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实践审思
2023-03-08张霆
张 霆
(重庆交通大学 旅游与传媒学院,重庆 400074)
短视频,是一种时长通常在5 分钟以内的视频形式,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内容传播媒介。因其具有时长短、信息直观、制作成本低廉、方便观看及适合社交传播等特点,适应了当下人们移动化、碎片化、社交化获取信息与娱乐的新趋向,受到广大网民、手机用户的普遍青睐。时下,短视频已经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从新闻资讯发布、城市形象宣传、高新成果展示到特色商品营销、艺人才艺表演、公益活动推广,再到学习培训、知识普及,乃至个人生活片段分享、群团组织活动纪录等各个领域,都有短视频活跃于其间。可以说,短视频已经成为广大网民、手机用户每天都能接触到的媒介,人们对于短视频的热衷,已成为当代社会一种十分突出的文化现象。
在短视频的诸多运用中,新闻报道里面内嵌短视频现象(其间的短视频时长以2分钟左右者居多)尤为值得关注。近年来,一些热点事件如“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等等,经由“图文+短视频”形式的新闻报道后,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反响。新闻报道使用内嵌短视频虽然能够有效提升传播效应,但需要把握相应的操作要领,才能取得理想的报道成效;同时,还应当依照规范行事,才能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目前,针对新闻报道中运用短视频的研究,已经有一些成果。有研究者认为“小快灵”的短视频新闻能够有效满足受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成为传统媒体转型新发展的重要切入点[1];有研究者分析了短视频短小精悍、收看灵活、便于转发的特点,肯定其能满足人们快速浏览与获取有效信息的需求,但同时又认为其存在破坏新闻内容的完整性、有些内容不够权威专业以及缺乏严格把关等问题[2];还有研究者着重分析了借助短视频优化新闻采编内容、增加新闻效益、拉近受众的作用[3]。短视频的运用,其影响必然是双向的——既影响接收者,也会对新闻生产者提出相应的要求。据此,有研究者认为,短视频新闻生产者与用户协作构建的微观语境在事实逻辑之外强化了呈现逻辑的作用,对用户的收受体验与事实认知均产生影响,并最终促进了新闻传受双方关系的重构[4]。同时,也有研究者提出,短视频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有利也有弊,应当根据不同的新闻类型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以推动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5]。
综上,已有研究既探讨了新闻报道中运用短视频的趋势、积极效应,也分析了其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不过,这些研究多半偏于零碎,不够系统。本文紧密结合近年来新闻业界的相关实践形态,通过系统研究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实践状况、传播效应以及应当满足的相关要求,分析和梳理新闻报道运用内嵌短视频的实践操作要领与需要规避的问题,以期为新闻工作者更有成效地改进新闻报道、创新新闻表达提供某种镜鉴与启示。
一、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中内嵌短视频成为了一种潮流
进入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文本形态日益表现出多种表达手段相互协同、嵌套和多种媒介形式混搭、并用的趋势,在新闻报道中嵌入短视频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本质上看,这是融媒体时代新闻人在不同媒介形式之间进行取长补短,进而推动新闻报道介质形态及表达手段多元化、复合化、融合化的一种必然结果。
(一)融媒体时代技术赋能推动短视频传播风行一时
