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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主义的多维透视与多元共治

2023-04-05周芷如罗铭杰

关键词:消费主义主播消费

周芷如 罗铭杰

[提要] 当前,网络消费主义正在互联网领域悄然泛起。网络消费主义是消费主义目睹网络消费兴起后延伸变幻而来的独特面相。其生成运演是网络支付成为消费工具、网络媒介重构消费景观、网络流量裹挟消费目光三种因素的连锁叠加,遵循着网络种草、算法推荐、网络成瘾的生产—传播—内化轨迹。直播带货的话语归一、主播展演的价值隐退、角色代入的主体迷航是人们在内化了网络消费主义后招致的三重危机。网络消费主义生成运演的复杂性与危机症候的多重性,要求形成对其多元共治的格局:政府介入,强化网络制度供给与培育职业网络主播相结合;学校引导,增强学生数字敏感与开展算法批判教育相结合;媒体自律,自洁网络生态空间与打造绿色信息屏幕相结合。

伴随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互联网深刻改变着中国百姓的生活方式。在日常生活方面,网络消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流行的消费样态。网络消费是消费主体以网络平台上的商品、服务或信息等满足自身需要的消费行为。[1]与线下实体消费相比,网络消费不仅突出了时空压缩的即时便捷、身份门槛的界域消弭,更创造了物质消费意义上海量商品的手中掌控,以及感官消费意义上角色代入的沉浸体验。目睹于此,作为一种鼓吹消费至上的社会思潮,消费主义旋即向互联网延伸转型——网络消费主义衍生而出。较之以往讨论的消费主义,网络消费主义是在生成、运演、危害方面存有额外表征的。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的风险防范。《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就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2](P.45)。新近,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3](P.44)所以,鉴于网络消费主义在互联网领域悄然泛起,当前是有必要认清与把脉网络消费主义,并制定相关的防治对策,以助力夯实党的领导在互联网领域立于不拔之基。

一、网络消费主义的生成判别

网络消费主义可视之为网络社会与消费社会叠加互嵌后衍生的观念产物,其主要经由编程技术将资本附着于信息、将符码拼接于信息,然后凭借信息的复制与剪辑、编码与解码,轮番膨胀了自身所构筑的消费图景。显然,网络消费主义是符号拜物教在互联网场域中的技术变体,其内在交织了资本与网络技术的双重逻辑,由此亦使其生成有着区别于一般消费主义的独特进路。

(一)数字支付成为消费工具:无现金消费成为存在前提

网络消费主义的存在场域是互联网。互联网是由数据量、信息串纵横交错而成的虚拟空间,它依赖于数字电路的参数运算与进制转换,实现着数字矩阵的演绎扩张。这表明迈入网络门槛的一切都需经过数据化、电子化以及信息化的编码转译,因而网络消费主义的生成所要依仗的各项条件都必须先经数字化的技术处理,尤其是作为互联网下的网络消费的根本前提——货币支付也是需要经过“数字化”处理,以达成购买行为与支付行为的同时在场。进言之,数字支付是网络消费的逻辑起点。数字支付的连带效应是让无现金消费成为可能,而当下流行的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云闪付等就是数字支付方式的现实表征,它们不仅是网络消费的首要工具,而且也是线下实体消费的主要手段。在数字支付的勃兴下,无现金消费意味着纾解了现金兑换、现金找零等繁琐的交易方式,畅通了买卖交易的市场渠道,增强了消费的自由性、自主性。可以说,无现金消费是网络消费主义存在的实践性前提,但它的背后却隐藏着消费主义的隐忧:一方面,数字支付是将传统货币去物质化,把现金货币虚化成一连串数值信息。如果说,在实体货币交换的时代,人们还能通过具有触摸感、可见感的纸(硬)币来感知钱财的流失,以抑制非理性的消费冲动;那么今天出现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云闪付上的支出数字或二维码,就是在淡化、消解各种实体货币带来的实在感和临在感,从而使人们不自觉地加快和扩大消费的投入。另一方面,数字支付看似是数值形式的货币交易,甚至是单纯点击的数字输入,然而实质上每次数字支付都会被记录下支付数据,这些积累下来的数据能对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支出、消费层级等进行画像。如是,商家在获得消费者的消费画像后,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精准化的营销策略,让人们逞纵在消费世界之中。

