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中西协商民主的双重超越
2023-03-12范会勋
范会勋
世界范围内关于民主的争论从没有停息过。究竟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的民主?什么样的国家才是民主国家?中西方各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和原则。从民主的有效性上看,民主所实现的国家治理效果,最具说服力。换言之,好的民主应该是治理有效的民主,善治的民主。学界对中西协商民主的比较研究已有丰硕成果,但从国家治理视角进行比较研究的较为少见,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从“治理超越”的角度开展研究,认为从治理视角审视协商民主对于自由主义民主的超越,进而审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对于西方协商民主的治理超越,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西方协商民主对自由主义民主的治理超越
1980年,美国学者约瑟夫·毕赛特最早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但“协商民主”并不是创新,而是古代民主的复兴,因为协商的理念、实践和民主一样古老,两者都源自公元前5 世纪的雅典。伯利克里在著名的“葬礼演说”中曾提出:“最坏的事情就是没有经过恰当的讨论,就贸然开始行动;这一点又是我们和其他地方的人民不同的地方。”[1](p40)古希腊雅典时期的公民大会只有在协商无果时,才会采用“投票”方式决定城邦的重要事情,协商是早于选举的一种古老民主形式。现代协商民主理论产生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治理困境之中,通过一系列的理论构建试图超越自由主义民主,重塑西方民主的政治合法性。
(一)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在自由主义民主治理困境中产生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诞生是自由主义民主治理出现危机的结果。从古希腊民主思想的萌芽,雅典城邦形成的“小国寡民”式的直接民主,到适应近代民族国家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间接民主,民主的形式和内容随着实践不断演变。发端于13 世纪英国的代议制民主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经西方几代民主理论者的改造,发展成为自由主义民主,并赢得了世界民主话语霸权,成为西方民主政治的正统。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发展有其历史进步性,政党制、代议制、一人一票、三权分立等是对欧洲封建专制的否定和超越。但20 世纪后期以来,一度占统治地位的自由主义民主在外部社会日益多元化和自身形式化、精英化、金钱化等内外因素作用下,面临重重困境。
当今世界社会多元化快速发展给自由主义民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特别是文化多元化对自由主义民主的冲击更是“全方位的”。休谟就曾指出,这种冲突不仅表现在利益层面,更是原则的冲突。“西式民主是大多数群众参与的政治活动,实现条件自然比其他政体要多要高,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社会同质性条件。”[2](p14)而世界文化多元化的快速发展使得自由主义民主赖以存在的“同质性”文化条件逐步丧失,政治共识成为稀缺产品。在这一背景下,两党制和多党制下的竞争性选举成了党争民主,变成政党恶斗进而导致社会撕裂。2016 年调查数据显示,“在美国,86%的民主党人对共和党人持负面看法,而91%的共和党人对民主党人持负面看法,其中41%的民主党人和45%的共和党人视对方为‘国家的威胁’。”[3](p106)美国政治学泰斗亚当·普沃斯基在2022 年最新出版的《民主的危机》一书中通过一系列事实和数据说明,西方成熟民主国家的传统政党体制正在崩塌,不同政党间以往“相互容忍、保持克制”的传统不再,政党极化和意识形态分裂与日俱增;而且在种族冲突、宗教分裂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竞争性选举,只会进一步加剧种族和宗教矛盾,导致国家分裂。近30 多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动乱不止,正是这些国家不顾国情盲目引进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水土不服而失败所造成的。
除了外部条件之外,挑战还来自自由主义民主本身。自由主义民主日益呈现形式化、精英化和金钱化,逐步背离民主的本意。在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中,民主被简化为一种选举统治者的制度安排,社会成员被分为普通民众和精英,普通民众被认为是消极的、被动的和无能力的,只是定期参加投票,选举出替他们治理国家的精英代理人,之后就完全被排除在决策之外。这使民众对政治的疏离感、冷漠感越来越强烈,民众对民主的信心下滑。西方选举民主“将人民决定问题的权力放到第二位,而将选举挑选国家领导人放在了第一位,其实就是用选举的民主形式排除了人民决定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质权利”。[4](p14)近年来,许多西方国家的大选只有低于50%的投票率。2016年英国在脱欧公投中,年轻人的参与率仅有36%。相反,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大财团和政治精英们,则通过程式化的政治过程,始终掌握着国家和地区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民主成了资产阶级手中的玩物和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伴随自由主义民主精英化的是金钱化。201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个人和公司政治献金额度取消限制,彻底撕毁了蒙在美国民主脸上的遮羞布,美国民众反对声不断。1860 年,林肯竞选美国总统,花了10 万美元,2020 年美国总统和国会选举总支出高达140 亿美元,创下了历届总统竞选花费的最高纪录。据统计,91%的美国国会选举都是由获得最多资金支持的候选人赢得,而大企业、少数富人以及利益集团出手更加阔绰,成为选举资金的主要来源。[5]在金钱政治下,大财团、大资本家借助选举,通过自己在政府中的代言人,尽情享受西方政治民主的美味盛宴,始终操纵着政府的政策制定过程,而普通民众的意愿成了无人问津的便餐。西方自由主义民主面临这些严重危机,最终使政治合法性摇摇欲坠。
为了挽救自由主义民主,“使民主变得更民主”,[6](p3)使民主回归本质,20 世纪后期,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应运而生,并越来越受到理论界的推崇。社会多元化侵蚀着竞争性选举的根基,却为富于包容性的协商民主开辟了新的道路。协商民主强调承认社会多元化基础上的公民参与和公共协商,主张通过协商提升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度,使民主政治不仅停留在投票,而是更多走向决策领域,从而有效应对社会多元化产生的“普遍冲突”,试图摆脱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形式化、精英化和金钱化的弊端,重塑西方民主政治的合法性。那么,协商民主有哪些特质使它能够担负起拯救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重任呢?