在我国,短视频的用户数量一直处于不断攀升状态。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 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95亿,占网民整体的94.6%。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9.62亿,占网民整体的91.5%[6]。由此可见,使用短视频在当下中国网民中已经极为普遍。相对于抽象的文字、静态的图片,观看短视频要轻松、省心、愉悦得多。“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当下,人们不愿意花长时间阅读一篇深度的长篇图文,而短视频短小精炼,开门见山,更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7]透过那些接地气、信息直观、易读取的短视频了解事实真相,既接近人们平日耳闻目睹新闻事件的常规状态,又顺应了现代人渴望缓解学习、工作、生活压力与轻便化、碎片化获取信息以及边看信息边社交的需要。可以说,“短视频热”本质上反映了当前社会人们信息接收偏好的某种变化。当然,这背后离不开技术赋能的有力推动。曾几何时,视频制作一度属于技术门槛较高、开销较大的专业领域,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介入其间,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制作视频俨然已经成为普罗大众都能掌握的一项寻常技能。尤其是短视频的制作,人们借助简易的数码设备,只需要简单的几步,就可以完成一段短视频从拍摄到剪辑到发布的整个流程,且成本低廉,耗时少;即便是新手,简要学习一下也能很快掌握这种技艺。由于技术门槛降低,拍摄便捷,随拍随用,成本几乎可以忽略,因而不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民众,都可以参与到短视频的摄制和传播中来。这也使得短视频制作与传播的社会参与度非常高,并由此带来了短视频内容生产主体的多元化——新闻媒体、专业机构、普通手机用户,都可以成为短视频的生产者、制作者和发布者。这为短视频传播的风行,提供了传播资源上的便利。
(二)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已然成为“标配”
传播学者伊莱休·卡茨认为,人们接触某一传媒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这些需求具有一定的社会和个人心理根源[8]。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一部手机在手就可以随时随地“阅尽天下事”的信息传受格局,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人们主要依靠手机及附着于其上的各类社交软件、APP获取信息进行娱乐及联系外界的偏好,进而也为短视频这种轻量化的视听媒介依托手机、社交平台迅速崛起,提供了有利契机。
面对短视频传播的巨大发展潜力,国内主流媒体纷纷将布局短视频作为转型发展的一个重点方向。利用短视频的信息传递优势,优化新闻报道手段,创新新闻报道模式,也是时下主流媒体顺应媒介融合发展形势,借助快速迭代的数字技术、视频技术、移动传播技术,主动变革,优化新闻报道形式,提升新闻报道品质,维护自身传播地位的应然之举。在新闻报道中嵌入内容简单、时长短、便于分享的短视频,既顺应了人们越来越普遍地依托手机获取新闻信息的社会潮流,又迎合了人们对短视频传播流行风尚的偏好。显而易见,在手机的狭窄屏幕上嵌入短视频的新闻报道,较之于纯文字报道,通常显得更亲民,更具吸引力,更具有传播优势。“一个视频中的场景,人物的动作表情传递出的信息,比文字更加立体和多面。”[9]近年来的诸多新闻报道实践也表明,“文字(或图文)+短视频”型的新闻报道的传播效果的确优于纯文字型和“文字+图片”型的新闻报道。
同时,由于技术进步的加持,当下媒体的记者、编辑通常都是使用特定的编辑软件在某类模块化的编辑界面中完成报道文稿的写作、配图以及相关视频片断的加载。这种直观、简便、易于操作的模块化编辑界面,方便了新闻人将自采自制或由其他机构、手机用户、网民提供的短视频加载、嵌入到新闻报道文本中,生成“图文+短视频”的文本形态进行推送。这也使得它与传统的长视频(如电视新闻)的制作和发布,拉开了难易度与便捷度的差距,让人们更易于使用,也乐于接受。相对于以往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单质态的、线性思维的新闻报道模式,这种“文字(或图文)+短视频”的报道模式,是多介质融合的,也是线性思维与非线性思维相混合的,能够让大众通过移动终端快速浏览、轻松获得立体化信息的一种文本模式。较之于传统的新闻报道文本模式,这种文本模式可以拉近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心理距离,大大增强对受众的吸引力。
鉴于短视频的独特优势,众多媒体的新闻报道都在积极使用短视频。例如,人民日报依托“人民视频”、新华社依托“新华视频”、新京报依托“我们视频”、澎湃新闻依托 “澎湃视频”、中国青年网依托“青峰侠”视频、封面新闻依托“封面视频”、楚天都市报依托“极目视频”等,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越来越多内含(嵌入)短视频的新闻报道。其范围涉及严肃、硬朗的时政新闻,敏感、招眼的突发事件新闻,以及市井味浓郁的社会新闻。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文本形态,具体又有文字内容为主、视频内容为辅与视频内容为主、文字内容为次两种形态。在具体实践中,以哪一种文本形态出现,与报道对象、报道内容的性质和文字、短视频各自的优势与不足紧密关联,也与当时已获取到的报道资源有关。
