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中的异化:人工智能主播的言说之窘
2023-04-05高贵武赵行知
文/高贵武 赵行知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蓬勃发展,人工智能主播的研发与使用已不再是新鲜事。在传统媒体中,主播的首要任务是以人格化和类人际传播的方式与受众进行口语交流和信息传递。人工智能主播在一定程度上革新了原有真人主播与受众之间的交往关系,能够实现一定程度的“用技术言说”。但与此同时,“用技术言说”同样在受众需求、传者主体性与传受双方的交往能动性等方面潜藏着异化的危机。
一、人工智能主播:技术主播还是言说工具?
在2018年的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搜狗公司与新华社联合发布人工智能主播,人工智能主播由此正式进入公众视野;次年,新华社再次发布了全新升级的站立式人工智能主播;2020年继续推出了3D+AI主播“新小微”。从“坐着播新闻”到带肢体动作的“站立式播报”,新的人工智能主播不仅能够高度还原真人发肤,还能根据播报内容,做出各种更接近真人的姿势和表情。随着2019央视网络春晚推出人工智能主持人团队,人工智能主播参与言说的场景也开始从新闻直播间迈向综艺演播室,甚至拓展到航天项目中的空间站和全国各地的两会现场。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主播不仅能够通过文本、语音和图像表达即时性信息,还能通过文本有声化、智能语音对话和多模态交互实现更拟人、更生动、更多元的传播效果。
人工智能主播应当被看作是技术性的主播还是一种言说工具?这样的问题同样出现在智能传播与人格化传播的理论研究中,其中大多涉及具身性、媒介性、人格化以及智能化等议题。针对人工智能主播与虚拟偶像界限的模糊性,不少学者提出需要带着资本和平台的视角去看待背后的利益分成、粉丝经济与饭圈治理等伦理问题,期待创造一种技术主体的伦理自觉和专业性的自律。而在人工智能主播的传播效度与受众感知层面,学者们更多聚焦该技术的进化与使用场景,而在人工智能主播的人格化传播层面,许多研究则显现出对现实主播行业的担忧。
不论是作为言说的技术主体,还是密切连接传受关系的类人际传播,人工智能主播都不能不引发技术进化对言说能力的想象与期待。但这样的技术演进却在实践中逐渐凸显出人际交往的“不可交流性”,产生了虚假交往、情感空洞等一系列负面影响。作为技术性的主播,人工智能主播本该承担传统主播基本的言说功能,拓展传播的形式,提升传播的效率,可事实是人工智能并不能真正满足这一需求。作为言说的工具,人工智能合成技术本是用来改善传播效能的工具,却带来了人的主体性危机,存在着“异化”的可能性。
二、技术进化:人工智能主播的言说可能
数字时代的人工智能主播,不仅能够通过技术还原人际交往的情景,以原有的真人主播为原型,创造出“以假乱真”的言说形象,还能通过复制真人声纹,学习灵动的语气来引导受众互动。理解言说,不仅要关注口语传播层面上的诉说与对话行为,还应站在公共信任、“意会神交”等角度理解其“精神交往”的内涵。人工智能之所以能够作为言说的技术工具,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可能。
1.人工智能主播具备可言说的社会条件。人工智能主播的出现通常是为了弥补真人主播或记者“不在场”的缺憾,例如通过人工智能主播对航天空间站的实时情况进行监测与解说、对灾难或事故现场的情况进行描述等。在这些应用场景中,人工智能主播能够完成真人主播基础性的播读与讲述,并在此前提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当前主流媒体融合转型大力推广人工智能主播,除了赋予其高效传递信息的社会期待,同时也为其使用提供了合理的运行场合,这为人工智能主播承担公共言说的使命提供了社会现实基础。
2.人工智能技术具备可言说的离身可能。言说行为与主体之间的互动是通过知觉来感知的,正因为人是活在知觉中,人的主体性才能够通过言说而得以存在。离身认知的认知科学思潮强调,认知在功能上是能够脱离人的身体而独立存在的,换言之,身心是可以二元的,不需要肉身也能够感受和知觉。它将人与计算机技术进行类比,提出了“人脑即是计算机”的隐喻,这种隐喻虽然忽视了人类与计算机(技术)本质的差异,但从技术的角度为人工智能主播拥有言说的可能性奠定了基础。