(二)西方协商民主超越自由主义民主的治理优势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代议制的缺陷需要通过协商手段来弥补,已成为西方理论界乃至全社会的普遍共识。既然协商民主为纠正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民主的弊端而生,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自然要浓墨重彩地研究这个基本问题,从理论上论证协商民主对于自由主义民主治理的优势。
1.偏好转移而不仅是偏好聚合
(2)开展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提高资金的运作能力。我国公募、非公募体育基金会在资金来源方面已有明显差异,非公募体育基金会相对来说资金来源渠道和政府补贴少,更需要对基金做好保值、增值工作。体育基金会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投资收益,一方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为体育公益项目提供更加稳定、更加丰富的资金来源。体育基金会还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金融机构成熟的运作模式为体育基金会资金运作提供技术保障,同时依托体育基金会的公益平台促进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履行。
“偏好是已知信息、消费模式、法律规则以及各种社会压力等变量的一个函数。”[7](p261)在政治领域,这个词等同于“意愿”或“诉求”。每位社会成员的偏好组合起来,转换成社会偏好,就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偏好是民主政治理论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个体偏好如何转移为社会偏好,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把民主划分为自由主义民主推崇的选举民主和另一种民主形式——协商民主。选举民主是通过投票的方式汇聚选民的个人偏好,聚合为社会偏好,通过选举选择政策制定者和公共政策的民主形式。因为是对选民个人偏好的聚合,因此被称为“聚合式民主”。这种聚合式民主认为个人的偏好是固定不变的,或者说他们不关心个人偏好变化的问题,他们更关心的是通过投票,按照多数决定的原则,将个人偏好聚合为社会偏好。这种聚合式民主使多数人的偏好得以实现,少数人的偏好却被无情埋没,而且是没有获得任何被人知晓的表达机会。这种偏好聚合方式非但不能提升民主的品质,反而会产生武断的选择。最后聚合而成的社会偏好只是个人偏好的简单累加,而不是基于公共理性下实现公共利益的考虑。此外,在选举过程中,投票的秘密性,又使得个人在表达自身偏好时,无须考量公共利益和政治,无须向他人解释和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因此无法避免基于自利主义上的偏好。这样聚合起来的偏好,可以想象其结果能在多大程度上体现民主的本意。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换了个思路,强调“偏好转移,而不是偏好聚合”。其理论前提是认为个人偏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通过讨论、协商、说服等过程,能够自觉实现转换。协商民主关注的不是如何聚合个人偏好,而是“如何使人民向共同的善靠拢,这比聚合式民主那种将外在的既定偏好进行累加的方式要好得多”。[8](p11)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认为,公民投票前要开展公开的而非秘密的协商和讨论。在公众面前表达偏好,公开陈述,把私利和情绪的冲动降到最低,制约了个人偏好的利己性,更有利于个人偏好朝向公共理性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倾听他人的偏好表达过程中,又增进了相互理解,个人偏好会发生自觉的转换,转换为更加利他、更为公共利益考虑的个人偏好。最终,即便达不到一致意见,不同观点的充分交流使参与者也会以更豁达的心胸看待分歧。经过公共协商后形成的决定是更高质量的、更朝向公共理性的多数决定,“是合法性和正当性被大大强化的多数决定”。[9](p62)
2.民主参与而不仅是民主选举
相对于古希腊雅典民主,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以选举为核心实现了直接民主到间接民主的转变,进而竞争性选举成为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基本特征。西方民主理论者甚至提出“选举是民主的本质”的观点。但事实上,选举既不是民主的本质也不是民主的全部。“民主的定义应该是公民通过自治或参与处理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以此来看,选举民主只是一种弱意义的民主。”[10](p18)对选举的过度依赖,使得自由主义民主忽视了民主参与对于民主的本质作用。西方议会的权能来源于宪法,公民只有选举权。议会一旦选举产生,公民在法律上就失去了对议会的约束,它就变成一个不受公民限制的独裁机关,公民被排除在国家治理之外。选举在西方民主历史上运行最久,但就像美国学者本杰明·巴伯认为的那样,选举民主像“一位心脏欠佳的长跑选手,表面上跑得稳健,但内在的力量却迅速消耗”,以至出现一些“病症”,最终沦为“弱势民主”。选举并不一定是自由的,代表也并不必然是货真价实的。选举一结束,选举民主的授权者就可能失去了权力,被排除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活动之外。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则继承了参与民主理论关于公民自治的理想,认为公民不仅有权力参与选举领导人,还有权利、有能力参与决策。政权和决策的合法性不仅在于人民的同意,还在于人民的参与、讨论和协商。“真正的民主应当是所有公民直接地、充分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的民主,从政策议程到政策执行,都应该有公民的参与。”[11](p133)协商民主的目标是构建一种作为过程的民主,也就是说,民主是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公开讨论,赋予立法、决策合法性的过程。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论证了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正当性,批判了自由主义民主主张公民无能力参与政治的偏见,认为不能以无知识、无能力为借口,把公民排除于决策之外。公共决策的制定不仅需要科学知识,更需要价值和道德的判断,在社会多元化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策的制定更需要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这种平衡需要引入公民的协商和讨论。况且,民主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民主参与中才能得到培养和形成。协商民主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让民众在政治参与中学习知识、提高能力、培养公民精神。“公民通过参与协商可能形成自主、理性和道德特征,即公民美德通过这一过程得到了弘扬。”[12](p184)协商民主理论还提出,集体决策必须由受其影响的所有人或其代表参与协商决定,并把其上升到民主合法性的高度,认为“在复杂的民主社会中,合法性只能来源于全体公民针对共同关心的事务所进行的自由而无拘束的公共协商”。[13](p72)
