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说书民间伦理的表达与困境
2023-02-20刘向斌赵子璇
刘向斌,赵子璇
(延安大学 文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流行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延安及其周边地区的陕北说书是一种重要的民间说唱艺术形式与特殊的民俗文化现象。传统的陕北说书通常由盲说书人在乡村庙会或村民家使用三弦或琵琶进行表演,在具有较高文艺审美价值的同时,它作为“巫瞽”传统的遗存,天然地具有“劝世”的影响力。不同时代影响下的不同地区会形成不同的伦理环境,陕北说书记录并承载着陕北地区的民间伦理观念与社会价值诉求,发挥着陕北民间文化伦理认同的重要社会功能,是研究民间伦理思想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学者对陕北说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将陕北说书作为一种口头的、声音的艺术进行研究,聚焦于陕北说书的口头程式特征、语言艺术特征及听觉文化传统。二是把陕北说书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形式进行研究,比如其对敦煌讲唱文学、变文、唐传奇的接受,也对其中的个别故事如《金镯玉环记》《五女兴唐传》进行文本分析,有的学者还对陕北说书进行结构主义分析。三是研究在地域环境与历史环境下的陕北说书,突出陕北说书的历史文化变迁或突出在地域环境影响下,陕北说书表现出的苦难意识。四是着重阐述陕北说书作为陕北地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下的发展现状与传承、保护措施,也论及陕北说书的群众教育功能。由此可见,我国学者对陕北说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口头传统与文本特征研究,对陕北说书作为讲唱文学的宣教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探讨,但其中暗含的民间伦理观念还没有得到比较足够的重视。由于民间社会伦理观念在陕北说书中有着充分的映射和呈现,所以应该有更值得期待的学术生长点。鉴于此,随着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受关注度弥高的时代语境下,本文将以民间伦理为切入点,探讨陕北说书中的民间伦理价值表达,从而对陕北说书故事里反映出的民间伦理困境进行多维度的反思。
一、 陕北说书中国家伦理精神与民间伦理精神的互渗
以“民间伦理”作为本文的切入点,除了因为陕北说书本身所具有的民间性,所谓“礼失求诸野”,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一方面相互独立,一方面又不断交流,许多遗失的传统往往能够从民间寻找存在的痕迹。余英时说:“大传统中的伟大思想或优美诗歌往往起于民间;而大传统既形成之后也通过种种管道再回到民间,并且在意义上发生种种始料不及的改变。”[1]对陕北说书民间伦理观念的探讨遵循“自下而上”“以小见大”的研究思路,能够窥知我国伦理文化系统中国家伦理与民间伦理之间的互渗相长。
我国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是相互渗透转化的。作为小传统的民间伦理观念经由制度化的、精英化的改造,转变成作为大传统的国家伦理观念,但基于“庙堂”对“江湖”的强大影响力,很多经改造的大传统中的意识形态又通过民间加工复归于民间。例如,诸子百家最初皆起于民间,经过“士”的不断雅化、深化与理论建构,剥落了不适于时代的,保留了适于官方统治的,成为更具权威性、更理想的被普遍认同的国家伦理观念。然而如儒家忠孝节义的道德内蕴、道家达观知命的人生哲理都能以民间的方式复归于百姓的日常生活实践中。陕北说书就是一种典型的“民间方式”,一方面传播推广着国家正统伦理观念,有着显著的宣教效果,另一方面也在真实地反映着民间意识,使国家正统伦理观念更贴近民众的现实生活,更具实践意义。