二、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传播效应
融媒体时代,在新闻报道中有机嵌入负载着相关新闻信息的短视频,是一种对传统新闻叙事、新闻表达及话语形态的突破,它能够将部分报道内容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受众,增强新闻报道的现场感和冲击力,提升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拉近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心理距离,让受众更有意愿接受报道内容,其传播效应自然远远超过传统的新闻报道。
(一)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编码效应
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可以在信息传播的编码端产生如下效应:
1.扩展新闻报道内容
任何新闻事件、新闻现场,其向外界辐射出来的信息,都是立体的而非单一的、多节点的而非有固定中心的、相对芜杂的而不是线性有序的。传统新闻报道,通常是新闻工作者立足于某一视角、取某一特定立场,通过线性序列的文字或者声画符号对新闻事件进行文本编码与话语建构,再通过报纸版面或广电节目时段进行公开传播的单质态的信息产品。受观察视角、认知水平、新闻敏感度、采访功底、写稿水平、编辑能力、技术手段以及版面、时长等因素的制约,记者、编辑通常不可能将事件的全部信息都纳入到报道中来,其必然会摒除诸多自认为不那么重要的信息、舍弃一些自认为没必要(或不该)呈现的元素,以便在有限的工作时间、承载篇幅、播出时长中将新闻及时报道出去。这样,新闻事件本身的丰富性、复杂性、多面性一定程度上就被简约化了。将短视频嵌入新闻报道中,可将文字叙述及配图中所没有呈现或无法有效呈现的信息,以鲜活的影像方式呈现出来。“新闻短视频的竞争力体现在核心现场价值和信息增量价值。”[10]可以说,短视频能够丰富和补充许多新闻事件细节,突出现场元素,带给人们直观而立体的信息,进而有助于人们更好地弄清和把握新闻事件的整个过程。2021年7月23日,《环球时报》“我们逃出二十分钟后,京广北路隧道全淹了”一文,报道郑州暴雨中京广隧道因雨水大量涌入形成严重内涝的危急时刻一名男子组织隧道中被阻车辆上的司机弃车撤离之事,就采用了“文字叙述+事发现场短视频”的报道方式,方便网民直观地了解事件经过,其也迅速获得了10万+的阅读量和数千个点赞。
2.增强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现场感、可信度
短视频具有能够客观记录、真实还原被呈现对象原真状态的特点,相对于文字、图片,短视频更容易引起受众兴趣,引发其评介、点赞、转发等行为;同时,短视频的现场声、背景音乐等元素也利于引起受众的共情,强化受众的“在场”感受。将记录新闻现场的短视频嵌入新闻报道文本中,可以大大增强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现场感、可信度。“在新闻报道领域,‘有图有真相’的时代已经过去,比起图片,视频更让人信服。”[11]在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传播效果,是传统的图文型报道难以企及的,它既能免去传统长视频新闻长时限线性传播带给受众的压迫感,又能让受众真实感受活生生的新闻现场,从而获得比较愉悦的接受体验。那些内嵌在文字段落中的短视频,人们完全可以基于自身意愿自主选择何时点开看、怎么看,因而会有更高的接受意愿。特别是在一些突发事件面前,由于各种信息杂陈,民众往往无法有效辨别消息的真伪,而简洁的短视频不仅可以直观地反映事件真相,还能使新闻报道更加客观、确切,从而帮助民众快速明晰事件原委,防止谣言滋生。
3.提升新闻报道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相对于图文报道、长视频报道(电视新闻),嵌入短视频的新闻报道,在吸引受众方面有其独到优势。“短视频时长大多在15 秒到3 分钟之间,但是其提供的信息量比相同时间单位的文字和图片要丰富得多,符合当前受众的碎片化阅读习惯,受到观众的青睐。”[12]这有益于提升新闻报道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使其更容易实现破圈传播、跨界传播。
