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与城市解放后经济新秩序的构建
2023-03-08赵入坤
赵入坤
(中国矿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全国解放前夕,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全党必须用极大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城市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消费城市转变成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型城市[1]1427。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陈云参与了新民主主义生产型城市的创建,在实施构建新民主主义城市经济秩序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城市解放之初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的创建,对正确认识新中国城市治理体系的构建,改善当代城市治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开启了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新转型。城市解放后经济新秩序的构建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旧社会经济秩序彻底崩溃的背景下启动的。1949年全国解放前,中国工业总产值比历史最高年份减少了约50%,其中,重工业减少了70%,轻工业减少了30%,煤炭产量减少了48%,钢铁产量减少了80%以上,粮食产量减少了25%,棉花产量减少了48%。城市社会经济崩溃的直接表现是恶性通货膨胀和市场物价的疯狂上涨。据统计,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的通货增发了1400多亿倍,物价因此上涨了85 000多亿倍[2]223。新中国成立之时,由于大规模的战争尚未结束,国民经济又无法及时恢复,新生人民政权面临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很大部分的经费不得不靠发行货币来解决。人民币的发行额1949年11月比1948年增加了约100倍,到1950年2月则增加了270倍[3]311。通货膨胀没有缓解,物价上涨也不可能制止。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全国接连4次出现物价大涨风,进一步加剧了国家的经济困难。因此,城市解放后经济新秩序的构建必须首先从遏止通货膨胀、制止物价疯涨、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环境入手。
遏止通货膨胀,制止物价疯涨,实质上是构建稳定正常的金融秩序,其核心内容是确立人民币的经济及社会信用。通货膨胀影响最大的是城市里靠薪资为生的人。为维护工薪者和城市贫民的利益,减少通货膨胀的危害,人民政府在城市解放后实行实物工资制,举办折实储蓄。实物工资并不是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劳动报酬,城市解放之初实物工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资分。工资分是以居民生活几种必需品的一定数量构成实际工资的基础标准,依据物价变动情况支付相应数量的货币。这一制度最早在东北解放区实施。工资分的实施规避了通货膨胀对实际工资的影响,也加强了人民币币值基础,提高了人民币的经济及社会信用。折实储蓄由人民银行在1949年6月开办。这种储蓄同样以居民日常必需生活资料的一定数量构成计算单位。储户以人民币折算成为折实单位存入银行,取款时即按当日折实单位牌价取出人民币,不会因物价上涨而受损失[4]411。折实储蓄同样有助于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有利于提高人民币的社会信用,在遏制通货膨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货膨胀一般是社会货币流通的数量超过了社会交换的需要,导致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控制通货膨胀必须控制社会货币流通的数量,使其大体符合社会交换的需要。工资分和折实储蓄的实施能够保障工薪阶级和其他社会成员不因货币贬值而实际利益受损,但是影响不了社会货币流通数量,也就遏制不了通货膨胀。社会货币流通需要的数量是不固定的。一定时段社会流通需要的货币数量可能很多,其他时段的货币流通需求又可能很少。解放前,中国公私企业有发放年终双薪或奖金的习惯,各企业发放的奖金数量不等,但总体数量庞大,而且发放时间集中。1949年末,正是十月物价涨风制止后不久,如果正常发放年终奖金,必然对刚刚稳定的物价产生巨大冲击,形成新的通货膨胀。因此,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1949年12月11日就处理公营企业年终奖金问题发出通告,规定公营企业原来不发年终奖金的,照旧不发;原奖金不超过半个月工资的,按规定数发放;超过半个月工资的,半个月工资的奖金按规定数发放,超过部分折半发放,但最高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并可分期发放[5]584。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得到各地职工的拥护,避免了新的通货膨胀。