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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转型中排瑶“钟摆式流动”家庭策略分析
——基于粤北N 村的经验研究

2023-03-04孙荣垆

怀化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老村村落景区

孙荣垆

(河南大学,河南开封 475001)

随着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目前中国仍处于这一进程中。乡村在城市化进程中,因人口外流出现了“空心化”、传统文化消解、传统组织解体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都市的兴起和乡村衰落在近百年来像是一件事的两面”[1]。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改变着乡村,同时也深刻地改变着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基于这种现实,村落转型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也成为众多学者讨论的焦点。

概括起来,国内学者关于中国村落转型的讨论大体存在着两种较为不同的论断:一种可概括为“村落衰落论”,另一种则可概括为“村落再生论”。持“村落衰落论”这一论断的学者,关注村落社会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消解、村民流失等问题。如李培林通过对广州城中村的研究提出的“村落终结论”[2]。在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情况下,“村落衰落”在不少村落的转型中是一种普遍现象,但这一论断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村落衰落论”过多地强调了乡村的都市化转型,把城市看作是乡村发展的归宿,对村落这种社会形态的价值及适应性关注不够。其次,“村落衰落论”这一观点大多根据一部分村落个案研究而得出,难免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与持“村落衰落论”观点的学者不同,持“村落再生论”观点的学者则认为传统村落可在借助城市化、工业化和市场化力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实现转型。如田毅鹏通过对浙西M 村成功转型的个案分析认为,村落转型与再生的过程同时也是村落“乡村性”重新被激活并被赋予新的意义的过程[3]。文军通过对国内15 个典型村落转型的经验研究认为,村落转型中村民与村落的重新融合使部分乡村呈现出了某种“新乡村性”[4]。卢晖临则基于自己的调研看到了村落转型过程中村民对家庭价值的重视,提出了“乡土性韧性”[5]的概念。而随着近些年国家对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的加大,一些传统村落在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外来资金对自身传统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发掘,使村落变成旅游景区、博物馆,从而实现了村落的“再生”[6]。如果说,“村落衰落论”强调在城市化过程中村落社会消解的一面,那么持“村落再生论”观点的学者则更多地关注村落社会在城市化过程中维续的一面。

可见,对不同类型的村落转型历程进行分析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对同一村落不同历史阶段的考察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另外,村落的转型离不开村民的转型,对村落转型的分析需要我们在关注村落整体转型的同时,关注村民个体行动的维度及其影响。在村落转型的研究中,需将村民个体的行动与整个村落社会建立起有机的联系,而家庭正是可以将村民个人与整个村落社会联系起来的连接点。家不仅是私人生活的港湾,也是承载社会转型和保护社会平衡的核心机制。[7]血缘关系是村落社会最基础的社会关系,而家庭往往通过父系血亲关系的延伸将家庭中的个人与整个村落社会联系起来。因此,家庭是考察村落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笔者将家庭策略这一分析视角应用到村落转型的分析中。家庭策略是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的能动的主体,讨论家庭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主动应对的策略。[8]在西方社会城市化过程中个人主义盛行,“走出家”成为主要趋势[9]。古德基于西方社会现代化的经验认为,在现代化过程中家庭亲属关系趋于弱化,进而导致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和夫妻家庭的普遍涌现。[10]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家庭式微以及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策略的一种体现。本文运用历时性视角以粤北N 村的村落转型历程为个案,对该村在转型不同阶段村民的家庭策略的调适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当下中国的村落转型问题。

一、N 村概况及其家庭传统

(一)N 村概况

地处粤北山地的N 村是一个排瑶村落,排瑶是我国瑶族众多支系中的一支。N 村是一个由7 个自然村组成的行政村,现有的7 个自然村是20 世纪80 年代村民响应政府生态移民政策从位于山上的老村搬迁下来后形成的。在本文中,老村特指N 村村民在生态移民前所居的村落。在农业社会中,村落是文化的富集区,对于那些没有文字、只有语言的少数民族而言更是如此,其全部的历史、文化与记忆都在他们世代居住的村寨里。[11]N村老村曾经是排瑶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村落。老村在空间格局、建筑特色、承载的民族文化等方面独具特色,是排瑶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二)N 村村民的家庭传统

