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业教育政策盘点
2023-02-22
1.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在开展实习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修订后的《规定》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附则等八章、50 条,与原《规定》相比,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实习各环节过程的基本要求。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驱动下职业场景变化、岗位需求升级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接纳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促进扩大和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要主动适应前沿技术与实习深度融合新趋势,将实习纳入教育信息化建设覆盖范围,统筹建好、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要具体分析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对实习安排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处理好实习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Z].教职成〔2021〕4号.2022-01-17.
《规定》着眼实习全过程,针对关键节点,通过1 个“严禁”、27 个“不得”为实习划出红线、明确行为准则。一是针对实习内容不对口的问题,规定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明确实习内容“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二是针对强制实习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明确了所有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均应当取得学生、学生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三是针对中介机构参与学生实习的问题,中介机构介入实习赚取“人头费”,是产生强制实习、付费实习的重要源头,社会反映较为强烈。《规定》明确实习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重申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违反本规定从事学生实习中介活动或有偿代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针对学生实习加班和考勤的问题,在原规定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技术技能指导等权利的要求,明确“不得简单套用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五是针对学生实习报酬和费用的问题,规定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 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答记者问[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2201/t20220121_595544.html
2.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 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 月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 余字修改为10000 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 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 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2021年5 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修订草案经过2021年6 月、12 月和2022年4 月的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颁布。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Z].教政法厅函〔2022〕4 号.2022-04-25.
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突出就业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体形式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首次提出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基本原则,明确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设专章明确学生实习实训等关键环节各方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Z].人社部函〔2022〕53 号.2022-05-12.
在我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可谓是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不但观照了各方利益诉求,充分发挥了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而且有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塑造社会共识,夯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法治基础,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凝练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回应了社会和群众的重要关切,破解了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围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个基本定位,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完善职业教育内涵,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与保障体系,为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明确行业企业实施职业教育的法定义务等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EB/OL].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2/54414/
就适应性而言,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是针对我国职业教育长期存在的人才供需矛盾、校企合作“两张皮”等现实问题而提出的重大战略谋划。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根本属性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的。在新《职业教育法》中提出的“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等内容都是对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强调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和新业态相适配,在类型化的职业教育体系中促进技术技能人才的供需平衡。就融通性而言,新《职业教育法》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职业教育内部不同层次之间的纵向贯通,建立独立于普通教育的“中职—高职—职业本科及以上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同时,新《职业教育法》还针对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提出招生考试、专业衔接等配套措施,要求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贯通招生和培养等。二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横向融通,打破普职二元结构,为学生在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转换建立“立交桥”,满足学生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如鼓励和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和普通高等学校进行职业启蒙、职业体验,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成果的融通和互认等。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为融通的职业教育体系预留了两方面探索空间,即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和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就终身性而言,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不仅关注学历教育,也重视个体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服务劳动者的整个职业生涯。基于终身性的价值取向,新《职业教育法》在职业培训、国家资历框架、学分银行等方面为个体终身学习提供了法律依据。如职业培训获得的学习成果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等。就开放性而言,开放是保障教育先进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新《职业教育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开放性,发挥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如将企业、工会等群团组织纳入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同时在办学模式上要求加强校企合作,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二是职业教育对外的开放性,旨在通过引进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资源和赴外办学,不断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增强中国职业教育的世界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王辉,和震.新《职业教育法》:修订历程、内生逻辑与价值追求[J].中国高教研究,2022(10):96-102.