但是稳定正常的金融秩序并不能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城市的解放而自然出现。人民币信用的确立是在开展与敌性货币的斗争和经济投机势力的数次较量之后,才得以实现的。长江以北城市解放后,以人民币为核心的金融新秩序是依靠政权力量、通过行政命令确立的。一般的做法是解放城市的军管会发布行政命令,规定人民币是唯一合法货币,并宣布国民党政府所发行的货币为非法货币,定期禁止流通。在过渡期内,一方面,为照顾普通市民的利益,按照一定的比价以人民币收兑国民党所发行的货币;另一方面,鼓励商人把法币、金圆券等国民党发行的敌币封包出口,推往国民党统治区,换回解放区所需物资[6]。东北解放区较早提出了新收复地区敌币处理问题。1948年9月,陈云、李富春联名建议,敌占区收复后,应立即出布告,禁止敌币流通;同时政府应组织人们使用敌币向敌区购买物资。为保证本币占领市场,政府税收及公营事业绝对不收敌币。在禁用敌币初期,政府对暗中使用者不必认真干涉,但须多方宣传贬低其价值,促使其迅速流向敌区[7]384。中共中央认为,采取有步骤的排挤、收兑、禁用等方式,于政府于人民利益较大,最好是限期排挤并贬价收兑金圆券;如果立即禁用敌币,亦不宣布比价,将于政府与人民不利。中共中央总体上赞同陈云、李富春提出的本币迅速占领新收复区市场的意见[7]383。关内天津解放的次日,天津军管会发布金字第一、二号布告,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是全国解放区统一流通之本位币”,“对于蒋伪政府所发行之一切货币(包括金圆券、东北流通券、台币等),自即日起,一律为非法货币”,“自布告之日起金圆券暂准流通”,但于2月4日以后将停止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设立了276个兑换机构,调集3000多名工作人员,历时19天,完成了兑换工作。这期间,兑换比价屡有调整。为照顾城市贫民,规定按1∶3的优惠比价收兑[8]。总的来讲,除了货币兑换时出现一些投机行为外,人民币比较迅速地在新解放城市确立了经济与社会信用,金融新秩序的建立较为顺利。
但是,人民币金融秩序在长江以南城市中的实现并不顺利,经历了数次严重的较量。由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早已信用崩溃,人民币在长江以南城市推行的主要对手是黄金、银元等硬通货和外币。以上海为例,南京路四大私营百货公司均用银元标价。银元价格在上海解放之初平均每天上涨15%。上海解放10天后的银元价格是解放初价格的5倍以上,由此导致物价直线上涨。军管会虽明令禁止黄金、银元和外币的使用,但是人民币依然难以流通。上海的大街小巷充斥着形形色色的银元贩子。为平抑银元价格,从而控制社会物价上涨,人民政府曾运用经济方法,在市场上抛售了10万银元,但是投机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吞噬一空。由此,价格上涨更加迅猛。1949年6月,陈云明确指出,在金融上我们所遇到的敌人已不是软弱的金圆券,而是强硬的银元。沪汉两地银元占领市场,人民币不易挤进去。因此,陈云代表中共中央同意华东财委提出的动用行政力量打击金融投机势力、帮助人民币占领阵地的6项办法[9]。1949年6月10日,上海查封了银元投机主要场所证券大楼,当场逮捕犯有严重罪行的投机商238人,切断了黄金、银元与物价的直接联系。
城市解放越晚,确立人民币金融秩序的斗争就越尖锐。上海等江南城市建立人民币金融秩序的措施为华南等地后解放城市所效法。广州解放后,金融行市依然操纵在十三行手中,人民币行不通。十三行及投机势力私设地下钱庄,秘密印发金融行情单,全市商人不依中国人民银行牌价而依行情单牌价进行贸易。行情单上称人民币是杂币,故意压低人民币比值。人民币兑港元最初牌价是500∶1,很快就贬值到4300∶1。因而,物价飞涨,人民币的信用受到严重冲击。广州警备、公安部队在6000工人、学生和妇女的配合下,于1949年12月5日统一行动,共抓捕金融投机犯罪分子1000余人。扫荡行动后半小时人民币即开始上涨,第二天黑市与牌价突齐,全市称赞[10]54。
投机势力并没有从政府对金融投机的打击中吸取教训。他们把投机资金转向商品市场,瞄准了粮食、棉纱和煤炭等生活必需品,上海从6月21日起的一个月内掀起了以“两白一黑”为主的7月涨风。为平抑生活必需品的物价上涨,人民政府也试图通过抛售“两白一黑”以控制物价的过快上涨,但是都没有成功。市场物价在政府物资抛售中断后上涨幅度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委托陈云在上海主持召开了有华东、华北、华中、东北、西北五个地区的财政、金融和贸易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财经会议,研究了财政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稳定经济金融秩序的相应措施。会后,在陈云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统一指挥下,一方面收紧市场银根,协调财经活动步骤,另一方面从各方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点,看准物价上涨的顶点时机,于1949年11月25日在全国各大城市同时行动,大量抛售物资,纱、布、粮、煤等主要物资的国营牌价不断下调,彻底制止了物价的疯狂上涨,非常成功地打败了投机资本势力。