排瑶社会在家庭结构上以核心家庭为主,三代或三代以上同居一个家庭内的现象很少。

民国时期,胡耐安就排瑶的家庭形态有这样的记述:“婚后一年,小夫妇即须离其父母,自组家庭,独立生活,其居室,由父母赠予。并分以田地若干,自是而后,父母对其子媳之生活,不相过问,子媳对其父母之生活亦然。”[12]20 世纪50 年代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也显示当时N 村的排瑶传统上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组织,三代或三代以上同居一个家庭内的绝少。[13]20 世纪80 年代,谢剑根据其调研结果认为,排瑶家庭制度中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结构上重视核心家庭并以其为规范。[14]历史上由于排瑶生产力低下,生存环境恶劣,其财富积累有限,难以维持大家庭的存在,核心家庭的家庭结构更能适应严酷的生存环境。在家庭内部关系方面,排瑶家庭夫妻双方地位相对平等。虽然,在生育方面排瑶对生男孩有偏好,但男尊女卑的观念比较淡。另外,排瑶有尊老的传统,家庭中老人地位比较高。

在家庭文化方面,排瑶社会形成了注重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的文化。这使得排瑶社会虽然在家庭结构上以核心家庭为主,但因血缘关系的存在,家庭之间的互动比较频繁,村民具有较为浓厚的大家庭观念。排瑶社会注重父系血缘,遵循从夫居原则形成了超越核心家庭的父系血缘组织“温补”,其意为以男性祖先为代表,有两辈人以上的血缘亲属所组成的单位。[15]现有的历史典籍中对排瑶习性的描写就涉及其注重血缘亲情的文化。如:“瑶人宗族及外戚观念甚浓,堪称合群。如甲姓与乙姓或同族中,此房族与彼房族发生争执,或人命事情,则必宴请同族及十二代外戚联合以对付,而其同族及外戚,均各本其能力以相助,出力出钱,在所不惜,即因此而死伤亦无怨言。”[16]

事实上,无论是宗亲关系还是姻亲关系均是排瑶维护、争夺利益所依靠的主要力量。超越核心家庭之外的房族组织的形成,重视血缘亲情的大家庭观念都是排瑶先民为适应严酷、恶劣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变化而形成的。在家庭与村落的关系方面,排瑶的村落是一个相对封闭、自给程度较高、血缘与地缘紧密结合的社会。在排瑶社会,按父系血缘组成的房族是家庭之外重要的血缘组织。排瑶的房族组织是出自同一祖先的若干代子孙的集合体,根据父系血缘关系的远近,房族可以伸缩为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的房族组织居住在村内的同一个片区,在N 村老村房姓、盘姓和一部分的唐姓居住在同一片区,村子的其他部分则由唐姓的另一部分、盘姓、房姓和邓姓所据。

二、生态移民中的家庭策略

1949 年之前,由于自然环境的阻隔,N 村较少受到外部的影响。1949 年之后,N 村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变,其封闭的社会环境被打破,国家力量深入N 村内部并对其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生态移民

N 村老村处于粤北高寒山区,自然环境恶劣。1949 年之后,国家对少数民族实行帮扶政策。地处高海拔成了阻碍N 村进一步发展的不利因素。原本有限的居住空间和水资源已不能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为了解决这种困境,N 村少数村民为了居住和耕作的方便,开始搬离老村,在距老村较近、海拔较低、地势相对平坦的山间小盆地建起永久性的住房。但受千百年来形成的安土重迁观念的影响,大部分村民不愿意搬离老村。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了生态移民政策,为居住老村的村民提供帮助,鼓励他们搬迁到海拔相对较低、交通方便的山间小盆地。

在政府的动员下老村村民前后共分三批搬迁到山下。对于搬下去的村民,当地政府给他们每户提供一定数量的水泥和砖,供其建造新房。后面政府加大了对搬迁户的帮扶力度,为每个搬迁户提供一万元的补贴。在政府的鼓励下,越来越多的老村村民开始搬到山下定居。到了21 世纪初,绝大多数老村村民都已搬离了老村,只有十多个不愿意搬离的老人还在留守。

当外在社会环境发生改变,村落自身的自我调节能力不能适应外在环境的变化时,村落就会走向衰落。村民的搬离使老村因失去了再生能力而走向衰落,政府的生态移民政策则加速了这一转型进程。

