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背景下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培育与提升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
2023-03-22陈霁玥
陈霁玥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苏州 215008
建设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自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数字乡村”的概念以来,数字乡村的建设受到了广泛关注,各有关部门也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进数字乡村的建设与发展。2022年,农村农业部等十部委再次联合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从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农业、数字治理等多角度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推进方向做出了指引与规划,强调要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发展。而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也对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水平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1 研究现状
1.1 数字素养的概念
数字素养的概念最早由Gilster正式提出,被定义为获取、理解、整理和分析数字资源信息的能力[1]。Eshet-Alkalai将软件操作和社会生活相联系,将数字素养的范围扩大为数字环境下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所需的生存能力[2]。欧盟(2007)提出了评价数字素养的五个素养域——信息域、交流域、内容创建域、安全域和问题解决域,并强调了使用数字工具的批判性和创造性能力。此后,不断有学者和机构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观点。基于对前人研究共性和差异性的综合分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8)将之定义为面向就业、获得体面工作及创业,使用数字技术安全且合理地访问、管理、理解、整合、呈现、评估和创建信息的能力,并在同年发布了《全球数字素养框架》,提出了数字素养的七个方面的素养域,包括设备操作、信息处理、交流协作、内容创作、安全保护、问题解决和特定职业相关域[3],成为目前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
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国情从不同角度对数字素养的内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肖俊洪指出数字素养除了包括数字技术使用的能力外,还应当包括数字资源的认知、情感和社交能力[4]。王佑美等认为数字素养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在社会参与中熟练并创新地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5]。苏岚岚等将数字素养定义为数字化情境下在生产与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有关数字知识、数字能力和数字意识的综合体,并提出了通用、社交、创意、专门、安全数字化素养五个测定维度[6]。蒋敏娟等从感知、融通、吸纳、创新、发展的维度,构建了数字素养的五力模型,并着重指出了数字素养自主意识的重要地位[7]。目前,对于数字素养的定义及其包含的内容,尚未形成统一的定论,但有一点已几乎成为共识,即数字素养不仅包括了数字化技术的使用能力,也涵盖了使用数字化技术的意愿水平,换言之,数字素养应是数字能力和数字意识的综合。
1.2 数字素养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关系
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水平与数字乡村的建设存在正向联系,这一点已得到众多学者的研究证明。苏岚岚等选取四川、重庆多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对654份农户的数据分析发现,数字素养对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包括乡村数字治理、数字化党群教育、数字化村务管理和数字化民主监督多个方面均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8]。常凌翀阐释了农民的数字素养水平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双向赋能关系,并进一步指出了农民数字素养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实践路径[9]。胡智慧等从数字意识和数字能力两方面构建了数字素养指标体系,并论证了数字时代提高居民数字意识和数字能力的重要性[10]。李晓静等基于对陕西、四川两省686户农户的调研数据,从空间溢出视角实证验证了数字素养对农户创业行为的影响,指出农户的数字素养对其自身及邻近农户的创业行为均产生了正向影响[11]。李天龙等以西北地区1280位高素质农民的经验数据为基础,证实了较高的信息素养能有效提升农民的乡村数字治理参与水平,进而促进当地乡村数字治理的推进[12]。
1.3 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水平的现实情况
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水平相对较低,且已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掣肘因素之一。《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显示,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呈良好态势,但其区域发展差异较大,乡村经济数字化整体水平偏低,成为数字乡村发展的短板。而数字素养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因素之一,其水平也呈现了类似的态势。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居民数字素养整体参差不齐,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平均得分比城市居民低37.5%,且农民群体的数字素养尤低,得分仅为18.6分,较之整体平均值低了57%。数字素养已成为制约数字乡村建设的因素之一,成为数字乡村推进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的分析
生态系统一词原本属于生态学范畴,后被引入社会工作领域,用于研究个体发展与所处环境间的关系。Bronfenbrenner最早提出了生态系统理论,从微观、中观、外部和宏观环境视角,研究了环境变化对个体发展的影响。Charles Zastrow发展了该理论,按规模大小将人所处的社会生态系统分为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并进一步打破了人与环境的边界,将人之个体作为社会系统类型的一种纳入微观系统进行研究。该理论构建了一个“人在情境中”的系统视角,认为个体所面临的困境并非由于个人缺陷所致,而更多的来自于与所处环境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既表现为个人对环境的不适应,也表现在环境对个人的不友好,为研究社会问题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的观察角度。
农村居民在数字素养培育中所面临的困境,既不可完全归咎于农民自身,也非仅靠其自身即可解决,而是社会环境中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改善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帮助与引导,正契合于生态系统理论所持的系统观念。
2.1 微观系统:村民主体意识的塑造
微观系统主要着眼于个体自身。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在数字素养的学习上,普遍表现出学习意愿不足、学习能力不强的问题。