“在缺少民间神话和史诗传承的情况下,民间仍要保持民族的文化记忆和历史记忆——社会下层民众当然不会自外于这种民族文化认同——就需要向官方和知识阶层记载的民族历史寻求资源。”[2]陕北说书是有底本的,而这些底本上的故事是“受到文人改编、整理的书面文本影响的”[3]。陕北说书内容广泛取材于史传故事、宋元话本以及长篇演义,而此类文人创作作品的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民间讲唱文学,由此可见,陕北说书中必然存在着大小传统的互渗相长,且主要体现在其题材选择上。由于我国有重视史的传统,陕北说书注目于历史与政治,常常表现出对各历史朝代的更替与对历史人物的关注,如《九九歌》《说朝代》《四大朝纲》《珍珠倒卷帘》《夜观春秋》等。《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演义》《隋唐演义》《包公案》《三侠五义》《北宋志传》等案头文学中的人物或故事都被说书人拿来所用,如《古城会》《诸葛亮观星》《武二郎打会》《殷纣王失江山》《十二点将》《隋唐英雄》《秦琼打擂》《大闹相国寺》《杨七郎打擂》等。不难发现,陕北说书对此类题材的选择是其对史传演义文学传达的“忠孝节义”精神的自觉接受。陕北说书也天然承载着政统中的史诗基因,其对历史的关注表现出它作为“巫瞽”传统的遗存,基因中便存在着“瞽史”传统。换句话说,说书人对各历史朝代更替不厌其烦的叙述,像是一种仪式性的重复,这其实是一种历史记忆的强化。诸如此类的现象表明陕北说书体现着我国文化“大传统”对“小传统”的强大影响力。
然而,陕北说书对政统精神的叙述中也渗透反映出自己独特的民间文化精神。第一,在题材选择方面,陕北说书表现出的对政治的关注与崇拜其实是民间对权力崇拜的表达,上层知识分子阶层即士大夫们常常将“道统”置于“政统”之上,但民间百姓相对于士阶层,对上层权力更具钦羡,他们面对权力更具服从性。第二,在故事叙述方面,陕北说书在认同国家正统伦理观念的同时也突出表现了不同于正统伦理观念的民间精神,带有明显的民间价值回归。比如《杨七郎打擂》中,呼、杨两家出于让贤之心都没有领旨挂帅,于是潘仁美自荐并让儿子潘豹设擂,不准呼、杨两家打擂,故事合情合理,没有把潘仁美脸谱化地描绘为奸贼,“陕北说书历史演义故事中所表现出的‘忠’与‘奸’,与其说是建立在严谨、缜密的历史和意识形态观念之上,不如说是出自老百世代相传并遵循的伦理、道德行为准则,以及对于生活中弱者的同情”[4]。可见,陕北说书不仅体现着国家伦理精神与民间伦理精神的融合,更重要的是,陕北说书在这种融合中突出体现着民间力量。
由于陕北说书对国家伦理精神的接受是较为明显的,再探究下去意义不大,而蕴藏在陕北说书中的民间伦理精神尚有探讨的空间与价值,所以下面本文将重点讨论陕北说书中民间伦理价值的表达。
二、 陕北说书中民间伦理价值的表达
陕北说书在表现真实民间生活的基础上,广泛地对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与人生、生命认识输出独特的伦理价值表达。
“民间伦理最核心的部分总是与‘家’的维持与发展紧密相关。”[5]“五伦”中家庭关系即占据三项,即父子、夫妇、兄弟。在亲子伦理范畴中,传统家庭伦理观念提倡“父慈子孝”,“慈”强调的是父对子的慈爱与责任,而“孝”强调子对父的责任,随着“父为子纲”的思想被强化,“孝”逐步走向家庭伦理的核心位置,《孝经》更是将“孝”提升为普遍的行为规范,与国家政治联系在一起。在夫妇伦理范畴中,中国传统社会“夫为妻纲”,夫与妇的人格、地位、权利、人身自由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强调夫妇关系中的伦理因素而刻意淡化情感因素。在兄弟伦理范畴中,传统家庭伦理中的兄弟关系要做到“兄友弟恭”,且要赋予兄长更大的权利与义务。总之,国家伦理中,父母与子女、夫与妇的关系如同君与臣的关系,兄与弟之间虽为同辈但也有尊卑次序。家庭成员之间人格不平等、沟通不平等。由于政统之强势,民间在原则上是认同“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兄友弟恭”的,但人们在具体生活实践中却很难完全遵循与贯彻官方的教诲。陕北说书中,有一些篇目便表现了民间家庭伦理的真实情况,如《五子葬父》,这一小段讲的是父亲去世后,五个儿子为给父亲做棺材互相推诿,最后商量定兄弟五个各做棺材的一面,但棺材六面还差一面,他们用麻纸补上,最后在送葬的时候,父亲的尸体从麻纸补的一面落下来而他们却没有发现,五个儿子送葬回来的时候终于发现了父亲的尸体,他们因为父亲生前爱吃枣,遂把尸体填进能流向黄河岸边枣树的串水洞中,还说“对,显的咱弟兄还很孝顺,咱大睡下还可以吃枣”[6]。这段故事总体上发挥了民间伦理的批判功能,批判了父之不慈、子之不孝与兄弟之不睦,也表现了民间伦理关系中的父子关系与兄弟关系其实并不像国家伦理要求的那样和谐。民间社会中,父母在众多子女之间会偏心,兄弟之间分家涉及到了经济利益,也往往会产生家庭矛盾,于是冷酷的算计打破了温情脉脉的手足之情。就像《十不亲》中所唱:“老人们亲也不亲,抚养子女长成人。管他们过成过不成,睡到墓窑躲安稳。儿女们亲也不算亲,翅膀硬了忘了恩。他对老人没疼心,未曾说话把眼瞪。弟兄们亲也不亲,迎过婆姨把家分。兄弟分家狼虎心,大事小事寻旁人。”[7]在民间实际生活中,夫妇关系也并不像国家伦理所规范的夫妇关系那样僵化。如《小两口抬水》《老两口抢热炕》《一个小姐嫁二郎》等说书篇目都表现了民间文学自由泼辣的审美风格,迸发出强烈的爱与憎,表达出人们对人生欲望的追求,同时完成了民间社会对国家伦理中严格要求的所谓“夫为妻纲”的祛魅。
