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陕西黄河水灾及应对措施概述
2023-03-10文/尹恒
文/尹 恒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强调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本文以民国时的陕西黄河档案为载体,阐述了黄河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续不懈,久久为功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8月9日,黄河流域普降暴雨,大荔县洛水暴发,村庄全被淹没
“黄河宁,天下平”,道尽了黄河安澜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的深刻关系。历史上,陕境黄河多次发生水患。尤其是韩城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这一长132.5公里,面积1130平方公里的流域,最易发生水灾。历史上这段流域上段曾称“西河”,下段称“河曲”,新中国成立后称为小北干流。这一段是典型的淤积性、游荡型河道。河流的特点为:河床宽、浅、散、乱,主流摆动不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形容的就是这里。近代以来,陕境黄河流域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地面植被破坏严重,河流泥沙加剧,一年四季,这里基本上都处于汛期,沿黄居民一直生活在洪水的威胁中。根据沿河潼关、大荔、合阳、韩城四县有关资料统计:民国年间发生较大洪水灾害记录的就有13次。
一、民国时期的黄河水灾
近代历史上,黄河多次发生水患。其中尤以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和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的两次水患,对沿岸居民影响最大。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夏秋之际,黄河中游流域发生了二十世纪最严重的洪灾之一。关于这年黄河水灾的原因,国民政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撰写的《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报告书》中有详细介绍:“黄河致灾是由于当年七八月间黄河上游流域阴雨连绵、山洪暴发,宁夏、绥远、陕西等省全部受灾。而黄河的重要支流如渭河、泾河和洛河也同时发生洪水,水位暴涨”。上游连连降雨,而黄河干支流同时暴发洪水,洪涝叠加而排水不畅,前后不到十天便导致黄河下游洪水泛滥。陕西省位于这次暴雨的中心,降雨量最大。这年夏季,全省先后40余县发生洪水灾害,灾民达20余万人。
暴雨对黄河流域的影响是巨大的,沿黄各州县纷纷受灾。平民县甚至因此改变了自己县城的治所所在地。平民县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二月二十八日成立。立县之初,全境呈北窄南宽的梯形小平原状,河东河西各8村、700户约3000人分布于黄河两岸。最早的县城位于河东(旧)大庆关城处(陕西省唯一的河东县城,即今天永济蒲津渡遗址景区西侧位置),因为黄河水患频繁,城郭屡修屡毁。《大荔县志》有这样的记载,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夏,由于暴雨突降,黄河向东改道永济,淹没平民县城大庆关。在历史上,大庆关作为平民县城仅有短短4年时间。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县城迁往黄河西岸堤浒村东。而后,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县城再度迁移,到达河西的平民镇(今大荔县平民镇)。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夏季黄河洪水,是有详细记录的另一次水灾。这一年夏天,黄河暴涨,灾及韩城、合阳、平民、朝邑、华阴、潼关等县。合阳新民二村200名妇女、儿童被淹死,滩置尸体数百,这次黄河洪水还导致渭河倒灌。
这份档案详细记述了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平民县水灾之后的惨状以及平民县向建设厅发函请求拨发赈灾款的事由。“8月3日,黄水横溢、波涛汹涌,平民(县)全境东西三十余里,南北九十余里,尽被淹没。屋舍为虚,人畜财物,随流飘荡,约计被淹田禾三千多顷,人民伤亡千有余口,牲畜两千余头,财务数千万之多。此种浩灾惨状,言之痛心,虽经县长王昭旭多方营救,苦况迭成。应蒙省府及蒋专员发放急赈,积极设法救济,杯水车薪,难止大渴。而数万灾黎房屋被水冲塌殆尽……平民县东临黄河,南近潼关,隔河与永济相望,在军事国防上又至关重要。灾民饥不保生,何以促其团结抗敌巩固河防,此拯民救国之图,诚不可不详查而善备也……乐为拯救之举,俯赐巨款传施赈济,不但数万生灵得以早登袵席,定心河防抗战,裨助良多……”
二、黄河易发水灾的主要原因
黄河易发洪灾的第一个原因是由于这里地处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区,雨旱季节分布不均,降水多集中在夏秋之交,降雨大约占全年总量的70%左右。降雨多而集中,河道承载能力有限,无法宣泄,骤然而至的暴雨顺坡而流,破坏力极强,从而导致河面上涨危及堤防甚至堤坝决口淹没农田。第二个原因是冬春之交的时候,有时也会出现另一种灾害——凌汛。黄河开河时,水流带着融化的冰块,由高纬度向低纬度流淌时容易卡冰,形成冰坝,使黄河水流不畅,引发水位突然抬升,导致冰凌冲毁堤坝的情形时有发生。以民国时期陕西的黄河水患来看,主要以决溢为主。第三个原因是明清以后黄河流域植被被严重破坏,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不力,河流泥沙暴增,使得河道淤积、游荡摆动更加严重,洪水灾害更加频繁。第四个原因是民国时期经济较为落后,加上长期面临战争的威胁,经费有限,南京政府无力修葺各类护堤护岸工程。即使连以往的防洪工程也无法很好的维护,致使黄河水患更加严重。