(二)网络媒介重构消费景观:读屏式消费成为生活日常

“主义”一词本身包含着生活方式或日常作风的行动意蕴。因之,网络消费主义的生成是离不开人们把沉浸于网络世界视之为日常生活。随着网络媒介日渐“解锁”出诸如主播带货、直播交友、游戏娱乐、线上教学等功能,网络媒介正重构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消费景观。一方面,是信息符码的意象拼贴。网络媒介首先依赖于影像学上的蒙太奇技术,以日常生活的视觉素材构筑出一个与现实无异的意象世界,然后凭借网络信息的寰宇性流动向人们在其界面上呈现出全球性的商品奇观。另一方面,是多维语义的文本聚合。卡斯特指出,网络社会“由于信息保留了作为信息的独特性,当它们在象征沟通过程中混杂在一起时……创造出多维度的语义脉络”[4](P.350),这意味着一款网络媒介可以包含多种生活应用,以达成网络消费与生活实践的扣连。由是,网络媒介在重构消费景观的同时,也使得网络消费成为了不少人生活的日常样态。需要指出,网络消费其实是一种读屏式消费。电子屏幕投射而出的是数据化、图像化的文本,据之网络消费者所“读”到的消费景观实质上是复合化、层叠化的图像组合。由此可见,网络中的商品消费,仍没有背离当初马克思对商品的学理定义:商品是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5](P.88)。在信息频繁流转的网络空间中,可感觉的图像组合逐渐演化衍生为变动的视觉形象,而这期间视觉形象在经历一定的沉浸渲染与裂变传播后,将随即形成一种超感觉的视觉文化。“视觉文化是以‘看’为中心逐步衍生出的文化形态,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6]这样一来,读屏式的网络消费背后就隐藏着意识形态的规训,它将对网络消费者进行围猎与俘获、质询与召唤,其结果正如卡斯特所指出,他们“不是住在地球村,而是住在一个全球生产、地域分配、顾客导向的小屋里”[4]。而在这“小屋里”,人所观及的世界就是图像,人的生活风格、思维方式、精神境界将全凭图像定义。

(三)网络流量裹挟消费目光:资本化消费成为价值实质

任何意识形态都是内在隐藏着规定其本真样态的价值信仰要素[7]。据之,为了洞悉网络消费主义的“真容”,还须进一步揭示读屏式消费其意识形态规训的目的所在。当前,网民在“读”网络信息时,是可以根据自身所需对文本信息进行解读、定义与创造,然后经由网络媒介实现向公众群体的网状传播。这也就意味着,由网络信息所构成的网络社会是一个信息流动的社会。流变可读的信息在网络社会中被编码为“数据流”。如此,信息的集聚、扩散将通过网络流量获得直观反映。而由于信息本身承载着人们浏览与传递的痕迹,因而网络流量就成为了网络社会中人们观察、厘清、评判某一对象关注度的可视化指标。在当前的现实生活中,网络流量随处可见,而显现的流量逻辑则深刻塑造着网民的网络思维与网络行为,其中必然涉及网络消费。相较于线下消费以市场货币定价衡量商品,网络消费更多是依赖于以网络流量的聚合度、流传度来评估判断商品服务的价值段位。可见,网络流量不是货币,也不是广告,却同时拥有了上述两者的功能——既标示了热度,也实现了“吸粉”,于是它包裹着消费动机并捆绑着经济利益,可视之为“是资本流动最好的参考”[8],从中隐藏了资本逻辑。由此一来,流量、资本、消费在网络社会中形成了特定关系:网络消费依赖于网络流量的锚定,而资本追逐着流量数据背后的商业价值。需要指出的是,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5](P.360),它在紧随着自然产生的流量数据之余,还会与各路电商平台合谋制造出种种“爆款IP”来私自“引流”。无疑,如果人们的网络消费全盘以网络流量为导向,那么网络消费将随即旋入资本逻辑的黑洞中。这样回头再看,上文所提及的读屏式消费的意识形态规训就在于让沉迷网络消费的人们终日被网络流量裹挟,从而使人们不断被导向消费,继而推使消费走向资本化,让消费成为一种可以不断带来商业利润而合乎资本逻辑的手段。可见,资本化消费是网络消费主义的价值实质。

