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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影响因素与建议对策

2023-03-16柴力华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治理影响因素

柴力华

摘   要:新乡贤作为新时代治理主体之一,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探讨吸引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中的因素,对于激发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因此,分析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受到政策、环境、社会关系、乡土情感、个人名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剖析,发现其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合法性不完善、地域差异、动机受到质疑等现实难题。因此,为吸引乡贤人才返乡参与乡村治理,政府必须持续完善激励政策,因地制宜地发掘有效用的新乡贤队伍,并且建立基层政府平台,推动新乡贤参与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治理;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4-0012-03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注重发挥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完善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作为乡村治理参与主体之一,他们掌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至今的宝贵经验财富,对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1]。本文意在明确新乡贤的内涵界定基础之上,通过分析吸引新乡贤参与的主要因素,探究新乡贤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难题,并针对上述难题,提出为推动新乡贤组织发展的有效建议,并重视发挥新乡贤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助推乡村振兴。

一、新乡贤的内涵

“新乡贤”特指在乡土社会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社会贤达,他们自身具有一定知识水平、道德修养、教育程度和经济实力,并且能够为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相比较传统乡贤,新乡贤是传统乡贤在新时代的承继与创新,在乡村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他们能够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是引领乡村社会发展进步的乡村能人。

“新乡贤”概念中包括四个维度的 “新”。第一,思想引领 “新”,新乡贤能够把握政治大局,能够用先进的思想引领村民,凝聚广泛共识;第二,道德引领“新”,他们能够以道德引领塑文明乡村;第三,经济导向 “新”,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最后,即是参与动机“新”,他们对乡村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能够适应新时代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要求。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本文将新乡贤定义为愿意奉献于乡里,享有较高的声誉,具备一定的政治意识、财富、能力、学识和德行,能够参与到乡村事务管理之中,并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团结带领乡村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的贤能人士。

二、影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因素

(一)政策引导因素

政策的完善,是新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的出台,都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正是中华传统乡村治理优秀经验与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的重要结合,为乡贤回归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外在推力[2]。当前,许多地方政府都出台了鼓励乡贤返乡的相关政策,以此调动新乡贤资源、凝聚新乡贤力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举措吸引新乡贤返乡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之中。

(二)乡村环境因素

振兴乡村二十字方针中,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作为乡村脱贫攻坚的目标,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任务高度契合。当乡镇有了可以依托的产业基础[3],地方政府和乡村组织就会高度重视在外的本籍人才,希望能够汇聚更多力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乡贤回归乡村,促进各类新乡贤的参与积极性。例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东部地区形成了较高程度的城乡一体化,产业基础以产业集群型为主,由此便带来较高的财政收入反哺于乡村建设。这样,这些地区的新乡贤就更愿意投身于乡村社会治理中来,从而会出现普遍的乡贤治村情况。而这些地区丰富的人力资源与产业优势使得当地村民足不出户也可以获取相对可观的收入,因此當地民众对新乡贤的支持率也会日渐增加。

(三)社会关系因素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人,人的属性之一是社会性,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中,会在社交行为中逐渐建立自己的社交关系。新乡贤作为新时代缔结政府和村庄社会的“中间人”,在考虑返乡参与治理工作过程中必然会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首先影响人们的是他们的亲属关系。血缘关系不仅是离乡乡贤心中难以逾越的牵挂,也是他们回归乡村造福乡梓的主要动机。其次,新乡贤在村庄内的人际关系相熟,他们也十分熟悉乡村礼仪和习俗。实践表明,新乡贤作为参与乡村治理的嵌入力量,通过其自身影响力和“乡里人”的方式介入解决乡村事务管理,有助于更高效地平息事务,从而增强治理的有效性[4]。

(四)乡土情怀因素

乡土情怀是在外乡贤返乡置业、为家乡做贡献的主要动力。中华民族的乡土情结从古至今已经厚植于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中国人讲荣归故里、衣锦还乡、落叶归根等,这些都体现出了“心中的那份乡愁”。对于那些常年在外漂泊的外来新乡贤来说,他们对故乡的深厚感情是根植于骨子里的,而这种归属感也逐渐转化为他们回归乡村的内在动力。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激发新乡贤的乡土情怀,凝聚新乡贤的奉献精神。这与新乡贤期望反哺家乡的情怀与实现自我价值的抱负相耦合,扩大了乡村治理主体[5]。

(五)个人名利因素

新乡贤还乡反哺家乡,进而带动家乡发展,是证明自己存在价值和意义的重要方式,是获得情感认同和精神成就的重要途径,也是个体对马斯洛需求最高层次自我实现的追求。新乡贤是有资本、有学识、有德行的贤达人士,他们较低层次的需求已得到了满足,回归乡村,奉献力量便成为他们高层次的需求动机。例如,一些新乡贤返乡担任乡村干部,他们不仅有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的需要,还渴望在职业生涯中积累更多经验;也有一些新乡贤,他们希望通过返乡投资创业,获得经济利益,并且能从村民那里赢得尊重。其次,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普遍面临着产业落后、生计困难、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数量多等问题。紧跟时代的步伐,振兴村庄,为家乡解决难题,这也是多数新乡贤的追求。同时,大多数的新乡贤也希望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扮演好典范的角色,以便更多的新力量可以在他们的影响下加入到推进乡村振兴的队伍中来。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难题

