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银行类金融机构面对的财务风险与挑战

2023-03-06白涛北京市公安局

消费导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银行财务

白涛 北京市公安局

银行类金融机构行业里面也一直有“存款立行,贷款兴行”的说法,也因此财务业务进展的好坏情况就反映着银行类金融机构运营的优劣程度,但随之而来的便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关于中小企业的财务业务风险,而银行类金融机构关于中小企业的贷款等相关事宜也已经是一种近年来非常普遍的社会话题了,而中小企业放贷困难问题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关于企业放贷的风险把控问题形成了一个相互困扰的关系问题。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的界定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的种类

1.操作风险

相比于信用风险和金融市场财务风险,操作性财务风险是计量管理和监测的主要风险。从第一批银行类金融机构建立开始,操作性财务风险也就相伴而生,在漫长的日子中不断地有由于人员运用错误,或者管理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银行类金融机构损失的情况发生。同时操作性财务风险也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管理阶层以及银行类金融机构内部的监管经理职能机构所重视的一项核心风险。因此,如果银行类金融机构管理层次和内部风险监督管理职能机构都缺乏,对操作性财务风险有更高度的意识就可能会加大辨识和管理工作的困难,从而会给银行类金融机构造成无法接受的巨大损失。

2.信用风险

近年来银行类金融机构业的持续成长,越来越与全球接轨,不仅市场利率化,同时也承认了银行类金融机构倒闭的可能性。于是国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就开始不断改变自己发展战略,不断规避银行类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从内容上来看,商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价格、商业对财务风险的回避与扩散传递、商业对财务风险的资本补充准备等(即信用风险的补偿)。其技术性管理还包括信用价格、分散转移补偿、信用等级测定。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多指由于市价的不利变化而使得银行类金融机构持有人的财务性资产或金融工具头寸出现损失的风险。因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自身的资金与自己的利益交换,同时拥有金融工具头寸,使得银行类金融机构承受金融市场风险。一旦无法有效管控财务的市场风险,将可能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获利能力和信誉产生巨大的直接危害。

(二)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类金融机构往往设置了风控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考察、调研并制订小企业的财务生产、授信、风险和系统管理等措施。负责、指导、培训、考核全满行对中小企业财务及各有关机构的生产经营、授信管理、风险管理等系统的管理业务;同时督促全行实现全年对小企业财务的生产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对企业财务机构开展日常性的运营风险监测、研究、控制运营风险,并通过风险评价、风险提醒的方式有效管理经营风险。

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基本政策出发,总体上所希望实现的总体目标,主要包括:抓住机会地发展财务业务;全面防控财务风险;达到了有效覆盖风险损失的最大资本回报率以及实现了股东收益最优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现状

在2021年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1.52万亿元,和去年相比增加3.57万亿元,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趋势,但是其不良贷款率却呈现稳步下降趋势,不良贷款比例是2.29%,和去年相比下降了0.02个百分点。从宏观角度而言,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呈现波动趋势是因为其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但是其财务总额的增加稀释了不贷款的金额,这也和银行类金融机构打包处理不良贷款措施有关。而且也高于同行业的不良贷款率。

二、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问题

(一)风险控制理念淡薄

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关于放贷者的风险管控水平理念和评估水平上相比与国外有一大段距离,较为普遍的情况就是以依然是放款为主要目的,而风险监控水平也是更注重放款之前的风险评估,比较在乎的客户是不是有抵押物,而忽视了对于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进行分析,更注重对于出现的风险问题的解决而忽视了对经营风险的防范。

(二)贷前风险管理体系过于宽松

有了国家的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既增加了财务供给也增加了财务额度,但是因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内部的指标压力,导致了员工们在放款流程上更多的是以完成指标为目的,对企业财务风险审查还没有开展,或者原本应该实地考察的企业财务审查过程并未开展,也就不会开展对企业方面的财务调查,而仅仅单纯地调查企业财务报表和抵押物状况即可,就这样人为造成了不良风险回避。或者违例完成财务项目,把一些银行类金融机构对财务风险审查还未完成的企业,不列入授财务款的范围流程。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考核工作上放松了规范,片面注重服务量,使得在业绩指标绩效上与现实的岗位风险中无法平衡取舍。

