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善恶二元对立:《瓦斯冈萨雷斯》中的价值观对话
2023-03-08易捷心
易捷心,彭 丹
(湖南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威廉•吉尔摩•西姆斯(William Gilmore Simms, 1806—1870)是19世纪美国南方著名作家,深受爱伦•坡赏识,曾在美国文坛大放异彩,被视作库柏的接班人,也被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向现实主义转变的过渡人物[1]。《瓦斯冈萨雷斯》(Vasconselos, A Romance of the New World,1853)这部殖民冒险罗曼司融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创作手法为一体,是威廉•吉尔摩•西姆斯的代表性作品。该作以西班牙殖民者和探险家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1500—1542)1539年赴北美拓殖寻宝的真实历史事件为题材,构建了一个离奇的冒险故事。故事的主要情节是,主人公葡萄牙骑士菲利普•瓦斯冈萨雷斯爱情梦碎后,加入德•索托的探险大军,后又因违抗军令拯救印第安公主柯赛拉被剥夺骑士身份,最终倒戈,与印第安人携手击败德•索托,并迎娶柯赛拉,成为部落酋长。《瓦斯冈萨雷斯》在西方评论界引起的关注不多。笔者认为,《瓦斯冈萨雷斯》不仅以其颇具美国特色的故事内容,成为美国文学早期彰显“美国性”(Americanness)的文本,体现了西姆斯力图打破当时美国作家对英国文学亦步亦趋局面的气魄[2],而且其人物形象独特,涉及身份重构和异族通婚,可以说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叙事独具意蕴的佳作。
一直以来,美国评论界认为,西姆斯的作品带有强烈的种族主义、殖民主义色彩。他宣扬白人至上,对印第安人虽满怀同情,却视之为美国社会发展的阻碍。然而,在《瓦斯冈萨雷斯》这部作品中,读者看到的却是一个与真实作者政治立场大相径庭的“隐含作者”。西姆斯将主人公菲利普•瓦斯冈萨雷斯塑造成一位反殖民主义英雄,与西班牙殖民者相对抗。彼得•墨菲一针见血地指出,“菲利普的立场代表着对西班牙人欺骗性价值观的解构。”[3]252他虽是葡萄牙人,却被西姆斯当作了他者的代言人。他坦言,自己的民族在“骄傲的西班牙人”眼中“颇受轻视”[4]132。经历一系列戏剧性事件之后,他更是改头换面,成为了一名印第安酋长。他迎娶印第安公主,加入印第安人的行列并为其发声,帮助印第安人抵抗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入侵。《瓦斯冈萨雷斯》也因而成为“抨击欧洲中心主义”、张扬葡萄牙人和印第安人等种族价值观的一部力作[3]252。然而,在这些显性的反殖民主义书写背后,西姆斯也试图以菲利普与德•索托之间的价值观对话来协调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之间的矛盾对立。本文拟借用尼采对罗曼司善恶二元对立的重写,以及詹姆逊指出的其作为意识形态素揭示潜文本的功能,对这一价值观对话进行探析。
一 、罗曼司的善恶二元对立结构与西姆斯的人物塑造
