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五级十二同”管理的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2023-02-19杨玉富文小冬
杨玉富,文小冬
(云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云南 昆明 650051)
1 建设背景
近年来,云南省开展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但也存在操作复杂、相关功能不能有效支撑业务管理工作等问题。2022 年,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持续推进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工作,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作为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核心子系统,通过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在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支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加强和固化“放管服”成果功能,云南省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基于“五级十二同”管理的事项系统解决方案。
2 建设目标
“五级十二同”是指在云南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实现“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 种要素的全省统一。基于“五级十二同”管理的事项系统建设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理事项
支撑事项梳理工作,支持《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录入,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可在全省基本目录的基础上录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事项。事项录入支持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五级十二同”要素的规范化录入,全面支撑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
2.2 管事项
强化事项动态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可通过“事项系统”管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支持政务服务事项的新设、承接、取消、整合、下放等要素调整情形。针对事项调整,支持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后,报上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备案。
2.3 用事项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业务应用为导向,各级政府部门根据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梳理规范,在基本目录的基础上梳理出一套“实施清单”。实施清单包含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办理途径、是否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通办范围等要素。支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门户”及“政务服务统一受办理系统”建设。
3 建设内容
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涉及云南省全省基本目录管理的省、州(市)、县三级用户,系统功能整合为以下8 个模块:“新增事项”“审核事项”“承接指派”“全省(本区域)基本目录”“全省(本区域)实施清单”“我要承接国家基本目录”“本行业基本目录”“本部门实施清单”。用户角色设置根据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需求,包含以下4 种类型:省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省级以下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各级管理相辅相成,形成一套完整的事项管理架构。
3.1 新增事项
本模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事项新增及国家目录的映射承接功能。包括:(1)支持新增(映射承接)政务服务事项。事项内容包含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五级十二同要素”。(2)对已有事项进行查看(查询条件可基于事项状态、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行业主管部门、行使层级等)、完善、修改、删除、新增子项、细分办理项、生效等操作。(3)省级“新增事项”可提供“承接国家基本目录”和“新增其他地方事项”2 种选择。州、县部门“新增事项”可提供“承接云南省基本目录”和“新增其他地方事项”两种选择。乡、村级部门不支持“新增事项”功能。
3.2 审核事项
本模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审核功能。包括:(1)包含“新增审核”“要素修改审核”2个模块,分别实现事项的新增事项审核及已完善事项的要素修改审核。(2)可根据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数据来源、行业主管部门、事项添加部门进行事项搜索,支持查看事项详情。(3)针对部门上报事项,给出审核结果,包括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时需填写审核意见。(4)政务服务目录由省、州(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省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全省基本目录,州(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州(市)、县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事项。
3.3 承接指派
本模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承接指派。包括的功能有:(1)指派,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可把基本目录事项指派给相应的实施部门,实施部门在接收到指派事项后完善该实施清单。(2)撤回,可撤回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已指派的事项目录。(3)划转,如事项的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事项从原实施部门划转到新实施部门。
3.4 全省基本目录
本模块实现全省(本区域)已生效基本目录的管理功能。包括的功能有:(1)可根据事项要素(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业主管部门、基本编码、数据来源、行使层级、事项状态)进行事项搜索、查看。(2)可对相应的事项标准化要素进行修改。(3)支持对事项进行取消(删除)操作。(4)点击调整行使层级,可对事项的行使层级进行调整。(5)可对事项进行冻结处理及取消冻结状态。
3.5 全省实施清单
本模块实现全省(本区域)实施清单的管理功能。该模块可根据事项要素(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清单状态、实施主体、是否已授权)进行事项搜索、查看。
3.6 承接国家基本目录
本模块用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取或取消领取国家(省级)下发的基本目录。包括的功能有:(1)根据国家(省级)事项状态、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是否已领取、领取部门进行事项搜索。(2)对国家(省级)基本目录进行领取。(3)对已经领取的基本目录进行取消领取。(4)省级部门仅能承接国家基本目录,州级以下仅承接省级目录。
3.7 本行业基本目录
本模块实现部门对本行业基本目录的管理。功能有:(1)搜索,可按照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数据来源、行业主管部门、行使层级、事项添加部门、事项状态进行搜索。(2)查看,可对该行业的事项进行查看。(3)修改,可对已生效的事项目录进行修改操作,修改后需由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
3.8 本部门实施清单
本模块实现本部门实施清单的管理功能。(1)搜索,可按照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清单状态进行搜索。(2)完善,通过对实施清单要素完善,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3)复制,在完善实施清单时支持复制功能,复制功能可将平台已删除的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复制”到被选择的待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中。
4 结束语
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通过对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要素的标准化录入及规范化管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承接、指派功能的完善,对实施清单事项本地化要素的规范化控制管理,对事项管理操作功能可视化配置,形成了一套在统一事项管理方面具有本省特点和复制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全省4 690 个政务服务事项(省级1 667 个、州市级1 392 个、县区级1 530 个、乡镇级72 个、村社级29个,办理项颗粒度)、86.5 万个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省级1 667 个、州市级2 万个、县级18.3 万个、乡镇级12.3 万个、村级53.8 万个)全部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基本实现了从省到村“五级十二同”,有力支撑了云南政务服务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为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标准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具有沿边发展特色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