3.复杂的平等而不仅是形式上的平等
平等是全人类的基本价值追求。美国《独立宣言》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也指出,所有政治哲学的终极观念是平等。民主的核心理念是人民能够平等地掌握权力,实现政治自由。列宁也强调,“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14](p201)所以,平等是民主的核心理念,没有平等就没有民主。然而,平等的概念本身又是复杂的,有实质平等、形式平等、机会平等、结果平等不同层次。
西方不同民主理论对于平等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别。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强调的核心是“参与权的平等”,认为政治参与平等是政治权利平等的前提。卢梭认为,人们尽管会在力量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自由主义民主强调的是政治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认为政治权利平等是政治参与平等的前提,这一主张体现在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下的代议制,就是选举权的平等,即平等的普选权。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发展的进程看,普选制的确立和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过程,总体上是由限制性选举到普选,由不平等选举到平等选举,由公开投票到秘密投票。选举匿名进行,有效避免了选民受外力干预的可能性。显然,选举民主主张机会平等。然而,以投票为中心的参与机制只是为选民提供了确定输赢的制度安排,无法为公众提供基于自身理由进行讨论和协商的机会,缺乏发展共识、形成妥协的制度安排。同时,当今世界社会复杂性、文化多元性、社会不平等加剧都对自由主义民主的平等观念提出了重大挑战,社会需要一种更为复杂的平等观念去应对。
平等同样是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基本价值。“因为协商政治不一定是民主的,没有平等的协商只能是精英主义的。”[15](p115)协商参与者只有获得复杂的平等机会,才能确保“更好的观点的力量”发挥作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认为,“协商民主要求一种具体的、相对复杂的机会平等,它包括程序和实质两个方面。”[16](p235)程序平等指在决定协商议程与决策阶段保证平等参与协商领域。实质平等指平等的政治影响力,保证每个人对别人提出的观点的同意不是强制性的,它突出教育背景、物质财富的重要性,强调每个人有提出有说服力的观点的平等能力。协商民主存在的意义在于调整与矫正公民能力的非对称性分配。可以看出,主张复杂的能力平等是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基本特征之一。如果公民之间存在着能力不平等,就会引起政治贫困,即公民没有能力有效参与民主过程。而能力平等又对公民的经济平等提出了实质性的要求,这恰恰又反映了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只注重政治平等而忽略经济平等的根源性弊端。因此,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在当今社会事实不平等日益加剧的现实背景下,在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基本经济体制下,如何真正实现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者所倡导的复杂平等理念,始终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难题,这也是协商民主理论遭受各种质疑的一个主要原因。
综上分析,西方协商民主力图通过对民主理念的根本改造来弥补自由主义民主的缺陷,帮助自由主义民主摆脱现实治理困境和合法性危机。然而西方协商民主终究走不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制度框架,使其许多理论上的美好愿景难以真正转化为实践上的治理效能。
与西方协商民主不同,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民主实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主。它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有实践探索,革命胜利后又以协商的方式建国,而后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政党协商到政治协商,再到社会协商,最后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对于西方协商民主的治理超越
民主本身就是一种治理方式,中西协商民主都具有治理功能。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西方协商民主无可比拟的治理优势,主要体现在更加广泛、更加多层、更加制度化三个方面。
(一)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的广泛民主形式
民主本质上是一种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阶级性是民主的一般特性,民主总是一定阶级内的民主。中外古代协商传统,虽然都有其可取之处,但是却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缺陷,那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参与协商的主体只限于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不可能是普通民众。不管是雅典城邦的“五百人议事会”和所谓的“公民大会”,还是中国古代的各种会盟、“明堂议事”,都是少数人的游戏,是占统治地位的少数人实现统治的谋略和权术。现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固然也有很多可供借鉴的地方,但是它作为资产阶级民主,同样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之上,注定是少数人的民主,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是以维护资产阶级私有制为目的的民主,要认清它的有限性、反动性、虚伪性和欺骗性。“西方的协商民主是受资本控制的民主。”[17](p5)从表象上来看,普通社会成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或许可以部分通过协商表达个别的利益诉求。但是,当协商民主制度稍稍触及资本家的根本和核心阶级利益时,就很快丧失公共理性,更不要说达致多元共识。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民主强调“个人”的自由,但是,因为“‘个人’在政治和法律上的自主是与‘个人’在劳动上的不自主和经济上的不解放相伴而生的。