家庭伦理向外延展,便是根源于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的民间社会生活伦理。民间伦理是人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一套价值标准,其形成的社会基础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陕北更是由于生产方式落后与自然灾害频发,民众生活所需物资更加有限。在人的各种需求中,生存是第一要务,在民众看来,无论什么思想首先要服务于生存,这使陕北说书中表现出的民间社会生活伦理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且更注重实用性。比如《包公夸桑》:“桑杆造弓武将拿,东打西战安天下。桑皮造纸文官用,提起笔杆定乾坤。人吃桑葚甜如蜜,蚕吃桑叶吐黄纱。能绣娘娘龙凤袄,万岁龙袍离不了。”[8]《八百里秦川古长安》:“我问君子哪里好?唉——哪里有钱就哪里好。钱是人的精神势是人的胆,手里头没钱你就到处难。”[9]此外,中国传统社会宗族关系的巨大影响力体现在民间即是人身依附关系的普遍存在,陕北多山,较封闭,人们的宗族观很强,封建思想渗透较深,在“父权”与“夫权”之下,作为个体的人既受到保护又受到束缚,产生了依附性人格。依附于人便需要忍气吞声,如《奉劝君家忍字高》:“几辈古人忍性大,富贵都从忍上熬。也有古人不能忍,个个临死无下落。”[10]《宁忍勿嚷》:“忍忍忍,让让让,忍字倒比嚷字强。忍字无事无损伤,嚷字容易闹翻功。”[11]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说:“中国固把忍耐看作崇高的德行,吾们有句俗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由是观之,忍耐是有目的的。”[12]可见,“忍”乃是为了“消祸”。也由于地域之狭隘与生存环境之恶劣,人民的社会人际关系范围狭窄,呈现“公共缺失”[13]的状态,如《弟兄有事同商量》:“弟兄有事同商量,都是同胞一个娘。自家弟兄不尊重,何必你买酒敬旁人”[14]。这和大传统中“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传达的价值观显然是相左的。
儒释道哲学对“人”的反思深刻影响了民间大众对生命与人生的看法。虽然普通民众不能理性地理解儒家之道德自觉、道家之内在超越、释家之五蕴皆空等学理性的人生哲学,但民间会信仰诸如“举头三尺有神灵”“看得开”“因果报应”等朴素的人生智慧,也有“贵生恶死”“乐天知命”的生命态度,其中的精神实质与儒释道之教诲是分不开的。只是,民间的表达是平实的,是渗透在生活中的,也是切近百姓自身生命体验的。如《天留日月佛留经》:“天留日月佛留经,人留人子草留根。天留日月定乾坤,佛留真经劝世人。人留人子防后老,草留根芽等来春。”[15]这不仅表现出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也表达出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百姓生命价值的内容在于维持生命的延续与后代的繁衍。再如《北斗七星参拱辰》:“如今山水依然在,可不见争名夺利人。众明公不信往郊外看,土底下埋的都是土上人”[16]。《喻世明言》:“如今山河依然在,去了争名夺利人。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这就叫日月不催人自老,时光就是把斩人刀。挣下了银钱盖金桥,买不下生死路一条。”[17]皆表现的是民间的“乐天知命”。面对死亡,人是无能为力的,而书段表达的名利皆身外之物可以说缓解了人们的生命焦虑,达到了面向民间的助成教化。又如《日出东方还转东》:“劝人行善莫行凶。行善自有天家护,行凶定然天不容。”[18]《湛湛青天不可欺》:“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19]表现的是儒家“天人合一”的道德自觉与释家的“因果报应”观念,这里体现的不仅是百姓对“德福一致”的心理预期,还表现出现实生活中因果之契合,这是符合百姓生活逻辑的。陕北说书中还有表现人生进取的书段,如《虎出深山凶险在》:“金盆打烂分量在,夜明珠在土里埋。有朝一日风云会,定把乾坤翻过来。”[20]《光阴递擅似轻云》:“光阴递擅似轻云,不朽还须建大勋。”[21]陕北说书中体现的民间人生伦理,虽离不开大传统中儒释道哲学的影响,但其表现得更日常,相较于大传统中那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化话语,陕北说书中的人生伦理立足于民间生活与自我生命,表现出较为现实的民间性思考。
