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修订背景下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的路径探究
2023-02-24阳桂桃
阳桂桃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是关键,为此,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在立法上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要为乡村振兴培养人才,发展职业教育对乡村人才振兴越来越重要,乡村振兴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乡村振兴战略催生《职业教育法》的修订
乡村振兴系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着力解决我国农村发展问题的重要战略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职业教育作为特色人才培养、专业技术积累、区域经济建设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1]”,对于从源头上促进农村解决贫困问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学者曾指出,“乡村振兴的逻辑生长点在于农村职业教育[2]”。
为此,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并对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满足乡村产业和振兴需要。
1996年制定《职业教育法》时,并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本不可能关注到乡村振兴对乡村技能人才的需要,其中的许多理念、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出台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文件的要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配套,迫切需要予以修订,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法制保障。在此背景下,《职业教育法》的修订纳入了议事日程,于2022年5月1日最终修订完成并颁布实施。该法首次从法律角度高度肯定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纠正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与质疑。并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必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
二、《职业教育法》修订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培养乡村振兴人才”,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使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有法可依,将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可以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春天,也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了法律根据。
(一)依法确立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职业教育法》第三条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系列中的重要地位,将纠正长期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立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职业教育怎么发展?这是社会、学校和学生都关心的问题。对此,《职业教育法》对于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类别类型、实施主体等方面均予以了明确。一是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将本科职业教育改革经验上升至法律层面固化下来,并提出将来发展硕士层次、博士层次的职业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确立了职业教育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从立法上打破了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的“天花板”,打通了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衔接渠道,有力地推进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立法肯定了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职业教育的育人特色
育人方式的区别,应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最大不同之一。这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将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育人方式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了,将学历教育与培训之间依法转换提供了法律根据。明确了“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这就将“1+X证书”试点工作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1+X证书”制度进一步的发展完善。
三、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的路径选择
(一)对接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依法修订职业教育育人目标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教育的首要问题,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尽管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述(见下表1),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3]。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乡村人才的培养。我国乡村地区人力资本缺乏且各地发展不平衡,尤其是能够留得住的实用性人才缺乏,“乡村振兴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直接制约乡村振兴的长远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横跨教育、职业、社会等不同场域的教育类型,能够与乡村振兴系统深度耦合,为乡村发展提供人才与技术的支撑,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加快农村地区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4]”。根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职业教育需要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因此,职业教育需主动对接乡村人力资源需求,修订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坚持知识灌输与能力培养并重,以育人目标为指引,改革课程设置,培养农村留得住的乡村振兴人才。
表1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演变一览表(1991-2022年):
(二)对标乡村振兴对乡村技能人才的需求,提升职教技术技能培训的比重
乡村产业发展离不开大量职业技术人才的动力支撑,因此职业教育必须改变以往重学历教育轻技术技能培训的习惯,有序扩大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的培训比重,分层次分类别满足乡村振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职业院校需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健全“X证书”培训组织与培训体系,同时,利用“1+X证书”制度设立的国家学分银行政策,组建校内学分银行体系,打通职业培训与学历学分互通互认机制,培训培养乡村从业人员。具体而言:
1.由职业院校组建专门的培训中心,积极参与社会培训,参与构建职业农民培育共同体定向培训,提升职业农民从业技能和技术应用水平。培训的方式与内容可以多样化,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短期培训班,培训内容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而定,力求全方面多层次提高乡村各类人才的科技素养与人文素质。
2.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政策,开展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提升农民素质,打造现代农业农村新型领头人。可通过“定向招生、政策扶持、课程实用、分段教学、突出实践”等创新特色,保证农村实用技能型与管理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致富能手、经济合作社带头人以及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肯奉献的基层干部[5]。
3.优化培训模式,依托现代信息新技术,推进“高站位、多层次、宽口径、立体化、线上线下融合”的跨专业跨地域跨校际的交叉融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学历之外的“X技能”的订单式培育,可通过校、企、政府等合作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校企共同进行“X证书”技能课程开发与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从而实现定向培养与就业,全面培育储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生代职业农民,也能够解决乡村企业的人才需求问题。
(三)对标乡村振兴人才质量之需,打造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而且离不开高质量的人才。人才培养质量也是一所学校的根本所在、命脉所系。因而,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需要建设一批高水平、结构化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职业院校要立足教师教学质量的提升,积极引导教师外出培训,严格评估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改革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的人才培养实践中[6]。
2.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创新职业院校产学研结合之路。一方面鼓励教师下沉到乡村基层开展调研,直接参与乡村振兴,在实践中找准乡村发展的难点、痛点开展科学研究;另一方面,科研成果要为乡村建设服务,加强涉及农村的科技成果的农村化转化,助力农村科技水平的提高;此外,也需加强与农村科技人员的合作,吸引他们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与科技成果的农村转化工作。
3.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利用双师型队伍专业技能功底扎实、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特点,把他们组织成为乡村振兴服务专家组,定期对乡村提供技术推广、科技培训、创新创业等方式,灵活培训乡村技能人才,使其跟上科技与社会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