是指“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表示不同的专业对应不同的专业能力证书,它是对“1”的补充、强化和拓展,通过学分银行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互转换,获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部分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相应地,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可按规定兑换学历教育的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27]。“1+X”证书不仅体现岗位(群)的专业能力要求,也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职业能力,涵盖了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水平及知识与技能应用能力[28]。
五、纵向贯通性: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逻辑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健全职普融通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29];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纵向贯通是打破职业教育发展途径局限的有效手段,是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逻辑,遵循此层次逻辑,有利于明确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各层次教育的主要定位和功能,也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效贯通不仅是经过职业教育系统内部的发展而获得更加丰富的层次,如建立起“中职—高等专科、职业本科—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的内部分层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30],而且也使职业教育系统外部更加完善,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各层相关部门权、责、利的上下贯通,职责明确、合作畅通,相关部门高效实施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措施。
(一)明确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定位,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综合性和多样化
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其健康发展是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根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发展定位方面,中职教育的职能已发生了明显转变,由过去单一的“就业”导向发展为“升学和就业并重”导向。因此,不仅要加强实践课的学习来保证学生的就业技能,还要加强基础文化素养的培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在满足其升学需要的同时也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在利益相关者方面,职业教育作为跨界教育,涉及主体不仅有学校,更有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因此,中职教育的发展目标必须要兼顾多方利益诉求。如设立综合高中,综合普职两方的教育特点,实行双主体合作共建模式,师资进行相互补充,课程方面开展主修和辅修模式,辅修即修够相应的学分,在分流时可根据学生意愿、专家建议、教师意见、学生成绩以及家长期望等各方因素进行选择,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进而进入高等教育阶段。此模式可采用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法,逐步在全国推广。
(二)不断优化起承上启下作用的职教高考,加快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建设
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的关键在于建立同普通高考一样具有重要地位的职教高考,它在这一通道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职教高考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健全。职教高考制度应遵循以需求为起点、以技术为主线、以人才全面成长为终点的逻辑构架,彰显务实、变革、人本的发展理念,其实践路径应着力强化政府统筹,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多元合力[31]。职教高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选拔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综合型人才,实行贯通招生和培养,在后续发展探索中,应充分考虑职业教育的特殊性,结合最终教育目的确定考核标准,也应与时俱进采用新的行业、新的技术完成考核。职教高考中的职业技能测试占据了所测试内容的主体地位,且测试方式也应由传统的“纸笔测验”改为现场操作、项目设计、角色模拟、人机对话等具有情境性或职业性的测试[32],借鉴现行艺术考试的模式,总结经验,加快完善职教高考制度。
(三)明晰不同层次职业院校的培养定位,稳步推进职业本科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提高制度供给的时效性,正确处理“变”和“不变”间的辩证关系,明确办学方向与培养定位[33]。职业本科从师资配比到培养目的再到培养模式都要进行升级改造,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标靶方向是要让职业教育所培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具备本科层次的能力,即能够承担科研成果配套研发、产品开发试验、服务实施方案设计等创造性工作,以更好地与工作世界变化速率同频共振,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同向同行[34]。相比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对实践性和技能性的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实现能力与学位双保障。截至目前,教育部已批复33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14所独立学院与相关公办高职学校合并转设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湖南、江西、浙江等省份一些学校也在推进相关工作[35]。只有始终坚持中职的基础性地位、大力提升职业专科教育质量、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同时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内外部衔接通道,加快推进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健全,才能实现职业教育的有效贯通[36]。
(四)提升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纵向贯通要确保涉及到的各执行部门上下级权、责、利相互贯通,形成高效率、高能力的工作部门,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持。为确保上下级能进行有效贯通,从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和反馈等各个方面都要明确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特点,组织制定、修订专业目录、完善标准等,从宏观角度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应建立起专门负责职业教育事务的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和综合实施,专门设立与其他责任部门进行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的同级部门,保障各部门之间沟通途径的畅通,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政策。完成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有效贯通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逻辑,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