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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塞尔现象学“直观”视角看旅游的本质

2023-03-09邓勇勇魏向东

旅游学刊 2023年11期
关键词:胡塞尔现象学直观

邓勇勇,魏向东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 215123)

引言

现象学是20 世纪初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的一种哲学理论,也是西方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流派。现象学流派的主要代表性人物有胡塞尔、海德格尔、舍勒、梅洛-庞蒂等。本质直观作为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内容,贯穿于胡塞尔的整个哲学生涯,不仅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具有中心意义,在整个现象学流派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唯一能使所有现象学家联合起来的共同信念就是‘直观’概念,只有返回到直接直观这个最初的来源,回到由直接直观得来的对本质结构的洞察,才能运用伟大的哲学传统及其概念和问题”[1]38。在胡塞尔看来,本质直观并不是一种演绎、归纳和计算的方法,也不是从已被给予的或被当作由被给予的事物中合理地推导出新的事物[2]8,而是在“悬搁”自然科学以及经验心理学的基础上,通过对纯粹意识领域的研究,达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的。换句话说,本质直观其实就是认识事物本质的一种特殊方法,即直接“看”本质。在这里,“看”本质并不是用眼睛直接感性地看,用眼睛我们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3]274。胡塞尔之所以选择“看”本质,用意在于说明不要随意地猜测,而是通过对意识中的体验进行反思,从而实现直接探究本质的目的[4]。

在认识事物本质的方法上,本质直观与传统哲学有着明显不同。在本质直观中,本质即是现象,只不过是诸多现象中的纯粹的或一般的现象而已,是隐含在现象之中而非超越于现象之外。现象也不是指具有空间外延的物理现象,而是外界活动或客观对象在意识中的显现物。现象学的口号“回到事物本身”,其含义就在于“让事物本身显示自己”[5]25。传统哲学则认为,现象是实现本质的途径,本质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东西,需要透过现象才能认识其背后的本质。由于二者对现象与本质关系的理解不同,认识事物本质的思维方式也就不同。一方面,与传统哲学的二元论思维不同,本质直观关注“直观”的重要性,强调体验在人类认识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胡塞尔看来,在直观中原初地给予我们的东西(即体验——笔者注),只能按照它自身被给予的那样被接受[6]32,体验是人认识事物的前提和源泉;另一方面,与传统哲学的思辨研究不同,本质直观并不是通过对现象进行理性的逻辑推理实现的。相反,本质隐含于现象之中,“直观”在捕捉意识中现象的同时,其实已经包含了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质直观为探寻事物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研究路径。为了将现象学作为一门严格的科学,胡塞尔为此提出了本质直观的方法和步骤。正如胡塞尔所言:“作为一切真理之最终基础的明见性,本质直观并不是一种无须经过任何方法和工艺的安排,就可以随着对事态的单纯表象而一同出现的自然附加物,否则人永远不会想着去建立科学。”[7]25但现实的问题在于,不论是胡塞尔本人还是有关胡塞尔的哲学研究,对本质直观方法和必要性虽有介绍,但本质直观这条路径之所以可能的原理是什么,如何在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实践运用、如何在案例中详细展示,是本质直观方法面临的重要问题。

近些年,旅游学领域中的现象学研究正在获得较大发展,讨论的话题也较为广泛,涉及旅游教育[8-9]、旅游地的生活居住[10-11]、旅游活动中的特定人群[12-13]、旅游者的感官体验[14]、旅游环境和场所[15]等多个领域。但整体来看,相关研究工作仍然是模棱两可的,要么回避对现象学的深入讨论,要么只是提供现象学方法的简要描述[16]。究其原因,这涉及现象学和心理学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也与不同现象学流派之间的分歧有关[17]。但更深层次的原因仍然是对其背后的现象学哲学了解不够,因而无法对现象学方法的实践运用作出深入阐释。“本质及其直观,或观念及其直观的问题是现象学思想方法的重中之重”[18],对于理解和实践运用现象学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基于此,本文在遵循胡塞尔本质直观前提下,尝试将其运用于旅游本质研究。一方面,为了实现探寻旅游本质的目的,并进一步拓展旅游本质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通过展示本质直观过程,有助于了解现象学方法背后的哲学基础,以便更好地开展旅游学领域中的现象学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阐述了本质直观对于旅游的意义,以期从一个更高层次上观察和反思当前旅游研究及实践。

1 旅游本质研究回顾及评述

长期以来,学术界关于“旅游本质是什么的”研究争论从未停止。20世纪90年代,旅游的本质开始得到学界关注,早期学术成果主要基于美学与文化学的研究视角[19-20]。随后,有学者从人类学[21]、伦理学[22]、人学[23]、休闲学[24]等视角探讨旅游的本质,并不断提出新的旅游本质论。近些年,从哲学层面,或者更具体地说,在现象学层面的旅游本质研究成果越来越多,也是争论最多的领域。归纳而言,当前旅游本质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4个层面。

其一,聚焦现象学视角。现象学视角下的旅游本质探讨大致可以分成两个派别:一个是基于胡塞尔现象学;另一个是基于海德格尔存在论。例如赵刘等采用胡塞尔本质直观方法,认为观光旅游的本质是自由[25]。在文中,赵刘等将本质直观方法归纳为3步,分别为选择典型性的旅游体验作为对象、关注意识体验中的边缘域、需要对绝对给予性的直观(现象学的描述),这一研究为本质直观方法的实践运用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启示。但通过现象学的描述,事物的本质究竟如何如其所是地“显现”给我们?对于一般的现象学研究者而言,在驾驭这种方法时可能存有一定难度和困惑。

近几年,旅游本质探讨的现象学视角趋向于海德格尔存在论。例如曹诗图和韩国威运用海德格尔基础存在论与“诗意地栖居”的观点,认为旅游的本质是人对生命自由和谐的追求或异地身心自由地体验[26]。杨振之基于海德格尔存在论,认为旅游的本质是人诗意地栖居[27]。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学者从海德格尔角度研究旅游本质,一方面,相较于海德格尔而言,胡塞尔一生思想多变,对胡塞尔现象学作出系统性的理论阐述也更为复杂;另一方面,作为胡塞尔的学生,海德格尔继承和发展了胡塞尔现象学,赋予了现象学新的内涵。