二、网络消费主义的运演机理

探讨网络消费主义的生成仅是展露了网络消费主义的实然状态,而要具体揭示网络消费主义对人的思维方式的影响以及对人的精神生活的渗透侵蚀则要深入考察其运演机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葛兰西曾将意识形态的运作轨迹精辟概括为“生产—传播—内化”[9]。根据这一理论框架,网络消费主义的运演机理可以概括为:网络种草(生产)—算法推荐(传播)—网络成瘾(内化)的轨迹路径。

(一)网络种草:网络消费主义的生产

资本逻辑裹挟下的“流量热点”蕴藏着消费指令,可以驱使潜在的消费者转化为真正的消费者,继而完成流量变现。而促进这一过程的实现需要以“网络种草”为中介。所谓“网络种草”可以理解为一方“把一样商品(或服务)推荐给另一方,让另一方也喜好这样商品(或服务)”的社交行为,其中包含着“亲测有效”“笔记分享”“避免踩雷”等人际交往的关切话语。在信息杂多的网络世界中,网络种草的一方以身示范,为网民优选商品服务,实现信息降噪,帮助他们有效触达消费目标,并在此过程中获得网民对自己以及自己推荐商品的情感认同,加固着与网民之间的社交关系。相较于以往依赖明星受欢迎程度激发起消费欲望的明星代言,网络种草更强调亲测体验后的分享互动,其中由认同与追随、兴趣与互动相叠加所形成的商品推荐方式,让消费的长尾效应得以显现。从根本上看,商业资本介入网络种草,其实是通过一条社交纽带来确保消费信息的流通转达,以此建立起从“被他人种草”转向“对他人种草”的社会关系。随着网络种草者与资本吹捧的流量IP日益互嵌,网络种草者可以与流量IP的庞大受众建立起社交关系,他们在收获更多粉丝的同时,也在进行大型的消费引导,缔造出诸多的消费神话。也正因如此,网络种草日益受到资本青睐。在资本的裹挟下,网络种草与其说“种”的是商品(或服务),毋宁说“种”的是无尽的消费欲望,是对消费主义话语的叙事认同与自觉接受。可见,资本逻辑裹挟下的网络种草会源源不断地生产出网络消费主义。尽管部分网络种草者宣称自己的种草行为不受资本操纵,但他们并不能保证网民不受他们传播的商业信息把控,而事实上他们在种草的内容安排中往往已经对“他者”展开了消费诱导[10]。需加指出,网络消费主义的生产是敛声息语的,因为网络种草者所显示的现实身份往往是与商家对立的消费群体,这样部分已被商业资本拉拢了的网络种草者其实是在以“消费者自己人”之名,行“掩护商业资本”之实,由此悄然泛起网络消费主义的涟漪。

(二)算法推荐:网络消费主义的传播

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因之网络消费主义要实现从内容生产到受众内化的一以贯之,需要一个传播过程。网络消费主义的传播主要依托于当前新兴的互联网技术——算法推荐。算法推荐作为大数据应用与人工智能相互交织的技术成果,现在已经广泛内构于数字门户、移动终端上,它是先将用户浏览网页信息的数据转译为数据代码,然后再根据数据代码分析出用户的网络信息选择特征,最后研判与分发出与用户需求相契合的信息。显然,算法推荐本身是一种信息传播手段,它的信息传播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高灵敏度的信息个人化定制。只要用户对某一网络内容驻留数秒或者浏览其他相关内容,智能算法就会抓取关键信息、自动分析语义、测算用户心理,使信息快速从大众分发转向私人定制。第二,高聚合度的信息内卷化生成。投喂式的信息发送,首先是将用户标签为某一群落的成员,然后把将要发送的信息内容转化为带有该群落特征的话语,最后将之发送给该群落成员,从而实现信息接收的单极化、同质化。由此看来,网络消费主义以算法推荐为传播载体,一方面能“打开门路,精准殖民”:一旦掌握网民对网络商品或者服务的点击习惯,智能算法就将“打开指示性的道路,诱导人们陷入商品网中的购物冲动”[11](P.3);另一方面能“捆绑个体,封锁外界”:智能算法能迅速将个体桎梏于特定的消费“信息茧房”中,使个体置身于多样化的信息世界之外。需要指出的是,凭借信息关联技术的支撑,算法推荐打破了鲍德里亚语境中消费链条是以相互暗示的方式呈现[11](P.3)。网络消费能够逃脱判断的下达、逻辑的推断、概念的定义,进而网络消费主义在智能算法的技术加持下“把我们有关自然、生物性、情感或精神的主张置于从属地位。它凌驾于一切人类经验之上,展示它的‘思考’功能胜过我们的思维能力,借以支持它君临一切的主张”[12](P.122)。这也正是网络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权力表现。可见,网络消费主义主导下的消费是被事先设计的消费。