弗莱(Northrop Frye)认为,罗曼司的基本结构是二元对立的,其核心冲突围绕英雄与恶棍展开。罗曼司通过这样的结构来传达“统治阶级或知识分子的理想”:“品德崇高的英雄与花容月貌的女主人公代表着理想,而恶霸歹徒则构成对他们权势的威胁”[5]186。从道德上来看,“罗曼司中每一个人物典型往往都在道义上有一个与之抗衡的敌手,就像下棋时有白子又有黑子一样”[5]195。维姆萨特(Mary Ann Wimsatt)认为,西姆斯的罗曼司具备弗莱所说的这种善恶二元对立结构。其中,男女主人公秉持着殖民地时期和内战前美国南方统治阶级的价值观,而恶棍则代表着与之冲突的价值观。前者总是获胜的一方,而胜利则通常是由“典型的罗曼司的模式,即将二元对立结构向西姆斯作为作者认为‘正确’的一方倾斜来完成的”[6]。
在《瓦斯冈萨雷斯》中,单看故事的结局,维姆萨特所说的这个罗曼司模式似乎也是适用的,菲利普作为作者认为“正确”的一方战胜了德•索托。虽然菲利普具备了多项美国人标志性的品质,如“诚实,忠诚,勇敢,幽默,和在残酷环境中生存的意愿和能力”[7],但他显然不能代表南方统治阶级。西姆斯的孙女玛丽•西姆斯•奥利冯特(Mary Simms Oliphant)指出,在西姆斯的时代,“不管你多么出色,如果你不是一个种植园主,你就不是一名南方绅士”[8]。作为一名普通骑士,菲利普显然没有如此显赫的身份。相比之下,身为哈瓦那总督和西班牙贵族的德•索托更符合南方绅士的身份定位。南方种植园主虽以欧洲骑士后代自居,但他们更看中的是骑士的贵族身份和尚武精神;菲利普虽也热衷于骑士锦标赛,却厌恶战争。因此,德•索托才是骁勇好战的“太阳武士”。如此看来,西姆斯在《瓦斯冈萨雷斯》中并没有延续其殖民地罗曼司的典型叙事策略,即由代表南方统治阶级价值观的白人主人公战胜印第安人,相反,他让站在印第安人立场的白人骑士菲利普战胜了更接近南方绅士定位的白人骑士德•索托。这也就意味着西姆斯在小说中超越了弗莱与维姆萨特勾勒的罗曼司文类特征——善恶的二元对立结构,也就是说,主人公菲利普与反派德•索托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简单的英雄与恶棍的对立来看待。作为与本书同名的主角,菲利普固然是不折不扣的骑士典范,而德•索托也不失为西姆斯眼中的英雄。在另一本著作中,西姆斯曾对德•索托在佛罗里达等地的探险活动予以正面评价,赞扬他在“那个大发现时代的黎明破晓时将欧洲人首次引到我们国家”[9]87。在西姆斯眼中,德•索托是“有卓越战功的骑士和雄心勃勃的战士”,是“高贵的西班牙绅士的典范”[9]71-72。西姆斯在《瓦斯冈萨雷斯》中对德•索托的塑造也确实符合史学家笔下理想的西班牙绅士的标准,即“对继承的财产和舒适的定居生活不屑”,且热衷于“通过与异教徒的战争获得掳物和土地”[10]。菲利普反而未能符合这两条标准。一方面,他想迎娶贵族妇女奥莉维娅,虽不见得是贪恋其财产,但至少表明他渴望获得舒适安定的生活。他宣称:“我的梦想就是享受安宁,甜蜜地独居在林翳之中,有一双饱含爱意的眼睛凝视着我。”[4]310另一方面,他厌恶战争,淡泊名利,对在冒险征服过程中获得财富与名誉毫无兴趣。所以,单从人物塑造角度看,德•索托似乎比菲利普更合作者心意,也更“正确”。
二 、尼采伦理道德重写视域下被殖民者与殖民者的价值观对话
事实上,菲利普的追求与16世纪殖民探险的时代精神格格不入,他简直就是一个另类,他与德•索托之间形成了一种价值观对话,从而为我们在另一个层面上把握西姆斯对罗曼司善恶二元对立的超越提供了契机。作为西姆斯虚构的一名骁勇善战的葡萄牙骑士,菲利普为德•索托所器重,但他却屡屡以渴望爱情和家庭为借口拒绝了德•索托的邀请,不愿意远赴北美探险,只想留在当时西班牙人海外拓殖的前哨阵地哈瓦那,和自己心爱的奥莉维娅结婚成家。在传统骑士罗曼司中,主人公往往为爱情而冒险,上演英雄救美的一幕,而菲利普却只爱美人不爱冒险。相反,德•索托则将他的征服伟业完全置于儿女私情之上,将爱情视作自己冒险事业的羁绊,一心要“赶快抛开爱情的甜蜜束缚,仿佛它们化作无数的枷锁阻止他踏上征途”[9]71-72。所以,他鄙夷菲利普的决定,嘲笑道:“难道他愿意当奥莉维娅女士庄园里的果树修剪工?……葡萄牙和西班牙最勇敢最强力的骑士难道就甘心干这低贱差事而不愿去佛罗里达做一番大事吗?”[4]137