第一,由于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传统观念影响,加之农村中相对简单而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乡土社会相对闭塞的特性,造成了农村居民数字化技能学习意愿、数字化工具使用意愿等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不足的问题。部分农村居民认为数字化技术与自己的生活关联有限,不必费力学习,偶有需要,也多由子女帮助解决。以覆盖面较广且与日常生活联系较紧密的电子支付为例,在农民中,由子女代为注册账号或直接以子女账号代为收付款的现象时见发生。这样一种主观意愿缺失,不但会直接影响其数字素养的水平,也会对其数字化技能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第二,在我国农村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对于老人、孩童而言,学习能力本就较之年轻人略弱,要求他们依靠自主学习、自我教育提升各项新兴的信息化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并非易事。加之,由于其青壮年亲属多在外务工,难以提供及时的指导,农村中缺乏其他便捷高效的学习途径,农村居民的学习能力自然也就难以得到有效提升,而这也阻碍了他们接触互联网和接触数字世界的脚步,从而限制了其数字素养的提高。统计显示,“不懂电脑或网络”已经超过了“缺乏硬件设施”,成为我国非网民不上网的最主要原因[13]。
2.2 中观系统:农村内外支持体系的构建
中观系统主要着眼于组织、群体,既包括农村中的各类组织和农村外部的各类社会组织。当前,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问题仍未得到足够的关注,在其数字素养的培育问题上。各类组织的作用仍有待发挥。
农村中的政治、经济等组织在乡村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着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理应担负起帮助村民提高数字素养的责任。如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工具,也是农村居民与政府联系的纽带。应当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的建设,做好数字乡村政策的通俗化宣传,鼓励农村居民提高数字素养,并为其学习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但现实中,乡村基层的工作仍多偏重于数字化平台搭建、设备引入等硬件部分,对于村民的实际使用与素质培养,关注度有所欠缺。
社会组织对于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培育的支持力度也有待提高。随着数字经济蓬勃浪潮的兴起,农村与城市的联结日益紧密,然而,农民相对偏低的数字素养却正阻碍着这种联结的进一步加深,他们实际上也渴求着专业化的辅导与服务。以如今较为普遍的线上销售为例,越来越多的乡镇有了自己的网店、直播间,直播带货、线上客服、包装运输、售后处理对于这些农村居民乃至于村干部来说,都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他们正渴求着专业化的帮助与解答。目前,无论是企业、培训机构或是公益组织都很少有专门面向农民的教育资源或辅导措施,使得农民在融入数字时代的过程中,面临着更多阻碍,也制约了其数字素养的提升。
2.3 宏观系统:政策引领、经济支撑与文化氛围的熏染
宏观系统是指从整体上看待个体发展的大环境,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范畴。
从政策导向方面看,我国政府已开始意识到数字素养的重要性,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对数字素养培育的要求和方向。《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民数字素养要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农民数字化素养显著提升。2021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发布,对全民数字素养做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民的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要实现显著提升。然而,在各省市及乡镇政府层面,相关细化措施的出台仍较为鲜见,关于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文件中,也鲜见关于数字素养提升的具体举措内容,这对数字素养的培育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从社会经济方面看,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壮大,乡村的经济形态、文化形态一定会随着时代的浪潮而有所改变,最终会影响到农村居民的行为选择。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村民数字素养的提高是相互促进、互利共生的关系。当前,乡村经济数字化水平整体仍处于偏低水平,制约了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提高。要激发村民学习数字化能力的意愿与能力,就应当要继续推动数字经济与农村发展的有机融合,让农村融入数字经济的发展浪潮之中。
从社会文化方面看,整体环境的文化氛围也会影响个体的行为选择。要激发农村居民提升自身数字素养的积极性,就不能将之排除在数字世界之外,而需要营造一种数字生活与之息息相关的舆论氛围,引导村民接受数字生活、融入数字生活的自发性,从而激发其提升数字素养的自觉性。数字素养不是人先天具备的,而同任何一项技能的掌握一样,要通过后天的努力习得。当前主流舆论中关于数字经济、数字化发展的讨论固不鲜见,但个人应在这样一个时代当中具备哪些能力、应该形成怎样的素养、如何去学习并提升这些能力和素养却很少被大众提及,更遑论对于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方面的讨论与宣传。如何为村民数字素养的培育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让社会文化成为提升农民学习主动性和推动其数字素养的积极因素,也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3 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培育建议
3.1 树立农村居民主体意识,增进村民数字参与
农村居民是提升其自身数字素养的主体,促进数字素养提升的种种举措要取得实效,最终还是要靠村民自身的主动学习。因此,要提升村民的数字素养,首先要帮助其树立主体意识,使其理解并认可数字素养的重要性,从而自发学习数字技能。一是乡村基层工作者、村委会等应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乡村数字化平台、智慧农业等的建设,推进数字经济向乡村的延伸,让村民感受到数字化的魅力与优势,进而提升其学习的主观意愿。二是村民自身也应当认识到自己是提高数字素养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重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数字技能,才能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的浪潮。
3.2 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村民学习活力
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农村内各类组织应当进一步注重对村民的引导与教育,为村民学习数字技能提供充分的软件与硬件支持。村委会、农村合作社等组织应当加强对村民学习数字技能的鼓励和宣传,并提供适当的技术辅导。乡村学校内也可以开设有关数字技能学习的课程,帮助村民提高自身的数字素养水平。同时,村民之间也可以成立互助小组,通过交流互动,增进学习动力和学习效果。社会公益机构、志愿者、专业组织等可以针对农村实际,开展相应的知识辅导和技能培训,如微信、支付宝等数字工具的操作以及淘宝等线上平台的使用。此外,政府也可以发挥整合作用,联合相关机构开发一些面向农民的线上学习资源,帮助村民拓宽自主学习的渠道,以提升其数字化能力。
3.3 增强宏观政策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首先,政府机关应该增进对于数字素养培育问题的重视,尽快出台更为细化的举措,为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培育提供政策指引。其次,应当继续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培育与提升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最后,整合媒体资源,壮大宣传能力,为农村数字素养的培育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并可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建立县域内的媒体服务平台,以更富特色、更贴合本地特征的方式,向区域内居民做好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增进村民对政策的理解能力和接受程度,潜移默化中影响村民的观念,提高其主动学习数字素养的意愿。多措并举,为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培育与提升,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