(三)网络成瘾:网络消费主义的内化

对于被捆绑在“消费茧房”的网民而言,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场奴役,因为正如弗洛姆所言,消费本身就包含快乐的因子[13](P.90)。当然,不应将网民“乐在其中”的原因究诘于消费的自带属性,否则就难以揭示出网络消费主义与一般消费主义的区别。确切地讲,网络自身的成瘾性倾向是网络消费主义能从外至内渗透网民的必要条件。一方面,网络的现实消解性。网络将本文内容和多媒体技术融合一体,向人们生成字节跳动、丰富多彩的网络内容,从而释放出使人上瘾的感官刺激和认知刺激,牢控人们注意力,这样一来,当“我们上网的时候,常常会把身边的其他事情忘得一干二净”[14](P.148)。另一方面,网络的空间开放性。“网络是开放的结构,能够无限扩张”[4](P.435)。开放的网络空间预示着持续更新与永不落伍,也正因如此,线上消费与线下实体消费相比的重要不同是,其不再受边际递减效应的影响,反而通过新信息的制造不断刺激人们多巴胺的生产。由上述可见,互联网自身的独特逻辑会让网络消费具有成瘾性,而这将意味一旦个体疏于防范网络消费主义的传播内容,就很容易使这种可能的成瘾性转化为实在的成瘾性——沉迷于网络消费主义。具体而言,网络消费主义下的网络成瘾有以下三种呈现。第一,网络购物成瘾。成瘾者热衷于网络主播的带货号召与笔记分享,对于他们而言消费的内容不是某一特定商品,而是商品的总体性,同时他们享受的不一定是特定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可能是“从点击购物链接到确认成功收货”的奇妙时刻。第二,网络社交成瘾。部分成瘾者隐身于虚拟网络搭建的“会客厅”,他们把网络同居视为两性交往的方式,以期将个人情感移情至视像中,将社交托付给网络上。第三,网络电竞成瘾。部分成瘾者通过移动手游的方式实现了现实生活与网游生活的同在。

三、网络消费主义的危机症候

网络购物成瘾、网络社交成瘾、网络电竞成瘾是伴随网络消费主义泛起而来的三大“流行性症状”。而这些症状的背后各自潜伏着直播带货的话语归一、主播展演的价值隐退、角色代入的主体迷航的三方面危机。以上危机不仅会涣散个体精神世界,而且对社会主流价值引导来说也是一种不可小觑的隐忧。