本文对现象学“直观”问题的探讨,主要是基于胡塞尔现象学。首先,胡塞尔作为现象学的创始人,后来的现象学家正是受到胡塞尔影响,从中发展出不同的理论并最终促成了“现象学运动”的发展[28]145。可以说,理解胡塞尔现象学,是开启整个现象学研究的重要窗口。其次,现象学的“直观”概念最早源于胡塞尔,开创了看待事物本质的全新路径和方式,改变了传统自然主义的日常思维方式。最后,现象学扎根于胡塞尔思想,本质直观是现象学反思的核心[29]286,对于理解和掌握现象学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聚焦“体验”结论。在《旅游的本质及其认识方法——从学科自觉的角度看》一文中,谢彦君尝试将现象学方法引入旅游研究,并将体验作为旅游的本质[30]。体验结论得到了国内更多学者的认同,并成为一种主流思想。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于证伪主义角度。证伪主义是由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尔创立的一种科学哲学理论,是建立在演绎逻辑的基础之上,采用试错法对严格的全称陈述理论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如表明理论错了,则排除这个理论;试错法本质上就是排除法。”[31]449例如张斌认为,红色旅游以及黑色旅游的本质不是体验,并不认同体验是旅游的本质[32]。另一方面是基于现象学研究方法。例如张斌和张澍军认为,体验的概念是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之上,而无法对旅游体验及其本质进行现象学分析[33]。宋子千认为,由于现象学存在“悬搁”和“还原”的不彻底性,就方法论而言,应该在旅游概念还没有形成之前,寻问如何去直观旅游的本质[34]。

笔者认为,上述争论需要明确和解决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个问题,作为方法的现象学,在国内外学术研究中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研究手段[5]1。所以,一个重要的区分非常关键,即现象学在哲学领域的探讨和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探讨并不完全等同,现象学方法不仅是哲学的方法,也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现象学方法借鉴了现象学哲学中的一些核心方法,诸如悬搁、还原、描述、直观、反思等,并最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现象学研究步骤。在教育学领域、医学护理学领域均有很好地实践,典型的如教育学领域Van Manen的现象学方法[35]38、在医学护理学运用较多的Colaizzi现象学方法[36]。

此外,社会科学领域的现象学方法关注生活体验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揭示现象背后的意义。采用现象学方法探讨旅游体验问题,在国外旅游学术中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最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Cohen 从现象学视角对旅游体验的理解和解读[37]。近些年,国外旅游学者逐渐发展和提出了一些现象学方法步骤。例如在综合Van Manen、Moustakas和Crotty 的现象学方法之后,Szarycz 以货船员远航的旅游体验为例,提出了现象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步骤:第一步,提炼主题,并给每个主题进行命名;第二步,探讨主题与主题之间的关系,并在适当时候修改主题;第三步,对主题进行合并,并对合并后的主题进行详细描述[38]。Huang等将国际机场作为一个微型目的地,采用现象学分析方法,提出了游客在机场体验的3个意义模式,分别是社交空间体验、旅游空间体验、个人空间体验。在文中,作者将现象学方法步骤分为3步:第一步,研究人员需要多次阅读受访记录,以了解所研究问题的整个现象,并关注数据中的重要意义单位;第二步,根据研究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将意义单位和重要陈述分为主题或意义集群;第三步,将重要的意义单位和主题综合起来,描述受访者体验中的一致性陈述,即被称为“体验的结构”[39]。从这些研究可以看出,学者对现象学研究也提出了一些创造性的方法步骤。尽管海德格尔早已警告过,现象学方法应该植根于对事情本身的分析之中,远离我们称之为技术手法的东西[40]32-33。但是,“作为人类有意识的认识活动,这种通向真理的‘非方法大道’是不能令人满意的”[41]。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研究者对现象学方法进行了一定实践改造,探索出了一些相应的方法步骤,从而区别于其他的研究取向。与此同时,有关研究专著对现象学方法也有诸多介绍,典型的如Van Manen的《实践现象学:现象学研究与写作中意义给予的方法》[29]399-439、Moustakas 的《现象学研究方法:原理、步骤和范例》[42]109-124,以及国内学者徐辉富的《现象学研究方法与步骤》[5]157-188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社会科学领域,现象学方法的实践运用还存在一定差异,并不像传统扎根理论那样,有一套固定的研究套式。但不论如何,现象学方法实践运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反映和体现现象学哲学的核心思想。

第二个问题,需要对现象学,特别是胡塞尔现象学有更深入的研究。关于“悬搁”,在胡塞尔看来,并不是要否定真正的原本自然世界,只是将客观存在的自然世界的即成意识、观念、定义及知识“悬搁”起来,存而不论。正如胡塞尔所言:“我并非像是一个诡辩论者似的在否定这个‘世界’,我并非像是一个怀疑论者似的怀疑它的事实性存在。”[6]43也就是说,在现象学研究过程中,我们的旅游知识和经验依然是存在的,需要将这些知识和经验暂时置于“括号”之中,存而不论。对于研究者而言,在熟悉和了解旅游知识和经验的前提下,如何才能做到存而不论,如何才能解决“悬搁”的问题?这是在现象学研究中值得深入探讨,也是应当着重解决的关键问题,知行合一才是最重要的。可以肯定的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对现象学“悬搁”的理解不可以过于理想化[43]78,更多应该表明或展现一种现象学的态度。因为彻底的“悬搁”是建立在胡塞尔先验主体(或者说纯粹主体)的基础之上,而先验主体并不是指现实的主体人,而是一个先于人的“主体”。这个“先验主体”可以完全脱离于现实世界,完全独立于经验事实,并以自我的形式自在自为的存在。很显然,这是现实生活中的研究者所不可能做到的。

其三,聚焦“诗意地栖居”结论。“诗意地栖居”旅游本质论最早源于国内学者杨振之[27]。该结论的提出进一步引发学界对旅游本质问题的思考,形成了与“体验”不同的观点,并成为当下旅游本质论的两个典型结论之一。在《旅游体验研究的再思》一文中,杨振之和谢辉基以“体验-世界”的关系为核心思想,将体验界定为一种艺术经验,并对旅游体验内涵进行了定义上的补充:旅是去远,游是游戏[44]。在《再论旅游的本质》研究中,杨振之采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通过对生活世界与人的存在问题分析,阐释了“去远”的本质意义以及“诗意地栖居模型”。在构建“去远”与“诗意地栖居”内在关系的同时,进一步回答了“诗意地栖居”究竟是什么,以及如何获得“诗意地栖居”等问题[45]。通过一系列研究成果的积淀,“诗意地栖居”旅游本质论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理论体系,包括游戏、艺术经验、旅游体验、去远、生活世界、人的存在、“诗意地栖居”目标与模型等相关内容。