三、民国政府应对黄河洪灾采取的措施
面对黄河洪灾频发,给百姓带来巨大灾难,南京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应对。既有防汛之前的积极举措,也有洪灾之后的善后措施:
一是植树造林与水土保持。为了防止黄河决溢保护堤岸,民国时,黄河滩边曾广植防护林。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在邵力子任陕西省主席时,曾派省林务局副局长芬兹尔博士(德国人)来平民县考察提交植树造林的计划,第二年,在严家滩成立平民林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由陕西省水利局勘察,由177师部队承担,最北至龙门,最南至渭河与洛河的交汇处,修筑堤坝,种植柳树,动员沿黄四县民工25400人,修筑了1条长50公里、宽约5公里的黄河防护林带,投资法币11275元。至新中国成立前,共种植黄河防护林75777亩。建设黄河防护林临河可以防浪,背河可以取材。森林植被的蓄水滞水对于防止黄河洪水决溢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黄河水利委员会还积极研究水土保持,应对黄河水患。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在成都召开的第一次设计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水土保持”这一说法。可惜的是,民国时期,陕西的水土保持工作并没有全面推广,只是作为应对黄河水患和治理黄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试验区办苗圃和植树造林,并没有在全省大范围地开展起来。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八月平民县黄河水灾宣传委员会给陕西省建设厅发的函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陕西省建设厅下发的一份关于让沿黄居民大量植树造林的令
二是人口流动与迁移。黄河每次发大水,塌滩崩岸,毁坏农舍,甚至改道,这就使得黄河沿岸的居民不得不寻找新的栖息地,这样就形成了区域内的人口流动。黄河改道,新的滩地出现,这些新滩地又吸引着人口迁入进行耕作,平民县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成立的。民国十八年(1929年),黄河东移,露出大片滩地,为开垦新的滩地,增加耕作面积,冯玉祥在黄河滩成立平民县,向全国发出招垦告示。而新滩地的招垦,也有利于黄河滩地的开发和经济发展,也对黄河洪灾起了积极的应对作用。另一种人口流动和迁徙,属于遭受河灾以后沿黄村庄的后靠性迁移。这种一般从低处迁于高处,或从距河较近的地方迁至稍远的地方,或者从河此岸迁至彼岸等。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黄河暴涨,平民县政府将县城从大庆关迁至黄河西岸堤浒村东,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政府又再次将县城迁往河西的平民镇,即今日大荔县之平民镇驻地,这种都属于人口后靠性迁移。此外,沿黄居民还有顺流性迁移这种迁徙形式,村庄遭受水灾以后,部分灾民顺水流而下迁居,这样就使得迁出地的人地紧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
三是国民政府的救灾与民间义赈。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百年难遇的洪灾发生后,国民政府还是比较重视的。8月19日,国民政府即下达命令“黄淮两委会,联合陕、豫、鲁、皖、苏各省府联合防堵,并筹振济。”并将原计划拨给扬子江防汛会的60万元中未付的款项移拨救济黄河水灾。8月30日,国民政府召开行政院会议,讨论黄河水灾赈济问题,成立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及黄河水灾救济护员会总办事处,处长为曾镕浦。陕西省全省在这次水灾中损毁巨大,因此也成立了省级的黄河赈灾委员会,只是当时经济状况不佳,中央政府拨款有限,省级政府财力更是十分微薄,能用来赈灾的资金少之又少。除官方救济外,民间义赈也在这次黄灾救济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年9月1日,上海各慈善团体成立黄河水灾急赈联合会,与济生会联合放赈救灾。全国各界人民团体捐钱捐物,对缓解灾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国时期陕西黄河水患频仍,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因素,国民政府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水灾的措施,但是依然只是治标不治本,面对黄河水灾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现如今,陕西每年进入伏汛期以来,黄河上游、中游、支流降雨量增加,而且多暴雨,黄河流量大增,防汛压力依然突出。可以说,黄河水患与治理将会一直伴随我们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人与自然既和谐又斗争的长期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