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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承诺:农村移风易俗的关键节点
——基于凉山州L县的实证案例

2023-03-03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移风易俗高价彩礼

黄 禹 鑫

(四川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作为非正式的文化制度和社会规范,传统风俗应当在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中正确发挥自身功能。然而近年来,各地频现的异化风俗如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却为乡村治理带来诸多挑战。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又要铸魂”[1]231。因此,推进移风易俗,改造陈规陋习,是“铸魂”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对于如何推进移风易俗,学者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主张外源力量助力。学者认为这种外源力量主要是指党和政府的正式制度输入[2],以促进社会公共规则与传统风俗规则的互动融合[3]。而除正式权力主体外,也有学者强调社会力量的作用发挥,认为在移风易俗中需要促进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参与,构建共治格局[4]。另一方面,倡导内生力量培育。其中,一是发挥本土精英的带动作用。学者指出通过培养知法懂理的现代法理型乡土精英,为群众作出榜样示范,以此引导他们学习、遵守规则[5]。二是运用教育手段的改良作用。学者认为在民族地区,群众本身的素养直接影响对于移风易俗的认知,因此需要以高质量的教育促进群众的素质提升与思维转换[6]。

总体来看,既有研究根据外源主体和内生主体的不同定位所衍生的实施路径为移风易俗提供了有益视角,但仍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学者虽然提出了推进移风易俗的方法,但并不能解释这些方法是如何改造陈规陋习,缺乏对方法为何有效的机制分析。因此本文试图在研究视野上进行拓展。在有关制度变迁的理论解释中,关键节点是关于制度变迁原因的理论,历史制度主义指出,当存在“关键节点”时,制度变迁才会发生[7]76。受此理论启发,本文将在关键节点理论视阈下,结合实证案例,探讨农村移风易俗中充当关键节点的制度安排及其作用机制,并总结推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条件。

一、关键节点理论构建

对于“什么是关键节点”,目前学界并未达成完全共识,但在已有的概念释义中,有两种释义具有代表性。一是从变化的层面出发,认为关键节点是一个显著变化并能够引发制度变迁的时期[8]。二是从主体的层面出发,认为在关键节点内,行为者的选择影响制度走向的可能性得到大幅提高[9],强调了作为制度变迁参与主体的人的重要性。基于上述两个层面的释义,对于关键节点的分析应当着重关注变化、行为者和选择三个要素,它们为解释关键节点形成条件奠定了基础。因此,笔者认为关键节点可以定义为“由行为者做出特定选择而引起制度变化的时期”。

既然已经明确关键节点的存在会引起制度变迁,那么对于关键节点,需要如何进行考察,即理论构建的第二个问题,关键节点的分析框架。对此,经科列尔夫妇、斯莱特、西蒙斯、索弗等学者的探索,已经构建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模型[10]。笔者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在本文中将对关键节点从“允许条件、生产条件、运行结果、临界前因、再生机制”五个方面予以分析,如图1。

图1 关键节点的分析框架

一是“允许条件”。允许条件是指那些改变基本环境而使制度变迁更可能发生的因素或条件[11]。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确立后,在诸多因素的作用下,制度能够不断自我强化并按照惯性趋势延续下去,形成路径依赖[7]71。而允许条件的存在,则会直接或间接削弱制度中维持路径依赖的因素,从而大幅增加制度变迁的可能性。因此,允许条件解释的是能否产生关键节点的问题。

二是“生产条件”。根据索弗的论述,如果说允许条件只是标志着一个机会,那么生产条件的存在,就表明制度的变迁已经开始[11]。因此,生产条件是指直接导致制度变迁的因素或条件,其解释的是怎样产生关键节点的问题。结合上述对关键节点的内涵分析,行为者做出的选择能够引起制度变迁。所以,生产条件在实践中可以视为行为者的相关行动。但需要注意的是,生产条件必须在允许条件所限定的可能性空间内运行,若没有允许条件来放松路径依赖,单靠生产条件是不足以产生变化的。

三是“运行结果”,即关键节点最终所产生的影响。运行结果的出现,依赖于允许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共同作用,也表明关键节点的形成。此时,新的制度已经建立。

