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3-03-06刘海红
刘海红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做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赋能添力,保驾护航。
一、把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的时代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的时代内涵。在新的发展阶段,只有把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内涵,才能回答好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保持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主题。新时代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所以能越走越宽阔,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十年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新时代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奋进新征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注重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中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必须增强道路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建具有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法治实践中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坚决同诋毁抹黑、攻击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行为做斗争。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特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党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奋进新征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聚焦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发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阔步前行。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笃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践行“十一个坚持”,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抓住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重大判断的认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胸怀“国之大者”,把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部署,这是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航向坐标,也是必须抓好的“国之大者”。奋进新征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要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筑牢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二、聚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的核心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揭示和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新时代新征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是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核心要义中的核心关键,保证具体实践方向正确、方法对路。
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五个必由之路”的阐述也表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全党必须牢记的“头版头条”。党的领导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毋庸讳言的基本前提,是最为根本的原则性问题。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我们要注重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各层级党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贯彻、推进、保障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聚焦地方立法、法治创建、司法监督、普法宣传等重点领域,健全有利于实践的运转机制,切实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和各环节;注重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深化政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又红又专的法治人才队伍,保障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样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为了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对法治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注重提升法治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法治保护人民,努力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法治保护力度,让每个公民都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要坚持法治依靠人民,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靠人民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深化法治建设。
坚持“两个结合”。党的二十大深刻阐述的“两个结合”科学论断,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两把“金钥匙”,运用好“两个结合”,对于谱写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新时代十年,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两个结合”,对“两个结合”在法治建设领域中的运用也早有要求。他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回顾过往、展望未来,遵循“两个结合”是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新时代法治建设要同具体法治实践相结合,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突出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既不能超越实际、无的放矢,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另一方面,新时代法治建设要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入挖掘古代法律制度蕴含的丰富智慧和资源,汲取营养,择善而用,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鲜明的民族性;积极借助地方文化传统、人文习惯推进法治建设,增强基层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同时新时代法治建设也要积极借鉴、合理吸收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呈现出开放、动态、包容的态势,但决不能照搬照抄,更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三、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的宿迁实践
近年来,宿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统揽,持续深化法治宿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高质量考核连续三年全省第二,法治建设满意度全省第一,创成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力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的法治新篇章。
突出系统思维,把稳法治建设“方向舵”。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一体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持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一体建设的全过程。强化整体推进。将法治一体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各板块争创全省法治县(区)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群。强化特色打造。以法治创建为载体抓手,找准制约法治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堵点”,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宿迁特色的法治建设样板,引领法治宿迁建设不断深化。
突出关键重点,推动法治建设“见成效”。建良法善治法治宿迁。开设“民意直通车”,创建“立法民意团”,设立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切实在法治建设中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建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强化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过错追究,推动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推进法治化园区建设,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推进运河品牌电商发展法治保障中心提档升级,高效运行重点产业链法务联盟,努力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为核心竞争力。建和谐有序法治社会。培育“宿迁习惯”,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完善“721”工作机制,实现70%的问题通过服务解决,20%的问题通过管理解决,10%的问题通过执法解决。涵养“宿迁文明”,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和“法治夜市”等活动,讲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故事。凝聚“宿迁共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的自治体系。
突出建章立制,夯实法治建设“硬基础”。构建一体建设机制。深化“宿迁市‘法治一体建设’先行试验区”建设,着力完善专班运转、经费保障、板块联动、部门协同以及项目化推进等配套机制,保障法治一体建设走深走实。完善法治巡察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巡察机制建设,扩大巡察范围,做到县(区)、园区和重要市直部门单位全覆盖,为全省法治建设创造更多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健全督察考核机制。推行和健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为构建法治一体建设“宿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