西姆斯还将二人截然相反的禀性通过他们的战旗图案象征性地表达了出来。德•索托的战旗“上面画着一位精神抖擞的骑士,骑着火红的战马,装备着战甲,正欲跃过断崖”[4]192,菲利普的则是“一座毁坏的城堡和一只展翅飞离的隼”[4]192。德•索托的战旗图案显然昭示着不惧艰险的探险壮举,而城堡则是骑士罗曼司中代表爱情与家园的典型意象,这也正是菲利普所寻求的。
德•索托认为,征服、冒险是骑士的天职,是颠扑不灭的真理。在《瓦斯冈萨雷斯》中,他在北美的殖民探险是全书的核心事件。他大张旗鼓地为远征探险做准备,甚至组织了一场盛大的斗牛表演,表面上是为了“提振追随者的士气”[4]181,实则是象征性地预演了他作为征服者的丰功伟绩。除了菲利普之外,几乎所有的骑士都热衷于此次探险,就连他们的配偶也都众口一词地为德•索托的壮举造势。德•索托的妻子伊莎贝拉说,冒险是“骑士雄心壮志的表现”,是“对平凡生活沉闷节奏的厌烦”,也是“对征服和名誉的高贵渴求”[4]20。菲利普好友托巴的妻子列奥诺拉也对冒险事业高唱赞歌:“真正的骑士精神在于战斗与征服,在海陆间长途跋涉,深入未知之地,击倒敌人,然后带着金子和祖母绿荣归故里。”[4]40
菲利普视爱情高于冒险的取向背后,蕴含着他对印第安人的仁慈与怜悯。他的爱不仅仅是出于对美女的倾慕,爱情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避难所,使他借此免于助纣为虐,成为德•索托殖民征服的工具。西姆斯将菲利普设定为一名身经百战的老将和经验丰富的向导,曾追随德•索托的偶像西班牙人卡佩扎•德•瓦卡,深入秘鲁与阿兹特克帝国探险。菲利普历经九死一生,终于回到哈瓦那。他对探险之旅中的打打杀杀心生厌倦,对其他骑士所热衷的“战斗的喜悦”[4]106也毫无兴趣。他坦言,自己喜欢使用“钝矛”,而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杀人”[4]106。因此,追求爱情正好可以为他逃避战争责任、避免滥杀无辜提供托辞。
在小说高潮部分,菲利普这种毫不掺杂种族偏见的正义感有更为鲜明的体现。当他得知奥莉维娅的舅舅唐•巴尔萨沙强迫其侄女与其发生乱伦关系后,他与奥莉维娅之间的爱情夭折了;之后,他被迫参与德•索托的殖民探险。由于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与德•索托意见相左,加之德•索托采纳了唐•巴尔萨沙的诡计,将柯赛拉公主绑架,作为人质要挟印第安人,菲利普与德•索托的矛盾终于爆发了。菲利普虽极力反对德•索托的做法却无济于事,柯赛拉还是被西班牙人囚禁起来,而且不久就受到几个好色士兵的骚扰。菲利普及时赶到,打倒了欲行不轨的士兵,劝柯赛拉逃跑。结果,他遭到唐•巴尔萨沙指控并被判叛国罪。德•索托虽然免除了菲利普的死罪,却听从唐•巴尔萨沙的建议,决定严惩菲利普,剥夺了他的骑士身份,且将之放逐。
在这起事件中,菲利普选择了拯救妇女的正义之举而违背了上司的命令、放弃了对同伴的忠诚,西姆斯也再次将他与德•索托的立场呈现为彼此对立。从德•索托的立场出发,忠诚大于正义,也就是说,菲利普应当服从将柯赛拉扣押为人质的作战计划而不是违背它。虽然德•索托怀疑唐•巴尔萨沙蓄意陷害菲利普,因而没有按照前者的建议处死后者,但他仍然以叛徒的罪名剥夺了菲利普的骑士身份,这表明德•索托认同唐•巴尔萨沙的观点——违抗军令的不忠行为是严重的战争罪行。对菲利普而言,拯救妇女的义举是骑士的天职,高于一切;对白人女性来说是如此,对于一名印第安女性而言也不例外,更不用说她是一位高贵的公主。在德•索托及至西姆斯所处的时代,印第安人的平等权利虽远未实现,但菲利普却对他们毫不歧视,甚至认为他们比虚伪的白人殖民者更真诚可敬。在西姆斯的笔下,菲利普俨然成了印第安人这个弱势种族的维护者和代言人,与带有严重种族歧视心理的殖民者德•索托相抗衡。