四是“临界前因”,即关键节点产生之前的因素或条件。学者认为,临界前因能够与关键节点期间的因素以因果顺序结合在一起,进而推动结果的产生[12]。因此,其解释的是关键节点为什么产生的问题。具体来看,它可以作用于允许条件和生产条件,并与关键节点的运行结果相联系。

五是“再生机制”。一个关键节点之所以是至关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产生的结果和影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下去[11]。要达成这一目的,则需要再生机制的参与。斯莱特和西蒙斯认为,当关键节点形成后,促进结果产生的条件会逐渐消失,此时能够保持结果继续存在的因素就是再生机制[12]。而当它不存在的时候,则会引发新的关键节点和制度变化。因此,再生机制是一个完整的关键节点分析框架的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研究设计

(一)案例选择

本文选取四川省L县高价彩礼治理作为研究对象,选取该案例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方面,高价彩礼治理是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重点内容,具有研究的代表性。另一方面,L县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区,其高价彩礼具备历史惯性和路径依赖特点,影响更深,治理难度更大。但其治理成效明显,尤其是通过强制承诺这一制度安排形成移风易俗的关键节点上具有个案典型性。因此,选择L县高价彩礼治理案例,有助于提炼和总结在推进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如何寻找打破路径依赖,形成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即着眼于传统风俗改造的过程分析,而不是结果分析。

(二)数据来源

为保证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本文选取L县的8个行政村分别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采用多种调研方式、渠道获取数据资料:

首先,开展集中座谈和单独访谈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了解情况,共访谈相关人员20余人,了解了承诺制度在各行政村的整体推进落实情况。根据访谈材料,8个行政村中有5个村已全面建立治理高价彩礼的强制承诺制度,而余下的3个村正在推行该制度。其次,在得到各行政村公职人员协助配合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查阅档案文件的方式获取相关材料。其中包括L县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及治理高价彩礼的条例细则与实施方案共计6份、各行政村关于红白喜事(婚丧嫁娶)的村规民约共计8份以及婚嫁彩礼与移风易俗承诺书。此外,资料还涉及一些史学文献和媒体报道等。最后,采用入户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调研普通居民20余户,问题设置主要围绕彩礼问题、参与情况、治理成效、作用发挥等方面展开,知悉了群众对于承诺制度这一治理措施的意见。

总的来看,获取的数据资料覆盖了L县高价彩礼治理的全部参与主体与实施过程,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这些数据,进一步分析承诺制度为什么能够成为L县移风易俗的关键节点。

(三)数据分析

本文在分析数据时,采用了扎根理论这一研究方法。通过对数据进行“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的三级编码,逐步从案例中获取构建关键节点框架的概念和范畴。

1.开放性编码

开放性编码是在不做理论预设的情况下,将调研数据通过逐字逐句编码概念化和抽象化,逐步得出概念和范畴,为理论构建打下基础[13]。经过编码,本研究得到32条相对独立的初始概念(见表1)。

表1 开放性编码分析

2.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是将开放性编码得到的初始概念进一步提炼,合并意义相近或相似的范畴,并梳理各范畴间的内在关联[14]。最终,本文在32条初始概念的基础上提炼出15个副范畴,并进一步归纳出8个主范畴(见表2),分别是强制承诺制度、彝区彩礼传统、外部环境因素、内部驱动因素、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中介效应、村民主体、保障措施。

3.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发掘核心范畴,并分析其与其他范畴的联系,进而构建理论模型的过程[15]。在对主轴编码的各范畴进行比较分析后,结合前文所构建的理论框架,本文所确定的核心范畴为“作为移风易俗关键节点的强制承诺制度”。围绕该核心范畴,在各主范畴中,彝区彩礼惯性是强制承诺制度的临界前因,外部环境因素与内部驱动因素是强制承诺制度的允许条件,“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中介效应+村民主体”是强制承诺制度的生产条件,而保障措施则是确保强制承诺制度的结果和影响能持续存在的再生机制(见表3)。

表3 作为移风易俗关键节点的强制承诺制度

三、对关键节点的解释

结合前文所述,本文已构建强制承诺制度作为农村移风易俗关键节点的框架,对于各部分内容的具体阐释如下:

