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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的执政理念的丰富与发展

2023-02-27钟周铭

天中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宪法领导

钟周铭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的执政理念的丰富与发展

钟周铭

(重庆工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67)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党的全面领导的认知、强化了党的人民立场、拓宽了党依法执政的路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党不断巩固自身在法治领域的领导、实现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提供了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政规律;党的领导;人民立场;依法执政

习近平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多次提到“执政规律”“执政本质”“法则”等,注重处理好党的执政目标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并通过依法治国丰富与发展党的执政规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前提下,就新时代如何进一步把握党的执政规律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在法治层面做出的最强回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党的全面领导的认知、强化了党的人民立场、拓宽了党依法执政的路径,丰富、发展了党的执政规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党的全面领导的认知

十八大以来,党在法治领域开展了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规划部署,中国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究其根本原因,党的全面领导无疑是首要因素。习近平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1]27。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党的全面领导的认知,为党不断巩固在法治领域的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现实遵循。

(一)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针对我国法治建设,习近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必须着力加以解决”[2]7。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主线,从顶层设计入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在中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3]。也就是说,中国的法治建设只有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这也是在法治层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从国内形势看,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体系,“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4],是中国法治建设迫在眉睫的任务。面对国内复杂多变的局势,如何应对、如何在危机中培育先机,需要持续强化党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全面统一领导,“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1]28。法治建设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之下,才可能达到法治的目的。

从国际形势看,通过法治追求公平正义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目标,也是各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5]118我国统筹运用国内法和国际法、推进国际法治领域的合作,无疑应同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局面相契合。这项工作显然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只有加强党对涉外法务工作的统一领导,才能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维护国际法的行动凝聚成为更强合力,深度构建中国国际法治建设的科学体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对于我们在国际社会讲好自己的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理念、分享中国法治实践、表明中国国际立场、提高中国国际影响,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及其不断丰富发展的法治思想,将给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提供全新借鉴和选择,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贡献出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9800多万党员、在一个14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政党,其领导核心坚强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着国家、人民和民族的命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5]113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对该领域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突出了“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条基础线。他指出,“我国人民民主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1]21,“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1]20。

党历来高度重视自身建设,通过不断建章立制,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领导保障。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党始终自上而下将加强政治责任担当放在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通过各项举措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中国的法治建设,只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总之,“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1]35。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了党的人民立场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必须“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6]。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初心和使命融入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才能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以更好地践行党的人民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了党的人民立场,要求法治建设必须进一步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法治成效必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增强人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进党执政形象的亲和力,牢固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法治建设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法治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在立法、执法、司法、监察等领域要精准研判、科学部署,聚焦在法治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在抓热点、攻难点、去痛点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住人民性这一根本要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开端。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涉及立法“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对于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古今中外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奋斗目标,直接涉及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在我国,这一人类活动的永恒主题很大程度上需要落实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中。只有通过制定良法并加以实施,才能充分保障人民权益。但是,目前我国法治领域的建设还存在短板,群众反响强烈。这就要求: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修订、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加速推进新制度的创立和建设。国家工作人员执法办案必须坚守底线思维,对有害于人民群众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姿态,在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规处罚谁,谁违法追究谁。新形势意味着新要求,有关法务部门人员要进一步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人情的温暖,“决不能让不合理的执法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1]67。同时,要秉承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新法治理念,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都要公开。“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1]73。

坚持依法治国的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做到公正司法。司法公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逻辑前提,“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7]718。法律定分止争功能的发挥,有赖于司法的公平公正。近年来,为了进一步确保法治的公平性,党和国家在确保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公正行使权力上出大力气、下狠功夫;与此同时,司法部门也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转换“官本位”思想,以民为本,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贴心的工作方式,切实处理好人民群众在司法过程中面临的棘手问题。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于坚持依法治国的人民主体地位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法治建设必须以人民群众为力量源泉