对于二者的价值观冲突,尼采对伦理道德的重写可以提供重要的启示。詹姆逊(Frederic Jameson)在《政治无意识》(The Political Unconscious, 1981)中指出,弗莱对于罗曼司这一文类讨论的焦点,即“善恶的道德轴心”,在尼采那里,以其肯定与否定的价值判断功能,成了“一种迥然不同的二元对立的解释”,使得道德本身成为了“思想的载体”和“权力和控制结构的具体证明”[11]110-114。具体说来,“‘善’的真正意识只不过是作为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力中心的自我立场,据此,他者的立场或弱者的立场在实践中便被否定或边缘化,而实践本身最终也被囿于恶的概念之中”[11]117。因此,善恶的概念“是一个由地位决定的、与他性范畴相一致的概念”,而恶“表示一切与我根本不同的事物的特点,表示一切完全因那种不同而似乎对我们自己的生存构成真正迫切威胁的事物的特点”[11]115。
就德•索托而言,他占据着权力中心的位置,因此他得以控制道德的阐释权,将殖民冒险与忠诚置于爱情与正义之上,也将自己的立场视为善和正当的;而菲利普追求爱情与正义且对印第安人充满同情的立场则被他否定,被他认为是恶的和不正当的。正因如此,德•索托才将殖民冒险界定为骑士精神的核心要素,而鄙视与摒弃菲利普所追求的同样属于骑士的价值观念。同时,在上述对菲利普拯救印第安公主的行为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德•索托认定,同样作为骑士精神价值守则的忠诚高于正义,因此,他判定菲利普有罪。尼采将对罗曼司善恶二元对立的超越建基于对伦理道德本质的揭示与重写上,这样,善恶就超越了其原本的伦理学上的意义,而成为主体与他者之间权力运作机制的符码。
这种对善恶的看法也可以用斯皮瓦克在《舍摩国的王妃》(The Rani of Sirmur, 1985)中揭示的帝国主义知识暴力(epistemic violence)的运作机制予以解释。所谓的善与恶,不过是殖民主体人为构建和诠释的结果,其代表着对真理的垄断。这种对真理的垄断也可以从萨义德(Edward Said)在《文化与帝国主义》(Culture and Imperialism,1993)中对法农的评价中找到佐证:“法农敏锐地把殖民者对历史的征服与帝国主义对真理的垄断联系起来,而在这种垄断之上是西方文化的巨大的神话。”[12]帝国主义正是借此对历史进行扭曲。这种垄断既可体现为对知识的垄断,即殖民者而非被殖民者掌握着科学与知识;也可以体现为对道德的掌控,即殖民者将被殖民他者视作道德水准低下者,以之来反衬自己的道德高尚与正确性[13]。由此,殖民者运用其知识暴力与权力意志扭曲道德,使之成为“丑陋恶毒的东西”[11]114。
德•索托的立场原本就代表着殖民者的利益,殖民冒险本就是为了满足其作为殖民者的贪婪与征服欲望,而强调忠诚也是为了服务于他的作战计划,以便其更好地奴役印第安人。菲利普的立场则代表着他对印第安人利益的维护。追求爱情可以使之逃避战争责任,避免滥杀无辜,追求超越种族的绝对正义更是体现了他对印第安人的认可与同情。因此,德•索托对于道德判断的掌控,既巩固了其主体地位,又将菲利普彻底地推向被殖民他者的位置,并最终使之加入后者的行列。
三、罗曼司的意识形态素与道德两难和道德含混性
按照詹姆逊的说法,罗曼司中的善恶二元对立,不仅在尼采那里昭示了道德的本质,也可以被“证明是一种连接社会和历史矛盾的意识形态因素”[11]110。在历史的维度上进行考察,这种意识形态素就可以体现为“一种历史地位决定的观念综合体或对立的社会阶级的集体话语因素的综合体”,并“能够以多种形式表现自己”[11]115。具体而言,其在《瓦斯冈萨雷斯》中,就是菲利普与德•索托之间对立的“价值体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菲利普与德•索托对于爱情与探险、正义与忠诚的不同立场构成了两种不同的观念综合体和价值体系。换言之,西姆斯正是在具体的历史语境和价值体系中将菲利普与德•索托的价值观对话呈现为各种不同的矛盾对立。