三、 陕北说书民间伦理表达中的伦理困境
民间文化形态赋予了陕北说书极顽强的生命力。陈思和认为,民间文化形态“它既然拥有民间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的传统背景,用政治术语说,民主性的精华和封建性的糟粕便交杂在一起,构成了独特的藏污纳垢的形态”[22]。陕北说书中“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相结合,其中一些故事的建构便引人深思,较为明显的是说书故事中的伦理困境呈现,而这些伦理困境又以极端化的故事情节叙述为主。
首先,我们可以利用文学伦理学的方法来说明这一现象。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以文学文本为批评对象的,但陕北说书是一种民间说唱艺术形式,具有明显的口头程式特征,看似是没有固定的“文学文本”的,但文学伦理学的文本观念却是广义的,“文本”包括脑文本、书写文本和电子文本。“脑文本不能遗传,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复制。”[23]文学脑文本就是口头文学的文本,陕北说书的传唱是以脑文本为前提的,而声音是表达说书人脑文本的媒介,因此,陕北说书就是脑文本的一种体现,它是将脑文本转化成声音形态来进行文学表达的。所以用文学伦理学的方法来分析陕北说书是完全可行的。陕北说书作为一种民间讲唱文学形式,具备各种表达方式。说书人可以在抒情中加以叙事,在叙事中间或抒情。事实上,每一种表达都只是在“叙述”。叙事,叙述的是事之因果与过程;抒情,叙述的是感情;议论,叙述的是观点;说理,叙述的是道理。在陕北说书的叙述中,当故事主人公在一系列伦理冲突中陷入伦理困境,他们会努力探索出路,结果就是不同人产生了不同的伦理选择。伦理选择是文学伦理学的核心术语,“伦理选择过程是自然选择完成之后人类道德文明的新阶段,是人必须经历的通过具体的自我伦理选择活动获取人的道德本质的过程”[24]。但陕北说书中的一些故事常常刻意把人物对某种伦理观念的信仰推到极致,人物做出的伦理选择已经远远超过了基础的“获取人的道德本质”,而是作出类似“过度反应”的伦理选择,似乎不如此不足以显示人物的种种性格。人物常常在面对自我与他者、爱情与亲情时,伦理选择比较极端,在人物伦理身份的加持下,故事矛盾很尖锐,充分表现出在民间场域下,说书人常常使用尖锐的伦理冲突或伦理冲撞(伦理冲撞比伦理冲突更加激烈)给故事中的人物造成极端的伦理困境,人物在那种较为极端的伦理困境中作出了极端的伦理选择,于是,说书故事会形成具有强烈程度的“伦理景观”,给听书人带来情感震撼。
以《金镯玉环记》为例,主人公雷宝童被继母于氏诬陷构成一个伦理冲突,宝童的父亲雷总兵在续娶妻子与亲儿之间陷入伦理困境,要进行伦理选择,于是雷总兵听信于氏谮言后一怒之下欲要将宝童绑赴法场处斩,虽然他“难了好半阵”,但由于于氏的进一步施计,事情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父亲居然因为续娶妻子而冲动将亲子处斩,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端的伦理选择。后来,由于老家人雷青感念宝童亲生母亲的恩德,竟让自己的儿子代替宝童被处斩,雷青的伦理选择是弃亲子而救恩人之子,且在伦理冲突与伦理身份的加持之下,雷青舍亲子救宝童十分急迫,这让人想起元杂剧《赵氏孤儿》中程婴舍子救孤的悲壮故事。再以《五女兴唐传》为例,吴李两家本已定亲,而吴员外后来嫌贫爱富欲要杀李家公子李怀玉一事和李怀珠摔死吴家之子吴成功一事构成伦理冲突,于是吴家女儿月英、凤英陷入伦理困境,吴家二女为了李怀玉杀了自家家仆,也不顾家仇护送李母河北投亲。张美容为救李怀玉,竟也不顾父女之情,将自己的父亲打落马下。白玉娥见到李怀玉后,也忘记家仇并甘愿做李怀玉之妾,还说:“只要今天我女子能见上这号男人,死上十个我大我妈我满不心疼。”还有《后娘害儿》中樊员外家的三个女儿为了救李小生,以刀剑指父。