陈云在领导平抑物价斗争时曾明确表示,对于投机商人,应在此次行动中给予其适当教训。他要求各地在目前抢购风盛时,应乘机将冷货呆货抛给投机商,但不要给其主要物资。在收缩银根、物价平稳、商人吐出主要物资时,应乘机买进[3]31。因此,申新厂主荣毅仁事后表示,中共此次不用政治力量,而能稳住物价,给上海工商界一个教训[3]52。社会物价稳定后,人民币金融秩序随之稳定,人民币的信用也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起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总额1950年9月比1949年12月陡增了16倍以上[2]208。
二
近代工业是城市经济的主体,工业企业则是近代工业最基本的生产细胞。发展生产,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离开了工业企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城市解放之初,中共虽然明确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在接管中执行了“原封不动”等接收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工业企业的干扰,使工业企业的生产在较短时间内恢复起来,然而,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有制企业内部关系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没能调动起来;另一方面劳资冲突频仍,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与新生人民政权的公私关系没有理顺。解放之初,城市中的工业企业包含两类性质不同的企业,即从官僚资本转化而来的公有制企业和资本主义私营企业。因此,构建企业新的生产秩序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调整公有制企业内部诸关系,调动工人生产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劳资冲突,协调公私矛盾,加强对私营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
原封不动接管过来的公营企业存在诸多关系不协调的问题。最为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工人改善待遇的诉求与现实可能性问题,企业留用人员与共产党接管干部的矛盾,工人与工程技术人员及企业职员的矛盾。前两类矛盾是解放后完成了企业接管新产生的问题。
一般来讲,工人改善待遇的诉求表现为两种态度:过高的福利待遇要求与传统的雇佣观念。工人们过高的福利待遇要求一般是源于对翻身得解放的误解,传统的雇佣观念则是没有意识到解放前后工人政治地位的变化。实际上,工人改善待遇的诉求与现实可能性问题,就是工人与企业管理方的不协调。为化解这种矛盾,陈云多次利用工人集会场所,阐明企业性质的变化、工人政治地位的提高,批评旧有的雇佣观念,要求工人要提高政治觉悟,努力生产,支援前线[3]20。他明确指出,改善工人待遇,凡是目前办得到的事,一定办;另一方面也要靠大家挑起担子,共同把生产搞好,忍受暂时的困难,建设幸福的将来[11]275-279。
企业留用人员与共产党接管干部的矛盾,实际上是新老干部间的相互信任问题。陈云指出,企业留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我们的“国宝”,是实现国家工业化不可缺少的力量,要很好地使用他们。这些人都是想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的,是可以做些事业的[3]39;对他们应该采取信任的态度,要看到,绝大多数的技术人员是愿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要使用他们,不能搞关门主义[3]26。陈云也明确要求留用人员要认识到自身的弱点,放弃对英美资本主义技术的迷信,树立为绝大多数人服务的思想观念,克服轻视体力劳动的旧观念。他呼吁老同志必须信任新同志,放手让他们工作,同时帮助他们克服弱点;新同志要尊重老同志,教老同志文化和技术。只有双方打破隔阂,多多了解,才能更好合作,在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27-28。
工人与企业职员、技术人员的对立是企业里原来就存在的矛盾。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进入东北不久,就在接管的日伪企业中遇到过这种问题。为恢复企业生产,支援东北解放战争,陈云替中共中央东北局起草了《关于公营企业中职员问题的决定》。陈云指出,工人是企业中基本的生产力量,但职员也是企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了提高生产、改造企业,必须使体力劳动的工人与脑力劳动的职员合作,并发扬两者的劳动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解决企业内工人与技术人员、职员的矛盾,既要提高工人的政治觉悟和劳动热忱,又要团结改造职员,达到员工团结、互助的目的。正确的解决办法是开展工人群众的批评和管理人员的自我批评。职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业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在人民企业中一切劳动者都是企业的主人翁。他们应该改变对待工人的态度。凡是愿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务、不做破坏活动者,都应给予其工作机会。与工人积极合作,在生产业务上获得成绩者,应受奖励。陈云强调,在人民企业内依然必须有人民的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代表人民和国家的管理人员,其中有许多是旧的管理人员。这些旧的管理人员依照企业规则执行职务管理时,其所属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共产党员在内,必须服从[11]249-255。