3.虚拟主播具有人格化传播的设计偏向。言说本身虽然具备主观性,但也受到语言、思维、社会规则等的制约。认知语言学家认为,人们描述特定现象的生活无法绝对客观,总是以特定的视角观察对象。人工智能主播背后的人工智能技术采用认知计算与算法学习的方式演进,当人工智能在“与人交互”与“向人学习”中逐渐适应既有交往规则时,人工智能主播与人存在规则的通约性,从而搭建了像人一样言说的现实基础。
尽管业内对人工智能主播的前景众说纷纭,有不少学者认为人工智能主播始终存在使用局限性,难以投入深度使用,但随着技术不断发展,人工智能主播的言说现象引发的对于“言说工具”的讨论已是不争的事实。当下,人工智能主播早已实现了简单的新闻播报、语音问答、姿势交互功能,逐渐在技术、理念与用途等方面走向纵深。但具备言说可能的人工智能主播是否在与人交往方面存在负面影响,此中是否存在虚假交往与言说异化的可能,这些都需要从人与技术(机器)的本质差异入手,从主体性、社会性和能动性等层面展开考察。
三、言说异化:受众需求、主体性与交往能动性
从人工智能主播的发展来看,技术虽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主播言说向着更加“有效”方向上的进化,并从某个侧面促进了真人主播在人格化方面的进化,但同样也使主播失去了情感的真实联结,丧失了口语传播的创作力与想象力,甚至完全背离了人的原初需要和目的。在与人工智能主播交互的过程中,受众时常存在对空言说般的无奈,感受到人工智能主播在技术进化中不可避免的异化。
1.受众信息需求异化。主播通常不仅是信息生产的主体,更是信息传播的人格化中介。传统意义上的新闻主播,其价值就在于从纷乱的信息中找寻新闻价值、进行信息整合。在此基础上,新闻主播还需在播报过程中融入口语表达的艺术,在表情、肢体、神态等非语言符号中丰富报道内容。因此,发生在主播身上的言说既是一种信息传递行为,更是一种信息再生产行为。
人工智能主播作为技术产物,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受众的新奇感,而对新鲜事物的围观则可能淹没受众对即时信息的需求。相比于真人主播,人工智能主播给了受众更多的触及场景,受众不再出于“获知信息”的需求选择人工智能主播,而将本该具备公共言说的过程看做是一场游戏,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人工智能主播满足信息全时无间断播报的效率初衷。在现实中,人工智能主播不但不能为受众提供更及时、多元和全面的信息,反而使受众被技术创造的人物形象、科技外观和互动形式所吸引,逐渐忘却了最初的目标。
相比真人主播,人工智能主播会在受众对待言说的心态上注入更强的游戏属性,从而忽略最初沟通中本应注重的交流感。在人际传播中,不论是微笑、点头还是一颦一笑都为不同的言说场景留下注脚,这意味着交流感对信息的传达和情感的共鸣有着重要的作用。交流感也成为传统主播在学习过程中的目标之一,它常常可作为交流双方默契感的表征。人际传播中的交流感往往源自交往情境中此时此刻的即时反应,如若人工智能主播成为人格化工具,即便技术使之再像真人,也难以弥补受众反馈无力的虚无感。人们期待的是真实的交流,而技术的演进却让受众在“戏弄”“戏谑”中获得猎奇的情绪满足,实际上陷入了“对空言说”的欺骗性沟通之中。
2.受众主体性感知异化。受众对人工智能主播的交往感知往往存在两种不同的态度,即技术新奇感和技术恐慌感。人不仅会在不同时期对人工智能主播产生不同的认知,不同人群也会对同样的人工智能主播产生相异的观感。国际学者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公信力问题保持了高度关注,在技术带来的新奇之余,也有学者将人机互动的信任感问题纳入新闻伦理的考量中,这表明人们普遍认为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受众的交往感知影响是复杂的。
面对人工智能主播,一开始人们会因为对新技术的好奇而广泛关注,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效率神话与突出优势中对其产生好感。但随着与人工智能主播的深度接触、交互,不少受众会对既存技术感到不满,对机器的“不可交流性”产生无奈情绪,也会因为僵化的互动模式和固定程序的局限而丧失探索兴趣。此外,技术恐慌感也影响着受众对人工智能主播的认知,对人工智能矛盾的态度让言说始终存在于受众不稳定的状态中。机器人专家莫里曾在1970年警告指出,机器人不应该与真人相似,因为这样的机器人可能落入“恐怖谷”,当机器人几乎像人类一样行动时但却未能获得逼真的外表,人们对类似人类的机器人的反应会随着与人相近突然从认同转变为厌恶和惧怕。
