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路径探索
2023-02-24黄欢
黄 欢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 南昌 330008)
1 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1.1 普惠金融相关政策密集出台
从国家推出普惠金融政策以来,每年都会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政策惠民化、健康化发展,这不仅能强化各个银行对征信体系建设的责任意识,还使民营担保机构规范化,从而推进担保机构的不断革新。目前四大银行普惠金融重点业务是小微、涉农、扶贫等领域的建设。同时,各省市区针对辖区内金融发展实际情况,出台了不少适应地方普惠金融业发展规律的政策措施和优惠办法,以带动和鼓励地方各金融及其行业进一步扩大了对“三农”、中小型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国政府建立起的各种新型金融服务与降低财税制度政策相结合的税收政策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市场调节功能缺失的问题,可看到中国政府部门重视普惠性金融服务发展。近些年,发达国家也在加强对中国普惠性金融服务的扶持力度。
1.2 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的金融营业网点已经超过25.64万个,而乡镇的网点以及农村信用社覆盖已达到40万个,村级覆盖率超过50%,镇覆盖范围已超过50%,城镇的网点覆盖范围已超过90%。初步形成了普惠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络,覆盖面广度不断拓宽。
1.3 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立法者日益重视消费者利益保障问题,具体反映在《存款保护制度》这一规定以及对消费者金融保障上,国家也设立了专门负责保护金融机构消费者利益的法律组织,并逐渐形成了完善的保护金融机构消费者利益的长效机制。金融消费者也可通过专门的投诉热线电话,向政府相关机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反映或咨询问题。采取了各种方法保障消费者保护机构的权益,从而使消费者保护机构可以充分地发挥自身的实际功能。
2 我国推进普惠金融面临的突出问题
2.1 普惠金融配套机制建设与发展现状不匹配
一是顶层设计有欠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仅对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了一个原则性与方向性的表述,其具体要求尚没有准确的定论,例如,对普惠金融发展的路径、市场体系、法律监督、金融监管及其信用评估等还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
二是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小额贷款指标没有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设定;偏远落后地区的小微企业至今仍未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已建立的补偿额度范围和补偿力度都尚有提升空间。
三是风险化解机制不完善。小微企业和涉农行业大都存在生产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等缺陷,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持续减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问题逐渐暴露,小微企业和涉农行业发生不良贷款问题呈现出激增态势。而正是因为他们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和资产的积累,其解除风险来源主要依靠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目前国家运营的担保机构受政府干预过多、市场利用率较低,大多企业都会选择较为便捷的民营担保机构寻求担保,但民营担保机构的资金运转能力较差、运作操作不规范。
2.2 金融知识普及程度有限
由于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非常的广泛,再加上普惠金融的政策性优势,其所服务的很多对象都是偏远地区的低收入人群,而这些人群的知识结构相对缺乏,对金融产品并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而且容易在消费时存在从众心理,没有自己的主观判断。金融知识贫乏更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所以应该提升民众金融理财素质,增加理财能力,这些案件的发生也是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金融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管体系急需完善。
在我国全面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应当整体加强金融监管力度。从以往发生全球金融危机暴露的问题来看,各个国家都存在金融监管力度薄弱问题。我国推出各种金融监管措施来增强监管力度,并初步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力求让各个相关行业都处于监管之中,从而减少监管漏洞。虽然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传统的普惠金融解决了一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有着自身的漏洞,比如一些农民因为自身的综合素质比较薄弱,因此他们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流程不是十分清楚,在操作的过程当中,农民也会有很多不合理的行为,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加强服务监管力度,在加强政府作用的同时,净化互联网金融的网络环境,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
2.3 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一是金融法治环境亟须改善。小微公司在向商业银行争取资金扶持的过程中,由于小微公司客户想要获得信贷往往都会向商业银行提交大量虚假资金,更有个别公司通过与外部金融机构进行“配合”骗取贷款。部分地区都有资金链断裂、担保链条破裂等现象,从而引发区域性较为严重的信用危机,部分企业“抱团”不还贷,甚至故意规避了商业银行债务,致使当地开展金融工作较为困难。
二是金融监管体系存有漏洞。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呈现出多元化、高速化的特点。但由于相关人群对金融基础知识掌握相对薄弱,对金融市场法律规定的了解、金融风险的理解还相对肤浅,金融安全意识不高和抵抗风险能力不足。A股上市银行披露信息显示,银行业2019—2021年全年处置不良资产分别为2.30万亿元、3.02万亿元、3.13万亿元。中小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忘记还贷年限或拖欠利率的状况时有发生,又或者存在过长时间非恶意逃避性失联的情况,表明了客户诚信意识不强,对自身诚信记录所产生的结果也缺乏关注。长期如此,不利于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相较20世纪80年代信贷业务而言,目前中国信贷行业已有较明显的发展趋势,但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以及担保咨询服务组织组成的整体中国信贷管理中介行业仍处在初步阶段,尚有许多不足之处。面对我国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在内的很多金融机构都开始创新自身的金融服务业务以及服务产品。这使得企业在竞争中出现了越来越多替代性极强的金融产品。为保障金融机构平衡发展,国家需要形成较为合理的监管体制,从而防止各中小金融机构在公平竞争的时候,侵犯到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国家权益。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合理监管下,可以缓解地方银行放贷能力不足、企业放款困难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发展我国普惠金融业务,使中国经济体制更加完善。
