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北海湿地保护区社区共管探讨
2023-03-06邵宗用
邵宗用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 腾冲 679100)
腾冲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区东北部12.5km处,地理坐标为北纬25°06′42″~25°08′49″,东经98°30′55″~98°35′02″。2005年1月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属“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具有火山堰塞湖沼泽湿地和高原湖泊蔓延沼泽化的典型特征,是我国西部自然保护区中唯一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莼菜的天然分布地,保护区内有湿地面积215.69hm2,是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之一。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共采集到植物233种,湿地维管束植物159种,分属52科122属(湿生植物130种),有莼菜、野菱、金荞麦、海菜花等7种国家Ⅱ级保护植物。动物283种,其中鸟类15目44科202种(湿地鸟类9目16科56种);哺乳、两栖、爬行动物共68种;鱼类13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6种:金雕、黑鹳、黑颈长尾雉、穿山甲、河燕鸥、青头潜鸭,国家Ⅱ级保护动物34种,CITES附录Ⅱ的保护物种21种。
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为北海湿地创造了极高的科研价值、旅游观光价值和生态价值,其环境的保护与维持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区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属性独特。北海湿地在自然属性上具有火山堰塞湖沼泽湿地和高原湖泊蔓延沼泽化的典型特征。二是沼泽化独特。有国内罕见的“浮毯型”沼泽草甸,厚度一般为20~50cm,最厚的可达2m。三是物种独特。西南片区唯一有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莼菜和狭域分布特有种粗壮珍珠菜的唯一天然分布区域。四是水质独特。保护区内青海湖水质呈微酸性,是世界上仅有的三个酸性湖之一。
保护区内森林和湿地资源权属特殊,自然保护区规划总面积1629hm2,其中核心区为384.5hm2,缓冲区为236.4hm2,实验区为1008.1hm2。保护区区划涉及北海镇、曲石镇、马站乡三个乡镇共四个社区集体土地,大部分为北海镇双海社区涉及1208户4714人,打苴社区10个组近130户,马站乡朝云社区2个组20余户,曲石镇双龙社区村集体林。集体土地中约1450hm2(占保护区面积的89%)的面积为群众集体所有,95%的山林已确权到具体权利人,群众持有林权证,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农地,农户持有土地经营权证,国有土地经营权证仅为53.8hm2的湿地面积。权属特殊决定管护机构必须加强社区共建共管,改变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自然保护区唯一管理主体的传统观念,将保护区内居民与自然保护区管理者同样对待,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主体,调整传统管理模式,推行开放式、参与式、适应式的管理模式,采取社区、公众、企业等积极参与的合作性管理模式,顺应自然保护区目标和功能多元化的趋势。
1 实践与成效
1.1 招商引资,企业带动
1.1.1 引入企业,实施退耕(塘)还湿工程
为做好湿地生态环境、湿地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修复,重塑北海湿地历史风韵,造福当地百姓,引入北海湿地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北海公司)特许经营,经营遵循《关于投资开发腾冲北海湿地公园综合项目的协议》约定,经营期限自2006年8月起至2046年7月止,腾冲市于2010年在建立稳定的长效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后,开始对北海湿地周边水田、鱼塘实施了退耕(塘)还湿工程,清退农田、鱼塘197.4hm2(保护区内176.67hm2,保护区外20.73hm2),建设了拦水坝,逐年提升水位,北海湖面积由53.8hm2增至230.46hm2,湿地植被恢复超过120hm2。收益分配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北海湿地退耕还湿工程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腾政办发〔2010〕211号)文件,农民流转土地费用采取实物标准品稻谷补偿,每年每公顷按9000kg标准品稻谷补偿,每年在12月前完成兑付,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补偿费用由北海公司承担,补偿费用主要依托生态旅游收入,每年补偿为530万元,涉及506户。
1.1.2 企业带动,促进保护区周边村民增收致富
1)北海公司对湿地景区的保护性开发,为保护区周边村民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就业收入超过500万元。
2)北海公司对景区景点的打造延伸了产业业态,带动了保护区周边社区餐饮、民宿的发展,拓宽了村民收入,降低了保护区周边村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据统计,村民开办民宿20家,农家乐32家,参与旅游服务262人,收入393万元。
通过招商引资,企业带动,保护区周边社区村民得到了实惠,促进了社区村民参与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与生态系统的保护。
1.2 建立共管模式,落实共管机制
1.2.1 建立共管模式,形成共管制度
建立了保护区+保护区周边社区+北海公司+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共管模式,定期召开保护区联席会议,磋商计划,形成共管制度。保护区每年与周边4个社区、北海公司及相关部门签订共管协议,适时完善协议内容,根据协议内容落实共管机制,促进保护区自然保护与社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2.2 制定共管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制定《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共建共管管理办法》,为保护区依法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涉及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社区建设、资源保护、经济发展等,各共建共管部门依据职责职能履行相关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社区项目引进、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旅游等工作,使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做到了日常化、制度化。
1.3 争取项目支持,加强共管建设
1.3.1 保护区保护管理
1)实施绿化工程,稳定生态环境
建立自然保护区后,先后在北海湿地周围面山实施退耕还林项目115.2hm2,荒山造林项目300hm2。
2)实施公益林区划和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将自然保护区内汇水面山的集体林纳入公益林项目和天然林停止采伐项目并对林农给予生态补偿,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844.84hm2,天然林停止采伐补偿面积103.53hm2。
3)加强巡护管理,保护湿地和森林资源
聘用保护区周边年轻力壮、责任心强的村民为护林员,加强保护区巡护管理和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保护区所涉乡镇根据生态公益林、天保林管护项目聘用保护区周边村民5人为管护员,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根据年初管护员聘用计划聘用保护区周边村民10人,护林员全天候进行巡护,及时处置遇到的问题,保护湿地和森林资源。
