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政府数字化转型路径探析

2023-03-22耿亚东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政务线下转型

耿亚东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河南 开封 47500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数字政府作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作为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形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网络强国、智慧中国的重要抓手,不仅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发展方向,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与战略选择。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多省份组建了大数据管理机构,并针对城市大脑、数据治理、数字经济等具体问题制定了政策和办法,政府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当前,各地政府从不同角度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形成了“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创新模式,不仅提高了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便利程度,还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然而,随着各地“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进入了深水区,在促进整体智治方面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不深入,线上线下业务不协同,公私合作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一站式数字化政府服务协同体系的建设,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政府数字化转型进程。因此,如何突破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瓶颈,进一步探寻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路径,成为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理论内涵

关于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内涵,国内外文献解释不尽相同。国内学者通常认为它是政府基于全球化与后工业社会发展背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对政府治理理念、行政管理方式、治理信息空间重塑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政府形态。其核心要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治理理念上,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平等、协作关系,以提升民众满意度和体验感作为预期目标;[1]在治理结构上,通过运用数据进行治理和对数据进行治理,对政府的机构、职能、流程进行再造,实现政府内外、政府与市场、社会数字化运转的有机结合;在治理形态上,意味着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要从线下为主转到线上为主,从“物理空间”政府向“数字空间”政府转变。[2]

国外文献对政府数字化转型概念讨论较早,最早起源于1998 年美国时任副总统戈尔提出的“数字地球”,发展于数字社会的形成和治理理论的兴旺。在传统意义上,学者通常认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是与新公共管理相关联的阶段[3],包含服务供给和官民沟通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利用数字技术提供在线服务、电子民主以及制定公共政策。[4]而现代意义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更加关注绩效、透明度和责任,它是传统政府经过数字化(政府技术)、转型(电子政府)、参与(电子治理)和情景化(政策性电子治理)改造而来的新型政府[5],涉及战略模式、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等多方面的变革。[6]

总之,相对于传统政府来说,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下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是传统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升级。

二、我国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历程与取得的成就

从政府信息化到电子政务到数字政府,我国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践从起步到发展再到逐渐成熟已走过近30年发展历程。

(一)政府信息化:起步阶段(1993—1999年)

政府信息化阶段大致起步于1993 年启动的金桥、金卡和金关“三金工程”。1997年召开的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信息化六要素”和“政府信息化”,确立了信息化总体认识框架。与此同时,通过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国家信息化专家组等,加强对信息化工程实施的统一领导,编制《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国家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工作实施提供政策建议。[7]1999年,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启动了政府上网工程。该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机构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业务效能。

(二)电子政务:发展阶段(2000—2016年)

2000 年,《国家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2001—2005 年规划纲要》的颁布以及“三网一库”电子政务框架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由政府信息化阶段进入电子政务建设阶段。2002 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发布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了“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的建设内容。2006年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从顶层设计方面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内容、结构指明了方向。“十二五”期间,电子政务服务覆盖率增长明显。2013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印发的《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促进了电子政务深入发展。2016 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技术建设指南》出台,为地方政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搭建提供了技术指导。该阶段从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方面确立了电子政务的重要地位与发展方向,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指引。

(三)数字政府:加速推进阶段(2017年至今)

2017 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提出要加快数字中国建设,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水平。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明确了新时代我国政府改革方向。2020 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单独设立“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章节,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任务和方向。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了部署,提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政府数字化转型近30 年的发展历史体现了我国政府治理能力全方位、系统性、协同性的深刻变革。从顶层设计来看,国家层面《“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以及地方大数据管理局的组建,为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践指明了方向。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来看,大网络、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的构建基本形成,从自上而下覆盖全国的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到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个人信用大数据库的构建,从联动各部门、各层级、各地区的大系统到联通各地区,服务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搭建,我国政府数字化转型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平台支撑。[8]从数字化转型实践来看,从“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到“一网通办”“接速即办”“掌上办”“秒办”,各地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实践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良好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场景下的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经验借鉴。

根据《2022 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从2020 年的0.794 8 提高到2022年的0.811 9,继2020 年达到全球电子政务发展“非常高”的水平之后继续保持在第一梯队。[9]这一切都说明,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政府数字化转型已经具备了政策法规、平台支撑、实践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坚实基础。

三、政府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难题

政府数字化转型治理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了“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然而,政府数字化转型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的治理变革。目前来看,还存在不少堵点、难点问题亟待破解。

(一)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难

数字政府建设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专业人才的投入,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服务效能、服务水平的提升等软件方面。当前,数据治理在融合、共享、管理、服务方面交互性仍较低,融合度弱,由此产生的数据烟囱、数据孤岛现象依然很严重,尤其是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难依然是阻碍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瓶颈。