2.4 内源性发展能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所规划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展模式中,政府引导占到了大部分,而市场主导模式尚有缺失,存在过于依赖政府引导的问题。政府在政策上不断放宽一部分监管力度,其本质是在政府的补贴之下,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等根本性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际的重视或者改善。央行2021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年末涉农信贷余额43.21万亿元,同比增加了10.9%,但增速仍较2020年年末高出了0.2个百分点;累计增长约4.57万亿元,同比多增6343亿元。相对而言,改善贷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提高信用标准,降低贷款成本,在贷款的比例中并没有起到较好的作用,所以就会出现普惠金融过度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市场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
2.5 “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存在缺失
近年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开始关注并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且为了符合营销策略,研发了不少满足顾客需要的新金融产品。但是营销观念上还具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性,比如媒体宣传也是局限于宣传,在业务开展上也只是坐等着顾客来营业网点办理金融业务,而营销目标也大多放到了新发行金融产品上,目的就是希望通过销售金融产品以获得更多收益,即是一个以产品为导向的营销观念。
第一,由于普惠服务对象极其广泛,这些主体有着复杂多样的特点,而且普惠金融的服务费用相对较低。所以,其服务对象更多的是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型私营企业。这也导致了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差别相当大。
第二,由于金融业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先进的渠道以及先进的方法并没有传入各大银行的管理系统中,制约了银行的发展。
第三,目前中国的诚信系统并不十分健全,大量信用信息碎片化,且商业银行营销渠道也呈单一化态势,再加上商业银行的多数金融服务产品相似,客户往往丢失了选择区间。小微公司客户与普通个人客户之间因实际状况而各有不同,但这样的推广方法相对于资金基数很大的他们来说,却存在着其研发的融资产品水土不服的现状,从而导致资金效率明显下降,融资成本也相应提高,对当地发展的“普惠金融”产生了限制。
3 政策建议
3.1 高质量解决普惠金融的难点与痛点
乡村地区的中小型公司的普惠性金融问题,仍是目前国家发展农村普惠性金融业最大的困难和重点所在,其建设重心必须放到乡村地方的相应金融设施完善上,以合理性补充乡村地区金融业务网点数量,健全乡村经济金融服务体系,但最低目标要做到在乡村地区各个金融机构间形成互联互通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在现阶段前期工作中,实现政府对乡村的经济信息体系的建立和补充是当前我国农村普惠性金融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但由于存在着金融排斥现象,导致乡村的财经信息体系存在不健全、不准确等问题。在建成硬件设施之后,还需要适时对有关信息系统进行查漏补缺,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在整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减少金融服务成本,攻克难点问题。
3.2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公司面临的风险逐渐地浮出水面,这些风险所涉及的行业比较广泛,而且风险存在率也很高。针对以上普惠金融公司的总体特点,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就变得尤为重要,应鼓励各企业建立并且完善信用体系,使普惠金融公司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增加客户的违约成本,在规范管理公司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3.3 逐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促进多方之间信息共享
信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好的信用有利于促成金融交易。就目前形势而言,各个银行都有自己的信誉系统,其中涵盖的诚信记录也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金融服务成本中较多是靠信息的采集,然而大部分机构诚信记录都是重复的信息。因为各个银行信息壁垒的存在,有效信息很难流通于各行之间,所以信息处于过度浪费中。国家首先应该通过对经济金融方面的立法,运用成熟的法律法规去规范征信体制的建设。其次增强个人对所有诚信记录信息汇总能力,并且增加汇总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采用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有效信息进行提炼,从而降低获取信息流通的成本,反向增加金融机构的利润额,更好地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低成本的发展。
3.4 构建平衡普惠金融组织多层次体系
一是健全机构体系。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加强法律制度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层治理投入,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体制。二是扩大机构覆盖面。落户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的空白地市和县域延伸机构是引导国内股份制银行努力的方向,从而使地市全覆盖得以实现;为拓宽机构服务范围,银行可以增加电子银行的建立和自助设备的投入;各地区按照自己的政策方针更快地落实社区银行、小微银行和专营机构的设立。
4 结语
在当今国际金融业的发展中,各国都将如何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随着当前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想法转变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我国对于普惠金融的认识程度在不断提高,随着社会对普惠金融需求的不断增长,大数据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将成为创新普惠金融的重要突破口。两种技术的有效结合,有利于更好地监管普惠金融企业。不论是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中起到的引领作用和市场对普惠金融发展起到的引导作用,还是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的科技背景下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都将不断从政府政策和发展方向上来变革我国普惠金融,从而促进我国普惠金融早日实现全面化、深层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