这样的‘个人为自己作主’不可能是实质性的,只有当人们全面掌握了生产资料,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个体’才能真正为自己作主”。[18](p3)因此,个体真正独立和自主,即获得真正民主,需要一个基本的政治前提,那就是社会生产资料归联合起来的全体人民所有。而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西方协商民主必然要沦为资本主义政治精英和大财团编制公共决策合法性的政治游戏。从本质上看,西方协商民主无法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的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民主制度。人民在经济上的主体地位决定了人民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因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可以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愿和要求,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足够的底气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19](p77)与西方协商民主不同,我国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制度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造的,其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推动的,是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党要通过协商民主最大限度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二)国家治理为目标的多层民主形式
西方协商民主是从公民出发的公共协商。“从广义上讲,协商民主是指这样一种观念:合法的立法必须源自公民的公共协商。作为对民主的规范描述,协商民主唤起了理性立法、参与政治和公共自治的理想。简而言之,它呈现的是一种基于公民实践推理的政治自治的理想。”[6](p1)可见,西方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处于公共领域的公民,协商也仅限于发生在公共领域,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讨论的范围也是公共协商,其实践形式主要是基层治理。公共领域是西方协商民主一个特定的抽象概念,它是指介于国家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对所有公民开放的、能够形成基于普遍利益之上的公共意见的一个社会领域,公众、公共舆论、媒介或场所是其基本构成要素。公众一定要有公共精神,公共舆论一定要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对国家权力进行批评与监督。媒介和场所可以是传统的沙龙、宴会、咖啡馆、剧院或街头集会等,也可能是现代社会的报纸、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显然,西方协商民主的组织者、发起者、领导者既不是执政党也不是政府,而主要是一些科研机构等非政府社会组织,如美国杰斐逊研究中心的“公民陪审团实验”,斯坦福大学协商民主研究中心的“协商民意调查实验”,还有非政府组织美国之声的“21 世纪城镇会议”等。“各种协商民主主张,都只是囿于公共政策讨论和制定的领域,很难涉及国家治理的制度层面。”[20](p27)
在中国,协商民主的主体是人民各方面,不仅包括人民各个体,还包括政党、国家机构、阶层、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生的领域广泛,除了作为协商基础的公民协商,主要体现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包括了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同时还包括了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广泛的协商渠道,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贯穿中央、地方和基层不同层次。协商民主在党和政府的组织下有序进行,制度上,有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中心的协商制度体系为依托;地位上,受到宪法和党章的保障;形式上,有政党协商、政协协商、政府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定位上,中国共产党把协商民主作为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赋予协商民主国家治理新内涵。尤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设有政协全国委员会和省、市、县等地方委员会等严密的组织机构。目前,政协各地方委员会已经发展到3000 多个,其中省级政协31 个、副省级政协15 个,地市级政协300 多个,县级政协2700 多个。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素。
(三)新型政党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化民主形式
当代民主政治都离不开政党,政党在世界各国政治舞台和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最高实现形式是政党协商,中国政党制度是与西方政党制度完全不同的一种新型政党制度,“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21](p3)这个“新”主要体现在政党关系是协商关系而不是竞争关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合作、协商的政党关系代替西方国家对立、争斗的政党关系,有效避免了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各种弊端,实现了政治长期稳定和社会持续和谐的中国之治。西方政党各自代表不同集团利益,因此有自己的党派利益,利益的不同使他们缺乏协商合作的基础,为了在选举中能够获胜,彼此相互争斗、恶性竞争,造成社会撕裂等西方之乱。“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首先,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西方两党制、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不是自封的,是靠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和政治纲领的社会认同实现的,不是强加给民主党派的。“所谓领导权,不是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22](p742)其次,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反对党。参政的主要内容是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中担任职务。