(一)直播带货的话语归一

网络购物成瘾者在沉醉于观看直播带货的同时,也崇奉带货的主播。在网络消费主义的把持下,带货主播一般有两套环环相扣的带货策略。首先是以发放红包、优惠券等福利引燃全场气氛,然后施以言语刺激和行动号召。他们利用接地气而又带有绝对性的话语,诱发观众生成代入感、沉浸感。逐步地,他们的言行也印证了波兹曼的经典论断:“与其说经济学是一门科学,还不如说它是一种表演艺术”[12](P.5)。从一场场带货狂欢来看,他们的行动号召俘获了观众,他们亦开始成为网络消费的意见领袖,而意见领袖又意味着是信息把关者。如此一来,他们掌控了直播间的话语权。又受雇于资本,他们与观众的互动交流就徒留商品符号、仿真拟像、交易信息等,从而使直播带货的过程承载着大量冲动性、盲从性的消费情感。当然,他们也在不断生产新的消费话语,增开新的消费序列,例如“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生活需要仪式感”等。直播带货的话语归一,让带货主播轻易地将消费的快感原则植入在网购成瘾者的心性结构上,使消费的快乐信号填塞了网购成瘾者的意识与思维。马克思就曾经说过,重度异化的人“不懂得人的语言了……相反,物的价值的异化语言倒成了完全符合与理所当然的、自信的和自我认可的人类尊严的东西”[15](P.183)。逐渐地,被网络消费主义裹挟的直播间难以听到发自观众内心真正的声音,消费话语充斥了整个直播间,不啻于此,消费话语还随着成瘾个体的浏览转移外溢出其原生空间。显然,上述所及已经表明网络消费主义是与倡导推广主流意识形态相抵触。一方面,挤占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空间。网络消费主义掺杂其中的直播间已被资本逻辑捆绑,主流意识形态难以渗透进入。而主流意识形态的阙如,也造成个别带货直播间成为外来思潮合流共振之地。另一方面,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实践指向。个别带货直播间广泛流传的激进话语,例如“秒杀”“血拼”“备战”等,背离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正面倡导,而且它们对人们思想的围攻事实上正遮蔽主流意识形态的实践感召。

(二)主播展演的价值隐退

网络消费主义主导下的网络社交成瘾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对直播聊天的过度消费上。网络直播是当下流行的新型社交方式。充满魅惑力的模拟现实能力,以及只需耗费低量的心理活动便能够轻易沟通,是网络直播交往的特色所在,而且也切合了在当前高频生活节奏、低现实社交度中人们的心理期许。主播与粉丝基本是相隔着屏幕的陌生人——“他们依靠彼此生活,彼此却没有关系”[4](P.439)。但正是在直播平台上,他们能情感互享。当然,主播与粉丝的角色定位并不相同,主播是直播间活动的展演者,粉丝则是屏幕前主播行为的诉求者。起初,主播往往是凭借精彩的才艺展示与动情的亲昵化表演收获礼物打赏,但在往后的交流互动中,不少网络社交的成瘾者开始现金充值,以持续的礼物打赏祈求主播作出贴合他们情感需求的甜蜜回应。这进一步刺激网络成瘾者的打赏行为。正因如此,主播与平台资本都洞悉到网络消费主义下的网络直播潜隐巨大的经济收益。部分网络主播逐渐将展示、表演作为情感交换的资源,而网络社交的成瘾者则出于猎奇的需要,自愿以打赏作为交易筹码。在这一过程中,为了寻获最大收益,不良直播平台鼓动主播大尺度展演。由此,主播的展演将逐渐走向价值隐退,所谓“价值隐退”并非价值无涉,而是为了博取收益,主播逢迎献媚观众的行为是与社会主流价值背道而驰的,进一步而言,主播的魅惑话语、妩媚形象、夸张作秀等信息文本成为阻碍倡导推广主流价值的因素,使得主流价值难以对被主播带偏下的成瘾个体进行有效的引导。

