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齐齐哈尔市河湖“清四乱”工作实践成效
2023-04-05孟昊杰王立权李铁男张柠杨阿龙郝旭东
孟昊杰,王立权,李铁男,张柠,杨阿龙,郝旭东
(1.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哈尔滨 150080;2.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3.黑龙江省龙研水利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 150080)
1 项目背景
1.1 概况
齐齐哈尔市有“一江十河一湿地”,境内河流均属于嫩江水系,嫩江在齐齐哈尔市内的长度458km。全市流域面积较大的河流有18 条,水面面积超过1km2的湖泊共有64 个。
1.2 项目难点分析
1)“前治后乱”的问题严重:“乱堆问题”和“乱占问题”,容易出现地方政府刚整改、马上又出现的情况。在对富裕县进行暗访的时候发现富裕县与依安县交界、乌裕尔河左岸有一处围堤,此处围堤位于乌裕尔河南岸、四周都是依安县土地,多年来无人进入,从富裕县境内无法到达,需经依安县新兴乡五七村进入河道内才能发现。经地方政府上报已进行拆除,暗访时发现围堤依然存在,有刚进行施工的痕迹。除此之外还有较多河道旁边有少量的垃圾存在,经当地河长反应,垃圾已经进行了清理,新垃圾又出现。
2)居民生态环保意识和法律知识淡薄: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大量的农药瓶子和化肥袋子,虽然较少且较零落,但是容易对环境和河流造成一定的污染。嫩江沿线,一些村民在坝外洪泛区和蓄滞洪区种植玉米等高秆作物,影响行洪,处罚难度和监管难度都较大。
3)“清四乱”资金短缺:河道保洁员、巡河员、河湖管护员等基层管护队伍人员数量和经费渠道及金额都无法保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大型市场,拆除与补偿所需要的基金都较多。有些居民为了容易走车,把国堤破坏,维修和重建资金也较多。“清四乱”引发的信访和诉讼问题,对房屋的拆迁补偿资金较大。
4)部门协同合力不够:一些县乡河道管理部门协同共治不到位,流经乡镇的河流大多分段管理、欠缺联动[4]。一些区域边界交织,一旦出现问题往往相互推诿,河湖管护难以形成合力。一些部门也容易推卸责任,在暗访时发现在嫩江河道上有一座浮桥,收费二十元,是否属于涉黑案件,是否由水务部门和扫黑办联合执法。传统观念认为河湖管理只是水务部门的事情,导致很多事情由水务部门牵头,单打独斗。
5)“清四乱”数据不实:因黑龙江省面积较大,地方政府存在侥幸心理,盲报和虚假整改信息会有发生,河道内堆有沙堆,经反馈后,地方政府也进行了处理,只是将沙堆移到了河湖管理范围之外,河道管理范围内有房屋,经拆除成功后,剩余的的瓦砾,砖块并未及时清理。有些房屋存在虚假滚轮现象。有些房屋存在较隐蔽现象,而且不易进入,在地图上看不清房屋形状,进行无人机拍摄也只是勉强能看清,导致地方政府出现侥幸心理。
6)“四乱”问题界定标准存在争议:防洪法规定有堤防的河道[2],河湖管理范围划在堤防上,在对县级河流划线观察时发现一段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线有的在堤防上,有的不在,导致有的房屋在堤防外,却意外的被划到了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些房屋一半在行洪区,一般不在,被河道管理范围切成两半。河道旁边有雪堆存在,是否会影响行洪。两个地市之间租借的土地上出现了四乱问题,哪个地市进行拆除的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房屋的建设在水法与防洪法之前。
2 经验与做法
2.1 层层落实责任
1)明晰各级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包抓嫩江和乌裕尔河,带动全市3268 名河湖长高效履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巡河,深入河湖一线掌握河湖真实情况,研究解决河湖管护重大问题。县级及以下河长定期巡河,及时做好巡河记录,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2)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水务、城管、应急、市场监督、公安、卫健、宣传等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合力打击违法采砂,违法建筑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明确“清四乱”不只是水务部门一个部门的责任。
2.2 严格履职考核
1)推行工作述职制度。各级河长湖长向上一级河长湖长提交履职报告。落实工作考核制度。上一级河长湖长对下一级河长湖长组织考核。
2)进行考核结果奖惩。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河湖长制资金激励;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约谈被考核对象,任务完成情况太差,或者考核结果太不理想的,问责被考核对象。
2.3 建立长效工作体系
1)实施“一河湖一策”。按照“一河湖一策”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针对性的开展河湖治理,因河施策,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2)实施“一河一规划”。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地区的用水、治水需求,编制保护规划,整体推进生态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3)实施“一河一巡护”。建立河湖管护工作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对河湖监督与保护能力。