上述研究成果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几方面的意义。首先,从海德格尔解释学和存在论角度出发,进一步拓展了旅游本质的研究路径,丰富了旅游本质研究结论,并深化了对旅游这一现象更深刻的认识。其次,现象学在旅游本质研究中的主题逐渐清晰,旅游的本质终究是要回归到生活世界。只不过是从胡塞尔角度出发,对生活世界的回归仍然是意识层面的,在意识的显现中捕获本质;从海德格尔角度出发,对生活世界的回归则关注人的存在问题,追问旅游经历的意义所在。最后,从长远发展来看,旅游本质研究最终都需要完成旅游本质论的理论范式化构建工作[46]。围绕“诗意地栖居”旅游本质论的系列研究成果,可以视为在这方面积极推进的一种尝试。

其四,聚焦旅游本质研究的终极答案。邓勇勇在《旅游本质的探讨——回顾、共识与展望》一文中认为,使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哲学思想,可能得到不同的旅游本质论[47]。事实上,关于旅游本质的研究结论,学者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质疑与完善结论的过程,并不断建立新的旅游本质论。例如谢彦君最初认为,旅游的本质是审美[48],后来又对这个观点进行了调整与修正并提出了体验的结论[30]。龙江智则认为,“旅游是体验,但体验并非就是旅游”,旅游在形式上表现为异域性,在本质上表现为寻求满足愉悦、刺激等心理欲求的短暂休闲体验[49]。曹诗图则将旅游的本质界定为异地愉悦体验[50-51],随后又将旅游的本质理解为异地身心自由体验[26,52-53]。对于研究结论的不断调整和修正,学术界可能会出现两种声音。第一种是肯定的声音,因为质疑、反思与批判是哲学的学术偏好和固有的思维品质[54],是我们探寻真理的必然步骤,也是研究者应该具有的一种学术态度。第二种则为质疑的声音,因为当我们给出一个新的研究成果时,是否应当更加谨慎一些?在发表研究成果时,我们是否应当保证该项研究的可重复性而不是很快就会被修改?

就旅游本质的终极答案而言,笔者认为,当我们急于质疑旅游本质结论是否正确,或者是否能形成最终研究结论时,也许忽视了一些更为重要的问题。比如旅游本质的研究意义与价值究竟是什么?旅游本质的寻找是否等同于旅游研究核心的确立?认识旅游本质的路径究竟有哪些?这些不同的路径之间又有何区别?长期以来,我们并未就旅游本质的内涵与外延等问题认真思考过,而是致力于迫切地给出旅游本质的终极答案。Rorty 曾指出:“那些希望真理具有一个本质的人,也希望知识,或理性,或研究,或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有一个本质。事实上,没有任何地方存在这样的本质。”[55]231没有办法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人已经达到了真理,或什么时候一个人比以前更接近真理[55]235。至此,我们可能更多地需要思考:究竟谁的旅游本质结论更接近真理?这似乎成为了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旅游本质的研究并不意味着只有一条“胡同”:必须走向“终极”答案。相反,旅游本质问题的多元化讨论也具有积极意义,这有助于我们多角度全方位地认识“旅游”这一事物,更好地理解旅游世界与日常生活世界的关系。本文从胡塞尔现象学“直观”视角讨论旅游本质,其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拓展旅游本质研究思路和方法路径。

2 “直观”旅游的发生原理

2.1 直观“旅游”的基础——意向性理论

胡塞尔指出:“意向性是在严格意义上说明意识特性的东西……将其理解为一个体验的特征,即‘作为对某物的意识’。”[6]140正是因为意识具有指向对象的能力,我们才可能通过对意识的分析,达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的。胡塞尔的意向性包含了3个方面的内涵,分别是意向对象、意向质料以及意向本质[56]747。第一,意向对象,即意识必然指向某个对象。例如知觉行为有被知觉物本身,判断行为有被判断物本身,喜爱行为有被喜爱者本身[6]152。意向对象“就是当我们纯粹地探寻这个体验本身时,由此体验向我们提供的东西。”[6]152因此,要把握“旅游是什么”,或者说要获得“旅游的本质”,就需要借助旅游体验来实现。第二,意向质料,包括了特质和材料。特质即不同的意识经验,如希望、欲望、回忆、肯定、怀疑、害怕等;材料即意识经验中关于某物的成分,如苹果树、红纸、旅游等。在胡塞尔看来,材料给活动提供了朝向对象的指向性[57]18,即使特质发生变化但只要材料保持同一,那么在不同行为中的意向对象性就是同一个[56]760-761。也就是说,旅游的本质是由作为材料的旅游体验决定的,而不是由“知觉”或“回忆”这样的特质来决定。不论是眼下正在知觉的,还是通过回忆再现的旅游体验,作为直观内容的两种方式都指向旅游这一事物本身。第三,意向本质,即一种观念上的抽象,或者说一种观念意义上的含义[56]766,“充实的意义被理解为完全合适的充实行为的意向本质。”[58]978因此,“直观”旅游实际上就是通过对旅游体验分析,然后对其进行的一种观念化抽象,最终的旅游本质其实是一种观念化的本质。正是建立在意向性理论基础上,本质直观才成为可能,而不是一种所谓地“无病呻吟”或者“胡思乱想”。

2.2“直观”旅游的路径:从个别直观到本质直观

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中曾指出:“个别的直观可以转化为本质看,这种可能性本身不应被理解作经验的,而应被理解作本质的。”[6]3个别直观与本质直观存在这样一种关系:如果没有朝向“相应的”个体之目光,就不可能有本质直观;如果没有朝向个别物的相应本质,就不可能有个别直观[6]5。也就是说,个别直观和本质直观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个别直观是基础,没有个别直观,本质直观则无法展示。同样地,没有本质直观,也就无法认识多样性的个体。比如对于一个三角形,可以是直角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锐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这些不同类型的三角形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对象,但不论是任何具体的三角形,其“内角之和为180 度”则被视为达到了纯粹的本质直观。胡塞尔关于个别直观与本质直观之间关系的论述,为我们认识旅游本质提供了路径:只要通过对个别旅游体验的直观就可以实现对旅游本质的认识,这种认知方式也是可行的。