(三)角色代入的主体迷航

网络消费主义裹挟而来的网络娱乐成瘾在当下的突出表征是手游成瘾。手游背后的消费机制,是手游成瘾的危机根源。手游消费又名氪金,特指游戏本身的内购行为,包括购买装备、更换皮肤、抽取彩蛋等。大多数手游并没有强制消费的规定,但不少人沉浸其中过度消费,成为重氪玩家,个中的原因就在于游戏中的角色对于现实中的自我而言是一种数字化的主体延伸与变幻:它既承载着主体的意识,又同时在虚拟场域中解构着现实语境下具有唯一性的自我。具体来讲,游戏中的角色原本是由数据文本构成的,然而一旦玩家操控了它,它便具备了行动灵魂——玩家的主体精神、自主意识,这样,网络手游中自我代入的角色就相当于一个外在于我的肉身的数字化主体。在手游世界中,数字化主体会感知和经历到与现实世界迥异的构境,而且通过游戏内置的氪金机制,能够雕琢和竖立起优越于现实的自我。言下之意,网络手游里蕴藏了新的存在哲学。上文述及,手游世界消解了现实世界中具有唯一性的自我,而这也意味着手游世界相对于现实世界而言,是一个可改变现实的存在。虽然主体在手游世界中的快感体验能让他们的情绪得以释放,但作为主体的人,是无法与“衣食住行”的现实生活相割离。马克思曾说,一个人如果曾在天国的幻想现实中寻找超人,那么他只会寻找到自身的假象[5](P.3)。现在,过度的手游氪金正引发主体的深度代入,不断的精神制假最终导致“主体迷航”的现象发生:主体日益分不清手游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边界,真实的感性世界似乎越来越像是虚拟的游戏世界。两种世界的混淆,使主体难以分清行为的方向,一些游戏中才会发生的非道德性行为将时而被携带进现实生活中,与现实的道德世界发生碰撞冲突,由此亦使主流意识形态教育难以准确分析和研判失范个体的行为态势。

四、网络消费主义的治理格局

上述可见,网络消费主义不仅其生成运演关涉多个方面,而且其引发的危机症候也波及多重领域。有鉴于此,当前防范网络消费主义的有效之策应是构筑起多元发力的治理格局,从而形成对网络消费主义的多元共治。

(一)政府介入:强化网络制度供给与培育职业网络主播相结合

网络消费主义深埋网络灰色消费的道德隐忧,为了抵制此类踩线文化、低俗文化在网络上的恶性传播,政府介入不可或缺。一方面,强化网络制度供给。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将网络生态空间构筑成美好精神家园的必然举措。就规制网络消费主义而论,第一,要编制网络消费文化发展规划。网络消费主义究其本质是网络消费文化的亚类别,但事实上人们真正需要的是能激发起精神共振、情感共鸣、行动共进的以主流价值为内核的网络消费文化,因而编制网络消费文化发展规划就是逐步治理网络消费主义,提升网络消费文化品质,打造具备全民共享价值的网络消费文化盛宴。第二,要夯实网络监管的制度基础。网络消费主义过分追捧与崇奉商业利益,为此虚置网络规范、错构流量认知、扭曲娱乐意义,源源不断地向网络消费者输出“电子鸦片”,因之必须加强网络监管力,例如建立“准入身份审核制”,施以源头监管;建立“数据信息跟踪制”,施以技术监管;建立“歪风投诉举报制”,施以多元监管。

另一方面,培育职业网络主播。网络主播是网络消费文化建设的关键变量,网络消费主义的滥觞是与一群失德失范的网络主播密切相关的。因之,第一,要在《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引下制定网络主播的从业准则。国务院于2021年印发的这一份意见明确网络文明要融入行业管理规范,今天移动传媒下人人皆具有成为主播的机会,但网络主播实属公众人物,应向社会树立起正面形象,这是主播从业的第一准则,而对于无底线的“吃播”“黄播”应立马刹止,让遵守文明直播、绿色直播成为网络主播的从业门槛。第二,要展开网络主播规范化培训。规范根源于对核心价值的遵循,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培训内容之中,在提高主播业务素养、保证主播真实合法宣传、避免主播“翻车”的同时,增强主播的思想觉悟与政治责任,使主播带货、直播表演乃至电竞展示等皆可成为主流思想引领与精神凝聚的窗口,从而促进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与群众网络消费相交融,让健康文明的消费成为“现象级”的网络消费行为。

(二)学校引导:增强学生数字敏感与开展算法批判教育相结合

学校是引导人们认识消费主义现象以及防范消费主义风险的主导一方。网络消费主义既有消费主义的一般性,也有自身的异质性。面对网络消费主义渗透,学校既要坚持消费观教育,也要有针对性传授驾驭之道。网络消费主义的一大特点是内生在数字化生存的人类境遇中,以数字支付为存在前提。如前所述,数字支付让人难以触觉钱财的流逝,无形中泛起阵阵消费欲望。因之,为了抵御网络消费主义的无意识潜入,学校教育要增强学生的数字敏感。一方面,阐明数字的时代本质。数字时代的数字不仅是书写符号,它还交织着经济、政治等社会属性,体现了对生存空间的另类重构,是人类言说生活世界的重要叙事介质。教育者需要详解这一要点,帮助学生确立新的数字态度。另一方面,揭示数字的时代表达。数字既然传递出人类的生活构建,也就能表达出个体信息,所以围绕个体呈现的数字景观是个体的信息表征。教育者须将此讲解给学生,让学生意识到数字之于个体安全的重要性。

