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管理中渔业互助保险的作用探讨
2023-02-24张春鹏初晓彬
张春鹏,初晓彬
(1.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辽宁 大连 116200;2.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大连分社普兰店营业部,辽宁 大连 116200)
0 引言
渔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较而言,渔业的生产风险性相对较高,会对渔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渔民需要借助渔业互助保险来对生产风险进行规避。渔业互助保险作为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对其进行全面的推行,不仅可以有效的发挥渔业安全管理效能,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渔民的基本发展需求。
1 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价值
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是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当地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管理的主要形式,管理工作主要涵盖船舶的法定检验及登记、渔船图纸审核、船员培训及考核等工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管理的目的在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潜在的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防范。渔业属于典型的高风险生产行业,为保证其生产安全,需要构建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借助渔业互助保险,提高渔民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的提高渔业安全生产质量,促进当地渔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1 有助于保障渔业发展安全
众所周知,渔业生产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例如,渔业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容易发生一些水上安全事故,与其他行业相比较而言,渔业安生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相对较高,造成的损失也相对较大。针对参与渔业互助保险的渔民而言,倘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渔业互保组织会与当地政府以及渔业行政部门进行合作,并对事故进行妥善的处理,同时为会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不仅可以有效的缓解受灾渔民的生活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为渔业的恢复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当地渔业的发展安全,同时也相对缓解了当地政府以及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实现多方共赢。在渔业安全管理中,渔业互助保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渔业互助保险通过集中行业资源,为渔民提供经济保障,降低渔业生产风险。这种保险机制有助于提高渔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的经济利益,同时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1]。
1.2 有助于渔业生产活动的经济调节
渔业互助保险可以作为经济杠杆对渔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的调节,从而有效地推动当地渔业的高效发展。经济杠杆在实际的生产活动中有着推动与调节的作用,同时也是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渔业互助保险便可以充分的利用好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将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从而有效的提高渔业生产活动效益,保证渔业生产活动安全,全面提高渔业经济的高品质发展。
1.3 具有商业保险不具备的优势
渔业互助保险与当地较为常见的社会商业保险相比较而言,渔业互助保险具有社会商业保险所不具备的优势。从组织形式上而言,参与渔业互保保险的渔民既是保险人亦是被保险人,从而使得渔民之间会出现互相监督的局面,从而最大限度的对渔民的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进行规避。从机构性质上而言,渔业互保保险协会是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因此,可以使用更多的风险储备金来对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反哺。从经营目的上而言,渔业互保保险的会费标准可以逐步积累的同时,逐步推行比社会商业保险价格更低且更具优惠力度的保险产品,对渔民进行收缴的保险费用并没有利益因素,收缴费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渔民或是船东提供行之有效的风险保障。从依托机关方面而言,渔业互保保险协会依托当地渔政、渔港监督以及渔船检验等执法队伍,以科研院校的技术为支撑,开展低成本扩张,使得在定损、勘验以及理赔上更加具有公信度。从服务范围上而言,渔业互保保险会覆盖一些保费低且赔付率高的中小型渔船,使得保险收益范围大幅度拓展,进而为后续实现全面安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由此可见,在我国渔业安全管理中,渔业互助保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保险机制,作为一种风险分散的方式,旨在为渔业从业者提供经济保障,降低他们在面临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风险时的损失。通过这种机制,渔业从业者能够共同分担风险,减轻个人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渔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总而言之,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具有显著的总体作用,它既能够提高渔业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又能够为他们提供经济保障,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因此,推广和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对于我国渔业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落实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2.1 积极参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
(1)切实提高渔民对于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的防范意识,当地渔业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做好宣传,对渔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对风险防范技术以及安全服务内容进行着重宣传。同时针对船东以及船长在船舶驾驶方面的捕捞作业以及安全技术操作流程进行着重宣传。同时,协会需要对参保渔船的实际安全情况进行了解与掌握,并对渔船构建、登记、检验等工作环节进行分析。
(2)渔业互保保险协会需要牵头构建起渔船救助信息平台,并对渔船管理公司的信息平台建设进行重点关注,并对基层信息平台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进行提高,保证基层渔业信息管理平台的顺利开展[2]。
2.2 提高互助保险费用的经济调节能力
(1)对政策性保险进行持续推进,并拓展渔业互助保险的覆盖范围。同时,要保证政府补贴的稳定性,并对补贴机制以及推行方式进行完善,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降低互保费用,提高渔民的参保积极性。
(2)可以切实提高雇主责任的互保保额,有效的降低灾害对于渔区生产的不良影响。渔业作为高风险行业,理应提高雇主的责任互保保额,保证渔民风险保障程度始终位于50%以上。
(3)需要根据当地的渔业安全风险系统,推行不同的互助保险费率。并根据渔业安全风险系数,要对近海、外海以及远洋捕捞进行区分,并对张网、围网等作业方式进行区分。除此之外,还可以适当的提高费率,从而加强船东以及船长对于渔船安全管理的关注程度。