就爱情与冒险而言,二者都是骑士精神价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骑士的宫廷爱情传统可以追溯到11世纪至12世纪的法国骑士罗曼司,其之后很快席卷全欧洲,成为“驯化封建强人、造就理想骑士最突出的文化因素”[20]64;而冒险则是骑士证明自己勇敢、智慧与武艺的最好试炼机会,因而成为其标志性特征。詹妮弗•古德曼在其著作《骑士精神与探险:1298—1630》中指出:“骑士精神与探险的联姻如果不是始于十字军第一次东征,也至少是始于马可波罗的时代。”[14]根据《瓦斯冈萨雷斯》的背景设定,西姆斯将16世纪海外殖民探险与骑士精神的时代特征相结合,催生出所谓的“海上骑士精神”(ocean chivalry)。
另外,考虑到菲利普对爱情的执着中还包含着强烈的“家园情结”(domestic feelings)[15],而德•索托的冒险与征服欲中则流露出美国人的尚武精神,西姆斯在二者的人物刻画上借用了19世纪中期最普遍的两种男性气概范式——克制型(restrained manhood)与好战型(martial manhood),来造成二者的对立。克制型男性认为,“家庭就是世界的道德中心,而妻子与母亲则是其道德指南针”[16]11;其所谓“克制”,在于其“努力效仿耶稣基督,避免犯罪”[16]11,饮酒节制,厌恶血腥的暴力活动,品行端正可靠。不过,克制型男性也绝不是娘娘腔。反之,好战型男性则酗酒,拒绝承认“妇女在道德方面的优越性”,鄙视“家庭观念”,认为“力量,侵略性,甚至暴力才是真正的男性气质”[16]11。显然,按照西姆斯的刻画,菲利普属于克制型,而德•索托属于好战型。
正义与忠诚也是骑士精神的重要价值要素,二者难分轩轾。列昂•戈蒂埃(Leon Gautier)在其著名的骑士精神“十诫”中规定,“你当尊敬所有的弱者,且要保护他们”,而且“你要在各处匡扶正义反对邪恶”[17]。拉蒙•卢尔(Ramon Lull)在《骑士制》中提出,骑士要“保卫他的领主,保护弱者、妇女、寡妇和孤儿”,“尤其不能背叛”[18]。荷兰著名史学家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也在其力作《中世纪的衰落》(The Waning of the Middle Ages, 1924)一书中写道:“中世纪历史的每一页都证明了对于领主自发而热烈的忠诚和奉献之情。”[19]
肖明翰对骑士精神形成的两大来源进行了梳理,认为正义与忠诚这两种美德实为骑士精神价值体系内部的一大张力,渊源有自。骑士作为“中世纪盛期封建主义的象征”,保护封建制度与领主是其职责所在,因此其“首要美德就是对领主绝对忠诚”[20]62。一方面,骑士起初是作为一种武力征伐的工具出现的,且是中世纪战争中的优势兵种和绝对主力,若其无效忠领主之心,后果实在不堪设想。另一方面,骑士若只是维护封建统治的赳赳武夫,欺压百姓,道德败坏,则“与基督教精神和道德观念直接冲突,并威胁到教会试图在欧洲建立基督教秩序的努力”[20]62。因此,教会竭力向骑士灌输基督教伦理,以此来约束其好勇斗狠的天性,使之成为“基督的骑士”[20]63,这中间最重要的就是要求其具有保卫孤弱和妇孺的正义感。教会与领主作为骑士精神的两大影响来源在历史上此消彼长、针锋相对。对于这个问题的渊源,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也有所提及,他发现,“五世纪末到十一世纪中期,西方的罗马帝国经历了一些有趣的变化。随着基督教教义的引入,对上帝的职责与对国家职责的冲突以教会与国王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21]。