首先,数据产权界定不清导致地方各部门数据共享难。2018 年第八次机构改革以来,为突破政务数据共享障碍,各地通过重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或在原有职能部门加挂牌子,或在政府直属部门下设事业单位的形式,纷纷成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10]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对大数据管理机构的权限、行政级别定位不一。随着地方大数据管理机构数据的不断集中,大数据管理部门的权限并没有因此而提升,导致大数据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日益加大,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其次,条块分割导致地方与中央各部门数据共享难。地方大数据管理机构虽然可以整合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数据,但却无法整合国家各部委的专属垂直管理系统数据。而地方需求较大的民生数据,比如法人、人口、教育、生育、婚姻等数据大都分布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之中。由于对共享数据有使用次数、时段等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常常难以直接对接中央各部委或省级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导致自下而上信息对接难。与此同时,信息自上而下回流难,导致“块”上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常常无法获取到全面有效的数据,大量高价值的数据无法共享,需要不断重复录入数据,数据运用严重不足。[11]

最后,条块协调不畅导致跨地区数据共享难。政府数字化转型离不开畅通的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成,从顶层设计上为推动跨域、跨省通办奠定了数据基础。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地域间、层级间、部门间数据的多向协同共享涉及“块与块”“条与条”“条与块”等多层次的协调,加之地方政府公共利益与施政目标的不同,“跨省通办”业务对数据安全、使用范围、审核标准、成本收益等界定不明,导致同级行政区域及部门间协调难,不敢或不愿共享数据。尽管国家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已与各省市对接,但纵向直通的方式使地方常常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数据“上去下不来”问题比较突出。[12]在跨区域数据共享方面,由于前期统筹规划不足,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现象严重,在数字化转型标准规范、制度化程度方面不一。地方各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及相关的交换体系建设不完善,数据底数不清,数据采集生成、更新维护等数据治理职责不明,导致数据共享过程中推诿扯皮、滥竽充数现象时有发生。数据监管平台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交换难,导致省域内部门间数据共享基础缺失,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相对滞后,无法支撑跨省政务服务。

因此,如何借助“一网统管”整合政府部门数据,以破解“信息孤岛”问题,实现数据价值的增长,依然是未来进一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关键。

(二)线上与线下业务有机融合难

基于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服务的一体化、整体化协同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内在要求。当前,全国各地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多地政府部门都已建立了线上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线上平台积极整合各部门力争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体服务大厅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线上平台的便捷性和服务的易扩展性与线下平台的专业性和服务的低门槛互为补充[13],大大提升了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但是在实践中,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线下业务融合度还远远不够,存在一些结构性的障碍。过去审批和监管由同一部门行使,二者形成了责任共同体,彼此间相互配合履行监管职责,随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深入推进,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这使得原本一个部门内的协同变成了两个部门间的协同,部门联动不积极,造成线上与线下审批监管衔接不畅,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领域出现了监管真空。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错误地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等同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一味地将线下政务服务事项搬到线上,追求“线上有速度”,而忽略了线下服务也要有温度。由于线上线下分头建设,各自为政,导致线上与线下政务服务不协同,资源配置不均,实体服务大厅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连接不畅,办理标准不统一,出现了“两张皮”现象。线上政务宣传不到位,模块分配不清,民众不知晓在线服务平台,或者不知道如何去在线办理所需事项;线下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跟不上用户需求,尤其是缺乏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服务需求的对接。许多群众需要的高频服务或管理事项并没有实现全程在线,应上尽上,仍需线下采集信息和核验。一些事项由于地区间服务标准不统一,需要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连办”,但是在实践中仍缺乏线上平台统一流转办件材料,大大影响了服务的时效性和群众的体验感。[11]

(三)公私合作权责厘定难

近几年来,数字政府建设的加速推进对政府部门的技术和人才都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在大数据领域经验丰富,能够迅速地将信息技术转化为科技成果,政府部门必须寻求大型技术企业的帮助,以进一步探索如何借助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善政务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于是,各地政府开始探索与企业开展公私合作,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到地方的数字政府建设中。公私合作的形式既有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又有向专门的专业化运营中心采购的服务模式。各地针对公私合作的模式也展开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广东省以腾讯与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持股共同出资成立的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数字广东”),探索“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运行模式;浙江省联合阿里巴巴建立数字浙江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数字浙江”),同时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14]政企合作有利于帮助政府快速将数据资源转化为科技价值,提升政府的智治服务水平。

然而,政企合作在发挥优势的同时也存在风险。政府和企业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边界变得愈发模糊,由此衍生出来的工具理性问题、数据安全问题、权责分配问题、利益分配问题等值得关注。