(三)审批流程过于繁琐

一方面,银行类金融机构希望对规模更大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放款,但在工作风险管理方式中信贷审批申请中的过程相当困难繁琐。

然而中小企业的财务申请较为繁琐,体现在:

第一,整个业务流程时间过久,人力成本过高

银行类金融机构放款过程中,在不计算贷后管理及财务回收的情况下,一共需要10种不同的流程,消耗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意味着客户从提出申请到收到财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若有一个审批环节延时交工,将会影响后续的整体的业务流程,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一笔业务的流程如此复杂,导致人力成本过高,企业收到财务不及时,降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放贷效率。

第二,资格审查作业占用时间过久

资格审核作业也是发放财务的必要环节,但只有在资质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开展下一个作业。而在银行类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资质审核工作中,涉及对用户的考察、评估、分类和授信工作,导致此类工作所耗费的时间投入过大。导致财务发放的不及时,影响后续一系列业务的进展。

第三,银行类金融机构放贷间的作业未能有效连接

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小企业工作基本就是同一根作业线,基本不是水平作业。在过程中的每个操作都是后续服务不断进行的基石与前提。只是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各种服务无法有效地衔接到一起,导致了时间成本的浪费。

第四,人力资源机制不够完善

财务企业工作人员的配置与财务规模发展模式不相匹配,导致了人才不足,人员素质的增加速度无法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奖惩措施也不落实,从而削弱了人员的实际工作热情。部分财务人员负责多家不同行业的企业,使其对各种领域的企业不是很熟悉,导致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的加剧。同时,银行类金融机构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内容非常多,但是大多数都流于形式,财务培训内容比较老化,难以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

(四)贷后风险防控不到位

授信后监测通俗来说就是指对财务后的监测,目的不仅仅在于对成功审批并发放了财务后而放松警惕,还仍然需要在财务投放以后进行一系列的风险管控。必须对借款人的实际财务用途以及第一还贷来源进行一个持续地了解,从而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一定要记录在案。而因为金融市场趋势每天都有可能出现很大的变动,所以在放贷后必须持续监测的目的也就在于持续地用最新的市场趋势来评估这一项财务服务中是不是出现了新的风险,如此才有机会实现对新的风险在第一时刻预防控制,乃至规避。

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没有实行“双签”财务的制度,相应客户经理和风险管理没有对业务的后续开展风险的评价,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后风险预警水平较低。在贷后风险防控上局限于传统测量工具上,缺乏创新,专业、精细的全面化贷后风险管理缺失。

三、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强化风险控制理念

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经营活动应当贯彻严格和符合规定的经营准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机构监管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规定,按照银行类金融机构提出的风险管理策略,建立适当的财务政策,按照流程和经营风险控制总体目标,保持稳定运营、谨慎放款,不得违反有关法令、管理制度而盲目拓展经营领域,以实现公司经营的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培养各业务科室的全部人员风险意识,并评估和管理在财务业务中的经营风险。

(二)建立规范标准的管理体系

针对财务管理来说,首先要严格统一全行的授信政策措施,确定严格合规工作的准则,努力构建一条合理而顺畅的授信流程,并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财务风险监测,形成健全高效的业务档案,并研发完善合理的授信体系和业务方式,以及形成健全独立的内部管理制度。然后,财务组织结构要分工清楚,各司其职。还需要根据各个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分行的实际状况,根据行业的特殊状况,以提高服务效率、完善业务和防止经营风险的方针,具体划分各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分行的实际审批管理部门。同时还必须培育一支专门的审查团队,转变目前以行政级别为基础的授信审查模式,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首的评估制度,提升在工作中的品质与效能。