西姆斯笔下的菲利普及德•索托之立场,从涉及的历史语境和价值体系看,各有其道理,所以,在《瓦斯冈萨雷斯》中,既可以看到菲利普对爱情的讴歌“爱情是足以令人自我牺牲的力量”[4]104,也可以听到德•索托的宣告“骑士精神的内核在这个时代已经大大地改变了”[4]137。显然,德•索托认为,中世纪的骑士美德已经过时了,对于爱情与正义的追求应该让位于殖民征服与忠诚。
西姆斯写道:“高尚的骑士精神在欧洲已经消亡了,因为这项制度事实上已经不再带有任何高贵的内容,而是从社会和政治层面完全降格为一种战争机器。”[4]182这样一种对于历史的论断也的确有其根据。克里斯托弗•威尔金斯(Christopher Wilkins)宣称,死于1488年的爱德华•伍德威尔爵士是见证骑士时代和骑士精神消亡的最后一位骑士[22]。如果威尔金斯是对的,那么到德•索托赴北美探险的1538年时,骑士精神的确早就寿终正寝了。赫伊津哈也指出,骑士精神中的荣誉观念、决斗方式和其他的繁文缛节在中世纪晚期兴起的现代战争中已经成了累赘,因而趋于消亡[23]。
与此同时,不合时宜的菲利普显然也是中世纪骑士美德的化身,他的行为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比如,西姆斯最为推崇的司各特就认为,对于骑士而言,正义超越忠诚。司各特主张,“在骑士的诸多责任当中,保护妇女,尊重她们,解决她们的冤情,成为她们坚定的支持者……是该制度首要的目标之一”,并且,“纾解女性的困苦在许多情况下比骑士所属国家的需要更重要”[24]。面对骑士对平民的战争行为,本笃会修士奥诺雷•博内特控诉道:“我不把它称为战争,而是视之为掠夺与抢劫。这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所规定的战争方式,也与那些高贵战士伸张正义保护妇孺孤弱的古老传统不符。”[25]显然,这里面隐含了他认为正义高于忠诚的观点。
这种众声喧哗的状态在《瓦斯冈萨雷斯》中构成一种典型的巴赫金式的杂语性与对话性,几乎将“一个时代所有的社会意识的声音”[26]都囊括进来了。要在这些混杂的社会含义和意识形态中把握作者的意向,需要我们对此作进一步的辨析。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以上历史角度的分析,西姆斯将菲利普与德•索托的价值观对话以一种道德两难的形式呈现出来。根据《伦理学大辞典》的解释,道德两难指“人们面对复杂的道德情境和交叉性的道德价值网络往往很难分清主次,无法选择”[27]。具体而言,道德两难造成的选择困难就在于主体所面临的两个价值选项相互冲突,即选择了A,就不能选择B,且对主体而言,两个选项在道德上都有义务去履行,而二者也很难分出优先级。西姆斯正是将其笔下人物置于这种两难困境当中,将爱情与冒险、正义与忠诚刻画为两对冲突的价值选项。对于菲利普和德•索托而言,要选择爱情就必须留在爱人身边,而要选择冒险则必须远赴前路漫漫、生死未卜的北美。由于菲利普选择爱情带有避免滥杀无辜的动机,而选择冒险则意味着为虎作伥,所以从道德上来讲,这两个选项构成了一种冲突的道德价值网络。正义与忠诚是典型的难以两全的道德两难。西姆斯刻意赋予每个价值选项以历史厚重感,使之均不失理据,二者难以分出主次轻重。如果说西姆斯呈现的菲利普与德•索托的价值观对话,在尼采那里,是对一般伦理学意义上的善恶二元对立的超越,即殖民主体由于对道德具有操控权因而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善与恶,那么在历史的层面上,西姆斯又将二者的对立刻画为道德两难,使得相对立的价值取向在道德上各有其合理性,因而造成了一种道德上的含混性——一种对于泾渭分明的善恶二元对立的超越。正如墨菲指出的那样,《瓦斯冈萨雷斯》正是在这两种价值观之间“协商与调解的产物”,而“作者自己需要去判断哪一方更正确”[3]255。