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双方在价值目标追求上的差异,在技术能力、资源分配方面的失衡可能会导致数字政府建设偏离了既定的目标和方向,私人部门可能会受利益的驱使而加大寻租的空间。例如,地方政府通常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与互联网技术公司开展合作,作为终端用户的民众需求并没有参与到数字政府建设的生态系统中,企业开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往往只对政府负责,而无法使用户满意,导致大量的资金重复投入,大量的产品重复开发。因此,如何确保私人部门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尊重和保护公众的公共价值及公共利益,需要进一步厘清公私之间的合作边界。[15]

另一方面,企业不仅介入了政务系统的开发、设计、运营,还负责系统的维护,在行政过程的全过程都留下了痕迹,在公私合作责任分担机制存在主体、法律工具与利益多元冲突的情况下,如果外部责任推诿,内部责任模糊,一旦出现行政纠纷,责任界定难。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对BOT、PPP 合作模式认知有限,政企合作协议中对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划定不清,开发后的数据价值产权归属不清,企业的逐利本性就会钻监管的空子。例如,未经政府同意,擅自将政府数据外用,将掌握的数据资源或开发的数据价值向市场领域延伸,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等。一旦造成数据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难。因此,如何合理划分政企合作边界,尤其是在关乎数据安全的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明晰责任分担机制,以化解合作的风险。[16]

四、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路径探寻

为进一步破除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帮助数字政府建设迈过深水区,必须在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中,注重完善和强化政府部门数字化职责与机构配置。为此,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顶层设计,基于数据生命周期,加快完善数据管理制度

从顶层设计强化国家一体化政务数据统筹规划,继续完善国家大平台、大系统建设,合理谋划各部门、区域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建立跨区域、跨层级数据统一认证机制。推动数据交换、数据接口等统一标准制定,加快数据跨区域、跨层级互认。[17]推动各级各类平台整合,通过数据、网络、平台标准化规范对标各部门数据,加快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地方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做到广泛链接各地各部门,形成全国一体化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络,让供需数据双方基于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可触达全国各级政府,实现应联尽联,以协同联动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借助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技术、服务、保障一体化的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时间戳等技术特点,推进数据上链、跨链互认技术,打造全链共享闭环,充分发挥区块链在政务数据共享中的技术赋能作用。[18]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启动“区块链+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与多地签订了通办协议,突破了地区间材料审批和结果差异的壁垒,实现了数据线上跑。[19]进一步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以对地方政府形成硬性约束。在省级主体间建立协商沟通机制、激励约束评价机制、组织学习机制。基于区域特点、高频服务事项、信息化协同达成“跨省通办”共识,实现核心业务的信息化和数字化,以业务联动推动地方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构建责任、利益共享分担机制。增强政务数据共享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利益相关方激励补偿机制,通过让地方享受到“跨省通办”的数字红利,激励地方开放共享数据的积极性。[20]

基于数据生命周期过程加强数据管理,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从数据生产、收集、存储、共享到开放,构建数据监管、运营、使用、提供组织管理体系,确定合理的分工和角色定位,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协同创新共同体。[21]围绕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范围、程度,细化目标流程,推动建立数据供给侧目录清单,针对需求侧形成一批具有完整性、时效性、安全性、可追溯性的高质量政务数据动态活化资源目录。[22]推动“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做到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规范化。[11]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地方大数据管理机构政务数据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链条的分界点和衔接点,对于敏感度较高的数据,探索通过数据沙箱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强化数据监测、监管,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数据追溯问题,做到数据提供、使用全过程留痕迹,可定位、可追溯、可确责,[23]以此消除数据提供、管理和使用部门的后顾之忧,提升各主体参与数据共享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部门数据治理绩效评估,通过以评促共享,推动形成数据共享的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要加快推广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促进政务数据治理、共享和使用。首席数据官旨在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打破数据资源开发、运用的碎片化,进而推动数据协同联动、高效运转,实现数据的安全可控,推进数据要素的有序合理流动,激发数据要素潜力,释放数据要素红利。目前,国内多个城市均已开始了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为推动跨领域、跨平台、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及提高数据透明度提供了契机。

(二)理顺业务部门关系,推动线上有速度与线下有温度有机融合

理顺线上线下业务部门的关系,将线上职责整合与线下部门分工对应协调。通过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推动线下部门间协调畅通,简化基层窗口高频服务事项服务程序,提高群众获得感。通过资源整合形成线上平台、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基层政务服务点的相辅相成、功能互补,使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在不断拓宽线上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同时,协同推进线下服务。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应用场景,协同市级多部门和其他区加入海淀区政务服务区块链联盟,通过各类数据链上应用,构建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与线上手机微信、政务类App、网厅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架构,大大提高了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协同水平。[19]