4)完善保护区基础硬件设施,提高管护能力
完成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设置北海湖水上浮标5.2km,修缮北海湿地防护栏4.5km,新建青海湖围栏1.7km,新增宣传警示标牌26块,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5套,并在此基础上新增11台球机、4台枪机、2台音柱。通过完善保护区基础硬件设施,做好监测,及时制止破坏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保护好生态环境。
1.3.2 保护区周边社区生产生活
1)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争取北海湿地保护和恢复经费用于建设基层管护宣教用房共计1126.4m2,加强宣传,提升保护区周边村民的环保意识、法治观念。
2)积极回应社情民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根据社情民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更新保护区周边社区环卫设施20个,林区道路建设7km。
3)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依托独一无二的湿地资源和湿地周围的森林资源,充分挖掘社区传统历史文化,整合相关项目,将保护区周边社区打造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美丽乡村,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截止2022年9月,北海湿地周边的双海社区在建设美丽乡村上共投入资金2415万元。
通过争取项目支持,共管建设不断加强,社区村民生产生活方式良性转化,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逐年突显。
1.4 适时优化方案,提高共管能力
1.4.1 制定落实制度方案
认真处理好保护区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关系,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利用联席会议磋商机制,制定措施,解决矛盾,使保护区周边关系更加和谐,制定并落实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据统计,近五年来,共开展保护区专项治理6次,收缴清理捕捞船只199条、竹筏35张、地笼7928个、渔网3800余件,拆除违法建筑7处6237m2,封堵企业排污口3个。
1.4.2 实施截污工程,处理居民生活和餐饮污水
1)为避免北海湖周边村民生活污水渗入湿地,保护好湿地内水环境,进一步保护好水生野生动植物生活环境,腾冲市环保部门组织实施了环北海湖截污一期、二期工程建设。据统计,新建截污管道14607m,户用污水收集槽741座,入户收集管17515m,检查井507座,污水处理厂1座。
2)为解决北海湖周边农家乐餐饮污水排放问题,新建农家乐隔油隔渣池32个,处理后的污水收集并排入环湖污水管道,杜绝污水外溢,保护环境。
1.4.3 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能源项目建设
为解决对薪柴的过分消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能源项目建设。据统计,建设沼气池101口、安装太阳能324 台,节柴灶 324口。
1.4.4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美化环境
开展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共建共管成员单位每月都到自然保护区周边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截止2022年,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共开展清河行动6次,开展卫生大扫除6次,共清理主干道路4条、岔路10条、沟渠5条、垃圾堆放场地8处,清理垃圾累计约8余吨。
2 存在问题
1)社区村民文化参差不齐。由于自然保护区周边村民受教育程度不同,思想文化素质各异,总体文化素质不高,在村民中开展生态文明思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宣传有一定困难。
2)保护区林地权属矛盾突出。经过“四固定”“林权三定”及土地承包到户政策的实施,保护区内所涉山林约95%已经确权到户,当前保护区范围内的人工林大部分已成林,经济效益逐年开始凸显,但保护区管理过程中禁止采伐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林农权益受损,林农守着“绿色银行”,但钱袋子还鼓不起来。
3)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效果不明显。北海公司特许经营北海湿地,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社区经济转型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带动力还不是很明显,还有很大部分的村民没能融入和参与进来。自然保护区内大部分林木虽然纳入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停止采伐项目补偿,但是每年150元/hm2的补偿较低,群众反应强烈。
4)项目支持乏力。虽然保护区编制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共管计划》,明确所涉共建共管部门申报项目的方向、计划,但由于项目资金单一,经费不足,难以保证项目实施,很难支持开展湿地保护、社区建设、资源管护等工作,带动效果不明显。
3 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管护宣教用房,发挥其功能,加大对村民的培训力度,增加村民的环保知识。通过社区和管护机构的宣教平台、广播等,加大播放和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组建宣传队伍,深入保护区周边社区、学校、集市,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向村民、游客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同形式、方式、载体提高保护区周边村民和游客的生态保护意识。
3.2 健全社区共管制度,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社区村民参与保护区保护管理机制,社情民意通过社区收集,并通过共建共管联席会议决议形成制度,所涉部门加大落实力度。不断加强保护区周边社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进一步提高社区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减少社区村民对自然保护区内森林和湿地资源的依赖。
3.3 以生态旅游为龙头,促进社区产业转型升级
依托腾冲北海湿地4A级旅游景区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促进社区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保护区周边村民发展。努力改善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弘扬挖掘传统历史文化和生态文化,大力发展乡村度假、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经济,促使社区经济绿色、低碳、环保,实现保护区周边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4 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让社区村民受益
开展湿地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主要依靠项目支撑,通过项目实施,使自然保护区周边村民直接参与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中来,使自然保护区周边村民受益,共建共管部门根据职责职能,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