与文字内容带来的理性思考相对应,短视频更能激活受众的感性体验,其封面、标题、画面剪辑、背景音响、现场声等情境元素,有助于为网民创造特定的信息接收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网民的观看意愿、点击率。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能够借助媒介叠加、组合传播的优势,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特别是能够提供更多的细节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元素来吸引眼球。同时,短视频能够通过使用现场画面,配以与内容契合的背景声,满足受众的视听感官偏好,并借助附带的评论、转发、分享等功能,在受众之间进行发散性传播。2021年2月,《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的推文“因为这个神仙节目,河南春晚突然火出圈”,报道河南卫视春晚舞蹈节目《唐宫夜宴》突然登上热搜榜“火出圈”的情况时,里面就嵌入了一段《唐宫夜宴》节目片断。这样做,令受众对该起事件不仅知其然,而且能够知其所以然,从而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正是借助所嵌入的实况短视频,该报道快速实现了破圈传播、跨界传播。
(二)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解码效应
新闻报道中嵌入短视频而生成的“图文+短视频”的文本形态,在受众一端通常可以带来以下解码效应:
1.有助于受众全面、立体、透彻地了解新闻事件原委
传统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大多都是以文字、文字+图片,或者时长15~30分钟的广播电视节目(长视频、长音频)的形式呈现。彼时,人们的工作及生活节奏相对舒缓,能接触到的信息数量有限,常常可以花较长时间、较多精力进行长篇文字阅读,或持续性地守在电视机收音机旁观看收听一档档节目。相反,移动互联网时代,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使用手机接收信息习惯的养成以及每天潮水般涌来的海量信息,使得人们能够固定在某处长时间阅读文字报道或观看长视频以获取新闻信息的机率大大降低了。人们或是在办公场景下,或是在路途中,或是在居家环境中,利用手机轻便化、碎片化地获取新闻信息,日渐成为常态。这种状态,为“图文+嵌入短视频”新闻文本形态的生成提供了土壤。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之后,使得其在叙事方式和内容呈现上就带上了许多新特点。文字表意抽象、确切、概括性强,视频表意直观、形象、立体,二者可以有效互补。在新闻报道中嵌入2~3 分钟左右时长的短视频,构成“文字+短视频”或“文字+图片+短视频”的文本形态,其中的文字部分便于人们较为系统地知晓事件脉络,而短视频则有助于人们见证新闻事件的鲜活细节,进而有助于人们更加完整地了解事件的原委、弄清各项新闻要素、更加透彻地理解报道内容。同时,与以往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单质态的、线性思维的文本模式不同,这种“+短视频”的文本形态,是多介质融合的,也是线性思维与非线性思维混合的,是一种能够让人们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快速浏览、轻松读取、获得具象感的新闻报道范式。其中的短视频,能够让受众与新闻现场建立起直接联系,以其“有声又有色”的质感信息,迅速将受众带入相应场景,获得对新闻事实的深层次感知。显然,这种新闻报道范式,对于受众而言,其信息获取的满足感更高。
2.方便受众社交化、直观化、共情化地读取新闻信息
新闻报道内嵌的短视频,每条时长一般2~3 分钟左右,这种长度适合人们利用碎片化时间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接收和观看,而且这类短视频一般可以全屏播放,可以暂停,也支持回看,并且可以收藏、分享,非常“照顾”现代人拿着手机碎片化地进行信息接收的生活状态。“除了便于在各种移动终端进行信息接收之外,短视频新闻也满足了受众倾向于利用碎片时间接收信息的需求,受众在手机端可以随时跨地域接收,也可以反复观看,实时评论,及时转发。”[1]108新闻报道内嵌的短视频,或采取“现场图像+现场音响+解说型字幕”的呈现方式,有助于还原最真实的现场;或采用“现场图像+配乐渲染+相应字幕”的呈现方式,有利于调动网民的关切。它不仅方便人们了解新闻事实,而且可以有效拓展人们对新闻事件的关注视点和信息读取维度,引发共情效应。2020年5月24日,《湖南日报》推出报道《深深怀念!今天,我们一起送别袁隆平》,文字与图片部分,呈现了社会各界人士有序前往吊唁厅献花、送别袁隆平院士的情况;文末的一段短视频则集纳了袁隆平生平的若干精彩片断,让网友可以在短短2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对其一生的主要贡献了然于心,并进行留言、点评、转发,引发共情。
三、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相关要求