3.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为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其中包括完善职教教师标准框架、提高职教教师培养质量、健全职教教师培训体系、创新职教教师培训模式、畅通职教教师校企双向流动等。
教育部在部署开展相关行动的通知中提出,鼓励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职业技术教育硕士,鼓励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校履约任教。启动全国职业院校名校长(书记)为期3年的培养培育。启动建设一批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名匠)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由院校教学名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组建。
为畅通职教教师校企双向流动,教育部提出,对国家级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进行调整补充,加强规范管理,调动企业承担更多培训义务,形成政、校、企合力。将地方优质企业基地纳入全国基地网络,为教师提供更多优质资源和选择空间。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全国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规模从2012年的111 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29 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69.5 万人,高职专科学校57.0 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5 万人),增幅为17%,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从年龄结构看,中职学校50 岁以下专任教师占比将近80%,高职院校此项占比83%,中青年正成为职教教师队伍骨干力量。从“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占比看,均超过55%(中职56%、高职专科59%、高职本科59%),达到了占比过半的要求。从学历结构看,中职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94%;高职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99%,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41%,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长期以来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不达标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职教教师队伍建设是系统工程,也是长远大计。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职教教师队伍建设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大有可为。今年,教育部将开展职教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职教教师队伍的能力素质。下一步,我们将扎根中国大地,按照“创新制度、完善体系、加快补充、提质赋能”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充实数量、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加强保障,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全面推进职教教师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这十年”“1+1” 系列发布会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EB/OL].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2/54487/
4.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
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以下简称《简介》)。新版《简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展现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的最新成果,覆盖新版专业目录全部19 个专业大类、97 个专业类的1349个专业。其中,中等职业教育358 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744 个,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47 个。
本次《简介》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积极汇聚行业力量、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分析岗位需求、固化教改成果,组织上万名专家学者共同研制;成稿过程中先后吸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88 条,吸收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5700 余条。《简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简介》立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体现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区别与关联,更新了职业面向,拓展了能力要求、更新了课程体系,增列了实习场景、接续专业、职业类证书等,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专业适配产业升级的响应速度,为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了指导,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依据,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提供了参考。
教育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力宣讲解读、认真贯彻落实,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全面修(制)订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定位,更新课程体系,加强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教育,按要求组织实习实训。教育部将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更新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岗位实习标准等系列标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更好服务产业发展与社会进步。
《职业教育专业简介》是介绍专业基本信息与人才培养核心要素的标准文本,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专业总体调整幅度超过60%,迫切需要根据新版专业目录,通过专业简介的形式对专业内涵进行全面、系统、权威的阐释。日前发布的新版《简介》,一个显著变化是,将原“就业面向”调整为“职业面向”,更加明确每个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旨在让内行说得清、外行看得懂,增强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吸引力、辨识度、认可度,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从“能就业”“好就业”到“就好业”的转变。
——曾天山.从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看职教高质量发展[N].光明日报,2022-10-25(13).
“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未来产业、前沿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数字化与智能化不断催生新的职业、新的岗位,新版目录紧密对接“十四五”规划并面向2035年进行前瞻性布局,推进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新版目录共计新增专业269 个。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新增28 个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74个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增167 个专业。新增专业有紧密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国家战略的特点。比如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设置智能机器人技术、生物信息技术、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等专业;面向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和紧缺领域,设置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医养照护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智慧健康养老管理等专业;面向乡村振兴和绿色低碳发展,设置现代种业技术、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等专业。
——石佳.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新”在何处[N].中国青年报,2022-10-10.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2022年9 月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以下简称《大典》)审定颁布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修订,共计新增168个职业,取消10 个职业,净增158 个职业。调整后,2022年版大典职业分类为8 个大类,共计1639 个职业。