这个决定在1948年8月1日公布实施。其在化解东北公营企业内部矛盾、调整企业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关系、构建新型企业管理关系、促进企业生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7]234。关内公有制企业内部关系的调整也执行了这个决定。
协调公有制企业内部矛盾,恢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这只是构建公有制企业新型劳动管理关系的初级目标。调整公有制企业的主要工作是,“把原来官僚资本统治时代遗留下来的各种不合理的制度,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使工人亲身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而改变其劳动态度,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5]453,建立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适应的新型企业劳动管理。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以管理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是在1948年召开的第六届全国劳动大会上首先提出的。陈云在第六届全国劳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阐述了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的必要性,说明了企业管理委员会的大体构成与工作内容[11]262。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符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城市工作“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1]1428的思想。1950年2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指示,批评一些国营、公营企业依然存在单凭依靠行政命令来完成生产任务的错误思想,并部署在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各地立即认真执行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所颁布的《关于在国营、公营企业中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会议的实施条例》;“如因当地情况不同,须将该决定中所规定之办法加以变更者,亦应预先呈报本委核准”[5]454。
中共调整公有制企业政策的主要精神还被运用到调整私营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上。陈云指出,私营资本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私营工厂中的工人,有权利要求实行劳资两利,要求资本家尊重工人的民主权利,遵守人民政府的法令;但工人也有义务完成生产计划,遵守劳资双方订立的契约,遵守政府保护私营企业的法令。他强调,工人不能单从个人来看,要看整体利益;应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生产[3]22。为便利劳资双方进行有关改进生产、提高业务能力与提升职工待遇等各项具体问题的协商,政务院劳动部在1950年4月发出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明确规定了劳资协商会议的组成、职能与协商程序等内容,建立了处理私营企业内部劳资问题的常设机构[5]598-600。
正确引导私营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有利于私营企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但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并不能自然而然地适应因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而带来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1950年初在恶性通货膨胀被制止、社会物价稳定之后,全国城市出现了私营工商业界经营困难的局面,商品滞销,工厂关门,商店歇业。为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困难,陈云提出帮助私营工厂改善经营管理,联合公私力量,组织资金周转,重点维持生产的政策措施[3]89。针对不同行业,采取国家拨给原料、私营工厂加工的方式,或者采取国家对私营工厂订货的办法,有步骤地组织私营工厂的生产和销售。他明确指出,过去社会上的生产是无计划的,我们来一个有计划,能集中的东西统统集中,以便于组织订货。这是逐步消灭无政府状态的手段。通过这种办法,把私营资本主义夹到社会主义中来[3]92。加工订货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的实施,建立起了国家对私营资本主义企业的有效管理,由此,有计划的城市经济新秩序初步成形。