数字时代的个体信息已被编码为数字文档,而它们一旦经由智能算法的整合、画像、匹配就能挖掘出个体的目光轨迹、兴趣品味与生活段位等。网络消费主义也就是藉此实现了一般消费主义难以企及的精准化欲望操纵与同质化信息捆绑,从而使算法推荐成为其独特面相。因之,为了识破网络消费主义的技术性输出,学校在培育学生数字敏感的同时,也要开展算法批判教育①。一是将批判性思维贯穿于专业课体系中。专业课上教育学生以批判性思维审读算法推荐的信息,辨别其中的良莠优劣,以规避算法的刻意误导,之所以在专业课上强调这一内容,是因为个别工程类学生可能存在技术至上论,“盲撑”工程思维,殊不知可能因此弱化了自身的主体思维能力。二是将独立性思维贯穿于思政课体系中,批判性检视算法是要有独立性的价值考量,因而思政课教师要强调与坚卓主流价值的崇高性与超越性,告诫学生不要被所谓智能算法的精确性绑架了主流价值的独立性,而应以主流价值的尺度评量算法的配适。

(三)媒体自律:自洁网络生态空间与打造绿色信息屏幕相结合

媒体是信息发放的平台,随着媒体全方位嵌入大众生活,媒体成为大众的信息视窗。网络消费主义蔓延的重要原因是个别未能经受资本诱惑的媒体有意造成消费信息轰炸:无缝插入的带货广告,诱人沉迷集体狂欢的促销直播;跳动弹出的商品链接,使人陷入商品序列的循环嵌套;纷纷而下的电子红包,让人停不了支付的指纹按压。因之,为了规制网络消费主义,意义深远的是媒体应自觉抵制资本利诱,要将公益性、思想性而非商业性、狂欢性作为传播信息的自我约束准则,进言之就是要塑造媒体自律性。具体来讲,应对网络消费主义的媒体自律建设,应围绕如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自洁网络生态空间。网络信息流是网络生态空间的实质内容。媒体主动传播绿色健康的信息,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空间,净化网络消费生态。一要在内容制作上确立绿色的价值定势。媒体运作确实面临经济压力,但据此就从事灰色踩界的信息传播,势必面临重重风险。事实上,媒体坚持健康向上的绿色制作,不仅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消费导向,还能因之滋润了网络消费者的心灵,让推广内容收获主流认可,从而使推广内容赢得更多流量。二要在商品展演上抹去具有误导成分的符码隐喻。网络上的商品以“电子图像”示人。媒体在推送商品时,应自觉将使用价值与图像价值进行嫁接,消解商品图像与身份镜像的误导关联,从而使网络消费回归理性。

另一方面,打造绿色信息屏幕。网络消费本质上是读屏式消费,既然前文所言读屏行为隐含意识形态的规训,那么为了凝聚网络消费的绿色共识,可以通过媒体推动绿色信息屏幕建设,这也是媒体自律的表现。媒体打造绿色屏幕不仅要自洁网络生态空间,还要在此基础上创建绿色消费链接。链接的创建,一要分享消费教育的网络资源,着重传递网络消费知识,倡扬文明健康的网络消费观,鼓励人们成为网络消费主义的逆行者;二要面向生态产品、二手产品的交易,不让网络消费停留在带货狂欢、主播展演与手游氪金,而是应当实现网络消费向线下具有正能量的消费转化。

注释:

①算法批判教育既是对个体的价值决策服务,避免大型技术平台操纵社会价值观念,也是着眼于人类思维的独立性考量,避免人工智能技术在不知不觉中控制社会思想进程。(参见:陈联俊:《算法技术的新挑战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举措》,《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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