仅仅“直观”个别的旅游体验,可能是不完善的不充分的,是否还能实现对旅游本质的认识?如果按照现象是无穷尽的,要想认识本质就必须认识所有现象,这样的观点是基于传统哲学中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认知。在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下,“个别直观不管属于什么种类,不论它是充分的还是不充分的,都可转化为本质直观。”[6]4在胡塞尔看来,一方面,有些事物的本质只能通过个别的“看”的方式实现,而永远不可能是“全面地”被给予;另一方面,自然事物也基本上是以“侧显”的形式存在于直观中[6]4。所以,这种个别的“看”可能是不完善的不充分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个别的“看”依然指向旅游的本质,这是意识的本质直观能力。也就是说,仅仅通过对个别旅游体验的“直观”,可以达到认识旅游本质的目的。在这里,个别的旅游体验是通过自由想象而来的,并不是传统研究中所指的样本量规模。因此,我们不应将其等同于归纳问题,归纳问题与本质直观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在本质直观中,本质的必然性是由意识的指向性决定的,与样本量的规模大小并无必然联系。

2.3“直观”旅游的条件——“联想”机制

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胡塞尔通过对时间问题的研究,讨论了意识流的产生和构成。以声音的“直观”为例,胡塞尔指出,“我们听到一段旋律,即我们知觉到它,因为听就是感知。当第一个声音响起,接着是第二声,而后是第三声,诸如此类。我们是否必须说:当第二个声响起时,我听到了它,但我已经不再听到第一个声音了,如此等等?因此,我实际上并没有听到这段旋律,而只是单个的当下声音。”[59]61但事实上我们听到的却是旋律,而不是单个特殊的声音。这是因为声音之间存在一种时间上的连续关系,它们构成了一个时间整体,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声音体验流。在早期的内时间意识研究中,胡塞尔所讨论的时间意识是一个二维序列,两段不同的时间不可能同时存在,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不重合的关系[59]45。在这种条件下,“每一个个别个体是一个时间整体环节”[60]399,这段旋律在时间上是一个单独的整体,那段旋律在时间上又是一个单独的整体。对于不同的旋律,旋律与旋律之间在时间上却是相互分离的。在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直观”声音呢?同样地,对于不同的旅游体验而言,这一次旅游活动形成的体验流被串联在一个时间上,那一次旅游活动形成的体验流又被串联在另一个时间上……对于时间上相互分离的旅游体验又该如何实现“直观”本质的目的?正是基于对早期内时间意识问题的反思,胡塞尔在后期的《经验与判断》中关注时间意识的联想机制,联想是一种建基于时间意识的最低层综合之上的被动综合方式[3]133。也就是说,不同的旅游体验虽然在时间上是相互分离的,彼此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经验关系和现实性关系,但可以通过联想把它们联结在一起。正是建立在联想机制的条件下,我们才能把不具有时间关系的个体对象统一起来,为本质研究提供“直观”对象。

3 “直观”旅游的现象学方法演示

在《现象学的心理学》《经验与判断》等著作中,胡塞尔将本质直观的方法称为“自由想象的变更法”,并将其归纳为3 步:变异作用复多体之产生性贯通,连续相符性中的统一性联结,凸显一致性因素对立与区别性因素的主动性同一化[3]273。倪梁康先生在《胡塞尔选集》中将这3步译为:变更多样性的创造性展现,在持续的相合中的统一联系,对相对于差异而言全等之物的直观主动的同一证实[61]504。这3个步骤可以表述为如下①在这里,笔者采用倪梁康先生在《胡塞尔选集》中的译法,以便更符合惯用说法。:首先,通过自由想象在我们的意识中创造出多个例子(即变更多样性);其次,将创造出的多个例子整合为一个意识统一体,所有例子之所以可以被整合在一起,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部分相合,即存在共有的本质使其得以联结在一起;最后,通过意识的反思排除统一体中各例子之间的差异性,并将精神目光转向它们的相似性,然后把握相似性中的同一(即本质)。笔者在遵循胡塞尔3 个步骤的前提下,然后将其进一步具体细化,再次分解成不同的小步骤,以期更好地诠释“直观”旅游本质的意识思维过程。

第一步:变更多样性的创造性展现——自由想象出多个旅游体验。

分解步骤一:“悬搁”旅游经验事实。“悬搁”作为本质直观的前提,就是要摆脱经验事实的影响。“悬搁”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先入为主的想法、前见(偏见)和判断的影响,从而以一种无预设的状态和更加开放的态度接受意识中呈现给我们的东西。此时,对于我们而言,“悬搁”旅游经验事实,意味着两件事情:一是避免将旅游的固有概念和传统的旅游认识介入体验描述,诸如异地、非惯常环境、闲暇、愉悦等词汇;二是将旅游本质的各种观点暂时置于一旁,避免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

分解步骤二:选择一次典型的旅游体验。“变更多样性根基于一个被经验或想象的某个任意举出的例子,该例子具有引导性的‘范式’之特征。”[3]268也就是说,选择的旅游体验“必须建立在对于典型实例的仔细考察上”[1]162,需要以典型的旅游体验作为引导作用。胡塞尔将这个例子称为“范本”或者说“前像”。在这里,可以借助回忆的方式,以一次难忘的旅游经历为“范本”。通过回忆将过去的意义当下化[59]104,在回忆中事物的本质也是自身被给予的[2]72。

分解步骤三:进行意识的自由想象。在“范本”的基础上,通过意识的自由想象创造出一系列多种多样的旅游体验②这里多种多样的旅游体验,并不是现实中通过访谈调研多个样本产生的结果,而是研究者在自我意识中自由想象出的结果,与现实中样本量规模、大小、多少并无关系。(即变更多样性)。首先,自由想象是一个变更的过程,即变成不同之物[62]89。例如原先的旅游体验是关于黑色旅游的,自由想象的例子则可以是红色旅游、养生旅游、乡村旅游等,这也是胡塞尔一直强调的变更与变化之间的区别。变更是指抛弃个体的同一性并将其想象为其他可能的个体[3]274,而变化是指状态改变但个体不变。但变更的过程只能从旅游联想旅游,而不能超越“旅游”的范畴。胡塞尔曾以“红”的本质直观为例进行了相关阐释:假设我开始变更的时候,有一个相同的红色朝我发散过来,那么我可以马上把握它并将其设想为红色的一般;但要是碰到绿色,那么我将不会把它看成隶属于其中[62]95-96。其次,自由想象也是一个随意的过程[62]90,即无限的开放性。但“无限的开放性并非毫无意义的要求产生所有可能的变项”[62]90,而是指“必须要有几个个体直观”[63]74-75。也就是说,自由想象并不是一味追求无限个旅游体验,但至少应有几个旅游体验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