三
社会经济是体系构成复杂、各子系统联系紧密的庞大综合体,而城市经济是社会经济综合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城市内部经济细胞的有效运转,也需要保持与城市外部联系的畅通。换言之,城市经济的发展并非孤立的,其建立在与其他经济体系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中国,城市社会经济则是孤立的,其表现为城乡经济联系的松散,不同地区间经济联系的分割。20世纪初,中国社会陷入了长期的政治动荡,最终演变成军阀割据的分裂局面,造成了城乡联系、地区交往的严重障碍。日本军国主义长达14年的全面侵华战争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分裂局面,阻断了中国城乡间、地区间正常的经济联系。抗日战争胜利后,这种分割局面并没有多少缓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城市,尤其是开放城市,国内联系不畅,但早已被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殖民经济体系中,与海外的经济联系远高于国内经济联系。这种联系维持了国内局势动荡、联系不畅情况下城市经济秩序的运转。城市解放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敌视中国革命,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割断了中国城市的海外联系,加上国内联系不畅的局面并不能立即改变,因而,城市经济秩序在解放后,由于内外联系的中断而陷入混乱。
市场是经济活动的主要舞台,市场秩序是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克服城市解放后的经济困难,恢复城市经济秩序,必须重续国内经济联系,打破城乡、地区之间的封锁,重建市场秩序。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全国大陆的基本解放,为国内经济联系的重建提供了政治可能。城市解放之初,城乡经济联系大体上是单向的,即农村物资向城市出口的多,城市输往农村的物资少。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大致原因有二:一是城市经济在解放前已经崩溃,企业倒闭,生产停滞,没有多少可以向农村出口的物资;二是近代中国城市大多数属于消费城市,工业生产能力薄弱,而且主要集中于轻工业领域。因此,这种局面决定了解放之初农村出口城市的主要物资是粮食和棉花。重建城乡经济联系的主要工作就是组织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和棉花等主要工业原料的输出。
城市解放时间有先有后,其所处的战争形势也并非一致,因此,城乡经济联系重建的方式也各不相同。大体上,长江以北城市解放之前就处在农村根据地的包围之中,正常的城乡经济联系早已中断,农村根据地一般都为城市解放的到来做了一些物资准备。城市解放后,农村出口城市物资的一部分是根据地已经准备好了的,大部分的物资则是通过市场来解决的。例如沈阳解放时,先介绍解放区近来各地的物价表,使商人有底,敢于开市;为吸引粮食入城,定价高于外地,26天来粮食源源不断,物价无大波动[11]271。
关内平津解放后,城乡经济联系的重建也是这样[12],而华南、西南两地区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华南、西南地区的城市解放早于农村地区,国民党也有一些“应变”准备。城市解放后,国民党的残余势力退往农村,与农村各种反革命势力相勾结,阻断城乡交通,对城市实行经济封锁。因此,重建华南、西南两地区城乡经济联系首先要扫荡农村的各种反革命势力。广州解放后,因四乡土匪猖獗,城乡交通断绝,粮食等物资无法运往城市。广州军管会一方面组织征粮队到各地征粮,另一方面派出军队剿匪。因军队剿匪收效,城乡交通已畅通无阻,物资交流甚旺,粮食不断来市,物价因而稳定[10]73。贵阳解放后,为解决城乡内外物资交流,先打通了被阻塞的公路干线,修复被国民党反动派破坏的桥梁,恢复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从1950年1月起,在军管会统一安排下,组织公私车辆,成立运输队,由武装部队护运,将贵阳土特产运往省外,再运回食盐、布匹和工业原材料。每次十几辆、几十辆汽车一齐出动,人民解放军架着机枪开路,往往要经过激战击溃土匪的拦截,才能顺利通过[4]624。
江南城市与农村的解放大体同步。其城乡经济联系受到的冲击不大,基本上没有中断,加上我国近代工业比较集中于此,上海物价因投机势力操纵而出现上涨,必然影响到周边城市和农村,导致粮食等物资大量流往上海。对来自解放区的党员干部而言,原本存在的城乡、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就成为“祸乱”之源,切断这种经济联系的行为自然出现。上海粮食价格上涨之时,常州等江南城市的粮食不让运往上海,赣东北对杭州也是封锁的,皖北、常熟、无锡等多个地区限制粮食、棉花等物资外运。很多共产党员认为这是“为国为民”,陈云明确批评了这种行为,指出禁止自由贸易,看似维护了农民和本地居民的利益,实际上使城市工业生产不能得以维持,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扩大。其无论对农民,对城市的劳动人民,还是对国家经济建设,都是有害的。他要求实行内部贸易自由,指示华东地区不要禁止粮食运往上海;同时,对限制贸易自由的危害,党和政府要发布命令,报刊也要写文章,把道理说清楚[3]14-15。