(二)移民群体的家庭策略

移民搬迁中,绝大多数村民搬迁到了老村周围的山间小盆地,但也有少数村民被安排搬迁到广东省境内的其他市县。N 村共有21 户村民搬离到外县定居,他们来自N 村不同的宗族。搬迁到外县的村民,与N村的村民仍保持着密切联系。以唐某一家为例,他和妻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搬到迁入地后,政府分给他家5 分水田和5 分旱地。①每年唐某都和家人在迁入地过春节,但宗族成员共同的祭祖活动、宗族成员和亲戚的重要人生仪式,唐某和家人都会回来参加。因特殊原因自己不能参加时,唐某也会委托宗亲代表本人参加。

在唐某看来,自己虽搬了出去,但宗亲关系仍要维系,宗亲间的往来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在迁入地没有熟悉的人际关系网和文化氛围,在宗亲们的劝说下唐某一家最终搬回了N 村。21 户搬迁到外县的村民,只有5 户留在了迁入地,其余的都搬回了N 村。②在迁入地没有熟悉的亲属关系网络和文化氛围是他们最终搬回N 村的主要原因。

从老村搬迁到新村并没有改变村落地缘与血缘紧密结合的状况。N 村的村民在新村仍聚族而居,每个新村都是一个单姓村,而同一新村内血缘关系较近的房族成员往往聚居在一起。搬迁到新村后的绝大多数村民仍没有摆脱土地的束缚,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很多村民的活动范围仍主要在村子附近,个人的交往范围并没有突破以家庭、宗亲为主的亲属关系圈。个人的行动始终受到其所在的家庭、宗亲的影响,小家庭也很容易受到其所在大家庭的影响。

三、生计方式“去农业化”背景下的家庭策略

世界各国在城市化进程中,都存在农民的生计方式由农业转向非农业的现象,一些国外学者提出了“部分时间农”[17]和“农民的终结”[18]等概念来解释这一现象。农业在村落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它是传统的村落社会存在和延续的基础。村落中农民生计方式的变化往往会带动村落的转型。从20世纪80 年代开始,随着越来越多村民外出打工,N 村经历了明显的“去农业化”过程。如果说生态移民只是改变了N 村村民的居住地,那么村民生计方式的“去农业化”则真正改变了当地村民的生活,使其调整家庭策略。

(一)村民生计方式的“去农业化”

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广东省的经济迅猛发展。但粤北山区因区位、交通等不利因素,发展仍十分缓慢,当地居民的生活仍处于较低水平。对地处深山的排瑶而言更是如此,当时N 村的大多数村民仅解决了温饱问题。广东省政府为了帮助粤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采取了多项措施,而劳务输出是其中最重要、对当地社会影响最大的措施。

在政府的推动下,从20 世纪80 年代末开始,广州市的钢琴厂、造纸厂和印刷厂等一批国有企业开始招收N 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据第一次外出务工的村民回忆,村民想要外出打工需先向其所在的村委会报名,体检合格且符合工厂要求的才会被选上。外出打工一个月的工资是200 多元,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面对外出打工所带来的丰厚经济回报,年轻人的积极性都比较高,越来越多的村民外出打工,在他们的带动下N 村有更多的村民开始自发出去打工。政府推动的劳务输出,不仅改变了村民的生计方式和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他们的思想观念。他们不仅有了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还将城市的文化、观念带回村子影响了自己的亲戚和朋友。

劳务输出真正打破了N 村的封闭性,它改变了N村村民与土地的关系。打工潮的出现使村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开始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N 村耕地抛荒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20 世纪90 年代之前,种地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村子周围的很多山地都被开垦成耕地,连巴掌大小的地方都被种上玉米。而现在,村子里的山地几乎都被村民种上了树,即便是好的水田也有部分被抛荒。在农民生计方式“去农业化”的背景下,土地的经济价值已经很低,农业已不是当地村民主要的收入来源。留守在村里的老人和妇女成为N 村最主要的土地耕种者。乡土文化以农耕这种生计方式为基础,N 村村民生计方式的“去农业化”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这改变了村落原有的社会文化系统。

外出务工让村民更频繁地往来于城乡之间,越来越多的村民进入城市生活并成为城市居民。而随着村里大量青壮年人口的外流,村落的活力在丧失,传统的民俗活动也越发地难以开展。以每年春节后的拜山祭祖活动为例,传统上N 村每年以宗族为单位举行的祭祖活动必须择吉日举行,前后要持续一个多月的时间。而现在,为了不耽误宗族成员外出务工,时间被压缩至一周以内。此外,拜山的过程也极大地简化,很多繁琐的仪式被取消。而传统上每3 年或5 年举办一次的全村性的“香歌堂”活动也不再举行。最重要的是,村子里的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缺乏了解。N 村和国内很多村落一样,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出现村民生计方式“去农业化”、传统文化消解、村落人口持续转化为城镇人口等一系列“乡村性消散”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N 村正在走向“终结”。