“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3](p826)民主党派是参政不是“分权”。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合作、协商的关系,是“大合唱”,不是“唱对台戏”。中国共产党是指挥,大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目标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再次,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是相互监督而非权力制衡。相互监督的重点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接受参政的民主党派的监督,因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24](p270)民主监督是支持性和建设性的,与西方在野党、反对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有着本质区别,目的不是要“把你搞下来、把我搞上去”,而是帮助中国共产党改进工作、更好执政。当然,从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实现程度看,目前民主监督仍然是一块短板。从党的十八大到二十大,中共中央都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要求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和形式。2015年,中共中央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十大形式,2017 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主监督正成为新时代党派合作工作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辟当代国家治理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设稳扎稳打、有序推进。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制度”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发挥作用”,再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现了从制度建设、制度实践到全面发展的伟大跨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家治理能力的发挥中起到重要作用,开辟了当代国家治理新境界。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辟广泛参与治理新境界
列宁认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14](p201)从我国的国体到政体,从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到重要政治制度,无不是在确认公民的政治地位和参与权利的平等性。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人民民主也愈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参与的需求也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曾指出:“经济发展必然引发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必然引发社会政治参与的要求。”[25](p60)中国改革开放40 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引起社会政治参与的大幅增长,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包含对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多样性需求,这对民主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参与民主,正迎合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广大人民提供了广泛参与的渠道,适应了现代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开辟了人民广泛参与的治理新境界。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6](p32)满足了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人民当家作主不仅体现在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是否有通过持续民主协商参与政治的权利。我国实行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不仅表现在选出代表代理人民治理国家,更应表现为人民通过各种协商直接参与治理国家。选举民主对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来说是基础性的,是国家治理方式的最基本形式。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民主实现,由于人口数量的庞大和治理的复杂性,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治理的范围是有限的,作为主要实行选举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成了人民权力的让渡和授予,让人民选出的代表代替人民参与国家治理。但也要看到,选举民主无法解决国家治理中日常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只解决权力授予不解决权力行使的民主是不完全的民主,无法解决国家治理需要人民广泛参与的问题,尤其是解决不了国家治理中大量的日常性事务。协商民主为人民广泛地持续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了实践平台,实现了民主过程的完整性。与选举民主中的“人民”相比,协商民主的“人民内部各方面”更体现了人民参与的广泛性。它不仅包括了“人民”中的个体,更包括了“人民内部”的一切阶级、阶层、党派、集团和组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国家治理功能,归结到最本质的一点就是‘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27](p46)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等七大渠道。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进一步发展,协商民主将进一步融入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国家治理开辟广泛参与的新境界。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辟民主决策治理新境界