为冲破旧观念的禁锢,陈云多次阐述统一财政经济的必要性。他指出,1937年到1948年我们的战时财经工作是分散经营的,适应了当时解放区被分割的情况,获得了极大成绩。进入1949年后,解放战争胜利的迅速扩大,财经工作统一的范围和程度随之增加。在上海、武汉解放后,仅限于政策上的统一已经不够了。新老解放地区要实行财政、税收、公粮、贸易及各主要经济管理部门的基本统一。他认为,经历了十几年的战争,人民已经十分困难了,如不作基本统一,则困难程度、为害之烈将更大;他也承认,实行财经基本统一管理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下级同志可能产生一时不关心收入、只伸手向上要的情况,但是只要我们反复说明统一与分散的利害得失,说明革命者的责任,预防和克服困难是完全可能的[3]48-49。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3月3日作出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几个月后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肯定了“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的方针,要求“在此方针下,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3]陈云领导了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工作的实施,擘画了城市经济新秩序的初步框架。当时,构建城市经济新秩序的重点工作是,调整国营经济与资本主义私营经济的关系,整理城市工商业税收。
在调整公私关系方面,陈云认为,公私“摩擦”虽然比较尖锐,但是我们的经济优势已经建立起来了,资本家已无法撼动我们了。因此,我们更应该注意统筹兼顾,既照顾到我们一边,也要照顾到资本家那一边。只有在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办法下,才可以大家夹着走,搞新民主主义,将来到社会主义。他指出,五种经济成分的统筹兼顾,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进行的。对于资本家,凡是妨害国计民生、投机操纵、偷税破坏等行为,都要反对,不能含糊;同时应该警告我们自己,要防止吃亏。资本家只讲个人利益,要防止资本家掠夺我们的利益[3]92。
为克服财政困难、增加收入,中央人民政府在1949年11月召开了全国税务会议,决定把城市税收整理作为重点,在简化税制下主抓货物税、工商税、盐税和关税等主要收入。税目税率除取消几种最不合理者外,一般依照国民党规定,适当扩大货物税征收范围。征税方式,京津解放初采取的是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方式,收得较多,中外资本家颇多不满;上海采取的是自报实缴方式,轻税重罚,收得较少,中外资本家较满意。因此,今后一律采取自报实缴与民主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增加收入又能堵住资本家的嘴。税收整理的目的是取不伤廉,多数人拥护,适当照顾工人阶级[10]54。陈云认为,由于全国税收法令不统一,工商业税法一个城市一个样,税收征缴的保障在于组织和工作。税目不宜太多,手续不宜太繁;同时,应整顿贪污现象,纠正偏向,提高税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3]96。
整理城市税收的前提是掌握城市工商业的具体情况。这项工作一般由城市工商管理局(又称工商税务局)领导,从筹建工商业联合会入手,整理商会或行业公会等城市旧有商业团体,通过对城市工商业的全面普查,重新登记市场主体,厘清税收征缴对象。成都市组成了有四川大学、华西大学等大学经济学专业学生参加的31个调查组,通过对全市157个行业分3期进行调查,发现了大批隐匿的市场交易参与者,摸清了工商税收征缴对象的具体情况[4]693。
全国税务会议确立了统一的税制,但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城市依据全国税务会议所确定的原则精神,废除苛捐杂税,改革和制定新的稽征管理办法。贵阳市在开征房地产税前,在全市进行房屋登记和土地丈量;丈量登记结束后张榜公布,征求意见,三榜定案,造具清册,依册征缴。对有较大规模的卷烟业,贵阳设置东南、东北、西南、西北4个驻征组,派出40多个驻厂员,一方面协助发展生产、培养税源,另一方面加强征管、堵塞偷税漏税[4]634。由于税收原则正确,具体情况掌握准确,税收办法合理,新税制的贯彻较为顺利。通过整理城市税收,政府也把加强工商业管理落到了实处。
城市解放后构建城市经济新秩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城市经济新秩序的根本目标是改变社会经济发展的盲目和无序,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导,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陈云是实施构建城市经济新秩序的主要组织者。实践表明,构建城市经济新秩序的工作是成功的。这期间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既迅速扭转了国民经济崩溃、城市经济秩序混乱的局面,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也验证了社会经济管理的新思想,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新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