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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与控制策略

2023-04-05李学军

法制博览 2023年6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律产品

李学军

深圳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 深圳 518048

电子商务是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推动下发展并形成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以互联网为发展基础,面向更为广大的受众群体。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购物和沟通渠道,网络购物时代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销售市场的发展格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电子商务营销,并加入到了电子商务发展的大军中。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各项基础设施已经完善,硬件发展能力充足,但仍缺乏软件支撑。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导致了一大批的电子商务企业崛起和兴盛,这些行业龙头的发展为电子商务注入了十足动力,也优化了如今的产业发展布局,但强势企业越多,市场分割和占有比率失衡现象就会越发显著,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已经成为行业快速发展的象征性标志[1]。电子商务成为“更新换代”和“一夜回春”能力最强的行业之一。但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会导致劣质资源的滋生,优质资源环境会逐渐地被劣质资源影响,但“优质资源”本质尚未改变,而资源的融合只是为了提供更有效率和更为优化的市场资源。这一过程也是最容易出现法律风险的过程,企业的防范意识不强,或主体责任感不够,都会滋生法律风险。并且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侵犯已然成为影响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重点问题之一。面对这一现象,企业应当居安思危,认识发展问题,焕新发展理念,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一、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因素分析

(一)企业问题

企业风险分为三大部分:产品销售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交易管理风险。产品销售风险有销售渠道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和产品售后风险三个部分。电子商务企业虽然在商务运作和销售经营过程中占据了“主动权”,但当前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过程中并不能将主动权完全转化为企业的经营或销售优势来看待。商品的销售、广告投放、产品输出以至于售后都是产品的销售过程,并不是产品销售完毕后所有问题都能得以解决[2]。首先,企业与销售渠道之间的合作是保证销售产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卡,因此出现销售问题也有可能来自销售渠道;其次,产品销售到用户和消费者手中,买卖双方可能会因为产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出现经济纠纷,用户群体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导致这种纠纷问题无法彻底避免。除此之外还有售后问题,不同产品根据其性质会有一定的售后服务时间,在该时间段内出现问题的产品应该由销售企业全权负责,而售后问题更为多样化,也是最容易因产品销售情况和使用情况出现纠纷问题的环节。这些风险问题一旦上升,就会成为法律风险。

电子商务市场对于不同平台的利益冲突非常重视,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必须要关注市场发展走向,明晰市场发展的趋势。这一切都与企业内部管理有关,而不正常或者非专业性的管理方法会引发法律纠纷问题,这在以往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屡见不鲜[3]。而内部管理风险进一步地延伸就会涉及企业产品交易、合同管理以及同行业内的法律侵权问题,这都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当造成的。首先产品交易问题很多都来源于企业内部对产品定价或者活动定位的不准确,不尊重市场发展安全和规律的活动行为显然是不被消费者以及平台接受的,这种销售行为会进一步地引发法律纠纷。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直接挂钩,尤其是电子商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使用电子合同,一方面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及保障与传统合同规定之间可能存在出入,企业在签订电子合同的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的不规范和不完善行为,这些行为会导致电子文件或合同缺乏法律依据,而企业无法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现这一问题,法律风险由此产生。另一方面,很多电子文件在沟通和传递的过程中都缺乏约束性和正式性,一些文件在网络传递的过程中会出现泄露的风险,这是企业需要面对的合同沟通问题及合作程序映射出的法律风险。行业内的法律侵权是当前市场发展过程中尤为突出的问题之一,电子商务交易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因此买卖双方的交易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泄露风险。而电子商务企业作为销售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也会面临来自买方的欺骗,甚至是同行的攻击等等问题。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法律风险。而侵权风险更大的问题在于表面风险因子与潜在风险的不等性,在出现风险的第一时间,企业可能会被蒙蔽,信息的泄露会在“无声”环境下进行,甚至电子商务企业的资料和数据在储存过程中也都会有被篡改和破坏的可能。

(二)客户问题

客户问题主要分为交易风险问题和产品纠纷问题。交易风险问题主要来源于交易电子化之后的不确定性,企业在运行和销售过程中面对的“客户”带有一定的虚拟性,因此客户的真实与否,诉求的正确与否在交易达成但尚未完成阶段是存疑的,这就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来自“虚拟客户”的交易风险,虚假交易会进一步地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4]。产品纠纷问题面临的法律风险会更加多样化,而产品纠纷出现后,多数纠纷问题的主要发起者为用户或消费者,企业在面临产品纠纷时的主动性不强,因而被动解决纠纷问题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和风险概率会更高。