“现代国家治理就是决策的科学制定和正确实施。”[20](p32)能不能制定和实施“对”的决策,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国家治理的成败。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国家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主要是决策和执行力。决策能力,特别是重大决策的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历史已经反复证明,正确的重大决策可以给国家带来发展、兴旺、发达,错误的重大决策则会引发发展停滞、社会混乱和历史倒退。正确的决策从哪里来呢?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回答了这个问题,只能是从群众中来,因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正确决策的源泉,发动人民、依靠人民是制定正确决策的途径和方法,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又是决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正确的决策必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必须经过人民协商和许可,才具有合法性,也才能更具科学性。协商民主将民主引向决策领域,其广泛参与性为正确决策的产生提供了广阔平台。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项基本原则。“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之中。”[28]可见,协商是否“真”,关键在于是不是贯彻到决策之前和之中。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就是强调知情才会有真协商,就是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打通社会各方面利益和诉求进入决策的渠道,让所有受政策影响的各方参与决策的形成过程,邀请专家学者、智库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决策前充分协商是确保决策实事求是的前提。坚持协商于决策之中,就是要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协商对话,各种意见相互碰撞、相互补充,使各方意见更为理性,形成发现、纠正错误的机制,让“更好观点的力量”发挥作用,实现“偏好转移”,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达成一致,保证更优决策形成。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辟多元共治治理新境界
我国进入新时代,国家治理发展到“多元共治”新阶段,多元参与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层动因和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的全新执政理念,说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有了新认识,对马克思国家理论有了新发展。国家治理代替国家统治,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的一次伟大变革。治理与统治的不同,体现为权力主体由一元到多元化,权力性质由强制到协商,权力运行由单向转双向等。国家治理本质上是多元共治的,需要党和国家领导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各自所长,依照自身特点,在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制度的宏观框架下,共同协商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事务。因此,国家治理的多元共治是各主体平等协商的,而不是强制性的;是双向的,而不是自上而下单向进行的;是主动实质参与的,而不是被动做样子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适应了这种需要,它既可以使人民意愿及时影响决策,尽可能体现治理的人民性特点,又可以有效促进党和政府根据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决策改进,减少决策失误和执行阻力,不断提升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民主和科学水平。平等、包容是多元共治的前提,而这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价值。1989 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的“领导下”改为“领导”,去掉“下”字,突出强调了平等协商的理念。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就是平等对话、平等商量,要求各协商主体间以平等的身份和姿态就共同性话题进行平等协商、寻求共识。没有平等的协商,就没有多元共治。协商民主承认观点、意见的多元性,协商的过程就是不同观点交锋、交流、相互影响,最终向好的方面发生转变的过程。因此,包容是协商的前提条件。讲包容,就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在商量中做到兼容并包,找到最大公约数,绘就最大同心圆,形成各方认可的共识。
(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辟权力监督治理新境界
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遏制腐败,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厉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执政理念和实践要求。抗战时期,毛泽东与民主人士黄炎培的“窑洞对”讲的就是民主监督,“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29](p149)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党和政府机关内部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依法判处大贪污犯、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原中共天津行署专员张子善死刑,表现了党对权力腐败的零容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其他三个全面的战略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权力的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全领域、全覆盖,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理想信念、初心使命教育,形成党内权力监督制度化、常态化,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权力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但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需要包括党内监督在内的多元化监督体系。