解决线上线下业务协同难问题,还要进一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从部门大数据向业务大数据转变,让数据多跑路。通过业务流程的进程引导,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的衔接管理,打通部门间的业务壁垒,解决因数据孤岛形成的业务协同难,实现数据共享与政府业务职能的结合。例如,针对审批监管线上与线下业务不协同问题,要通过业务流程推进,优化审批和监管联动运行机制,推动线上与线下互联互动。线上搭建审批监管联动平台,在审批部门完成审批业务后由平台系统自动将全部要素信息推送给各监管部门,提醒监管部门及时、主动实施监管,监管部门实施监管行为后,再由系统自动反馈给审批窗口,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流动;线下建立审批、监管部门联络员制度,审监部门各确认一名业务精通、协调能力强的联络员,负责线下审管过程中的信息对接工作,形成线下审管合力,以此弥补审管分离、审管脱节短板。[24]

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协同推进中,要进一步凸显用户需求和体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和服务理念,使其贯穿至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全过程,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能力,让改革红利惠及公众。为此,政府要提供包容性普惠性公共服务,注重线上线下平台的人性化、差异化设计,降低“数字鸿沟”和“数字不平等”造成的社会不平等风险。例如,线上线下业务办理除提供人工智能系统外,辅以“帮办”“代办”人工客服服务,给公众选择不同服务渠道和方式的权利,在体现智能化的同时,也要体现人性化。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创新“数字弱势”群体服务,让老年群体、残障人士、数字贫乏人士等弱势群体也享受到数字政府改革的红利。例如,广州市为了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在12345 微信公众号里率先上线了面向60 岁以上老年人“长者版”服务,提供大字体、大图标、高对比度文字,消除老年人阅读障碍,提供特殊诉求填写模板,开设专属人员在线客服,帮助老年人提交诉求。除了照顾老年人群体,还依托“穗好办”App 平台关注残疾人群体诉求,实现线下办到掌上办、帮办代办服务。[25]

强化需求侧“以评促建”。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平台搜索、咨询等功能,提升平台的实用性,避免出现“有栏目无内容”等不实用空架子问题。搭建全程留痕服务监管体系,以技术驱动服务内容优化重组,线上线下服务同步升级。[26]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建设,通过企业和群众的评判,倒逼政府线上与线下业务协同改革落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三)构建公私合作机制,推动政企合作良性互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政企合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导。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双方合作形式不同,合作的形态也不尽相同,导致已有法律法规适用性和覆盖面不足,无法有效回应实践诉求。当前,政企合作责任分担难的关键多是由双方利益的多元化造成的,为此,需要借助法律规制工具,通过构建完善的公私合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双方责任边界。

优化完善行政协议内容。行政协议是确立政企合作权限与边界的重要依据,通过行政协议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责与利益配置,在双方合作发生矛盾冲突时,行政协议可通过具体条款实现有效追责。[16]将数字化要素纳入协议内容,明确企业技术责任、数据责任与算法责任;将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成本与收益规则细化、制度化,明确双方利益分配方案,比如收益比例、期限等,对数据产品权属和数据利益分配做出协商和约定,做到风险共担、成本分摊;[27]厘定政企合作中数据运营的业务范畴,制定数据运营技术标准,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与管理。针对政企合作中数据泄露、滥用风险,强化落实各参与主体责任,追溯数据源,追踪数据流向,有效化解产业链上下游的数据安全风险。[28]

从制度、机制层面规范政企合作双方的权利。第一,建立流程化管理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基础上明确政企合作中数据使用、开发、开放细则,明确双方的行为禁区,使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事,为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公平公正的制度框架。政府方面,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明确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义务;企业方面,构建企业“负面清单”,明确企业的行为禁区,以此厘清政企合作中双方的责权划分,明确角色定位,增进彼此信任。第二,建立政企对话沟通机制。设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与企业沟通,积极听取企业呼声。例如,可在政府内部设立专门的协调办公室,形成政府与企业对话的平台,负责数字政府建设的协调工作,在人员构成上吸纳企业人员的参与。第三,建立整合式授权机制。为企业全流程参与数字政府设计、开发、运行与维护提供绿色通道,明确其在各环节的参与权,为数据的开发利用保留必要的容错试错机制。第四,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制定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与其准入资质和强制退出挂钩。基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不法惩戒与合规激励互补原则。政府方面应当精准甄别参与企业的合作资质,适时进行合法性、安全性评估,确保符合法律规范和标准要求。[28]第五,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将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绩效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优化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政企进一步深入的合作。

完善合作监管体系。建立政企合作多元共治模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成立监管队伍,加强对合作企业的监管,防止失责、失范行为发生。[27]建立政企联动信息安全预警体系,善于利用企业技术优势,建立面向数据要素市场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提高应对敏感数据泄露、数据违法跨境流动等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分析、追踪与应急处置能力。[28]

猜你喜欢

政务线下转型
转型发展开新局 乘风破浪向未来
COZMINE线下集合店
传统线下与直销模式孰强孰弱?这家动保企业是这样看的
从“偶然”的疫情大爆发到“必然”的线下线上教学结合
航天器在轨管理模式转型与实践
转型
政务
政务
政务
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