(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合法性不完善

合法性显示出法律、行政和社会对特定主体的认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可以分为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6]。政治合法性是政府为新乡贤参与乡村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合法性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条文兜底保障。行政合法性侧面表现出国家和政府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大力支持。目前,乡贤主要以个人与群体组织两种方式回归乡村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虽然国家出台许多大政方针引导乡贤回归,但从基层政府的实际执行过程来看,还存在着相关制度法规不符合当地具体实际情况的问题,那么“新乡贤”治理模式就可能会因法律合法性的缺失而制约服务供给的持续化,也或许会由于对其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而导致新乡贤的越权治理。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存在地域环境差异

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两极分化是当下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经济发达地区仍有一些经济效益,可以通过激励政策吸引人才回国。然而,在欠发达的村庄,这种吸引力将相对较小,地方政府对于让渡某些利益的意愿也相对较低。最常见的激励政策是地方政府通过资金扶持和优惠政策,采用财富激励的方法鼓励乡贤返乡,使其转化为半在场或在场的乡贤,为乡村治理提供帮助。

(三)乡村干部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动机存在质疑

在传统社会中,民众对乡绅的轻视与历史记忆中的“伪乡贤”、“新村霸”的出现,导致了新乡贤进入到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中受到了一定的质疑。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若想实现治理有效首先需要的是农民信任。如果农民对新乡贤信任不足,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方法将会受到严重掣肘。

此外,乡村中的基层政权对公共资源的供应和分配占据支配地位,且村“两委”作为农村正式的领导核心,如其對新乡贤返乡参与乡村治理的认知不足,那必然会对新乡贤在回归乡村发展的动机产生怀疑,从而影响到新乡贤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甚至会导致他们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

四、推动新乡贤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建议

(一)制定法律法规,确保新乡贤依法依规参与社会治理

必须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增强其在农村中的话语权。而增强其话语权的根本在于强化相关立法,从而确保乡贤回归参与到乡村治理时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得到保障。这就更加要求新乡贤及其载体的构建和发展要加快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从而在其参与内容、身份地位、作用限度、参与方式等范围上作出明确的界定。

1.完善返乡补贴

对于原生乡贤,如果其连基本生活水准都得不到保证,那么切实参与到乡村振兴进程中来就将十分困难。在政策方面,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返乡新乡贤的住房和交通等各个方面都给予适当的补贴;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可以针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新乡贤每年为其进行表彰与嘉奖,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最后,针对乡贤最主要的薪酬待遇,可以参照当地企业的经营水准执行,从而激发新乡贤留乡的意愿和积极性。

2.完善帮扶政策

对于外出乡贤和外来乡贤,他们的回归不能单纯依靠“乡愁情结”、“情感归属感”等精神动力,“安居保障”、“便利的福利”也是其回归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考量因素。要解决的第一件事便是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在严格遵循国家土地政策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与宅基地制度。首要任务是保证农民的基础合法利益,并解决新乡贤的住房难题,不让其返乡创业有后顾之忧,并消除其对返乡生活居住方面的顾虑。

(二)因地制宜,为推动乡村振兴发掘有效用的新乡贤队伍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省市的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引进新乡贤资源的同时,要注意因地制宜。经济资源和文化底蕴较为发达的东部乡村,中国还有许多资源相对贫瘠的中西部乡村,相对比来说虽这些地方的乡村没有很深厚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家族荣誉意识,但其乡村内部仍是一个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7],这也成为了内生新乡贤成长发育的条件和基础。这些地区的原生乡贤尽管在实现产业振兴和繁荣目标方面不具备更多优势,但是他们的优势体现在实现乡村文明和有效治理目标方面,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乡村矛盾和分歧。所以,要因地制宜根据地区差异,补充相应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队伍。

(三)依据基层政府平台,推动多方主体协同治理

新乡贤作为乡村基层治理中的一种人才资源,是连接政府和村民权利的桥梁和纽带。如果能够搭建一个方便外出乡贤、外来乡贤与原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线上平台,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拓宽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外生新乡贤可以通过在乡村平台获取信息参与到农村重点项目中来,以便他们能够实际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但要注意的是,要避免一些地方以“回乡”为名的“新乡贤”,仅为了依靠政府投入的资金、工程来谋取利益,从而使农村的管理绩效降低、村干部的公信力、群众支持率下降。因此,在制定政策时,要利用具备良好品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村民来约束“新乡贤”,从而达到对“新乡贤”权力的有效监督,防止其行为的异化。

参考文献:

[1]   陈炫蓁,关雯雯,曾梦哲,刘辉.新乡贤参与乡村基层治理的影响因素研究[J].热带农业科学,2022,42(8):110-117.

[2]   王林霞.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多维视角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21,(3):68-74.

[3]   高万芹.乡村振兴进程中新乡贤的类型界定、功能实践与阻力机制[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9,21(5):87-95.

[4]   黄占婷.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意义[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32(15):287-289.

[5]   付翠莲,张慧.“动员—自发”逻辑转换下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与路径[J].行政论坛,2021,28(1):53-58.

[6]   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2).

[7]   贺雪峰.半熟人社会[J].开放时代,2002,(1).

[责任编辑   若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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