(三)优化授信审批流程

务必树立起完善的社会问责制度。在整个业务流程中都需要从业者建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对违背信用制度的都要做好责任确认和责任追究。关系到财务服务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经营人员、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的审查批准工作人员等,都应该根据银行的统一规定及统一标准做好自身的应尽的工作,在每一个经营财务业务的过程中尽好自身的职责,做好对风险的管理。并针对在某一个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者。

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完善自身整体及各部门的财务风险考评指标体系,而不是仅仅以财务业务总量为考评指标,也就应建立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考评指标体系,比如通过设置坏账率作为标准考察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业务人员的经营业绩。同时在商业财务业务风险考核过程上,不但应将公司的财务指标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同时还需要从全产业链视角设定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考核指标,比如应收账款回收率、龙头企业担保指标等。同时还在商业财务风险考核上,将实地考察、供应链考核等视为硬性工作规范,并要求商业财务业务人员根据需要,进行实际的财务风险考核。

对有关部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把对现有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项目评估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考评过程中,并把其作为对客户放贷前的考察指标,作为风险考察和项目放贷前评估,同时加入对客户的财务评估(项目评价)的报告中,由专门财务审核人进行管理,同时对其信用等级认证和项目放贷的审核工作也要规范地开展,由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开展相关作业管理,包括在贷中和财务后,同时也要对申请条件实行严密的审核管控和实施,设置了风险预警制度和风险监控,并重点对财务监测。而对于信用级别较低的客户而言,其要申办财务业务时,就必须进行“双签”才能申请,即由客户经理与有权申请财务的机构审批人,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进行信贷的发放管理。

(四)加强放贷风险防控

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加大与当地协作,积极争取各种资源。要主动做好和省、市、区等地方各类政府部门的协作,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减少投资成本。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有关补贴优惠政策,与地方政府部门一起分摊企业经营的风险,这样就能够减少向中小企业财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经营风险。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多与当地政府合作并就相关有效信息,积极建设全国成长型小企业名录信息库,以培养优秀成长型小企业客户群。

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当严格优化民营企业财务业务。审批服务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还需要实行“双签”财务的制度,并循序渐进地开展相应的服务,企业进行经营规范化、流程化、自动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是信授业的发展方向,还需要有效运用企业客户经理和风险管理对业务开展风险的评价,通过运用不同类型的企业风险管理手段和程序,进行创造和评价。把细节管理纳入整个业务程序中去,最后再纳入企业共同管理的体系中去,以增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水平。通过建立专业的风险测量部门,从技术上予以引导,从而提升管理水平,不仅是在传统测量工具上,更在开发新的分析应用模式上加以创新,从而进行更加专业、精细的全面化管理。

银行类金融机构要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的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系统化的手段,进行采集、鉴定、管理、协调、沟通与反馈、及时揭示和报警等各种风险信息,使风险管理信号在统一平台的全行区域内迅速传递。同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也要融入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各类网络系统中,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各种网络系统互联互通,进行对各种传播风险信号的各种途径的有效沟通与反馈。要根据个人财务具体服务的重要业务特点,设计规范、合理的程序式、模块化的内部控制程序与系统,涵盖了信息服务、会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前台后台服务等全领域的管理服务,建立了精细化的内在控制数字系统,并完善了业务处理体系,对于某些重要的内在控制点设置,也一定要做好业务处理体系的设置工作,使之更加科学和合理,避免内部控制体系落实不到位。

银行类金融机构针对这些情形,可统一地将内部比较复杂的财会资料、会计评估工作向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延伸,以此提高整个商业流程的运转效能。与此同时,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对经营整个财务业务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以防止经营风险,如果出现了不合规的财务业务,应立即停止,以减少银行类金融机构中不良资产的形成,有效控制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财务成本。

猜你喜欢

金融机构银行财务
改革是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途径
党建与财务工作深融合双提升的思考
论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实现
欲望不控制,财务不自由
金融机构共商共建“一带一路”
10Gb/s transmit equalizer using duobinary signaling over FR4 backplane①
水利财务
资金结算中心:集团公司的金融机构
保康接地气的“土银行”
“存梦银行”破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