美国学者保罗·莱文森在《软利器:信息革命的自然历史与未来》中提出,技术只决定事物可能发生,而人的选择以及人对于媒介理性的、有意的决定和计划,对于结果的促成,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13]。所以,不论信息技术如何发展,传播媒介如何迭代演化,生产和传播高质量的新闻资讯始终是新闻媒体藉以立身的根本,而怎样生产和传播,则成了媒体人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并妥善应对的至关重要的问题。现如今,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以提升报道成效,已经成为众多传播主体的自觉选择,但该如何用好短视频,使之成为优化新闻话语形态、提升新闻报道品质、增进新闻报道效果的重要手段,则还需要依循相应的原则与要求。
(一)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实践操作要领
如前所述,在新闻报道中内嵌短视频在传播效果方面通常会优于纯文字型报道及图文型报道,要达到这样效果,其在实践操作方面必须符合相应的原则。
1.符合宜“融”原则
新闻报道中不论是使用文字、图片还是视频,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受众有效获知、关注所报道的内容(新闻事件),因此,短视频的运用,要与文字、图片等表达介质有机融合,能够为报道提质、增色。这是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价值重心所系。
摄制短视频对于当下多数媒体人而言,一般不存在技术难度,其难处在于短视频的运用能否与文字报道有机相融、彼此照应,共同助力新闻报道的品质提升。有的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只是作为一种内容的“点缀”或者简单迎合当下的风尚与受众(手机用户)的接受偏好,没能与文字陈述部分形成有机协同、提升报道的信息含量及社会价值,这显然是不足取的。比较好的做法是:在新闻报道的采编环节,用融合新闻思维统筹报道思路,充分考量不同媒介的优势与特点,将文字报道、配图与嵌入的短视频有机融合,组配多元化的表达元素,建构富有视听张力的文本形态,力求为新闻报道提质、增色。所嵌入的短视频,不仅要能抓眼球,更应当具备意义承载价值,甚至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创设议题、唤起受众思考乃至行动的作用。
2.符合宜“播”原则
对于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媒体人应当与写作文字稿一样抱严肃的态度。“作为碎片化阅读的传播形式,短视频新闻的时长通常在几分钟以内、多为以秒计时,这就要求视频内容要把新闻报道中最重要、最有冲击力和最精华的部分加以整合,视频一开始就要进入主题,而不能顾左右而言其他。”[14]短视频的摄制,要在尊重基本事实的前提下,精心构思、取材,讲究叙事、剪辑;可以适当进行情境渲染(增添背景音乐等),注意突出内容的新鲜感和稀缺性,以增强对受众的吸引力。当然,不能断章取义、移花接木。视频中的字幕,一般应简练、醒目(运用比较大的字体)。这样,才能够确保所运用的短视频符合客观、真实、悦目、宜播要求;同时,对于那些非自制短视频的使用(在报道某些特定事件时只能使用其他专业机构制作或网民提供的短视频),也应当根据所在媒体的报道角度、报道立场、关注重点的不同,进行合理剪裁、加工和润色,以避免与其他媒体使用的短视频存在过多雷同而给受众带来不适。如此,短视频才能在较高的价值维度上提升新闻报道的实际效果。
3.符合宜“景”原则
当前利用碎片化时间通过手机浏览新闻资讯、搜寻所需要的信息,已经成为普罗大众所习惯的一种生活方式。不过,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场景是多样态的,或是在办公室里,或是出门在外,或是闲暇居家,等等。在不同场景下,人们对于获取和接收信息通常会持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考虑到人们在浏览信息时所处的场景可能各有不同,新闻报道中嵌入短视频通常需要采用短小精炼的叙事结构。时长不能过长,播放速度要适中,画面流畅,现场音干净、清晰,背景音乐和顺,字幕简洁且字体大小适宜;同时,除带转发、分享乃至评论等社交功能外,还应有音量调节、画面缩放、暂停、计时、倍速播放等功能设置。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适应人们在不同场景下的信息接收要求,满足他们的特定需要,使得他们更愿意接受。
(二)融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的问题规避
在新闻报道中内嵌短视频,除了要符合相应的实践操作要求外,还应注意规避以下问题:
1.避免内容失真
内容的真实性与否,是新闻报道必须严守的一道红线,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在短视频的使用上同样适用。因此,编辑、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嵌入短视频,要注意其内容是否真实,坚决不使用带有不实内容的短视频。在当前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下,任何人都可以制作、上传短视频;在新闻报道中,新闻人难免会碰到一些由他人提供的来源不明、无法确定其内容真实性但的确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短视频。对于这类短视频,应当妥当对待——通常要在联系提供方确定内容的真实性之后再予以使用,以免出现不实报道、引发不测后果。