第二步,在持续的相合中的统一联系——完成多个旅游体验的整合。

分解步骤四:整合意识中的旅游体验。通过自由想象,“在体验中的被意念者、被直观者、被知觉的、被记忆的、被想象的对象,彼此都是分离的”[3]133。本质直观需要将意识中相互分离的多个旅游体验重新整合,形成一个统一体。否则,我们只能讨论这些不同体验之间的相同性或者类似性,但不可能讨论它们的本质问题。在《经验与判断》一书中,胡塞尔以童话故事为例阐明这个观点:“一个童话故事和另一个童话故事,不管它们是否一致或者彼此是否有关系,只有对它们进行设定,将它们统一起来指涉着同一世界,这样的讨论才是有意义的。”[3]130

分解步骤五:形成新的旅游体验摹本。通过整合环节,最终存在于我们意识中的统一体是一个更新后的旅游体验,胡塞尔将这一过程称为从范本到新的摹本的过渡[62]91。范本即是原先典型的旅游体验,新的摹本即为重新整合后的旅游体验。借助现象学描述将意识中的体验摹本呈现出来,描述的过程需要注意两点。其一,现象学描述的体验是源于“我”的,强调事物向“我”所显现的样子。所以,“现象学描述是根据说话者即以第一人称进行的。”[64]35其二,现象学描述的对象是意识中的内在体验。我们只需按照自己的本意,对旅游体验摹本进行“客观”描述,而不是为了直接讲述“旅游是什么”或者发表对“旅游”这一事物的观点和看法。在胡塞尔看来,当我们试图对基本概念和定理进行阐明时,已经走向了客观化的科学,这是与现象学完全不同的方法[2]62。

第三步,对相对于差异而言全等之物的直观主动的同一证实——旅游本质的直观把握。

分解步骤六:聚焦旅游体验的感知和情感。在旅游体验摹本中,不同的体验之间具有相似性和差异性两个特征。“差异性与相似性彼此总是关联在一起的”[62]91,但“差异性不能使本质显露出来”[62]94。为了获得旅游的本质,我们必须排除差异性,聚焦相似性。一般而言,每个旅游体验都是围绕具体事实而引发的,诸如某个旅游地、某个景区、某个人、某件事等。这些具体事实可以通过自由想象的变更不断被替换,是需要排除的对象。胡塞尔指出,“我们的理论兴趣不应放在这些对象上,非对象性的行为才应当成为我们所要把握、所要理论设定的客体,需要在这种新的直观行为和思维行为中去考察它们、分析与描述它们的本质。”[56]314因此,关注旅游体验的感知和情感,而非具体事实对象,其目的就是将精神的目光聚焦于相似性上。

分解步骤七:逐层地精神递推。在聚焦旅游体验的感知和情感后,只有通过进一步精神递推才能达到认识的同一。“精神递推是一个主动的比较性的交错推移及融合的过程。”[62]99在早期的《逻辑研究》中,胡塞尔给予精神递推的办法就是不断对其进行还原,直到不能再被还原为其他的心理体验[56]713。在后来的《现象学的心理学》中,胡塞尔基本坚持了早期思路,并将其作为现象学的心理学来进一步认识[62]100-101。“不能再被还原”意味着这个心理体验已经不需要其他的心理体验作为奠基,它就是存在的一个常项,即不变项,也就是旅游的本质。例如对于一件衣服而言,可以赋予它很多体验属性,如长袖的、红色的、圆领的,还原的过程可以采取不断反思的方式:“如果不是长袖,衣服还是衣服吗?”“如果换成其他颜色,衣服还是衣服吗?”“圆领是不是衣服必须具有的?”持续性的反思为我们提供了认知衣服的不同视角,使得衣服这一事物逐渐变得清晰,最终我们发现只有“可供人穿”才是它的不变项,才是它的本质属性。至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在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直观视角下,旅游的本质是存在于多个旅游体验中的“不变项”或者说“常项”。

针对上述方法步骤和思维方式,需要说明如下几点。第一,在胡塞尔三大步骤的基础上,笔者对其进行了细化。步骤的细化并不意味着本质直观可以借助科学训练完成,而是为了更好地展示“直观”的思维过程,回答如何去“直观”的问题。第二,笔者将本质直观分为了上述几个具体小步骤,但这些步骤包括自由想象、体验整合、体验描述及反思过程都是在个人意识中完成的,而不是现实中通过访谈、概括、计算或演绎完成的。第三,对于不同的研究者而言,受制于“直观”能力的影响,直观到的结果可能并不相同[65]。本质直观需要研究者在反思意识方面付出艰苦努力[66]55,才能达到对旅游本质的明见性。第四,“直观并不排斥思维活动”[67],“也是一种心理学过程,但已经不是作为自然科学的一个门类的经验心理学,而是作为哲学入门的‘纯粹的’心理学了”[68](或者说现象学的心理学)。经验心理学与现象学的心理学具有明显差别:前者是一种归纳总结的方式,关注经验的一切样式,包括知觉对象(事实之物)、知觉的特征、知觉行为的构成因素等;而现象学的心理学虽然也是一种心理过程,但它是一种意向性的心理过程,更加侧重内向性的反省。

4 案例展示、解读与反思

4.1 案例展示

为了更加清晰地展示胡塞尔本质直观的思维意识。在这里,笔者将过去的旅游知识经验与本质论暂时置于一旁,并以难忘的一次昆明旅游体验作为引导性例子。通过自由想象在意识中形成一系列不同的旅游体验,然后将其整合并通过现象学描述形成一个新的旅游体验摹本。