4)实施“一河(段)一监测”。从国控、省界、市控、县控四个层次对地表水出入境水质开展监测,对重点干流、支流加密监测,做到出入境必测、有水必测,精准落实《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任务。
2.4 强化工作制度保障
齐齐哈尔市为健全河湖长制印发了一系列制度:河长制督导、考核、验收制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齐齐哈尔市完善了三项河湖管护相关制度、机制:《河湖长制举报受理制度》(试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2.5 落实法治保障体系
1)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河湖长办和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全程协调、抓好落实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河湖长办或者市检察院上报,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2022 年,齐齐哈尔市牵头,与大庆市、江苏省盐城市建立扎龙.盐城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为河湖长制工作司法保障做出新的实践。
2)完善相关法治保障。浏园景区设置有《浏园景区清河行动方案》,讷河市有《讷河市河长督察制度和监督制度实施方案》。“清四乱”常态化会议有《齐齐哈尔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排查复核会议》。
2.6 设置河湖常态巡护体系
设置专职人员巡护,设立巡查管护机构。巡护机构除日常巡查外,还根据每年河湖长制重点,承担河湖“四乱”问题复核,跟踪“四乱”问题工作进展,协助督办重点问题等多项工作。设置保洁队伍巡护。村级设巡查保洁队伍,共有保洁人员3156 人。保洁队伍除承担河道日常保洁工作,还可以对发现的问题及早进行上报。专职人员与保洁队伍共同实现河湖巡查常态化。
2.7 推动跨界协调联合执法
与本省其他地市联合执法,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建立嫩江流域跨区域信息通报制度,联合印发《联防联控协议书》。与其他省市联合巡查。齐齐哈尔市与白城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联合编制跨市流域实施方案。与内蒙古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吉林省白城市建立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并建立跨县域联防联控机制,11 条主要江河全部实现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共治。
2.8 进行生态环境集中整治
围绕嫩江干流及沿岸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由嫩江干流各级河长具体负责组织。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综合整治、生态缓冲区、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项目。农村集中治理项目。围绕农村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和节约用水等进行,由嫩江干流各级河长具体负责组织,启动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与畜禽粪污等治理项目[1]。
3 实施效果
3.1 改善河湖面貌
市总河湖长始终深入推行河湖长制,担当有为,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对于历史遗留的嫩江沿江景观公园内违建问题,水利、城管、公安等10 余家部门联合作战,全面清查摸底,逐户宣讲政策。对抵触情绪强烈的业户逐一制定措施预案,强势发力将公园内900 多处违建全部清除,依法拆除违建面积达17万m2,其中最大一处违建游泳池面积达1 万m2,共清运建筑垃圾4700 余车。通过本次整治,多年形成的“老大难”问题在河湖长制推动下得到解决,河道面貌焕然一新,行洪能力得以提升,“烧烤一条街”带来的水污染问题被彻底根治,侵占岸线等损害河湖行为被有效遏制并在全市形成强力震慑,嫩江江畔恢复了昔日的整洁秀美。
3.2 提升水环境质量
2022 年1-3 月,齐齐哈尔市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中排名第27 位,雅鲁河和嫩江相继上榜。“十三五”之后,劣V 类水体全部清零;受污染的耕地利用率已经达到92%。全市15 座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满足一级A 国家标准排放要求,全市污水净化能力可达到48.7 万t/d,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从2018 年的16.7%到2019 年的66.7%,提高了50 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得到很大的提升。
3.3 恢复水生态健康
2017 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在完善河湖长制的同时还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科学谋划,多措并举推动氧化塘水生态治理。采用“控源截污、生态整治”治理思路,投入8 千万元资金,实施氧化塘与嫩江水系连通工程,使水体循环流通。经过系统治理,氧化塘水质变好,水生态健康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