(一)强制承诺的临界前因:彝区彩礼惯性

作为彝族传统风俗,彩礼是彝族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彝族创世史诗《勒俄特依》中记载的“石尔俄特寻父故事”,彩礼起源可以追溯至母系氏族时代,此后经过多年发展,彩礼已成为彝族社会姻亲双方约束婚姻、友好交往的象征[16]。但在彝族家支传统习惯法中,彝族社会等级森严,其婚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内婚、家支外婚、等级内婚”,即不与外族通婚,而与同等级的不同家支通婚,这一原则在传统社会时期长期保持。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婚姻原则宽松了许多,不同民族与不同等级之间的“异类相通”已经可以实现。但就不同等级的家支来说,地位差距依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所以便逐渐产生了通过彩礼填补等级差距以达成平衡的做法。其实质在于男方“经济资本”与女方“家支资本”的兑换[17]。

因此,L县高价彩礼的主要成因并不是源于短期内追求利益或者相互攀比,而是在传统习惯法的作用下长期演变的结果,具有强大的历史惯性。这一惯性的存在决定了彩礼问题的解决并不能单纯依靠以往那些劝导型、呼吁式的政策和措施,而是需要“强制性”的参与,因为在历史制度主义看来,打破制度均衡造成旧制度体系崩溃的主要因素往往来自外部环境,并且大多是非柔性的[18]。所以,彝区彩礼惯性为强制承诺的实施提供了临界前因。

(二)强制承诺的允许条件

根据关键节点理论,在其起点必须由允许条件来松动旧制度的路径依赖,进而为生产条件的运行提供可能。在L县的案例中,存在的允许条件有两个,分别为来自政府层面的外部环境因素和来自村民自身的内部驱动因素,它们为强制承诺的实施提供了前提。

1.外部环境因素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农村工作会议均明确强调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凉山地区时,也曾重点强调了当地的移风易俗工作。这些都是来自上级权力主体的政治压力。作为权力的作用方式,压力是指权力主体运用权力对权力客体形成一定的强制形势,从而按照权力主体的意志作出行为选择。而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强大的政治压力使打破路径依赖存在可能[7]71。基于此,政治压力作为一种外部环境因素,能够由上级权力主体引导进行自上而下传递,并削弱旧制度的运行。所以为响应上级政府的政治压力,L县紧扣高价彩礼所导致的系列问题,把治理高价彩礼作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强制承诺这一继续向下传递压力的措施。

2.内部驱动因素

就内部驱动因素而言,一是高价彩礼所带来的消极影响。L县所在的四川省凉山州作为农村高价彩礼的重灾区,近十年彩礼一路飙升。据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之前,凉山州彩礼增长总体趋势平稳,并且彩礼数额也在大多数村民可接受范围的之内,不会为家庭造成严重经济负担。但是自2010年左右开始,彩礼数额开始急剧增长,十年里,已经从2010年的10万元左右增长到了2020年的50万元左右。常态化的高价彩礼为群众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导致当地因婚致贫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因彩礼所产生的矛盾纠纷也严重破坏农村的稳定秩序,形成社会治理的困境。因此,这些消极影响要求必须采取措施抑制高价彩礼。

二是村民对彩礼认知的变化。虽然L县的彩礼受制于当地的传统因素,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彩礼的传统观念逐渐发生转变。笔者在同所调研村的村民交流时发现,很多村民在婚嫁时开始更多地关注男方本身的素质,而不是其所能支付彩礼的高低,彩礼越高并不等同于婚后的生活就越好,正如有村民所说“我的女儿嫁的是幸福,而不是彩礼”。因此,观念转变也削弱了L县高价彩礼的路径依赖,为制度变革创造了机会。

三是原有治理措施的固有缺陷。其一,参与主体单一。治理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价等环节仅由村支部、村委会这些正式领导力量来完成,没有充分发动村民大众与其他非正式领导力量,从而导致他们缺乏参与的积极性,组织效率较低。其二,内容缺乏刚性。根据笔者搜集到的材料,L县过去针对高价彩礼所采取的措施,其内容主要是以劝导性、呼吁性的条例为主,没有抓住彩礼数额这一关键问题,且欠缺实质性的激励措施。因此,导致治理措施不具备强制性和关键性,难以打破传统彩礼风俗的历史惯性。

