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义
2023-04-05王成龙
■ 王成龙
2021 年8 月1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体现了我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根本靠高质量发展,关键靠统筹协调,无论是促进经济发展,还是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关系,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认识把握相关问题。
一、实现共同富裕要从促进生产这个决定性环节入手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生产起着主导的决定性作用,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分配、交换和消费方面的经济关系,都是由他决定和派生出来的,可以说没有生产其他各方面就无从谈起。生产水平直接表现为生产力水平,我们要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首要的就是要提高生产水平,创造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
一是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近年来在社会中逐渐流行起羡慕北欧国家高福利生活的风气,一些人看来,这些国家的民众只需要做点轻松的工作,甚至不工作,就可以享受到各种保障,冬天可以去滑雪,夏天可以去海边晒太阳,错误的认为那才是我们的方向和目标,幻想有朝一日国家能够包揽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殊不知,这些国家的福利制度虽然确实起到了调和资本家与民众之间矛盾的作用,但从长期来看,过高的福利使民众丧失了进取心,国家逐渐不堪重负,稍微缩减福利就会引起社会动荡,只能靠大量发行债务“拆东墙,补西墙”,很难长期维持下去。习主席强调,“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通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2]劳动创造文明,创造财富,促使人类发展,推动历史前进,而劳动力又是创造财富和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可以说让绝大多数个体都能够有效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二是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长期以来,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关键因素,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投资和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持续降低。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的预测,2021-2026 年期间投资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将逐步走低,2021 年总投资占GDP 比重将达到43.7%,但预计2026 年将降至41.95%。而近日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 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 来的新低。而当今世界国际局势日趋复杂,疫情也尚未出现明确好转的信号,我国的出口贸易也面临极大地不确定性和下行压力。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增长动力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就成为未来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中之重,而对人力的开发利用效率是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提高人力的开发利用率就是提高劳动力的这些方面的能力。如果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大部分劳动力就只能维持基本生存条件,得不到技能提高和就业能力,那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就是一纸空谈。习主席指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进高质量发展摆在首位,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3]这也是我们通过不断推进共同富裕,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力,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基础的应有之义。
二、实现共同富裕要改革收入分配的基础性制度体系
实现共同富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核心问题之一是收入分配问题,即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习主席指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4]这就为改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建国后的一段时期,由于国际国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人为的推行重工业优先增长的发展战略,使经济结构遭到严重扭曲,无差别的实行高度集中地计划经济,企业发展与其经济效益没有联系,劳动者的收入与其做出的贡献没有联系,严重束缚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造成经济效率极为低下。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促进了生产效率,创造了我国过去四十年的经济发展奇迹。改革开放前后的发展对比使一些人错误的认为效率与公平是矛盾的,二者不可兼得,搞共同富裕,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就会抑制大家的劳动积极性,从而降低生产效率,这种观点显然是片面的、形而上的,没有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马克思认为,没有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出现新的公平和诉求理念,而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效率又以公平为前提。工业革命之前人类长期停留在封建社会,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与当今社会相比层次很低,可以说是新的经济条件的出现才催生了更高层次的公平的追求;而提高效率的诸多因素中,人的因素又是最根本的,人从事社会生产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是效率的源泉,只有公平的社会分配,即社会分配比例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量相匹配,贡献与获得相一致,人们从事社会生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进而社会生产的效率才会提高。所以当前必须构建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贫富差距,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升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才能在未来追求更高层次的公平,形成公平与效率的良性循环。
二是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不搞绝对平均主义。习主席强调“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5]。提起平均主义,很容易让我们想到中国古人提出的“均贫富”的朴素思想,历史上农民起义军提出的“均田”“均富”口号。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我国生产力还没有很好发展的条件下,盲目地搞“一大二公”等冒进主义做法,后来我们称之为“平均主义大锅饭”,这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也违背了生产力发展规律。历史的教训是发人深醒的,虽然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伟大的进步,但必须认识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们离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理想,即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还相差甚远,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盲目追求共产主义,必然不会获得成功。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共同富裕,要准确把握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内涵,精准发力。初次分配是根据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再分配是对包括住户部门在内的各机构部门生产要素收入即原始收入,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经常转移加以调节,促进收入公平;三次分配是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自觉自愿的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更强调主体责任,体现道德力量。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大事,要有“不畏浮云遮望眼”的长远目光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定力,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坚定不移的向前推进。