最近去了一趟昆明游玩,虽然以前也在昆明待过很久,但这次去游玩却有不一样的意义。到达昆明后选择了滇池附近的一家酒店入住,酒店装饰以蓝色为主调,可能是想与滇池的美景相吻合吧。客房摆放有云南独特的一些手工艺品,很能体现云南这个多民族地区的生活特色,住酒店之余还可以借此了解一下云南的独特文化。简单休息调整后,迫不及待地去了滇池。站立在滇池前任凭凉风吹来,五百里滇池一眼望不到边,那一刻所有的烦恼和压力仿佛都抛在了九霄云外。远眺着滇池,才发现人在这个世界上原来是如此渺小。之前虽然也去了陕西西安的兵马俑,但人来人往的,还是滇池这样的自然美景更加舒适和安逸。夜晚时分,前往昆都休闲街区的酒吧转转,在这样喧嚣的酒吧街区,说实话特别想好好了解一下昆明人的夜生活,以及生活在这个城市形形色色、忙忙碌碌的各种人。这与在其他城市的游玩差不多,总有一种冲动想了解不同地方的人和文化。比如想看看西安的古建筑、想品尝一下北京的烤鸭、想了解一下苏州的园林如何甲天下,看看人家和自己生活中不一样的地方。在昆明游玩的这几天,抽了空闲时间约见了几个好友。多年不见所以彼此倍感亲切,大家在一起可以随意地畅聊,也不用拘束着自己的言行。去其他一些城市游玩时,就像以前去晋中的平遥古城,虽然没有熟悉的人,但也会到一些街边地摊或者小商铺和当地人闲聊几句。有时候也喜欢和当地环卫工人聊一聊,其实就想看看别人的生活方式,也非常羡慕这样的生活,不需要追求所谓的多么富裕,简单而幸福就好。昆明游玩的最后一天,抽空去了一趟阿杜大哥的茶铺。多年未见,阿杜大哥热情地招待我,拿出店里最好的普洱茶,并向我展示他的沏茶功夫。扑鼻而来的茶香真得让人陶醉于生活,也许这才是人生真正的意义所在,以茶品人生。

在这个新的旅游体验摹本中,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昆明旅游,而是由此联想到其他旅游体验。从空间地理方面,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昆明旅游、苏州旅游、北京旅游、西安旅游、晋中旅游等。从内容方面,可以划分为滇池美景体验、酒店入住体验、酒吧休闲体验、访友体验、兵马俑体验、古建筑体验、美食餐饮体验、平遥古城体验等。其中,诸如昆明、苏州、北京、西安、晋中、滇池、古建筑、园林、兵马俑、平遥古城等这些旅游经验事实都可以被忽视。因为经验事实可以通过“自由想象的变更”随意替换,而将目光聚焦体验的感知和情感之上。诸如“烦恼压力的抛开”“舒适和安逸”“了解不同的人和文化”“自由无拘束”“观察他者的生活”“人生意义的追问”等。

在此基础上,对“烦恼压力的抛开”“舒适和安逸”“了解不同的人和文化”“自由无拘束”“观察他者的生活”“人生意义的追问”等感知和情感体验进行精神递推。上述体验感知有摆脱工作压力的需要、有改变生活状态的需要、有渴望获取人生阅历的需要、有逃避人际关系的需要、有重新思考人生的需要。然后对这些感知和情感进行还原和反思:旅游的本质是为了摆脱工作压力的需要吗?为了改变生活状态外出就是旅游吗?如果没有了获取人生阅历、逃避人际关系、重新思考人生的需要,这样还算是旅游吗?这些感知和情感出于各种需要,但似乎都可以还原到“生活”和“心灵”两个范畴,其目的在于追求“生活的意义”并实现“心灵的纯化”。在这里,“范畴”可以被视为实现本质的阶段性过程。正如胡塞尔指出的,“只有将范畴行为理解为直观,在思维与直观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透视,从而认识本身的本质和成效才能得到理解。”[58]1054

然后对这两个范畴进一步还原。不论是追求生活的意义还是为了心灵的纯化,这种远离日常生活范围的栖息活动,以一种类似“游戏态”的方式传达和宣泄着某种情感自由,最终获得了难忘的体验感受。这种感受不仅是现在生活的真实写照,也是对过往生活的记忆唤醒,更蕴含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许。类似的活动经历一生可能有很多次,体验也各不相同,但对生活的指向总是相同的,“意义”和“纯化”都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加“自在”。自在生活是体验在意识中的投射。回到“直观”层面,笔者将这种对意识的捕获、体验的直接给予性界定为“自在生活”。“自在生活”一词对于笔者而言,已经满足了明见性,不需要再被还原。至此,“自在生活”在诸多旅游体验中,被作为一个常项保留下来,已经不再需要其他的心理体验作为奠基,实现了自我对旅游本质的认知。

在笔者看来,旅游的意义就是通过生活的回归,加深我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深刻认识,在反观他者生活与自我生活之间实现对人生和生命真谛的理解,从而让生活变得更加自在。旅游本质是一种“自在生活”,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旅游作为人类特殊的一种实践活动,不论是“旅”所指向的去远,还是“游”所代表的游戏,事实上都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生活方式。正因如此,人才成为一个完整的全面的人。马克思在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时曾指出:“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69]81在马克思看来,人只有全面占有才符合人的本质特征,人在实践活动中履行自我职责的同时,同样有权力寻找属于自身的价值。所以,通过旅游追求自在生活属于人类自身应有的权力,也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另一方面,“自在”并不是因为远方有更好的河流、古建、遗产、温泉、森林等风景,让我们感觉比当下的地方更美好更富有诗意,也不是一种所谓的自由随便,而是指能够以一种合适的、无所达致的、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去面对周围世界,不因对过去的担忧、现在的不满以及未来的恐惧而影响当下。生活正是因为自我的这种存在状态,才能向我展现出另一种别样的韵味。

相反,如果我们能够发现周围世界的价值,或者能够让心灵安住在当下,我们也无需以旅游的方式追寻“自在生活”。正如古罗马哲学家马可·奥勒留在《沉思录》中所描述的那样:“人总是想退隐乡间、海滨、山林,你也曾经全心向往这种生活。但这完全是一种庸俗的想法,因为你尽可以随时退隐到自己的内心去;没有任何地方能比自己的心灵更为宁静、更无烦忧,尤其是如果这个人的内心海阔天空,他只消静心敛神,立刻就可以获得完全的宁静(所谓灵魂的宁静,我指的就是内心的秩序)。”[70]27-28从这个角度看,旅游的本质是一种自在生活,但更重要的启示在于:我们需要学会与周围世界的相处之道,学会寻找生活的意义,从而让心灵得以安住。否则,纵使不断旅游也不过是时空位移的某种转换,而无法使远方真正走向自我并与自我相遇。同样地,自我也无法感受到生活的“自在”。因为不论以旅游的方式栖息在何处,我们总是处于周围世界之中。唯有让心安住,周围世界才能为我们绽放一种与众不同的自在状态。