(三)产品及应用渠道问题

企业输出的产品在销售和后续市场投入过程中也会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产品形制与市场同类产品的冲突问题、产品的市场应用渠道是否健康、产品的市场发展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等都是企业在生产产品和销售产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首先产品的质量和产品外在性质可能会引发知识产权纠纷,很多产品从设计之初就带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性质,而未经调查就产出的“同质化”产品很可能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其次产品的应用渠道不同,应当提供的产品价位、形制、内容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来自平台的不同,电子商务企业在选择平台和进行线上营销的过程中,需要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平台规定,而一旦与渠道发生纠纷,可能会直接引发法律问题。

二、电子商务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一)电子商务安全应用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安全应用体系建设需要重视企业和消费者两个主体,首先是企业需要对自身安全应用水平进行升级,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过程中,要有基本的“自保”能力。而对消费者来说,信息的保密性和交易的安全性是预防法律风险的关键。电子商务体系从行业宏观角度看是网络及销售平台的建设,企业需要与公共平台达成一致,在同样的商务体系中取得更好发展。当前安全支付体系、协同应用体系及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均属于电子商务这一大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体系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风险,是保障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最优化方案[5]。在商务体系的建设中,企业的销售方案会经过反复核查,尽量避免了不良市场竞争的出现,而安全支付系统的安排又进一步地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拥有了足够的交易保障,平台和企业都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支持,这进一步地弱化了可能存在的买卖双方纠纷及因产品而出现的矛盾升级问题。体系建设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足够的缓冲区,让企业能够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也让消费者不必承担最终的法律风险,能得到理想的信息反馈。

(二)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建设可进一步地提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网络安全防范体系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网络安全漏洞的填补。企业的信息或者企业内部储存的客户信息被泄露,综合来看多数都是因为企业的安全防护系统存在漏洞。这些漏洞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沟通过程中出现漏洞,二是终端出现漏洞。沟通过程出现漏洞可以考虑是企业自身网站建设或者承接平台是否出现了问题,若是企业个体网站的问题,那么需要先加强网站的防火墙建设,并优化网站模板,为客户提供更好应用服务的同时,也必须要承担起客户信息的存储和保护责任,要在客户信息疏通和传递的过程中就先用“隐私政策”或“隐私说明”的方式告知用户,是否将私人信息传递给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的主动权应当掌握在客户和消费者手中[6]。如果是承接平台出现问题,则当优先保护现存用户的消费信息,并与平台进行交涉,如今活跃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几大平台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储存库,企业当与平台达成一致的合作意向,保证在平台运行过程中,后台不会泄露企业及企业用户的私人信息,为电子商务营销创造安全空间。终端出现漏洞是指企业将用户和消费者信息存储到企业内部之后出现的泄露情况,面对这一问题,企业需要考虑三点完善内容:一是尽量提升企业软硬件设备的保护能力,并定期对软硬件设备进行维护和升级;二是成立安全保护部门,保障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和运行安全;三是对不同服务的安全运行能力和运行标准进行明确的划分,保证服务安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企业需要考虑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在信息交流过程中,企业需要稳定输出自己的安全管理控制成本,增强企业的灵活度。

(三)合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企业的合同风险大部分来自虚拟网络沟通过程中文件的法律效力不确定及文件的沟通过程不确定。这些问题都有同样的特征:可复制与灵活转接。可复制是指在电子商务企业沟通合作的过程中,合同及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通常需要在虚拟环境下流通,而虚拟状态下文件是否发生更改以及企业对这部分重要文件的保护能力是存疑的。这导致企业经常会出现合同风险问题,且防控能力是未知数。为此建设合同风险防控体系是企业合作运行过程中的一种定向规则,制定规则和限制的目的是给企业的合同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为此提出三点针对合同风险的防控和处理办法。一是尽量避免纯粹的网络电子文件和档案流通,任何合同意向在达成之后都应当以传统的文件和合同格式进行备份,并按照常规的合同制定规则来要求电子合同文件,以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7]。二是在文件沟通的过程中对不同等级的文件需要由不同等级的对应人员来接收,若是私密等级的合同文件或者电子信息应当先确定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后在与信息承接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文件的传递。要尽量保证文件在未知区域停留的时间。三是企业内部人员应该具备电子商务及部分法律法规常识,在交易和合作过程中要保持敏锐的感觉,要重视法律风险的存在和防范,尽量减少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合同风险问题。电子商务企业在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依靠平台,而不同平台在合同规范及信息收集方面的侧重点不同,企业若选择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平台,应该首先确保该平台的安全性和建设稳定性,需要重视信息的收集和核查。而与不同平台的合作也需要单独将合作合同进行备份,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三、结束语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和营销模式,催生了一大批的电子商务企业。该行业正处于发展和壮大阶段,这也意味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发情况或者即时情况很多样化。法律风险几乎是所有电子商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无法避免的,而为了更好地发展企业,重视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对应的防范策略是必然的。本研究从企业、用户及应用渠道三个方向对当前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应的防范措施,希望能够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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