三、实现共同富裕要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过去四十年,国家经济腾飞的同时,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吃饱、穿暖、住好”这个历史性难题,但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低水平、低层次的消费已经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甚至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来看,中国的居民消费支出占GDP 比重在2011-2020 年间平均为53.3%,远低于世界银行发布的发达国家最终消费支出占GDP 比重80%以及发展中国家占70%以上的数据。而与之相对应,我国总储蓄率在2010 年达到50.6%的高峰,近年虽有所回落但仍在45%左右,远超过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与我们推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的目标相去甚远。居民消费水平上不去,国家经济增长就缺少动力,人民也没有充分享受国家发展带来的效用提升,实现共同富裕更是无从谈起。
一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钱包鼓了,花起钱来才更有底气。2020 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下滑和居民消费倾向下行,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创历史新低,导致去年全年最终消费出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负增长。“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稳定和扩大消费”部分内容的第一句话,收入增加了,消费才有可能扩大,而一个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才是拉动消费的中坚力量。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目前约为4 亿人,总量虽然是世界第一,但以14 亿多人口的基数计算,所占比重只有30%,与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占比60%以上的水平还相距甚远。差距昭示着潜力,为我们下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习主席强调“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6]要抓住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基层一线公务员和国企基层职工这几类群体,不搞“一锅煮”式对待;要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将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更好结合,提高有能力有意愿人口的劳动参与率,帮助重点人群提高劳动参与率,在经济增长潜力充分释放的基础上实现充分就业;要破除利益固化的樊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优化并健全户籍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制度安排,进一步畅通向上流动的通道,以扩大社会性流动的方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同时,瞄准中等收入群体的潜在来源,用心分好“蛋糕”,通过缩小各类收入差距,把更多人口培育为中等收入群体,同时使其成为扩大消费的主力军。
二是要引导居民的理性预期,减轻消费的“后顾之忧”。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出现了“滞涨”问题,代表了红极一时的“菲利普斯曲线”的失效,从而在宏观经济学领域掀起了理性预期革命,揭示了消费者的理性预期对其消费行为影响重大,如果消费者对未来形势预期偏谨慎,即使收入水平稳定也会保守消费,加大储蓄力度,以备未来应急之需。2020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率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也反映出消费者心理预期偏冷。如何让群众“敢消费”“能消费”,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关键问题,这其中的核心就是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真正实质性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要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好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这既是提高居民消费动力的要求,更体现了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是我们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和本质要求。
三是要不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有效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过剩的矛盾。共同富裕绝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更多的是一个经济问题。如果不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就会最终形成阶级固化和两极分化,而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高收入人群的消费边际效用又是递减的,就会产生严重的消费不足和投资过剩,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过剩,最终引发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中国当前正处在中等收入水平国家的边缘,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在经历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从而进入中等收入国家阶段后,迅速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垄断了国家资源、掌控了经济命脉、占有了大部分财富,形成了国内市场萎缩、产业升级乏力、增长停滞不前、民族主体性削弱、经济对外依赖性增强的状态,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例如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东南亚的菲律宾、马来西亚等等,这些国家几十年来经济发展都无法再进一步,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收入分配不均、内需动力不足、贫富差距过大。几国的基尼系数长期居高不下,普遍处在0.5 左右的高位。而对比国际公认的较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较大规模经济体日本和韩国来看,日韩的基尼系数在发展之初也曾处于高位,但两国通过各种政策调节,最终都逐渐降至了0.3 左右,两国也很快进入了高等收入水平国家。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必须打破等成为高收入国家之后再推进共同富裕的幻想。更何况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只有坚定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增长人民的消费需求,生产端和消费端才能一起迸发新的活力,从而为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