对于正确把握西姆斯对印第安人的微妙态度,这种道德含混性无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墨菲认为,西姆斯之所以在其极为畅销的作品《亚马西人》(The Yemassee, 1835)中将亚马西印第安人惨遭白人灭族的暴行描绘为势所必然,而且几乎一反常态地不带有任何同情色彩,是因为在美国殖民扩张仍如火如荼的阶段,西姆斯无法使自己在白人读者面前显得政治不正确,更无法使自己带有与印第安人共谋的倾向[28]。凯文•科林斯(Kevin Collins)也注意到,西姆斯对印第安人与白人形象的塑造,超越了传统罗曼司中的善恶对立;作者对二者都既有褒奖,也有贬抑[29]。按照当时的历史环境,白人普遍认为,印第安人威胁到其对美国国土的合法占有权,并且,他们也试图证明,其对印第安人的血腥征服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形下,妖魔化印第安人并将之视为文明进步的对立面,成了大多数白人作家的书写策略。西姆斯虽然对印第安人满怀同情,但也深知白人读者不可能接受一位白人作家在作品中对印第安人流露出过多的赞赏和褒扬情感,因此,对白人殖民者与印第安人均抱以一种模糊不清的含混态度是一种保险的写作策略。显然,在《瓦斯冈萨雷斯》中,西姆斯延续了这一写作策略。考虑到作者写作该书的时代背景仍是“天定命运”口号引领之下的扩张时期,西姆斯对代表着殖民者立场的德•索托和代表着被殖民者立场的菲利普的褒贬难辨的骑墙立场,背后恰恰隐含着其对印第安人的肯定与同情。近年来,越来越多学者放弃了以往单向度审视西姆斯作品的倾向,开始注意到作家在作品中呈现的含混政治立场。彼得•墨菲就认为:“不能仅凭某个单一的角色来对西姆斯对于不同种族的见解进行决断性的评价。”[3]255应该说,这个观点代表了目前学界对西姆斯种族见解的公允看法。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本文试图揭示出作者种族观点的复杂性。具体而言,这种复杂性体现为菲利普与德•索托两个人物对于作者矛盾意向的反映构成的杂语性。
《瓦斯冈萨雷斯》中体现的道德含混性也符合西姆斯一贯反对道德说教和将道德简单化的立场。他不遗余力地抨击那些为文学作品贴上简单的道德标签而进行说教的做法,认为那样会“使生活过于简化,从而将其降格为缺乏生命力的抽象概念”[30];他认为文学作品传达的道德寓意要尽量复杂化,在兼顾故事真实性的前提下,最好能“承载一千个完整的道德准则”[30]。
综上所述,尼采对伦理道德的重写和詹姆逊“政治无意识”的理论,对西姆斯在《瓦斯冈萨雷斯》中对罗曼司传统善恶二元对立的改造具有明显的揭示意义。它们表明,作者将主人公菲利普及其对头德•索托的立场冲突,呈现为被殖民者及殖民者之间的价值观对话;其善恶性质,则成为主体与他者之间权力运作机制的符码。这种善恶对立以具体历史语境中的价值体系,即意识形态素的矛盾对立的方式予以呈现,形成了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两难与含混性,从而使得作者得以含蓄地为印第安人发声,维护他们应得的权益。显然,在安德鲁•杰克逊总统颁布《印第安人迁移法》(Indian Removal Act, 1830)的年代,西姆斯除了表达他与大多数政客一致的立场,即印第安人不应该成为美国社会发展的拦路虎之外,也以一种颇具自省意识的文化忏悔者的态度,将其创作的文学作品作为其政治无意识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