2022年版《大典》的修订和审定颁布,恰逢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新职业、新岗位不断涌现,职业变化的技术性和时代性凸显的新时期。《大典》修订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原则,对2015年版《大典》确立的八个大类总体结构未做调整,但《大典》信息描述全面优化更新各职业工种的具体内容,更为写实、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带来的社会职业发展变化,为准确统计当前我国职业基本状况变化趋势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2015年版大典颁布后,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也就是二大类已经发布了15 个新职业,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机器人、增材制造、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等。除此以外,这次修订还增设了密码工程技术人员、碳管理工程技术人员、金融科技师等29 个新的职业。这些新增的职业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为新兴领域、新兴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了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专业技术人员大类这次新增的职业主要是集中在数字技术领域,特别是专门增设了数字技术工程技术人员小类,这个小类下设13 个数字技术职业。从2021年起,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制订颁布了其中10 个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启动实施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并且组织编写了相关的培训教程。主要是面向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大概8 万人。此外,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还在工程系列里增设了人工智能等职称评审专业,为新职业群体提供了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的职称评审服务。
——人社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修订等情况举行发布会[EB/OL].http://www.scio.gov.cn/xwfbh/gbwxwfbh/xwfbh/rlzyhshbzb/Document/1731108/1731108.ht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祖翼建议,第一,要充分发挥《大典》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职业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的结果,是产业发展的结果,同时新产生的职业又反馈到经济社会领域,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生产力的提高。第二,要充分发挥《大典》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供给和岗位需求不相匹配,有人无岗就业难和有岗无人招工难的现象并存,这一现象在新职业领域更为突出。要敏锐洞察新职业蕴含的就业潜力,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不断拓展就业新领域。第三,要充分发挥《大典》对人才培养的引导作用,《大典》 规范并统一了社会各类型职业,是职业分类的百科全书,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标示,有助于研究分析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人才及就业人口结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有助于开展针对性就业、创业培训,实现人力资源的规划管理与合理配置,要充分发挥《大典》在人才培养中的引导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正式发布![Z].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2022-09-27.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2年10 月7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从我国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来看,当前矛盾突出表现为“四多四少”:初级工多、高级工少,传统技工多、现代型技工少,单一型技工多、复合型技工少,短训速成的技工多、系统培养的技工少。高技能人才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关键“短板”。持续壮大技能人才规模,大幅提高技能人才素质,推动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程相适应,是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意见》强调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以及乡村工匠培育计划等,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从就业领域看,当前矛盾突出表现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其中,“就业难”主要体现为部分劳动者知识技能不能适应现代产业新发展新要求,“招人难” 主要体现为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8 月发布的数据显示,高级技师求人倍率达到3.11,即3 个多岗位才有1 个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提高劳动者技能,是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这一目标的实现,对稳就业、促就业将发挥积极作用。
——吴帅.擘画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蓝图[J].职业,2022(21):14-16.
《意见》提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当前,我们正处于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类人才建功立业和大展宏图的绝好时期。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第一方阵,是创新尖兵队伍,更需要在关键时期为国家强大和民族复兴带头发挥好作用。在科研人才自身建设方面,应注意坚持好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坚持好现实需求导向,坚持好“大科学”导向,坚持好知行合一导向。
——宋圭武.坚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导向[N].光明日报,2022-10-11.
7.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
2022年10 月11 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职校要着力打造一批德技双馨、创新协作、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加快职业教育和“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创新团队成员应包括公共课、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企业兼职教师,“双师型” 教师占比不低于50%。成员构成要科学合理且相对稳定,充分考虑职称、年龄、专业等因素,调整比例不应超过30%。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专业带头人,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丰富的教改经验,不得随意更换。教育部提出,创新团队建设要把模块化教学作为重要内容,将行业企业融入建设周期,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重构、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等。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和相关职业标准,不断开发和完善课程标准。在考核评价、职称晋升、“双师型”教师认定等个人发展,以及学历提升、境内外访学研修等专业发展方面,要将参与创新团队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各地各校要建立本级创新团队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偏离目标任务、建设效果较差的,应视情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教师团队在于发挥教师集体力量,突破教师个体能力局限,从而扩大及提升教师群体效能,增强学校改革发展能力。基于学校一般性活动分析和教师团队建设情况,教师团队大体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教学团队;二是研发团队;三是服务团队。显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属于教学团队,审视相关政策规定与其基本含义,其大体有六个核心特征:规范性、协同性、针对性、高水平、结构化和创新性。(1)规范性是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不是由教师自发建立的兴趣组织,而是由学校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建立的有特定目的、正式的教师组织,存在政策和制度的规范性要求。(2)协同性是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是一个有凝聚力、向心力的紧密协同合作的集体,这个团体有着高度的凝聚力,能进行密切的合作与协同。(3)针对性是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有其特定的目标指向即聚焦教育教学这一学校核心工作,有总体的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是彰显教学团队不同于其他教师团队的根本属性。(4)高水平性是衡量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一个专业化维度,其有三方面含义:一是组成教学团队的成员应是高素质的;二是教学团队整体专业能力应是高水平的;三是教学团队应进行高水平的工作产出。其中,第一点和第二点是建设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基本条件,第三点是衡量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5)结构化是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成员构成应是多元的,其成员构成可能包含学校专任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理论课教师、实践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文化课教师专家型教师、骨干型教师、新入职教师等,旨在形成一个适应类型教育要求的博采众长、能力互补、跨界与多元化的教师团队,是实现教学团队“教学创新”的重要前提条件。(6)创新性是指教学团队要创新性、开创性地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够产生新的教学理念、课程模式、教材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等,这是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承载的重要使命。
——逯长春.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内涵解析与建设策略[J].当代职业教育,2022(02):88-95.
