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
2023-03-13郑海芳张维娜李洪平
郑海芳,戴 浩,金 伟,刘 霜,田 翠,张 强,张维娜,肖 俊,李洪平
(1.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四川 泸州 646000; 2.四川省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四川 合江 646200)
近年来,我国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农业产业化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不仅要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同时还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的“幸福感”,这给基层农安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与挑战[1-3]。如何保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上的安全,是摆在农产品监管者面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抗起监管责任,抓紧抓牢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川滇黔渝结合部,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幅员面积12236.2km2,下辖3区4县,全市常住人口426.3万人,耕地面积410909.45hm2。近年来,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紧紧围绕“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这一主线,紧抓种植业农产品、畜禽和水产品各生产环节,加大抽检力度,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市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中向好发展。
1.1 制度健全,队伍完善,责任明确
泸州市自2017年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监管示范县以来,监管体系已完善升级,形成了由农业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分工协作的制度机制。泸州市121个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组织框架清晰完整,共配备乡镇监管人员343人,村级协管员1512人,实现行政村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乡村振兴考核中权重追年增加,层层压实各级监管责任,从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网格化管理、豇豆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13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促进各级监管体系、能力水平的提升,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2 强化执法监管、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近年来,泸州市共开展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四级监测,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730批次,监督抽查280批次,市县1.2批次/千人的5120批次风险监测。主要抽检生产基地、龙头企业、散户和批发市场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茶叶。屠宰场、养殖厂的畜禽、水产品,全年抽检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3年专项整治行动,以豇豆为重点治理品种,商品豇豆100%抽检,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农业投入品的抽检力度。2022年泸州市共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5件,案件主要包括常规农药超标和禁限用药的使用,涉及禁限用药案子的全部移交公安机关。通过加大抽检力度,案件查处,有效地从源头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断提升泸州市农产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1.3 强化标准生产,培育区域品牌
围绕泸州市主要农产品生产,结合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有序推进“三品一标”的申报、认证和证后监管。截止目前,泸州市累计认证有效“三品一标”农产品232个,4个农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先后制定了《糯红高粱有机种植技术》《白酒酒庄原粮种植技术》《丫杈猪生产技术》等8项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合江县成功创建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纳溪特早茶”列入首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100+100”中方地理标志产品公示清单。常年举办四川(纳溪)茶叶开采活动周、四川(泸州)蔬菜品赏会等农业节庆活动。2022年,组织10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近600个农特产品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成都站)、第八届四川省农业博览会、第十九届中国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示展销会。泸州桂圆、“江之阳”蔬菜直销港澳,合江真龙柚、马蹄甜橙出口加拿大,实现泸州优质农产品出国、出境,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4 推行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泸州市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工作,确保制度落实落化,各区县对辖区范围的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建立主体名录,实行生产主体应开尽开,真实开具,有效使用。全市共建立了31个乡镇合格证自助服务站点,26个重点产业村自助服务站点,234个农产品生产企业、564个合作社和1153个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开具合格证,开证主体全部入驻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共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追溯标签500多万张,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1.5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结合种养习惯、季节变化和国家重大节假日,加大对种植业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的监督抽查。2022年全市共开展464批次种植业、畜禽、水产品监督抽查,检测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对2021年列入“两个名单”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结合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农资执法下乡等活动,培训种养殖和农资人员3000多人次,发放新农安法宣传资料、农资资料等各类明白纸8000多份,千方百计营造“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残留、消费无担忧”的社会氛围,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存在的问题
