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质量提升目标的学前教育督导伦理审视
2023-03-14赵永斌
赵永斌
[摘 要]我国学前教育正处在高速发展转型时期,从量到质的转变最为关键。为满足学前教育服务于公众的客观要求,需要建立有效的督导评估机制,从伦理学视角推进督导制度模式、督导系统的优化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
[关键词]教育督导;学前教育;质量;督导伦理
当前,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主要遵循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规划机制,该机制的推进和落实推动了当前学前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实现了幼儿入园率极大地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社会层面的入园难问题,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一、学前教育督导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模式
针对学前教育所开展的督导工作,主要是指基于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行政部门采用科学手段评估分析,对学前教育单位进行督查判断,并敦促学前教育机构落实政策,进行各个细化环节的检查评估与指导的一种工作模式。在行政特征方面,学前教育督导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特性,其主要工作环节集中在监督、检查管理、评估分析和指导实践等几个环节与智能之上。学前教育开展的督导评估主要面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履责实效,针对具体的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利用督导手段真实有效地解决各种具体问题。其中常见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适龄儿童入院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来妥善解决。
当前,针对学前教育组织开展的督导工作主要依据《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开展学前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建立“国家督导团”,针对当前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行细节督导评估管理。内容覆盖面积较为广泛,其中既包含经费投入、政府职责履行情况、园所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规范管理情况以及发展水平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通过职能覆盖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典型特征体现在“督政”之上,通过督政解决学前教育具体实施环节的各种难题,构建良好的学前教育行政环境,从而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对于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
二、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中质量督导的伦理内涵
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核心内容便是对于学前教育行政管理整体的质量水平进行督导,相应的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想要发挥切实作用,必须注重督导工作本身的内在伦理,基于伦理层面进行督导责任的认定和质量效果评价。学前教育的质量督导需要兼顾以下几个方面的伦理内涵:
(一)质量督导需要凸显行为评价公正属性
伦理学认知中,公正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价值观念,公正目标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诉求。学前教育的质量督导工作开展要坚持公正性的基本原则,能够在督导履职过程中秉持公平正义的基本思维。当前,社会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多时候凸显社会服务的公共性特征,学前教育同样面对广大的社会受众。地方政府部门在学前教育的组织与行政管理中主要承担规模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性主体责任,就必须肩负起面向所有社会公众、满足公众需求、解除公众矛盾心理的使命。国家督导团的工作模式在督导工作组织开展中,关键体现第三方督导的客观公正属性,避免政府督导在参与质量督导中同时扮演“裁判员”和“运动员”角色导致公众存有公正性的质疑。因此,在进行质量督导的伦理建设中,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职能的发挥要依托学前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的评价标准,基于客观视角第三方参与的方式,切实实现公正目标,保障督导工作的实效性,避免社会公众产生对于督导工作、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疑虑。
(二)质量督导工作要发挥对政府职能的监督引导作用
学前教育的质量督导应当认识到建设发展功用,避免陷入只“督”不“导”的尴尬局面中。质量督导的目的是指导政府高质量开展学前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学前教育全面升级,更好地进行社会服务。政府部门在督导工作中要发挥承上启下的环节性作用,要能够依托督导指挥不断进行学前教育的工作创新。在《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学前教育建设要立足客观实际,针对具体的社会环境需求,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其中,政府部门需要在其中切实发挥资源投入的主导作用。学前教育资源主要表现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多个方面,政府资源投入与管理的实际工作方式将对学前教育工作的优化建设、后续发展的后劲等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政府在资源协调、优化配置方面的工作能力以及从客观条件出发的资源管理效率,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学前教育质量督导工作的组织开展,既需要发挥对于政府资源管理的监督作用,避免出现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又要发挥引导作用,能够从客观视角出发,为政府提供资源配置协调优化的管理方案和实际建议,帮助政府更加科学、有计划地对学前教育资源进行管理、处置,保证地区学前教育能够享受到应有的资源服务,从而强化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水平。
(三)质量督导工作需要做到利益诉求平衡
高效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必须保证所有有关权益主体的权利并都要有所维护。而伦理学则是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種学问,对学前教育督导过程中的伦理学审查显然是为了要厘清他们的权益与责任关系。从实质上来看,所有学前教育中有关权益主体的权益诉求并不总是完全一致。各种利益诉求汇集在同一个平台上必然会产生利益矛盾和情感纠葛,进而影响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教学品质的改善。比如,私营幼儿园开办者都需要实现经济效益,父母都想要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每个孩子都需要得到公平的受教机会,而教育资源的公益性又要求国家财政增加资金投入。所以,均衡各有关利益主体的权益需求就是实现学前教育目标的关键所在。《教育督导条例》第十九条要求,教育监督单位开展专门监督和整体督导,必须征询公民对被监督机构的建议,应当采取举行座谈会和其他方式的会议,专门征询学生以及父母和老师的建议。在义务教育主管部门强有力的政策实施力度情况下,教育监督根据细化的监督细则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晰各利害关系方的权利和责任界限,促进各权利单位的协调配合。