传统主播之所以获得大众的青睐,很大程度源自真人主播所携带的个性化的人格魅力,这样的人格感染力时常牵引着受众去寻找以真人主播为原型的虚拟形象。但技术的发展似乎无法在逼真的道路上走得更远,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人们只能将有真人原型的人工智能主播看做是真人的补充,终究不能取而代之。因此,当关于人工智能主播的报道和宣传集中于如何像真人时,受众的期待不再是欣赏“以假乱真”的视觉奇观,而是产生“无须辨认真伪”的虚拟人格期待。
3.受众交往能动性异化。在人工智能主播与人言说的情境中,深受技术设置和智能编排的“系统”制约,处于人格化传播中的载体(即人工智能主播)带给受众的只是互动的假象。千篇一律或性格各异的人格设计实际上只是技术带来的个性化假象,受众事实上并不能深切感知到真实而稳定的人格,也无法在“不平等”的人机互动中发现如真人主播一样的人格魅力,更难以体会到言说作为“交往行动”中的社会性。相反,在人机互动过程中,被“系统”侵蚀的会话也会反过来改造人的认知、爱好、行为倾向等,在会话的虚假契合中形成“交往异化”。由于AI合成主播作为技术主体会存在系统设定的“自我主义倾向”,受众作为实在主体也会在工具理性的思维定式中学着“像机器一样思考”,忽略会话与言说中可能出现的创新意识,从而频繁地陷入到“被编程的自我意识”中。
言说与交往的意义在于不断地对话与沟通,并在不断的双向反馈中让话题向纵深处发展。在大部分人工智能主播的使用场景中,不论是带有大众媒介属性的新闻播读,还是具备私人订制属性的聊天式主播,都仍处于独白型的叙事模式。这种单向播读亦无法获得预期中的反馈。由于既定的播读和反应文本都来自编程与技术设置,人工智能主播与受众的交互过程中同样无法生成具备“主体间性”的叙事空间。因此,人工智能主播与受众之间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话语共同体,不论和谁对话都拥有同样的应答“套路”,实际上说明了人工智能主播与受众实难形成有效的社交关系。
四、人机共生:人文价值与口语文化的回归
人工智能主播逼真的视觉形象使受众沉浸在视觉愉悦中难以自拔,但这种愉悦却未能真正脱离“技术狂欢”。人工智能主播的技术进化越是形神兼备,难以“眼见为实”,越是无法用形貌确证言说主体的存在。事实上,来自技术的注视并不能取代人际交往间的“眉目传情”与“心领神会”,情感的传递并不像通讯信号的感应那样简单,沉溺于数字互动塑造的交流神话,不仅不可能消除交流中的误解、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反而会使不可交流沦为无交流,最终导致社会的割裂甚至社会之间的敌对。
对受众而言,口语文化的来源是声音媒介各个侧面能量释放的总和。在播音主持艺术中,从原始文本的“一度创作”到新闻播读的“二度创作”,甚至存在于言说之中的“多重创作”都凝结了不同阶段创作者的个人体验、经历沉淀、文化认知和个人风格。这既凸显了口语传播中独有的社会性,也启示在人工智能主播与人之间的交往中必须重视口语文化的创造力,从中解放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实现更有效、更动人的言说。
当下,对人工智能主播的批判性思考仍有被技术解蔽之嫌,受众应更加警惕技术为人所建构的全新的“单向度”空间。人在各个言说场景中都有对社交的现实需求,而社交感很大程度来源于口语交往中的多义性与即时反馈。当人工智能主播过多地陷入“单向度”的场景与功能时,就无法在言说中把握更多的可能性。因此,在人机关系中,重思技术的人文价值显得尤为重要。当人工智能技术演化为一种非正式权力,甚至有可能透过“用技术言说”的方式带来异化时,就需要通过交往理性与人文价值等正式权力来矫正技术导致的越轨行为。这似乎在启示人们,在未来的人工智能主播的设计、编程和命名等方面,首先应当在技术演化中嵌入人文价值,从交互方式到沟通效果上都要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和感受,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地建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