显然,这些女子们的伦理选择都已经极端地偏向追求爱情。《割肝孝母》中,恶婆婆梁氏夫人百般刁难贤媳白海棠,王氏夫人的从中挑拨使得婆媳之间形成了伦理冲突,梁氏夫人决心要害死媳妇,告诉白海棠要以其心肝为药方可疗愈,于是白海棠在自我与他者之间要进行伦理选择,她认为“若要死了我的母亲,儿想见亲娘可不能。要死了我这白海棠,他有钱还能办二房。”于是挖自己的心肝给婆婆做药,婆婆极端的恶与白海棠极端的顺从也形成故事极端化的叙述。我们发现,诸如此类的故事体现出“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的融合——舍弃亲子追求大义时忽略了个体生命选择的自由与存在的价值,女子大胆追求爱情时完全失去自我,更是忽视了自己的家庭与社会价值……听书人在欣赏这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民间文化形态书段之时会受到极大的情感震动。那么,这样的“伦理景观”形成的原因与意义便值得深思。
从民间伦理角度看其形成的原因,“民间伦理是一种内含于礼俗并根植于礼俗的价值观念系统,礼俗性是其在内容及表现形式上的重要特点”[25]。这表明,民间伦理的“礼义”与“礼俗”即其内容与形式之间存在断裂的可能,这种断裂的存在会催生“仪式道德”。卢苇菁评价明代后期道德生活时认为,“不论在家庭还是政治领域,自杀、受难、忍苦成了真正道德的规定性特征。这种崇尚激烈、表演性的道德实践文化的兴起,一方面植根于理学重道德修养、重气节的理念(两者都是),同时也与明朝后半叶的动荡政治和道德英雄主义息息相关”[26]。这种表演性就指人物为了追求某种价值如忠孝、爱情而做出的行为非常夸张,已经脱离了现实生活,像是一场表演。不得不说,陕北说书中部分故事的极端化叙述可能是民间礼义与礼俗断裂影响下表演性道德实践文化的产物。更值得注意的是,陕北说书中的某些极端化叙述可能极充分受到明代社会和政治道德实践的极端主义影响,而这种极端主义又源于明代君臣之间的关系动荡。此外,当说书人进行说唱的时候,说书故事在听书人的脑海中也形成表演,人物的种种伦理选择带有表演性,其中“民主性的精华”如追求自由、大义,“封建性的糟粕”如男尊女卑、顺从愚孝都交融在一起,往极端的戏剧性方向发展,主人公经受的折磨越残酷或行为越极端,他们的某种品行或特质便越突出,由此表现出来惊人的勇气完全是“仪式道德”的体现。当然,这种极端化伦理叙述的产生也有更直观的原因,那就是千百年来,君权及男权对人,尤其是对女性的规训。
从民间伦理发挥的功能来看其形成的意义,此种现象的出现是源于国家所提倡的正统教化伦理对民间生活进行某种程度的压抑和遏制,而戏剧、说唱文学所承载的民间伦理为民众被压抑的心理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空间,是一种“话语盛宴”,甚至是一种“狂欢”叙事,通过极端化的叙述与自由言说,人们会获得替代性的满足。试想,在女性地位低下而男权呈现极端化发展的地区,婚恋不自由、受到家庭压迫的女子在听完《五女兴唐传》或《割肝孝母》后,都会感慨万千,继而得到心理释压,那些极端的伦理选择正是现实中的人不敢做或无法做的。此外,为了满足听众的伦理期待,说书故事还需要对伦理冲突进行消解,于是我们可以很明显地发现,陕北说书故事常常以“大团圆”结局收尾,动辄“皆封诰命”“拜堂成亲”。异常曲折的故事情节,收束于圆满的结局,不仅表现了民间大众应对生活困境时的处理智慧,还反映了百姓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与追求,更重要的是“大团圆”满足了听书人的伦理期待,是对听书人的心理补偿。
四、 结语
陕北说书在陕北民间文化生活中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众传媒发挥巨大作用之前,它以独特的优势承担着文艺传承与道德宣教的使命。在普遍的“奸贼害忠良,姑娘招相公”的故事框架下充盈着劝善惩恶与忠孝节义的精神,民间用重复的、朴素的伦理表达使上层理论成为生活现实,其中有些故事极端化的叙述便是民间伦理对自身的张扬与包装,展现着或真实或夸大的人性和鲜明的爱憎,表达自在而活泼。
“为国家伦理所肯定的观念和行为,如果不为民间伦理所认同,就不可能取得道义上的合法性。”[27]我们固然应该看到陕北说书中民间伦理观念的表达,但也应该在此基础上看到我国文化大小传统的互相渗透转换,在“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之间有所甄别,才能更好地传承这项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