三、面向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督导体系伦理的重要价值
(一)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建设理念和系统,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伦理维度体现了社会价值观念和公序良俗对于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需求,同时表达了对于高质量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完善的希望。当前,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责任,虽然能够起到对于学前教育教育行为的一定约束力,但是仍然未能解决公正性的客观问题,无法针对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建设工作如办学理念、办学方案等方面提出客观、公正的督导意见。引入公正价值的督导伦理,将真正形成良善的督导引领环境,将更符合社会公众预期,更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儿童教育发展理念引入办学中,为学前教育办学提供价值观念层面的引导,推进现代化办学系统的建设更新和日趋完善。对于当前学前教育的办学工作来说,公正性的伦理价值进一步提升了督导工作的方向意义,在具有公正伦理的督导环境下,学前教育办学保证了基准、高度和政治站位,明确了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基本逻辑,促进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极大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幼儿的综合培养
学前教育的最终效能体现在幼儿群体的培养之上,所有的督导、建设、创新工作,都需要以幼儿教育效能为路径方向,督导工作的伦理价值的引入,同样是将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培养作为根本要义,以切实、有效、直观、直接、深远的精神和理念推进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具有伦理价值的督导工作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参与学前教育的工作监测和行为评价中,相比于单一的评价机制,依托伦理的学前教育督导将更具多元化的理念认同,从多元综合的发展视角,对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工作方式、阶段性工作成果、未来工作规划等做出更为精准的价值评定,从而推动学前教育整体工作模式面向发展、面向未来不断地进行创新突破;另一方面,引入伦理思考的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将更加注重科学观念,强调以人为本的教育培养路径。学前教育所面向的儿童群体,具有较为显著的特殊性,他们既表现为极为可塑,又表现为成长发展所受影响较为复杂,教育工作开展一旦出现纰漏,都有可能导致幼儿产生错误理解,形成错误习惯,影响未来发展。基于伦理视域的科学督导,将高瞻远瞩,切实从儿童特性、儿童未来发展角度,提供综合培养的建议,帮助学前教育摆正方向、发现问题,及时做出有效的模式调整。
四、推进高质量学前教育发展的督导伦理建设策略
学前教育的督导工作需要融入伦理价值思维才能够切实发挥其方向、道路的引导作用,为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帮助,从而实现既“督”又“导”、以“督”促“导”的完善督导工作机制。结合学前教育在社会教育服务、公众需求和儿童成长教育目标等方面的实际特征,本文提出从以下几个伦理角度来不断推进督导伦理建设,充分发挥督导伦理价值观念对于现代化高质量学前教育系统的塑造引导作用:
(一)以伦理关怀推进督导制度的全面完善
学前教育的督导工作发挥作用,需要以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为根本,在制度系统中,国内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可以尝试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引入问责原则、形式灵活原则、多方权力协调原则和教育方法引导原则,四个原则从不同角度表明了督导工作的引导方向,确定了督导工作当中所涉及的多方利益之间的彼此协调关系,在具体组织开展督导工作中,以制度标准落实四方面原则能够切实保障多方利益,使督导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督导的效果更加明确。不过在四个原则为核心的制度执行中,要具有伦理视域的情感温度,避免冰冷原则所带来的利益认同的失衡,影响督导工作实际效果。本文提出,针对制度建设与完善,要融入更深层次、更为深切的伦理关怀,体现制度的温度,使多方利益能够认同制度价值、明确制度方向,最终参与督导工作中来,以遵守制度、明确责任为前提,贡献力量,与督导团之间形成合力。例如,学前教育建设中,基于保基本的根本价值诉求,可以从督导层面出发,推进公益性和普惠性的特色服务,利用督导手段为开展学前教育工作提供基本保障,使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能够意识到督导工作对于自身的关注,激发积极进取、不断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参与共同建设学前教育环境中来。
(二)以伦理交往构建现代化督导模式
传统学前教育督导模式主要以检查性督导为主,这种督导机制在实际的督导运作中,表现为长期、周期性特点以及硬性指标的管理诉求特点,在此特点下,传统督导会造成学前教育管理服务出现间歇性调整问题,导致学前教育行政工作、教育执行等方面面临困扰。从教育特色来看,学前教育主要采用游戏形式开展教育,游戏活动的设计和实践是学前教育的质量表现,检查性督导会使得在教育环节中主观责任产生消极价值,表现为管理服从对于教育积极性的削弱。因此,在现代化督导中,要引入伦理价值,利用伦理价值重构督导主体与被督导对象之间的新联系,搭建新空间,双方之间平等交流,共同研讨,判断问题、总结经验,形成良好的督导氛围。
(三)推进教育督导科学性系统建设
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维度众多,所涉及的督导内容相对复杂,背景专业系统繁复,单一技术背景、能力基础难以对学前教育阶段各个环节进行研判。基于公正伦理价值的学前教育督导和引导性目标督导诉求,为实现学前教育质量提升,需要提高督导工作的科学性,通过科学性系统建设保障督导专业引导的全面覆盖。一方面,针对学前教育督导所涉及的众多环节,可聘任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调研管理工作,给出相应的意见。例如,生源地的生源量与学前教育资源投入水平是否平衡,就需要引入专业技术顾问来参与模型预测,进行客观评定,使督导工作的学前教育引导质量更高,更符合具体实践特殊性需要。另一方面,督导工作需要具有全局考量价值,认识到伦理层面的引导塑造需要面向发展、面向未来,基于全局考量,进行全局问题与细节问题之间关系的分析,从而探讨细节性问题影响强度和作用,针对学前教育的细节环节提出相应的意见支持。以上两个方面是当前以伦理价值开展督导科学性系统建设的主要方向。
现代化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以质量水平为方向,就需要改变原有的硬性标准管理模式,引入倫理价值思考,进行学前教育价值导向的全局判定。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要落实既“督”又“导”、以“督”促“导”实效性认知,能够切实从学前教育客观环境和实际需求出发,不断优化、不断创新,形成崭新的督导框架和制度标准,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解决社会公众关切的学前教育问题,提供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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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