“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1]110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依靠人民群众,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8]40,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运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司法过程中,人人都是“观察者”“记录员”“裁判官”,执法过程时时刻刻“处在公众视野里、媒体聚光灯下”[1]75。这就要求司法、执法人员要始终将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理念贯彻于司法、执法的全过程,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投身于中国的法治实践当中,使得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更具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9]2这就要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将其由原先的“被管理者”调整为“主动参与者”,有关部门在法治过程中要倾听民声、尊重民意、汇聚民智、解决民忧,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法治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牢固树立坚持法治必须依靠人民力量、法治建设成果必须由全体人民共享的理念,“法治之树”才能在广袤的中国根深叶茂、本固枝荣。“只要我们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10]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怎样,谁来评判,如何评判,这不是有关部门自说自话、自己给自己打分的问题,而是由人民群众说了算,人民的满意度、支持度才是衡量法治建设水平最重要的参考因素。人民权益要靠法治保障,法治要靠人民认可,“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1]70,只有人民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评价主体。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法治建设要帮助人民群众做到知法守法

学法、知法、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和应尽义务,普法自然也是国家相关机构的重要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这就要求国家层面必须重视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3]。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每年都出台“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在人民群众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这对于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大有裨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从明确普法责任、制定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划部署。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上述一系列的工作部署和方案,对广大人民群众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法治建设在宣传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和重大突破。事实证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宽了党依法执政的路径

坚持依法执政,是党在依法治国的实践过程中获得的重要经验,对于新时代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12]3。习近平特别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13]146,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尤其要运用法治理念提升执政能力。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明确了依法执政的前提是依宪执政,从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辩证统一以及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辩证统一等方面,拓宽了共产党依法执政的路径,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认识。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依法执政的前提是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依法执政的根本准则。习近平高度重视宪法的首要地位,指出遵守和履行宪法的规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1]41。依法执政的前提是依宪执政,必须维护宪法尊严,以宪法作为基本准则。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自身同样要在宪法赋予的规则下治国理政,在宪法允许的法律半径中活动。各级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准违反宪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和履行宪法规定的责任义务。一旦出现有悖宪法精神和要求的行为,必须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不听从劝阻依然我行我素的,必须依法严肃追究问责。“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1]47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仪式。这种带有浓厚仪式感的举措,对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传递宪法精神有着积极作用。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42。国家公职人员要主动学习并掌握宪法的基本内核,“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43,在法治实践中淬炼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真正做到用法治的共识和力量解决好当下社会矛盾。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思想的有机结合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14]25新征程上,为了更好地带领人民群众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党必须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12]35:一方面保证党以法治的形式治国理政,促进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另一方面要让党依照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确保党始终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心骨。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加大严于律己的力度,尤其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上,党规党纪甚至要比国家颁布的法律还要严格,更加严格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只有如此,才能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促使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坚定信念、践行宗旨,坚决同各种法治乱象做斗争。习近平强调,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12]35,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一概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党的意志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14]25只有正确处理党的意志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才能更全面、真实地反映和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党在依规治党时要强调时代性、科学性、人民性,自觉把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辩证统一起来,而非“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起来”[14]26,以确保党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了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辩证统一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的,并没有特殊的政治待遇。“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14]17,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的法治建设必将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作为一个没有特殊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任何执政举措始终都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谋得幸福。既然如此,就需要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这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14]15。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都需要在具体的法治实践中得以落实,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体现出来。当然,坚持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并不意味着事无巨细全由党一手包办,“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14]20,而非越职代替、遇事皆管,更不能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这就要求党在领导法治建设的同时,要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的规范化建设,弄清基本理念、明确权力边界和工作范围,以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综上所述,“为谁执政”“怎样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搞清楚的执政理念问题。“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核心。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法治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治建设必须以人民群众为力量源泉两大方面入手,从法理层面进一步丰富与发展了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宗旨和价值追求。针对如何执政这一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角度为进一步坚持并完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充分领会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武器,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法治的形式更好地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3]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3–8.

[4] 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J].求是,2021(5):4–15.

[5]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6] 习近平.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N].人民日报,2019-06-01(1).

[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8]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9]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

[10] 习近平.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中国人民生活一定会一年更比一年好[N].人民日报,2017-10-26(2).

[1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12] 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13]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14]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G].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The Enrichment of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on the Party's Governance Connotation

ZHONG Zhouming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 China)

With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ntering a new era,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paraphrased clearly the Party's leadership and stressed the Party's people stance with the peopleas well as broadened the path of the Party's rule of law.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provide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guidance for the Party to continuously consolidate its leadership and further promotes new achievements.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governance regulations;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People's stance; rule of law

D610

A

1006–5261(2023)06–0001–06

2023-06-13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1BDJ084);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2SKJD098)

钟周铭(1985― ),男,四川成都人,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叶厚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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