赋能“工作胞”,优化团队内部治理结构。从层级组织向复杂适应组织的变革是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组织结构变革的方向,但具体应该采取何种组织形式,不但受企业组织方式的影响,也取决于课程组织形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由于团队的教学活动主要围绕模块化课程开展,因此,课程模块就成为团队教学组织的基本单位,需要建立与模块化教学相适应的团队组织方式。首先,团队按照课程模块将教师分组,组建一个个“工作胞”,类似于企业组织中的工作自治小组,赋予各“工作胞”自治权,使其在教学决策、实施、评价等方面负起更多责任。通过工作自治性和任务多样性的提高,充分调动“工作胞”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自我效能感。其次,要使各“工作胞”之间相互关联,既分工合作,又有机融合,以便能够及时根据企业需求变化进行调整与重组。最后,各“工作胞”不但要在团队内部建立联系,而且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与环境进行互动,成员不但要积极参与模块课程开发、教学实施、评价和诊改的全过程,还要参与校企合作、专业调研、挂职锻炼等。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复杂适应性组织结构,导致新的涌现结果出现,有利于组织创新和变革。
——刘祥泽,徐坚,孙刚.组织适应性视角下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2(20):79-85.
8.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职业教育 “双师型” 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2022年10 月28 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主要从明确认定范围、严格标准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评价、促进持续发展、注重作用发挥等六方面提出要求,并以附件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以及不同教育层次、专业大类等,参照制定修订本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办法,明确支持举措,实行分类评价,并适时调整完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0 月,全国共有福建、河南、吉林、新疆等多个省份出台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文件并实质性开展认定工作,为国家层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提供了客观有效的经验参考。但是,各省在双师教师认定主体、认定对象、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方面缺乏标准共识,缺乏与认定成果相配套的激励制度和支持政策,影响认定工作的规范运行。近年来,各地在学校办学能力达标、项目评审等多项活动中都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重要依据,需要国家层面出台一个相对统一的认定基本标准,规范认定过程实施。
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又分别划分为19 个专业大类和若干专业中类和专业,各地教师队伍整体情况也是千差万别,国家层面较难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详细的双师型教师标准。鉴于此,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职称评定工作有关做法,从国家层面出台基本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级认定标准,学校制定认定的实施细则。
——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EB/OL].http://m.moe.gov.cn/jyb_xw fb/s271/202210/t20221028_672886.html.
整体来看,作为国家“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该标准定位明确,框架体例清晰,内容科学完整。
第一,标准定位明确,通过“四定位”明确标准的基本方向。一是标准定位在“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这说明标准更多是在操作层面。教师标准存在不同提法,如教师入职、培养、培训和晋升标准等,不同标准的功能和作用有很大不同。教育部印发国家统一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有利于统一认识,为省市和院校制定相应标准定标导航。二是明确该标准为“基本标准”。这说明该标准只是认定的基础,各省市和职业院校可以在此基础上研制自己的标准或实施办法。三是明确了标准的对象主要为专业教师。教育部通知第一条“认定范围”明确指出,标准的对象主要是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从实践来看,“双师型”自提出以来针对的就是专业课教师,目前九个省市试行的认定标准也是针对专业课教师。考虑到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等因素,出现了教师创新团队、课程思政、专业群等新概念体系,公共课教师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参照使用。四是明确师德为第一标准。标准的第一条明确提出“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教育部通知在“标准要求”中指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已认定的要撤销。师德为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也是践行德技并修育人的根本保证。
第二,标准框架清晰,建立了“通用标准(四条)+发展标准(三级)”的标准体例。整个标准包括四条通用标准和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级教师发展性标准,其实质内容就是“四条+三级”体系。四条是原则和条件,三级则是针对不同层次(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学校教师的专门要求。四条通用标准重在定性描述,为“双师型”教师认定明确方向;三级发展标准重在定量明确,主要是针对初级、中级和高级教师达到不同水平和程度的具体要求,体现发展性。应该说,标准框架体现了定性和定量的结合,有利于教师明确发展方向,规划自我发展。
第三,标准内容科学,设计了“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紧跟产业、终身发展”内容体系。标准设计了通用标准四条和发展标准三级内容体系。首先,四条通用标准可解释为:师德为先的政治标准,德技并修的育人理念,理实一体的教学能力,对接产业的发展要求。第一条除了强调坚持师德师风的第一标准,提出了对职教教师三种道德(一般的师德、职业的道德、对学生的道德)的特殊要求,如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劳动精神,对学生的关爱等。第四条强调了职教教师紧跟产业发展,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这顺应了国际上提倡的职业升级和专业教学升级职教教师发展理念。其次,三级发展标准针对职业学校初级、中级和高级教师,从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教学与研究能力和企业实践经验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让教师在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能够看清个人成长的基本路径,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进取和终身学习的职业追求。
——涂三广.“双师型” 标准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举旗定向[N].中国教育报,2022-11-22(5).