政府的生态移民政策直接导致了老村的“衰落”,但这也成为老村转型的动力。只是,生态移民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民的生产生活。由政府所发起的劳务输出政策由于激发了村落转型的内在动力,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地改变了当地村民的生活,继而带动了整个村落的转型。

(二)“去农业化”过程中的家庭策略

外出打工潮的出现极大地增加了N 村村民与外界的联系,村民开始频繁地往来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与此同时,村民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这彻底改变了N 村数百年来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流动性和开放性的增强也给村民的家庭带来冲击。

费孝通将家庭结构视为一个家庭里包含的成员及其之间的关系,他将中国的家庭从结构上分为:残缺家庭或不完整家庭、核心家庭、扩大家庭和联合家庭四种类型。[19]根据这一标准,笔者对N 村中一个拥有204 个家庭的自然村T 村村民的家庭结构类型进行了统计(见表1)。该自然村村民的家庭结构在N 村具有代表性。

表1 T 村家庭类型情况一览表③

核心家庭是该村最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其占比达到了58.82%。在生计方式“去农业化”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实现家庭功能,村民也在主动地调整着家庭策略。这表现在: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收入更好地实现家庭的经济功能,夫妻双方至少要有一位外出打工。与此同时,夫妻双方又必须承担起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以实现家庭的抚育和赡养功能。在这种情况下,N 村中的很多家庭通常会理性地对家庭策略进行动态调整。在N 村,一对夫妻在成婚之前两人大多都已在外打工多年,夫妻两人结婚有了孩子后,为了抚育幼小的子女,妻子通常会选择留守在村里,而丈夫则选择外出打工。等孩子上学不再需要全程照顾后,夫妻双方才会同时外出打工,这时他们的子女则交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照看。隔代抚养这一之前在N村从未曾出现的现象,在当下已非常普遍。从中不难看出随着外出打工潮的出现,N 村大家庭内部之间的互动与支持非常普遍。在流动、开放的社会环境下,村民的流动性日益增强,他们因经济原因选择外出打工离开家庭,又因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原因回归家庭。村民在实现家庭的经济功能与家庭的抚养、赡养功能之间理性地寻找着平衡点。

四、村落再生中的家庭策略

自20 世纪80 年代N 村村民逐步搬离老村移居新村后,老村因无人管理很快荒废。村民的离开虽使老村因丧失了自我更新能力走向衰落,但村落也因此免受人为的破坏而保留了原始的风貌和布局,这成为老村“再生”的基础。老村因其原始的风貌、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以及所承载的丰富排瑶历史文化很快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在政府、外来资本和地方社会等多种力量共同的推动下老村经历了“再生”的转型过程。

(一)老村的“再生”

大体上,老村的“再生”经历了“文物化”和“景区化”的过程。

第一,老村的“文物化”。对老村的保护首先是由政府发起的,当地政府从政策、资金、法规等各个方面对老村进行保护。在政策方面,地方政府首先与文物局、科研院校以及文物保护公司展开合作对整个村落进行了全面的勘查和维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详细的保护规划,即将村落中保存度较好、有代表性且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建筑物列为文物,并对其进行重点保护。此外,当地政府成立了由县、镇、村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老村的保护和维修工作。在资金方面,从2002 年至2013 年期间县政府自筹两千多万元投入到老村的修缮保护中。政府与当地村民签订保护协议,以此来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

此外,2003 年当地政府还修通了老村通往县城的公路。这为老村的修缮和保护以及之后的旅游开发奠定了基础。政府的保护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老村内的各种建筑物受到了较好的保护。在政府的支持下,老村很快成为国家第四批历史文化名村并升级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来自政府的支持使老村获得了再生所需的诸多资源。老村迅速从一个不为外界所知、地处偏远山地的破败村落转变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在老村再生的诸多因素中,其本身所具有的独特历史文化价值固然十分重要,但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正是由于政府的推动才使得老村完成了由衰败向历史文化名村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转变。

第二,老村的“景区化”。老村“文物化”的过程中,政府对老村侧重于内部建筑物的修复和村落整体风貌的保护。村落的保护和维修工作主要依赖政府单方面的力量,其效果虽然显著,但因资金投入过大并不能持久。如何探索出一条持久且有效的传统村落保护路径成为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难题。为此,当地政府开始尝试对老村进行旅游开发,老村因此经历了“景区化”过程。