(三)强制承诺的生产条件

由于生产条件解释了关键节点的产生,并且其在实践中等同于行为者的相关行动,因此在L县的案例中,需要关注强制承诺制度的实施过程以及其中的参与者。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本文归纳出三类主要参与者,即作为引领者的村党组织、作为协调者的社会组织以及作为基础主体的村民。根据关键节点理论,他们都是制度建立的载体,其行为具有关键性[19]。

1.党建引领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所有农村组织中最具引领力的组织,能够凭借其广泛的代表性和卓越的组织能力充分调动其他主体的积极性[20]。在L县各村的彩礼治理中,村党组织通过直接引领与嵌入引领相结合,有效凝聚村社会组织与村民大众的合力,进一步推动强制承诺制度在基层实践中的落地实施。

一方面,以直接引领的方式,充分发挥村支部、党小组在推动承诺制度落实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是承接上级党委政府的政治压力,结合行政村实际情况,拟定承诺制度的初步实施细则,并做好所需资源的规划。二是向其他主体继续传递政治压力,落实细则的协商和决策。协商作为党建引领治理的工具,其意义在于使过程的结果趋近于建立共同愿景的最优化,从而推动多方主体关系的协调[21]。在承诺制度正式实施前,党组织通过组织多方主体协商讨论,既充分考虑各主体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优化细则,促进最终方案的决策和执行,又能够提高各主体参与承诺制度的积极性,发挥动员号召作用。三是作为正式权力主体,全过程引导承诺制度的正式实施。同时,在过程中完善监督与奖惩机制,保证制度的强制性。

另一方面,以嵌入引领的方式,通过党员在家庭中的嵌入,进而带动其他村民参与承诺制度,体现榜样示范效应。根据调研材料显示,其中存在“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带头抵制高价彩礼之风”“研究制定党员干部在高价彩礼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落实承诺书签订”的要求(1)材料来源于《L县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总体方案》。。而在其专用的承诺书中,也明确强调治理高价彩礼的“五个带头”(2)材料来源于《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带头移风易俗承诺书》。,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因此,在承诺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党员需要率先作出承诺,一是发挥对家庭内部成员的教育约束作用,二是为家庭外部其他主体的行动提供价值参考。正如访谈中W村支部书记所说:“承诺书的签订,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走在最前面,带个头,下面的群众也才愿意跟着”。

2.社会组织中介效应

作为一种非正式领导力量,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村治理结构中的内生秩序和自治主体[22]。它能够因地制宜地将农村社会关系、社会资源与治理过程相链接,是良好的治理政策沟通者与治理活动承担者[23]。基于此,在L县承诺制度的建立过程中,诸如红白理事会、德古协会、彝学会等社会组织的成员在践行制度的同时,有效发挥自身在正式领导力量与村民大众间的中介效应。

一方面,作为治理政策沟通者,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由于L县长期保持着等级式的传统家支制度,家支中的德古、头人等德高望重之人作为当地社会组织的主要成员,在彝族群众中享有很高的话语权,因此需要合理运用他们的声望来引导村民正确理解并接受承诺制度。一是在方案的制定环节中同党组织、村民起到沟通与互动的桥梁作用。例如在实践中,这些社会组织成员因与村民在同一家支,关系密切,能够深入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进而在方案制定时建言献策,克服制定者的主观局限性。二是在制度的推广环节中,联合村党组织,对承诺制度进行宣传、动员,让更多村民进一步了解推行承诺制度的重要性。三是在执行、监督环节中继续构建良好的社会互动。对于村民提出的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传达,并做好信息的反馈。同时,明确自身协调者的定位,妥善化解各主体间的矛盾纠纷。

另一方面,作为治理活动承担者,加强自身行为规范。调研材料显示,社会组织成员除了在自己的家庭中会直接面对彩礼的收支问题外,因其声望和地位,有时也在婚嫁中充当姻亲双方的中介。所以在充分发挥这些社会组织作用的同时,必须规范其在治理高价彩礼中的行为。在具体实践中,社会组织成员都严格落实了承诺书的签订,相应的承诺书中也重点强调“坚决制止德古、家支头人等中介人以抬高彩礼索要抽成的行为”(3)材料来源于《D村(婚丧嫁娶村规民约)承诺书》。,进一步体现了承诺制度的强制性与全面性。

