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被国家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2023-03-07董虹义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抓手,始终把“反对奢侈浪费,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积极推进“双碳”工作落实落地,节约成效十分显著。
高位推动 下好创建“一盘棋”
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研究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节约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
健全组织机构。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以机关分管同志为组长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保障中心牵头负责对能源的购入、供应、消费等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计划、组织、监督和调节,以提高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发挥示范引领。办公厅领导自觉带头节约资源、带头节约办公用品、带头低碳出行,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节约意识在全机关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完善机制 健全制度“一条链”
健全保障机制。按照“节能效率优先、急用先改、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机关实际,制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绿色消费行为规范》等具体管理办法,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做好能耗分析。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分别建立用油、用电、用水、用纸等台账,每月登记汇总能源消耗情况,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能耗增加的原因,排查出高能耗、浪费多的环节,明确提出节油、节电、节水、节纸等具体措施,及时整改个别节点能耗过度问题。
强化巡视巡查。节约之要,重在平时,贵在坚持。加强对机关基础运行的巡视检查,坚决杜绝“长明灯”“无人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增强制度约束刚性,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设施改造 织密节能“一张网”
实施用电节能改造。配备智能电表、水表和燃气表,建立完善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实现各主要用电用水用气系统的分区、分户、分项计量,用能管理更加规范、精细;加强用电管理,办公楼全部采用光效效率高的节能及LED灯具,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同时改造中央空调,加装变频装置,使空调系统工作状态平缓稳定,节能效果高达30%以上。
实施节水设施改造。持续推进节水用具改造,水器具全部改造为红外感应节水器具,提高节水率,防止“跑冒滴漏”,杜绝出现长流水;建设实时用水监控平台,在线监测分析用水情况;改造中心花园绿化智能灌溉设施,解决原有人工灌溉水资源浪费问题;建设雨水集蓄利用系统,收集楼宇天面雨水、空调水,通过回收处理后用于花园绿化灌溉,实现雨水回用、一水多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宣传引导 上好节约“一堂课”
加强宣传引导。为了让“节能”理念深入人心,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节能意识、加强用电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倡导绿色出行、制止餐饮浪费;开展形式多样宣传,编印宣传材料,通过机关电子显示屏播放节能降碳宣传海报,在空调、电扇、照明及公共区域张贴节能宣传标语,在机关食堂张贴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图片标语;倡导践行低碳出行方式,大力宣传提倡上下班和办理公务时,在1公里以内选择步行,在3公里以内选择自行车出行,5公里以内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做“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践行者。
推行绿色办公。持续采用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并采购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大绿色采购力度,鼓励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深化制止餐饮浪费,推进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措施(试行)》,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氛围;抓好垃圾分类,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依规分类、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餐厨等各种垃圾;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安装充电桩,用于新能源公务车和单位干部职工的新能源车充电,实现“绿色节能、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