政府希望将老村打造成著名的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通过旅游开发来实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在地方旅游局的推动下,老村按照旅游景区的标准新建了一批旅游设施,重点打造了几处能体现村落建筑风格、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的景点。此外,在重要的法定节假日,政府还组织当地村民进行排瑶传统民俗展演活动以吸引游客。但由于缺乏资金,景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严重滞后。同时,由于处于旅游开发的初期,景区存在知名度不高、游客数量少、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景区存在的上述问题,当地政府开始尝试将景区外包给企业,以实现景区的商业化开发和管理。

2013 年,当地政府成功吸引了一家企业来景区投资,将景区的运营权交由这家企业。企业的进入使景区获得了进一步提升所需的资金,广告的投入提高了景区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景区的基础设施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其管理也走向规范化。在政府扶持下,老村景区很快成为国家“4A 级”景区,知名度有了很大提升。总之,老村在商业化运营下“景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外来资本在推动老村“景区化”的过程中成为促使村落转型的一种力量。此外,当地村民在老村“景区化”的过程中同样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有的研究表明:传统村落的“复兴”,关键要让村民主动地回到村落,使其在村落中获益。[20]老村的“景区化”使当地村民看到在老村发展旅游业获利的可能,继而主动返回老村。正是由于政府、外来资本以及当地居民三方联动形成的合力才使得老村得以“再生”。

(二)老村“再生”中村民的家庭策略

老村“文物化”过程中也伴随着“景区化”,老村的“文物化”为后来的“景区化”打下了基础。老村被评为4A 级景区,采取商业化运营后景区的游客数量持续增加,旅游业在N 村开始兴盛起来。这不仅改变着N村,也改变着当地村民的生活,同样改变了村民对老村的态度。它使村民看到在村内就可以挣到比外出打工还多的钱。景区旅游业的兴盛吸引了一部分村民返回家乡参与到景区的旅游开发中,村民的家庭策略也有了相应的调整。

“景区化”后,当地村民看到游客到来,就在老村的主干道两旁摆起小摊,向游客贩卖当地产的茶叶、中药材等土特产。最初,在景区摆地摊的主要是留守在村子里的年轻妇女。她们大多因照顾孩子或老人而没有外出打工。现在,村民在景区摆地摊,既可以照顾家人还可以提高收入。在与游客的接触中,摆地摊的村民发现游客有住宿和餐饮的需要,进而将自己或亲戚在老村的房子改造成民宿或农家乐。而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游客,默许了村民在不改变建筑外观前提下的改造行为。随着景区游客数量的增加,最初在景区经营民宿和农家乐的几户家庭很快富了起来。景区内经营第一家民宿和农家乐的是一对夫妇,他们将自家的老房子改造成民宿。当时经营民宿、农家乐和摆地摊一年能收入4 万多元,这与他们一年外出打工的收入差不多。游客多了后,夫妻两人扩大了经营规模,办理了营业执照。他们先将自己弟弟的房子借来改造成民宿,后又租借亲戚的房子改造成民宿。现在,夫妻两人经营了3 处民宿,共8 个房间、12 个床位。④两人将自家的民宿和农家乐挂到网上,游客可以通过网络预订房间。近些年旅游业火爆,夫妻两人一年的收入可达10多万元。

旅游业带来的可观收入使当地更多的村民加入进来。截至2019 年年底,整个景区有民宿68 处,客房300 多间,农家乐83 处,土特产摊位121 个。⑤当地一些村民还会利用自家的私家车接送游客以获取一部分收入。有一千多名当地村民直接从老村的旅游开发中获益,间接获益的当地村民数量则更多。根据笔者的统计,村民在景区的生意可分为三类:第一,在景区道路两旁摆摊,这一部分村民多是家庭条件比较贫困的;第二,在景区开农家乐或经营民宿,这一部分村民一般家庭条件比较好;第三,在景区经营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生意。老村对当地村民而言变成了经营性场所,而不再只是生活性场所,村民在经营场所的老村和生活场景的新村之间频繁流动。老村由破败的山村到景区的转变不仅促使当地村民的生活空间得以重组,还带来了当地社会经济活动的巨变。

