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时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23-04-06刘丽敏覃宇丽赵宇
刘丽敏 覃宇丽 赵宇
(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河北 石家庄 050200;2.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市情研究所,河北 石家庄 050200)
西柏坡时期的革命实践形成了以“两个务必”为核心的伟大的西柏坡精神。作为西柏坡精神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民主的话语体系演进与实践探索在这一时期也取得长足进展,积累了丰富经验,不断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进程,为新中国的成立和民主政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拓展深化了新时代西柏坡精神。
一、西柏坡时期我国人民民主“五维一体全过程”的实践探索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进行了包括土地改革、筹备新政协、巩固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华北人民政府等民主实践探索,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链条探索尝试“全过程性”人民民主。
(一)民主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早期实践
西柏坡时期是建立我国新政权的实验探索阶段,以什么样的形式组织新生的国家政权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大任务。毛泽东对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及政权组织形式进行了深入思考,他在九月会议上指出,新中国政权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以人民代表会议产生的政府来代表它”[1]。也就是新中国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组织国家政权。1948年8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42人,其中中共党员376人,民主人士166人,包含了各政党、各阶级、各民族的代表,在一个地区实现了没有性别、民族、信仰歧视,保障了各民族享有真实的选举权,能够按照自己真实的意愿选举代表进入国家政权,参与国家管理,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华北人民政府,确定其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新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华北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早期形态。
(二)民主协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初步创立
“五一口号”的发布是西柏坡时期对民主协商在实践上探索的起点,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2]。中共中央至诚邀请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北上共商国是,参与筹备新政协。1948年10月,中央统战部成立,全面负责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在新政协的筹备过程中,中央统战部充分发扬民主,积极与各民主党派及民主爱国人士沟通商谈,就新政协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者、参加者及应讨论事项等进行广泛协商,爱国民主人士积极参与、建言献策,中共中央对爱国民主人士提出的合理建议虚心接受;同时,通过提供《毛泽东选集》等著作文件、召开民主人士座谈会、组织参观解放区等举措,使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在思想认识上与中共中央达成共识,自觉自愿接受党的领导,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民主决策:开门立法、开门问策有效推进
西柏坡时期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奠基时期,共制定颁布了200多项法令规章,涵盖了新中国政权建设、刑事、民事、社会管理、司法等领域。这些法令规章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开门问策的民主精神。特别是《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从起草前的深入调查、走访群众到对形成草案的讨论征求意见直至表决通过,自始至终贯彻了开门立法精神。《中国土地法大纲》使广大农民要求彻底平分土地、拥有自己土地的迫切意愿成为现实,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争取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支持。
(四)民主管理: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初步实践
西柏坡时期民主协商与民主选举的实践使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成为可能。“五一口号”发布后,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参与筹备新政协及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本身就是参政议政、参与国家治理的早期实践。华北人民政府由27名委员组成,其中中共党员19位,党外民主人士8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些代表在华北人民政府中担任要职,参与政府各项事务的管理。而各民主党派、进步民主人士大多有海外留学经历,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比如爱国人士蓝公武当选为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陈瑾昆当选为华北人民法院院长,他们在各自的职位上尽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政治地位的变化极大调动了其参政热情,他们发挥自身优势与中国共产党一起担负起治理国家、建设国家的时代重任。
(五)民主监督: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西柏坡时期为了加强解放区政权建设及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约束,华北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了20余项法令文件,包括《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华北人民政府办事通则》《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这些法令文件在确认华北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同时划定了权力行使的边界,规范了政府办公秩序,克服了无政府主义,为华北人民政府合理规范用权、管理相关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了党委对政府工作的有效领导,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强力监督。这些尝试是对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依法行政的有益探索。
二、西柏坡时期民主价值追求的理论逻辑:人民当家作主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制度安排和民主实践,尝试构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及具体政治参与途径,从制度程序与参与实践上保证了这一时期的民主是含量高、成色足的真民主。
(一)以人民为中心:初步构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进行了创造性探索,是用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早期实践。一是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初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49年8月7日至19日为期13天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华北人民政府,明确了民主集中制是华北政权的组织形式,是集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于一体的体制,这种体制更有效率,为新中国成立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奠定了基础。二是筹备新政协,为构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奠基。自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诚邀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北上共商国是,到1949年1月55名民主人士联名发表《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已被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正式认可接受,在对建立新中国重大事项及程序的提出、调整及最终确定的实践中充分体现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合作建立新中国的协商精神,形成了协商民主这一新型民主制度。三是持续推进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建立统一战线新格局。西柏坡时期统一战线工作通过成功领导土地改革、筹备新政协、指导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初步探索城乡治理规律,团结了社会各阶层,凝聚了共识,坚定了必胜的信心,使“新中国从这里走来”成为历史必然!
(二)以真实管用为目标: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尝试构建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制度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一时期人民当家作主怎样实现呢?“五一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3],也就是以三步走的方式构建新的国家政权。首先是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爱国民主人士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其次是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最后是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联合政府组成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进步民主人士共同参加的联合政府,其组织形式为民主集中制。正是人民政权的建立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
(三)以“人民”为主体:构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毛泽东在九月会议上指明了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是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对分子专政的统一,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是人民,主要方面是民主,对敌对分子的专政也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毛泽东又提出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与蒋介石政权的不同”[4]。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将新中国的国家名称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中“人民”二字代表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由人民行使,喻示新中国国家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权。
三、西柏坡时期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探索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是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5]。西柏坡时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对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新中国民主制度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大的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那天起就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建立人民民主的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最高使命。西柏坡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完成了土地改革,制定实施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使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发布“五一口号”邀请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北上协商建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尝试建立代议民主制,成功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完成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步实践;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自觉自愿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共产党领导、执政,多党派合作、参政”的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完成新生政权一系列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准备。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不懈追求的目标。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西柏坡时期,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实践,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人民当家作主主制度的有益探索。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华北人民政府,实现了人民政权组织形由抗战时期“三三制”的参议会体制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转化。1948年12月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县村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1949年8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这些重要文件从制度上确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华北区村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条例(草案)》中有关选举原则及选民资格方面的制度被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承借鉴,选举权的普遍性和真实性为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提供了先决条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西柏坡时期,立足中国革命实际并结合根据地时期政权建设经验,毛泽东在九月会议上,对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作出构想,他以民主为建立新中国的基本价值取向,认为未来我国政权的阶级性质应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民主政府来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而非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民主制。这样的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既充分发扬了民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又有高效的集中,不会出现西方“三权鼎立”的议而不决。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区别于西方的选举民主,保障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
(四)坚持统一战线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始终将统一战线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西柏坡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涵盖土地改革、九月会议、“五一口号”的发布、筹备新政协、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华北人民政府等方面,这一时期统一战线在凝聚建立新中国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方面为即将成立的新中国赢得了最广泛可靠的政治联盟,全面巩固并进一步扩大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新中国政权建设提供了广泛牢固的政治及社会基础。
(五)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路径
全过程人民民主百年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紧密结合的历史。西柏坡时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时期,毛泽东在对我国民主道路及国家制度的设计构想上进行了一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实践。毛泽东认为革命胜利以后我国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联合政府,意味着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照搬苏联模式,以“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国家政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符合中国国情及语言习惯。毛泽东指出:“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议会制,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在中国采取民主集中制是很合适的。”[4]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立足中国国情选择的民主道路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因此,对于新生政权的组织形式,新中国选择了以人民主权为理论基础、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