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89-2021《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解读
2023-03-24黄星徐恺
黄星 徐恺
摘 要:本文介绍了地方标准DB32/T 4089-2021《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的作用意义、编制过程和技术内容,并对标准中涉及的主要条款和制定原则及依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有助于标准的推广和使用。通过对标准中各项规定的解读,可使棉花公证检验在库检验机构更好地理解检验的规范性要求,使监管部门和审查人员在监管和审查过程中更好地把握管理尺度,提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
关键词: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在库检验机构,工作规范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11.026
0 引 言
我国2000年开始实施棉花公证检验制度。专业纤维检验机构通过棉花公证检验,对棉纤维原料质量进行检验,为助推纺织产业质量提升及高端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06年江苏省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承担棉花公检5830吨,到2020年,全省11家机构承担棉花公检134万吨,公检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在棉花公证检验工作中,现场检验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关系到贸易结算,其为核定棉花产量和维护国家补贴资金安全提供及时可靠的基础数据。
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也是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表现在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匮乏、设备管理不到位、质量记录不规范、检验人员缺乏相关资质等,从而导致检验结果出现问题,影响了公证检验的公信力。因此,现场检验至关重要。制定本标准旨在收集棉花公证检验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及仓库、棉花加工企业的期望和要求,加强现场检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数据准确性,全方位提升专业纤检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政府和交易各方提供服务。
1 编制过程
1.1 立项阶段
江苏省纤维检验局负责牵头起草江苏省地方标准《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2020年7月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项,立项序号为苏市监标〔2020〕190号。
1.2 启动阶段
江苏省纤维检验局成立了具有代表性的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成员包括省纤检局及相关地市纤检机构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人员,主要参与单位包括江苏省纤维检验局、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徐州市纤维检验中心、苏州市纤维检验院等。根据标准制定计划,标准起草小组召开了首次会议,明确标准起草的阶段任务及各个参与单位、参与人员的分工,并组织标准起草参与单位与编制人员讨论了标准的范围和任务。
标准起草小组收集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利用综合分析归纳的原理,分析总结出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工作规范必备要素,使得本标准中给出的体系结构符合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工作要求,归纳棉花公證检验现场检验工作中各要素的技术要求,在技术要求中对每项条款提出应、宜、可等合理性要求。
1.3 标准制定推进阶段
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标准起草小组搜集了国家棉花公证检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1]和技术规程[2-3],召开了3次编制工作会议,讨论了标准相应章节内容,对分层架构的技术要求进行了细化。经逐条梳理、充分讨论,在广泛听取领域内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其间在省内储备棉现场、新疆监管棉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结合实际操作程序和不同仓库的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标准。
1.4 征求意见阶段
2021年4月,标准起草小组面向包括纤检系统、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工作相关企业等22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共收到21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收集分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1.5 审议阶段
标准起草小组对21家部门和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详细梳理汇总,对反馈的意见逐一进行分析整理,逐条作出解释,并与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送审稿。
2021年7月召开了标准审查会,审查委员来自标准化、检测、科研、高校等单位。专家对标准送审稿内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本标准通过审查。
1.6 报批阶段
标准起草小组按照审查专家的意见对送审材料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报批材料。2021年9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DB32/T 4089-2021《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并于2021年10月3日开始实施。
2 技术内容解读
2.1 标准框架
DB32/T 4089-2021《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检验要求、质量控制、安全和环保要求8章内容,以及2个资料性附录。
2.2 编制原则
为了保证本标准的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标准起草小组充分调研国内外其他标准组织对应标准现状,吸收棉花公证检验等相关领域标准的先进技术经验,参考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暂行)》《棉花含杂率检验作业规范(暂行)》《期货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规程(暂行)》,另外还参考了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文稿GB 1103.1《棉花 第1部分 锯齿加工细绒棉》、GB 1103.2《棉花 第2部分 皮辊加工细绒棉》、GB/T 6097《棉纤维试验取样方法》、GB/T 6102.2《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电阻法》、GB/T 6499《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以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棉花公证检验岗位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标准起草小组通过充分考察棉花公证检验的应用现状,总结在棉花公证检验过程中多年的经验,综合纤维检验部门、棉花存储仓库、棉花加工厂、研究院所、高校等多方意见,查阅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商品交易所、棉花交易市场等对开展监管棉、储备棉、市场交易棉和期货交割棉等现场检验的要求和规定,并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制定该项标准。
2.3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开展监管棉、储备棉、市场交易棉和期货棉等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工作。
2.4 术语和定义
参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给出了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在库检验机构的定义[1-3]。
2.5 基本要求
本部分从资质、人员、工作场所、设备4个方面作了相关要求,主要指标及制定依据如下:
(1)资质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库检验机构应获得棉花检验检测资质[1-3]认定,承担现场检验应获得国家棉花公证检验主管部门的认可并授权。
(2)人员
按照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印发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棉花公证检验检验岗位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要求,规定了应配备满足检验要求的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规定了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和取样人员以及回潮率、含杂率检验和数据处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应能滿足取样、检验要求,样品存放场所应能防止样品遭雨淋、被污染,并防止样品丢失。
(4)设备
参照开展监管棉、储备棉、市场交易棉和期货交割棉等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所需的设备,明确规定了开展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所需的设备及检定或校准要求。
2.6 工作流程
依据《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储备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规程(暂行)》等,梳理总结在开展监管棉、储备棉、市场交易棉和期货交割棉等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工作的整个过程,绘制了开展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的工作流程图。
2.7 检验要求
依据《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储备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规程(暂行)》等开展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的相关要求,对净重检验、条码扫描和棉包盖章、回潮率检验、品质取样、含杂率检验、数据处理、样品交接7个方面作出规定。
2.8 质量控制
依据《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等对质量管理的要求,总结在库检验机构对现场检验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控制的要求、现场检验质量控制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促进检验质量的提升。
2.9 安全和环保要求
依据《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等对现场检验安全的要求,结合实际检验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作出相关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鼓励承检机构选用可循环利用、可降解的样品包装小袋,对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塑料袋、电池等物资妥善处置,减少污染。
3 结 语
DB32/T 4089-2021《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为首次自主制定,填补了专业纤检机构在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缺乏统一工作规范的空白。本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资质要求、技术人员要求等技术指标高于有关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DB32/T 4089-2021《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为首次针对专业纤检机构在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制定的工作规范,属于地方标准,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3日正式发布,并于2021年10月3日起实施。本文对标准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和制定原则依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便于标准的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国务院.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Z].2018-12-25.
中国纤维检验局.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Z].2015-8-28.
中国纤维检验局.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Z].2014-10-31.
作者简介
黄星,主任科员,工程师,从事纤维质量监督及检验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张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