N 村村民生计方式“去农业化”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商业活动成为当地村民最主要的生计方式。村民在长期的打工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市场意识,市场逻辑逐渐成为支配村民行为的主要因素。在景区中从事商业活动的村民是极富策略性的,他们在旅游淡季会暂停在景区里的经营转而外出打工。还有的是家中的妻子留守村子负责在景区经营、照顾家庭,丈夫则去城市打工。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N村村民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进行“钟摆式”的流动。

很多在景区营生的村民选择回村不仅是因为收入的因素,村中亲戚关系众多、诸多仪式活动需要参加,而留在家中比较方便也是一个主要因素。由于长期实行内婚制,排瑶的亲属关系网非常复杂,家庭将个人与更大范围的亲属网络连接起来,其人情往来也更多。中国人讲人情,这种性格是由文化价值、社会结构等因素辐辏而成的,因为中国是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说,中国社会是以“原级团体”为主的。[21]村落中的人情关系的维系仍是村民所重视的。村民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但他们的亲属关系、人际关系网并没有因为外出打工而隔断。这些亲属关系网、人际关系网的维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种各样人生仪式和节庆中的人情往来。年轻人因外出务工往往不能参与到这些仪式活动中,通常由其留守在村里的家人出席这些仪式活动。在城乡互动日益密切、家庭成员流动性增强的大背景下,小家庭虽然是独立的经济单位,但离不开其所在的大家庭的支持。这也使得家庭之间的联系紧密、互动频繁。这是一种更加灵活、富有动态的家庭策略,充分体现出排瑶家庭的活力。

五、结论与讨论

城市化背景下村落转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村落衰落”和“村落再生”这样的论断不免显得过于简单。无论是“村落的衰落”还是“村落的再生”都只是在城市化背景下村落转型过程中呈现出的某一阶段性形态。不同类型的村落乃至同一类型村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在转型过程中往往呈现出复杂而多样的形态。在本文讨论的案例中,N 村老村衰败后在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外来资本充分挖掘自身的历史文化资源经历了“文物化”“景区化”后获得了“再生”。但N 村同样存在“空心化”现象。“村落的再生”和“村落的衰落”这两种现象在N 村的转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在对村落转型的分析中一定要注重对村落类型以及历史时期的区分。在N 村转型的不同时期,城乡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差异。劳务输出是村民单向地流入城市,城乡之间的互动是单向的。这一阶段的城乡关系中,城市对乡村居于主导地位,城市对乡村的吸引力是绝对的和单向的。而N 村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城市资本和外来游客进入村子。乡村以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吸引着城市居民,城乡之间的流动是双向的。正是这种城乡之间持久、稳定的双向流动,才使得老村得以“再生”。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的一部分村民会进入城市成为市民,同时也会有另一部分村民因种种原因继续留在乡村。村落的转型也因村民的流动而处于一种动态过程中。家庭内部不同成员分居于城市和乡村已成为很多农村家庭的常态,这需要我们以城乡互动的视角来看待当下中国的村落转型。

另外,无论是“村落的衰落”还是“村落的再生”,村民作为村落的文化主体在村落转型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村落中的村民与村落的关系直接影响了村落的转型,真正决定了村落的命运。村民在村落转型过程中往往以家庭为单位能动地适应社会变迁,以此实现家庭的诸多功能。N 村村民在村落转型过程中采取“钟摆式流动”的家庭策略是其在传统以“孝”为核心的家庭伦理、大家庭的观念等传统家庭文化基础上,为更好地实现家庭的诸多功能理性地采取的家庭策略。N 村村民在村落转型过程中,在城乡之间进行“钟摆式流动”是其家庭应对社会转型所采取的一种策略性选择。核心家庭往往通过夫妻双方血缘关系的延伸与其他家庭保持密切互动,实现家庭之间的互相支持。此外,在村落转型过程中,排瑶家庭在结构上日益小型化,核心家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大家庭的观念仍比较浓厚,排瑶大家庭在文化、心理层面上仍有相当的延续。不难发现,城市化背景下中国社会在村落转型中家庭并不是“原子化”的,这不同于西方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走出家”这一发展路径。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笔者对当事人的访谈,访谈时间为2021 年10 月份。

②数据来源于笔者对当事人的访谈,访谈时间为2021 年10 月份。

③该表由笔者根据N 村村委会提供的村民家庭人口资料制作而成,资料获取的时间为2021 年10 月份,表中数据为2021 年的数据。

④数据由笔者在N 村的田野调查资料整理而成,资料获取的时间为2021 年7 月份。

⑤数据由笔者在N 村的田野调查资料整理而成,资料获取的时间为2022 年8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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