针对泸州农业面广小散的农情,农安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层面广、风险点多。因此,监管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培训学习,坚持“产出来、管出来”,落实各项监管细则,指标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2.1 农产品检测体系能力不够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保证问题样品“检得出、检得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但农产品种类繁多,检测参数每年都在增加,检测方法不断更新,现有的人员和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泸州市、县检测机构都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但泸州市农检中心编制10名人员,进实验室的技术人员6名,仅有3名大型仪器设备操作人员,每年要检测3000多批次农畜水产品,检测参数多、技术更新快、仪器设备老化;区县基本是农安监管和检测中心一起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检测人员少、年龄老化,认证参数不齐全,许多农兽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仍无法检测,导致部分问题样品“检不出,检不准”,增加了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2.2 监管体系有待加强
泸州市121个涉农乡镇虽监管网格已建立,但受到事业编制职数限制,缺乏专门的监管人员,多是由农技服务中心人员和村干部兼任,由于乡镇人员还有其他公务,多数精力有限,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乡镇的执法人员大多都是无证执法,执法专业程度不高,无法有效开展农资、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率得不到有效保障。
2.3 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
不论是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还是专业合作社的种养殖,农民都是第一生产主体,农民的种养殖水平直接关系到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基本都是50后、60后,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对新的生产技术、新的标准接收程度低,导致超标准、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甚至有小散户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有些蔬菜样品施药未过安全间隔期就采摘上市,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2.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完善
目前,泸州市虽建立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但还未完全形成有效的全过程质量跟踪追溯体系,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不完整,制度不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还处于衔接初期,合格证的推行还处于起步阶段,生产销售溯源困难,特别是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和散户。监管工作未能有效实现生产主体全过程生产到上市产品完整、精细、清晰的“网格化”管理。
3 对策与建议
3.1 强化监管体系,巩固双安双创成果
泸州市要持续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细则和乡村振兴考核的各项指标为指挥棒,健全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通过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等方式,查处农产品生产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落细“三定一考核”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区域网格化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节点、精准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3.2 加快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作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需严格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运行。按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求,配备配齐相应的仪器设备、技术人员、设施场所和环境条件,扩大检测参数,增加抽样比例和品种的覆盖,确保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固化检测人员队伍,提升检测人员专业素养技术水平,增加外出学习、在职称评审、聘用上适度倾斜。根据农产品上市情况,调整监测方案,突出重点品种和区域,加大检测品种和范围,增加监测数量、监测项目和频次。加快推进乡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扩大胶体金免疫监测范围,逐步覆盖畜禽、水产品,提高检测的准确率,确保问题农产品“检得了”“检得出”“检得准”。
3.3 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率
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3年行动方法,以豇豆治理为重点品种,进一步加强产管联动,部门协作、强化源头管理。一是责任明确,压实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农业、市场监管局、公安、法院等部门,必须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探索协同管理方式,探讨有效执法措施,合理配置资源,减少监管盲区。二是加大抽检力度,通过例行、专项和监督抽查,围绕主导产业、农业园区、新型主体、品牌培育等,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泸州市生产基地进行全覆盖抽查,加大对小散户的随机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禁限用药、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严厉惩罚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违法必究。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保障和稳定市、县、乡三级监管体系人员队伍,执法人员持续加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增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提升各级和各环节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3.4 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品牌建设
扎实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对纳入国家级省级追溯平台的生产主体进行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对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进行提质增效培训,鼓励农产品带证上市。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增加农业效益、农民收入。一是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名特优新农产品,以泸州打造“酒城优品”为契机,充分利用泸州酒资源优势,讲好泸州名优农产品故事,做好品牌宣传,提升泸州农业形象。二是加强品牌宣传。通过组织泸州知名农产品企业参加农博会、绿博会、糖果会等专展会,为泸州农产品提供展示平台,让泸州农产品走出四川,走向更大的市场,激活企业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品牌认证的监管,对获得品牌认证的基地农产品,加强年度检查、复查换证等管理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投入品督查、规范用标、抽样检测等多种形式严格管理,保证“酒城优品”质量。
3.5 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
2023年是新农安法实施的开局之年,以新修订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为契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专项抽检、农资下乡和科技下乡等,组织开展新农安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等普法宣传,以开具合格证为重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宣传,发放农安法十大变化“明白纸”,张贴禁限用农药目录等方式,营造消费者放心、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