3.村民主体

马克思指出,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人民所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作为承诺制度中最基础的参与主体,村民的利益与态度直接关系到高价彩礼的最终治理成效。因此,为打破高价彩礼的消极影响,需要最大限度发挥村民大众的主体性作用,使他们全过程参与承诺制度的建立,化被动为主动,进而促进制度的全面覆盖。

一方面,参与讨论决策。由于承诺制度涉及多元利益,需要正式领导力量带领村民开展协商,吸纳不同的利益诉求与合理主张,进而激发村民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24]。在访谈中,有村民就指出:“我们村在签承诺书前,会开村民大会询问意见,有问题都可以提”,这一现象在各调研村都是非常普遍的。村民通过参与讨论决策,能够破除疑惑并进行良性互动,从而加深对承诺制度的理解以及彼此利益诉求的整合。这一过程,体现了强制承诺实施的民主性与严谨性。

另一方面,严格承诺践诺。在高价彩礼治理中,核心治理事项就是遏制彩礼的不正常增长趋势,将彩礼的费用控制在合理区间。由于对关键节点的考察需要关注其中的关键选择,也即关键政策[25]。基于此,承诺制度抓住了彩礼数额这一关键内容,并制定明确的标准上限。如承诺书中表述“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舅舅、媒人等婚嫁民俗礼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通过这样的“硬杠杠”,形成承诺的约束力,既易于村民理解,又为践诺的监督评估提供了依据,是强制承诺的关键内容所在。

综上所述,三类行为者功能明确,彼此协同配合,改变了以往彩礼治理中依靠单一主体主导的局面,多层次、全覆盖实施强制承诺制度,建立了移风易俗的关键节点。

(四)强制承诺的再生机制:制度保障措施

根据关键节点的运行环节,承诺制度的全面实施,标志着一个节点的正式形成。此时,高价彩礼问题已得到初步治理,那些引发关键节点的条件也完成其使命,不会继续触发新的变化,所以已建立的制度将会趋于稳定。然而,在现代农村社会,理性个人的存在,会使得他们更偏向于寻求自我利益,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利益[26]。在关键节点期间,政治压力可以作为约束参与主体行为的强制力。而在关键节点结束后,为保证其影响能够延续下去,则需要一定的保障措施来充当关键节点的再生机制,以约束理性个人的搭便车行为。在L县的案例中,本文将这些保障措施归纳为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

1.激励机制

根据有关研究,选择性激励能够有效制约理性个人的搭便车行为[30],从而延续制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激励可分为奖励和惩罚两种类型,这在所调研村的实践中都得到了充分应用。一方面,以榜样激励激发持续参与。这里的榜样主要是指对于承诺内容践行成效显著的人员,通过通报表扬、张贴红榜以及称号评选等形式,体现为对村民参与治理事务的肯定。基于对荣誉或者面子的追求,能够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以惩罚激励警示失信行为。承诺书的签订等同于一种信用,对于违背承诺的人员,设置黑榜公示、教育学习等措施,增加失信成本,兼具惩罚性和警示性。

2.监督机制

承诺制度中强制力的来源并不只有上级政府的行政压力,多元主体间的相互监督也能够助力践诺行为的持续进行。因此,党员、社会组织成员、村民大众三个承诺制度的参与主体间能够相互监督对方的行为是否违背承诺事项,并且在各个主体内部,这种监督依然是有效的。在正式领导力量的引导下,所调研村都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监督机制。一方面,优化监督方式。包括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搭建网络监督平台以及线下汇报等,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另一方面,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对于举报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会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此提高参与主体的监督意识与监督实效。

四、结 论

关键节点是对制度的发展与变迁具有重要甚至决定性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在L县的移风易俗案例中,强制承诺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打破高价彩礼制度的关键节点,结合本文的研究分析,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其一,参与主体是关键的,制度建立囊括正式领导者、非正式领导者、群众等多元主体,有效构建共治体系;其二,行为选择是关键的,制度内容紧扣彩礼问题的要害环节,通过硬性标准形成强制力。至于承诺制度的完善和推广,则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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