2.力戒流量至上
新闻报道要时刻讲导向、讲担当。进入融媒体时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新闻媒体在推出新闻报道时越来越受制于关注度、点击率、阅读量、转发量等商业数据。“在‘流量就是收益’的盈利模式和导向思维下,视频的点击率与内容的反主流、反传统和猎奇性程度成正比,在监管缺位和自律缺失的背景下,‘三俗’内容反而成为变现的最大利器。”[15]由此,一些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为了追求“爆款”“轰动效应”“视觉冲击力”,喜欢蹭热点,热衷炒作敏感话题,甚至不惜使用带有媚俗、低俗成分的短视频。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无数事实表明,对于网络上传播的新闻信息内容的品味和品格,民众自有是非判断能力。不论是专业媒体,还是自媒体,倘若在新闻报道中为了取悦大众、吸引眼球而无下限地媚俗、哗众取宠,到头来反而会遭到厌弃。所以,任何时候新闻媒体推出报道时都不能为追求一时的眼球效应而甘愿为“流量至上”的商业法则所裹挟而枉顾导向与担当。为了流量肆意妄为,不仅会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令公众越来越远离自己,也必然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追责。
3.防止侵权情况的发生
根据制作主体的不同,新闻报道中的内嵌短视频有三种情况:所在媒体自家摄制的、其他媒体或机构制作的以及普通网民(手机用户)自拍的。使用自家媒体摄制的短视频,一般不会牵扯到著作权归属问题,但是,在使用其他媒体或机构制作的短视频时,则应当要有版权意识,遵守相应的著作权规约,履行相应的版权程序,避免侵权使用。对于普通网民(手机用户)摄制的短视频,则通常要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取得相应的许可。另外,当前使用手机拍摄短视频已经成为众多普通网民都会操作的技能,这大大丰富了短视频的来源。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新闻现场,普通网民拍摄的短视频往往能够弥补媒体人士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所造成的原始素材采拾不足的缺憾,可以有效助力媒体更有质量地完成新闻报道,但是,多数网民对于自己所拍短视频(涉及拍摄方式与拍摄内容)是否可以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和传播,往往不具备恰切的判断能力。因此,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嵌入此类短视频时,一定要履行好相应的把关程序。除了在使用许可上应把握好关之外,还特别要对该视频内容的传播是否存在可能侵犯某些当事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细致审核;必要时,对相关视频要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如打上马赛克等)。如此,才能确保使用后不会产生侵权方面的法律风险及伦理问题。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16]从某种意义上讲,新闻报道中内嵌短视频,既是一种新闻报道理念、报道形态的创新,也是一种新闻报道方法、报道手段的创新。短视频,这个依托数字技术、乘着媒介加速迭代的东风发展起来新兴互联网媒介,正在成为当下普通个体最为日常化的信息表达形式。新闻报道内嵌短视频可谓是新闻媒体积极顺应这一潮流,守正创新,主动变革,改进和优化新闻话语,创新新闻文本形态,提升新闻报道品质,从而努力维护自身存在价值、谋求新发展的必然选择。众多新闻媒体在此方面已经开展的鲜活实践,必将为行业同仁今后更加出色地做好新闻报道提供十分有益的镜鉴与启迪。
当然,新闻记者、编辑在新闻报道中运用内嵌短视频需要遵循相应的要求,否则,就有可能误入歧途,滋生相关法律、伦理问题。对此,业界已有不少相关研究[17-18]。因此,秉持正确的新闻融合理念,善于将包括短视频在内的各种介质进行有机融合、协同利用,共同助力新闻报道品质提升,不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新闻信息服务,是当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守正创新、加快融合发展的应有之道,也是新闻媒体不断改进新闻报道、加强传播创新、更好履行自身使命职责的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