需要补充的是,这种“自在生活”状态类似于海德格尔笔下“诗意地栖居”。杨振之曾基于海德格尔视角,采用现象学还原方法提出旅游本质是“诗意地栖居”[27,45]。因此,就现象学“直观”认识而言,本文观点与杨振之的旅游本质论在内涵意义上具有相似性。也就是说,通过两种现象学还原在满足个人“明见性”方面具有一致性。某种程度也表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在“直观”认识上是一脉相承的。在运用胡塞尔现象学还原时,这种对意识的分析可能涉及对自我生活世界的理解。正因如此,海德格尔将现象学还原回到了生活世界之中,也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一种继承和发扬。此外,杨振之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提出了“诗意地栖居模型”,包括诗意的生活、诗意的人生和诗意的存在3 个目标层次[45]。就此模型而言,本文观点以模型中“诗意的生活”这一基本目标为主,但同时也指涉着“诗意的人生”和“诗意的存在”两个更高目标。正如前文指出的,“自在生活”不仅是人类应有的权力和价值体现,也表明了自我的一种存在状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自在生活”既内含有对人生意义的追问,又代表超越意义的“无我之境”。

4.2 案例解读

从传统研究思维上,我们往往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研究结论其实是研究者“抽象”出来的(或者说是“想象”“构造”出来的)。可以说,这种感觉也表明了本质直观与传统哲学之间的相似与区别。一方面,与传统哲学“抽象”出本质一样,“直观”到的本质也是“抽象”出来的。胡塞尔将这种抽象称为观念化的抽象,这种抽象并不是对独立因素的单纯关注或突出,获得的并不是个体特征,而是它的观念[56]541。也就是说,旅游本质直观的结果,它的普适性主要是为了帮助人们在认识观念上形成共识,并不是为了给出判断“旅游这一事物”的客观标准,这也不是现象学本质直观的目的所在。正如胡塞尔所言:“本质直观不能纳入到像数学概念那样的精确概念之中,它不同于客观科学的规定概念,现象学的任务在于澄清这些事态,这个任务尚未得到严肃的把握,而且在这里所进行的研究中尚未得到解决。”[56]568而传统哲学抽象出的本质,则更多的是一种客观实存,其意义在于给予研究者判定事物的一个客观标准或依据,这与本质直观的目的是不同的。另一方面,观念化的抽象与传统哲学的抽象,在抽象的方式和过程上也有着明显的区别。观念化的抽象并不意味着“直观”旅游是一件多么神秘不可思议的事情。事实上,旅游的本质直观就是以自身旅游体验为研究对象,通过自我意识的分析,从而达到认识旅游本质的目的。这一过程关注意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研究者有着紧密关系,常常受到研究者“直观”能力的影响。传统哲学的抽象则强调归纳与逻辑推理,对旅游体验的数量有较多要求,样本量越大,越能准确把握现象背后的本质,研究结论常常受到样本量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看,旅游的本质直观追问的是意识层面的真理,也就是说追问“直观”的结果是否达到了通往旅游本质的绝对真理。在传统哲学视角下,旅游的本质结论则更多关注是否会被找到反例,是否可能被证伪的问题。

4.3 研究反思

上述采用胡塞尔本质直观的方法容易招来批判,即本质直观容易陷入“唯我论”的思想,常常被认为是“故意为之”或“自说自话”。这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现象学的直观只需要达到自我“明见性”并将其揭示出来即可。“直观”并不需要对范畴作完美的演绎,范畴只是值得提倡,并不是必不可少,甚至也不需要用另外的东西去解释这种发现,或者说去回答“为什么会这样”的问题[71]13。因而,这种认知方式并不像传统的逻辑归纳和演绎,在意识思维方面具有可重复性和易理解性。第二,现象学“直观”中的体验源于“自我”,对本质的认识也是以满足自我“明见性”为终点的。可能在某个研究者看来,已经实现了对本质的认识。但在其他研究者看来,还可以继续递推还原,或者说仍然没有满足“明见性”。因而,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认知论容易遭遇到他者的质疑。从这个角度看,胡塞尔现象学“直观”视角下的旅游本质论具有一定的唯心主义色彩,是主体自我在意识中构建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它反映了主体自我所意味的东西或者主体所赋予它的一种意义。

胡塞尔的这种思想也受到了现象学内部批评,其中最重要的批评来自海德格尔。海德格尔认为,一切描述都是解释,而且拒绝了胡塞尔的“自我学”的第一哲学概念[72]19。为了避免这种“唯我论”思想,胡塞尔本人在晚期提出了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的概念,为本质直观奠定了客观性及其根基。一方面,在主体间的交流中,人们可以相互检验彼此之间的理解以及对某事物的认知。“在这种共同生活中,每个人都能参与到其他人的生活中……在这种共同体化过程中,有效性的改变也总是通过相互修正而产生的。通过相互理解,我的体验和体验的获得物与他人的体验和体验的获得物发生关联。”[73]206对于笔者而言,旅游的本质表现为“自在生活”,仅仅只是自我的“明见性”。只有通过与他者的交流互动,并不断地反思、审视、修正,才能最终实现对旅游本质的共识。需要强调的是,主体间的交流是以自我“明见性”为前提的,而不是越过自我直接与他者进行交流。换句话说,笔者只有带着“直观”的结果,然后与他者交流才是有效的有意义的。正如胡塞尔指出的:“从方法上说,只有从自我出发,从它的超越论功能和成就的系统研究出发,才能揭示出超越论的主体间共同性以及它的超越论的共同体。”[73]235另一方面,生活世界为本质直观提供了坚实的根基。当我们常常质疑“悬搁”一切后又如何能够“想象”和“回忆”的问题时?在胡塞尔看来,“‘概念’没了,但是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体验”[74],生活世界是我们体验的源泉。在“悬搁”旅游的经验事实(包括概念及本质观点)之后,我们依然可以回忆过去的体验和经历。此外,作为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之后的现象学运动都关注人所谓的“生活世界”。例如海德格尔关注自我与他人的生活世界;舒茨则认为,“生活世界一开始就是一个主体间性的世界——它在我们出生很久以前就存在了,被其他他人、被我们那些前辈们当作一个有组织的世界来经验和解释。”[75]220可以说,生活世界也为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理解和欣赏提供了可能。基于上述分析,构建“直观”旅游本质的思维流程图(图1)。