2.3 构建完备的管理机制
(1)构建安全管理激励机制。针对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而言,可以针对一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的会员进行奖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渔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对渔船互助互救行为进行奖励,从而激发与调动渔船之间的互助积极性。
(2)构建船员实名制。这里的船员实名制是针对渔业互助保险所开展,当船员参与保险后,投保船员需要提供自身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工资资料等。同时协会需要对投保人的船员适任证书进行审核,并构建参保人员数据库,同时将船员的真实资料以及出险记录输入至数据库。当渔船参与年审的过程中,需要将船员的信息与数据库中信息进行对比,针对船员证书与参保人员不符的情况而言,协会需要强制船员进行适任培训。
3 基于渔业安全管理的渔业互助保险发展对策
渔业互助保险是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的一种形式,它以船舶作为互助对象,以渔业生产中的重大事故为承保风险,是一种为渔民提供风险保障的互助合作型商业保险。其主要特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实行“互济”原则,可以获得较低的保费;以强制保险方式投保;费率由当事人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以较小的赔款来补偿损失。其功能主要是分散和转移海上风险、稳定渔民收入、支持渔业生产,促进渔业经济发展。
3.1 政府切实做好补贴
当地政府可以通过“保费补贴”的形式对渔业互助保险推进工作进行扶持,政府可以直接向当地渔民发放合理的财政资金,渔民可以使用发放的资金进行保费支付,从而有效的降低渔民的经济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与激发渔民的参保主动性。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推行渔业互保保险,保险费用补贴是其相对较为常见的做法,也是这些西方国家渔业保险相对较为重要的经济支出。同时当地政府还可以利用“运营管理费用补贴”的形式对渔业互助保险工作进行补贴。也就是对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成本进行补贴,管理费用是渔业互保保险协会在对保险产品进行定损以及理赔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渔业保险与其他保险相比较而言,渔业保险的经济支出相对较大,为保证渔业互助保险的顺利开展,当地政府可以将其业务费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范围,保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降低管理费用,最大限度的提高渔业互助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当地政府还可以构建起完善的风险基金,以此来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3]。
3.2 完善有关互保的管理体系
完备的渔业互保保险管理机制可以有效的推动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的顺利开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渔民生活的稳定性,同时对当前渔业的经济结构进行有效的调整。所以当地有关管理部门需要尽快的发布有关渔业互助保险的法律法规,以法律制度来对渔业互助保险工作进行有效的规范,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渔业互助保险的健康发展。同时,有关管理部门也可以吸收与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从而有效的丰富与完善当地的渔业互助保险管理机制,从而切实满足渔民在渔业生产作业与经济经营上的基本需求,帮助渔民规避生产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转移,提高渔民的经济收益,改善渔民的生活质量。在对渔业互助保险管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需要对以下事项着重注意:①要始终以“渔民”为核心,将渔民的利益作为管理机制构建的出发点。②明晰监管主体职责,保证监管部门的专业性。③切实保证互助保险的资金运行安全。
3.3 拓展险种
当前渔业互助保险的类型主要涵盖了渔船保险以及渔民保险,其险种种类相对较少,且赔率相对较低,保险范围过于狭窄,互助资金的规模相对较小,不能全面的应对渔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因此,当地渔业互保保险协会需要根据现行的险种,对险种范围以及类型进行拓展,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渔民对于生产经营中的基本需求。例如,可以将“医疗保险”纳入渔业互助保险之中,由于渔民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中进行生产作业,会对身体造成无形的损伤以及一些慢性疾病,但是慢性疾病不是意外伤害,所以渔民在生产过程中患上的慢性疾病,不能得到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从而对渔民的日常生活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渔业互助保险协会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渔业互助保险险种进行拓展,从而切实推动当地渔业的经济发展,提高渔民的服务体验[4]。
3.4 做好人才培养
为切实提高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质量,协会需要着重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因此,协会需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质量,在现有的人才队伍基础上,为其注入新鲜的血液,协会可以与当地高等院校进行合作,每年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岗位,从而提高人才引进速度,同时在协会内部开展专项培训以及轮岗活动,从而对专业人才进行有效的培养。同时,协会需要提高人才的薪资福利待遇,从而提高专业人才的凝聚力以及向心力,并对外部的专业人才进行吸引,以此来构建高品质的渔业互助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全面促进渔业互助保险的全面发展。
3.5 加强宣传
要想提高渔民的互助保险意识,首先必须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渔民的风险意识和互助意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海上船舶吨位不断增大,渔船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种风险也随之增加。由于海上船舶发生事故的概率很大,并且容易引起其他纠纷和社会问题,因此渔民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但是由于渔民缺乏保险意识、法制观念和风险管理知识等,因而无法有效地利用互助保险分散和转移海上风险。所以,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渔业互助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渔业互保协会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通过举办渔业互助保险知识培训班、举办渔民沙龙、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渔民充分认识到互助保险对船东和渔民的重要性。其次应加强对船东的教育培训工作。船东是渔船风险管理和互助保险的主要承担者,船东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渔船互保协会发展。政府应加大培训力度,帮助船东提高保险意识和互助意识。此外,政府应与渔船互保协会联手做好宣传工作。除此之外,要把提高渔民对渔业互助保险的认识与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结合起来,使渔民在从事海上作业时能够自觉地选择合适的渔业互助保险作为保障措施[5]。
4 结语
充分地认识到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全面推动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渔业安全管理质量,还可以帮助渔民有效的规避生产风险,保证渔民的基本利益。因此,在日常管理中,工作人员需要全面落实渔业互助保险措施,行之有效的推动渔业安全管理事业的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