9.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2022年11 月19 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明年底80%以上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到2025年底达标比例提高到90%以上。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将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办学条件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实施方案》明确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并规定今年12 月底各地要上报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及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统一时间表,制定好实施方案,规划好进度,扎实推进,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提供新经验、做出新贡献。
办学条件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历史上,职业教育的投入欠账较多,近年来,学校办学条件整体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吸引力。中职学校办学基础薄弱,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长期相对偏低,办学条件普遍不达标,“空、小、散、弱”问题突出;高职专科学校自2019年实施高职扩招以来,三年累计扩招413 万人,总体办学规模相比扩招前激增38.92%,严重稀释了教学资源。为此,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就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在前期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部署启动达标工作。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已将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列为重点任务,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了该项任务,并承诺投入专项资金超340 亿元。
二是初步形成工作机制。从2020年起,将各地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进展情况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绩效因子,作为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激励省份评选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
三是积极拓宽投资渠道。2022年2 月,中国银行与教育部签署《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银行将授信2000 亿对职业院校校园建设等方面工作予以支持。
——关于《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答记者问[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2211/t20221116_993441.html.
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是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是促进职业教育提升质量、提振形象的指导性文件,是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的施工蓝图。落实好《实施方案》要紧扣职业学校的引导力、硬实力、软实力、推动力,以高标准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其中,增强引导力,重在科学规划,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提高硬实力,重在分类发展,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软实力,重在补齐短板,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推动力,重在多措并举,加大办学投入和政策供给。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是一个基础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既要整合资源、完善设施、优化队伍、加大投入,也要强根固基、提质增效、提升质量、提振形象,展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担当新作为,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闫亚歌.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要紧扣“四个力”[N].中国教育报,2022-12-27.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2022年12 月21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围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主导推动、地方创新实施,选择有迫切需要、条件基础和改革探索意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这次的《意见》是在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基础上,对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大改革,是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关键步骤,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职业教育改革的新主张、新举措、新机制。
《意见》树立了职业教育的新主张,破除了“矮化”“窄化”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直击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判断,极具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是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由“谋业”转向“人本”,更加注重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但绝不是单纯的就业教育。《意见》重申了职业教育的定位,就是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这对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鄙视,消解职普分流带来的教育焦虑有重大作用。
二是职业教育改革重心由“教育”转向“产教”,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最大优势,更是改革的难点与重点。《意见》直面产教融合中的堵点问题,坚持系统思维,提出了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设计,将职业教育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捆绑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良性互动机制,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等问题。
三是职业教育服务场域由“区域”转向“全局”,更加注重支撑新发展格局。《意见》立足新发展格局,在国内国际两个场域谋划部署职业教育发展。一方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另一方面,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支柱产业和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机制,使我国职业教育从“单向引进借鉴”走向“双向共建共享”,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模式。
四是职业教育发展路径由“分类”转向“协同”,更加注重统筹“三教”协同创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二者不是平行更不是对立的。《意见》在巩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从“不同”走向“协同”,各种教育类型优势互补、交叉融合,都服从、服务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共同目标,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共同伟大事业。
五是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更加注重社会力量参与。深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是一项集成工程,核心力量是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合作的发展机制,核心目标是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办学格局的转变。《意见》从办学形式和内容上作出新部署,鼓励支持地方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
——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EB/OL].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2/5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