5 本质直观对旅游的启示

本质直观对于旅游学术和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从学术研究看,一方面,本质直观强调“悬搁”的重要性。由于旅游学科的不成熟性以及跨学科的研究特点,旅游学研究中还存在一些争议性话题。例如旅游学科是否需要建立严格的学科区分度与独立性?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些争议性话题时,应尽可能将传统经验主义以及权威观点“悬而不论”,回到旅游现象本身去把握旅游,才能真正认清与旅游相关的这些问题。当然,这并不是对经验主义以及权威观点的彻底否定,而是在认识过程中,只能将它们视为一种存在的现象,“而不能作为有效的前提,甚至不能作为假说”[2]8。同样地,从现象学“直观”视角看,基于人类学、人学、文化学、美学等角度的旅游本质论,也只能被视为一种现象看待。只有在“直观”中原初的给予的体验,才能成为理解旅游本质的切入点。

另一方面,本质直观为我们解释与旅游相关的新词语或新概念提供了一种方法。例如我们常常将旅游与愉悦、异地等建立关联,并以此开展旅游学基础研究。但我们却很少去质问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旅游与愉悦、旅游与异地是如何被我们建立关联的?事实上,不论参观何种类型的旅游目的地,旅游实践活动都是为了获得一种畅爽的愉悦感知和体验,包括通俗的愉悦(如感官刺激获得的生理畅爽)和高雅的愉悦(如喜剧或悲剧审美过程中获得的精神畅爽)。因此,旅游与愉悦的关系不可能是归纳的结果。同样地,人们每次旅游都需离开家门到外地去,“异地”并不是通过多次旅游活动归纳而来的,而是一种日常生活中的经验事实。在这里,我们不去探讨究竟是谁最早将旅游与愉悦、旅游与异地等进行关联,但对于它们究竟是如何被我们建立关联的,可能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直观”的结果。

从实践层面看,在现实的旅游活动中,“直观”本质的方式其实也大量存在。“平常我们被很多旧哲学的框架框住了,觉得当下感知到的只是个别,其实大大不然。”[76]91-92例如2012年国务院发布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4 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规定,很多游客本以为高速免费正是自驾旅游好时机。但事实上,这种现象可能导致高速公路的拥堵,一次这样的事件可能导致很多游客不再选择节假日期间的自驾游。从现象学的角度说明,游客从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的“直观”中,获得了它的本质。同样地,“五一”小长假期间,由于大量游客外出旅游,景区常常出现人群爆满现象,严重影响旅游体验的质量,游客可能从“五一”小长假旅游的“直观”中,获得了它的本质,从而不再选择诸如国庆、中秋、春节期间外出旅游。再例如江南古镇虽然很多,但浏览过一两个古镇之后,其他的古镇可能也就无需再一一参观了,因为我们已经从这一两个古镇中获得了江南古镇的本质特征。上述这些事例在心理学中被称为知觉的恒常性,即知觉常常表现为相对稳定性的特征。但是从现象学角度看,我们只需从个别事例中就可获得事物的本质,而不需要通过大规模的样本进行归纳总结。

6 结束语

本质直观作为一种原初给予的直观,通过“直观”人可以实现对本质的理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直观”到的一定都是事物的本质。换句话说,这些行为本质之物可以原本地直接地被给予,但并不因这种给予方式而使本质之物能够原本地直接被给予[77]。因此,受制于“看”的能力影响,笔者虽然提到了旅游的本质是“自在生活”,但是否达到了对旅游本质完全的明见性,仍需现象学研究者之间进行深入探讨。也唯有如此,旅游的本质才能得到进一步澄清并最终形成共识。正如胡塞尔在论述本质直观时所坚信的:“只要目的明确、愿意献身于现象学这项伟大事业的一代研究者之间的坚定合作将会使这个领域中最重要的问题、与这个领域的基本状态有关的问题得到充分的决断。”[56]316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从胡塞尔现象学“直观”视角提出的旅游本质论,至少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检验、商讨和澄清的观念,而不是为了提供一个终极答案。第二,它遵循现象学回到事实本身的原则,强调从日常生活体验中发现本质。第三,它提供了认识事物本质的一种现象学路径。在这里,现象学是一种哲学方法,而不只是哲学思维态度①胡塞尔曾指出:“现象学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特殊的哲学思维态度和特殊的哲学方法”(埃德蒙德·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M].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25)。以往的旅游本质研究主要是基于哲学思维态度,并以此开展思辨研究。本质直观作为一种哲学方法,与思辨研究相比都是为了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知,但两者的认识方式并不相同。思辨研究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以抽象命题或概念为基本立场和操作对象,一个是以理性层面的逻辑推理为思考方式。本质直观则不同:第一,“直观”即为“明见性”,反对以抽象命题或概念为研究出发点,强调回到事实本身,让事实在原本的我的生活体验中显露出来。第二,直观并不排斥思维活动,但这种思维活动并不是理性层面的逻辑推理,而是对生活体验作一种“还原”处理,将意识中直接“看”到的,显现出来的东西不受遮蔽地描述出来。需要说明的是,在胡塞尔现象学视角下,这种现象学还原主要停留在意识层面;而海德格尔存在论视角下,现象学还原则真正回到了生活世界。但是,不论采取何种现象学还原方式,现象学的“还原”如同“悬搁”一样,在现实中都难以做到绝对的“彻底性”,更多还是以实现个人“明见性”为还原的终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对“明见性”也进行了区分:完全的明见、充分的明见和不充分的明见,而只有达到完全的明见,在胡塞尔那里,它的客观相关物才能叫做真的意义上的存在,或者才可以叫做“真理”(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54)。。

著名现象学研究者倪梁康先生曾言:“本质直观作为一种方法,并不是现象学家的独特权利,而是包括数学家、逻辑学家、哲学家以及所有理论科学家都在共同使用的方法,只是他们‘日用而不知’,没有将其作为方法专门提出来而已。”[78]从前文提到的生活案例也可以看出,本质直观不仅是一种事实性存在,不离人伦日用,而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切人都在看‘观念’‘本质’,并可以说持续地看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中运用它们,也作出本质判断。”[6]29本文阐述了本质直观的发生原理及思维过程,说明了本质直观对于旅游的意义,其目的既是为了拓展旅游本质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路径,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旅游学术实践。从认识论角度看,本质直观强调“直观”在认识中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将为我们提供一种本体意识。虽然实现对事物本质完全的“明见性”具有难度,但本质直观这种认知方式,至少为我们提供了在个案中领悟其“本质”的机会,也为旅游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引导和启示。从方法论角度看,本质直观作为现象学研究的核心,厘清其原理和方法对于现象学在旅游学术中的实践运用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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