其中,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协商民主是实现权力监督的重要形式。广义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群众或团体对领导干部的批评和监督,范围很广,是民主的一种形式;狭义的民主监督特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三大职能之一,主要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人民政协的平台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等公共权力的一种监督。对于实行合作型政党制度的中国来说,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权力的监督可以有效避免权力腐败,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部分。除政协协商之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党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更广泛的渠道搭建起人民持续参与国家治理、有效监督国家权力的民主监督平台。协商民主是一种参与民主,而人民参与决策本身就是对权力的最有效制约和监督。诞生于浙江温岭的参与式预算民主恳谈制度,就是基层群众以恳谈的方式广泛参与地方政府年度预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基层群众真正参与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的民主实践,有效对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开支实现监督制约,是基层协商民主的最典型形式。协商民主具有民主参与的过程性、直接性和平等性,通过协商于决策之前和之中,通过对国家“重大问题”和人民“实际问题”直接开展协商,通过和党政机关的平等商量,实现了人民对于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正常运转、国家治理能力充分释放,进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
(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辟治理主体培育新境界
国家治理的主体是人,人永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治理体系的运转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最终要靠作为治理主体的人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现代国家治理是主体多元化的治理,需要人民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培育有效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促进人的现代化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始终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要通过这些目标的渐次实现,促进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促进人的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人的社会关系的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它包括人民拥有广泛的政治参与、人民主体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保障、各种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和疏导等。总的来说,就是要充分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参与性能够很好促进人的社会关系现代化,提高人民的公民意识,为国家治理培育合格的参与主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多层制度化的途径,有利于现代公民意识的形成。“鼓励公民本着公共精神来考虑公共问题,是协商民主的目标之一。”[30](p9)首先,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人民通过直接参与关系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协商,通过民主党派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使其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实现,增强了权利意识。人民参与协商过程中,会提升主人翁意识,道德、责任、平等和理性都得到培养,也提升了政治觉悟和政治认知能力。如密尔说的那样,“如果人们期望参与关于做什么的公共讨论,那么他们将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做自我准备——搜集信息、思考问题等。”[31](p62)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公民美德和公民态度。“公共协商需要一系列道德上的重要品质,如理性、自主与尊重他人,就此而言,我们有理由认为,政治中的这些重要品质将会在一个鼓励所有公民进行协商的社会中得到更大改善。”[12](p184)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有利于提高和培育人民参与政治的能力。丰富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给广大人民参与协商提供渠道,协商准备的过程为协商者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创造了机会,协商者在陈述、论证、辩论的协商过程中,思考能力、分析能力、倾听能力、表达能力、判断能力等都会得到充分的施展和提高。
结语
民主是一种国家治理形式,民主的治理效果是判断民主好坏的重要依据。当代自由主义民主治理出现危机,才诞生了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力图从民主的基本理念上实现治理超越,对自由主义民主作出补救和调整,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尝试,有其积极进步的一面。然而,西方协商民主终归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支配下的上层建筑,无法从根本上医治自由主义民主的痼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制度化等显著特点,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丰富的实践形式和完备的制度体系,开辟了当代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新境界,在西方协商民主超越自由主义民主之上,实现了新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